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青梅竹马,细水常流 >> 玩伴新郎作者:陈燕 | 收藏本站
玩伴新郎 第五章 作者:陈燕
    “什么跟什么嘛!”

    冷风发慌地望着那已有些泛黄的照片和字条。

    “想了这么多年,实在想不出和他有什么约定,简直快教我抓狂了。”

    冷风回忆着过往……

    十年过去了,因缘际会之下,这十年居然都不曾和郑浩磊见过面。头几年还常回二巷打探郑浩磊的消息,后来连二巷的阿猫阿狗都快不认识了,以前的玩伴淙哥、融、玲、旭、珍他们一个个搬的搬、出国念书的出国,结婚的也结了,就连吴又珍都是两个孩子的妈了,还当了院长夫人,就是无法联络上郑浩磊,只辗转知道他后来真考上了医学院……

    是为了哪个女孩呢?他现在是实习医生?还是在当兵?或者……唉!到底和他有啥约定呢?有打勾勾吗?一堆的问号老是在冷风脑中盘旋不去。

    “唉、唉、唉!”冷风重重地连叹了几口气。“不想了!想了几万次了,没理由我会不记得那什么狗屎约定!”

    算了,去找狗头军师薛为奇吃饭去。

    ***

    自从——

    薛为奇考上艺专后,开心得不得了,不但和冷风同班,连租屋都成了邻居呢。心想郑浩磊这个眼中钉,可没他这种伟大又死心塌地的情操了吧!虽然小六以前没来得及与她成为青梅竹马,但至少以后都朝夕相处,不但天时、地利,还少了郑浩磊插花——人和呀!哈哈!

    孰知——

    “薛为奇,我是不清楚你和冷风有什么关系,但是呢,你贵为班代,再怎么说,你也该为班上尽点责,帮一下我这个忙得无法分身的副班代一些些忙,别老跟在冷风前后的。我可以跟你确认,冷风除了对画有兴趣外,男女之间的感情她还没开窍!至少,目前看得出她没恋爱的打算。你不要像只苍蝇似的老黏着她,她不觉得烦是因为她把你当兄弟,你懂吗?我们这些旁观者真想一巴掌打死你这只大苍蝇!受不了了!”

    说这些话的女人——真残忍!她不是别人,是鼎鼎大名的“SPP”绍时妆。

    薛为奇懒得理她,耸耸肩,一副随她去的模样,令绍时妆更加火大。

    “再怎么样,你好歹也要分担点事做,班上大大小小的问题,你总是丢给我一个人处理,你就只会跟在冷风身旁,我也是女孩子呀,难道我累死就无所谓?我觉得……我觉得我该向学校申请。”

    “申请什么?”薛为奇不懂她后面提的跟前面说的完全无关。

    绍时妆终于见到了他的反应,于是她也学他耸耸肩,然后说道:“申请一座情圣奖座给你喽!”她笑着。

    “啾!请你做点事,那么嗦,大不了请你吃顿饭。”

    “谁稀罕!奇怪,你这么懒,为什么同学仍拥护你,连着两年都当班代?”

    “没办法喽!一来我长得帅,二来我人气旺。况且班代就如一支军队里的将军,你什么时候见过将军要站哨的?神经!”

    “我——”总是说不过他!绍时妆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转身离开这傲慢且自大的家伙。

    薛为奇看着她那高挑的背影,啐着笑,俨然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绍时妆,身高一六七公分,身材该是不差,戴着一副再“耸”也不过的大黑框眼镜,穿着百年不变、除了校服外就是牛仔衬衫或长及膝下的长黑裙、球鞋,外加两条麻花辫在后脑间晃来晃去,摆明了是民国初年女人的扮相嘛!不知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教出这么一个跟不上时代的女生,还来念美术?哈!跟我斗?还早咧!

    倏地,他想:一六七七的身高,换上合身T恤,配上紧身喇叭裤,把眼镜拿下来,放掉麻花辫——会变成什么样?眼镜下的她,是否有一双清澄而莹亮的眼眸?

    薛为奇在失神之后甩甩头,嘲笑自己这么快背叛冷风。不管如何,他的心现在只能有冷风,再怎么说穿起同样的衣服,冷风怎么看都比她正常多了。

    ***

    在偌大的校园里,冷风走累了,她找到椅子坐下。

    这两年来没有郑浩磊的消息,青梅竹马的感情就这么消失成泡影了吗?她不明白为何郑浩磊如此无情,他很忙吗?还是在躲所有的人?需要吗?

    小时候总是玩在一起的,记得赛洛玛台风过后,到处积水,他们一起抓泥鳅,一起拿石头丢那被台风尾扫地出门的落汤鸡。每一处草丛都生满了斑斑红彩的福寿螺卵,大伙没有一丝的同情,连根带卵拔起,恶狠狠地拿福寿螺卵砸在马路上,满地粉红色泥浆,同伴们的脸上尽是笑。稻田里,到处是一坑坑深陷的脚印,一群人踩着烂泥,裹着烂泥,活像个泥巴人,却个个无忧地笑着,除了开心、还是开心。

    难道,这一切真的就这么随风而逝?

    冷风的记忆回到孩提时,穿过时光隧道,每一景每一幕都在她的脑海里清楚地放映出来,没有停止。

    浩磊到底在哪儿?

    南一中?

    对了,是南一中了!正当她有了结论时,却被忽来的“哇”一声给吓得差点魂飞魄散。有个冒失鬼自后头给她一个惊呼。

    “干嘛吓我?”冷风回头质问来者。

    是薛为奇。

    “在想什么想得那么出神?想我吗?”薛为奇期待地看着冷风,多么希望从她眼里深处能看到自己,能从她的灵魂里望见一颗叫做薛为奇的星子。

    “想你个头!我正想到了找浩磊的线索,差一点就被你这个冒失鬼给吓忘了。”

    青天霹雳!星子不是我!Why!

    “提他做什么?不是很久没他消息了,早就无影无踪?对了,暑假就到了,绍时妆要我问你——有些活动在全省展开,包括府城的‘画我家乡’海报设计有没有兴趣?”他不想提到那个程咬金,立刻转移话题。

    “那又不是我的故乡。”

    “又没关系,反正你一定行的,谁的故乡在你的彩笔下都一样的美丽。好啦!去嘛!”

    薛为奇好说歹说,其实是有目的的,想借此机会好好与冷风独处,计划让两个人看起来能像一对情侣,而不是哥儿们!

    “为什么一定要我去。”是拒绝,而不是询问。

    见冷风不为所动,而照刚才绍时妆的口气,似乎在强调他薛为奇绝对请不动冷风!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个SPP的家伙瞎猫给抓到死耗子。

    “说不定可以去那里找到郑浩磊!”说完,他马上后悔了,但又如何?他很清楚只要抬出这一号人物,冷风的兴致就马上来了。

    “真的吗?”冷风一听,马上就跳起来了,第一次和薛为奇心有灵犀。“刚刚我才想到去南一中探一探的,你真不愧是我的好兄弟!”冷风伸手搭上他的肩,拍了一拍,直夸他真是好朋友、好兄弟!

    好朋友?薛为奇低下头看着冷风拍在他肩上的柔荑,苦笑着。只能是好朋友吗,难道你看不见眼前为你奋斗五、六年,期待成为标的星子,为你灿烂发光的我吗?

    “那我就参加了。麻烦你去告诉副班代,请她替我报名。对了,今年暑假我没事,要回家,你呢?要不要和我一起搭车?”

    “我是很想和你一起搭车回高雄,不过我还得留在学校处理一些事物,不然绍时妆又要来找我吵架了,老是说我把事情丢给她做。天知道我也是很努力、很认真、很累的。”薛为奇装可怜,就是希望冷风怜悯他,陪他处理完再一起回家。

    “喔,这样呀,那好吧,我就先回去了。自从北上念书,三个月才回家一趟,趁这次暑假没啥大比赛,我要多陪陪家人,和他们多聚聚。”

    啥!我就知道!怎么可能留下来陪我?看来只好使出杀手钢了。他知道冷风向来是见义勇为的,而且有责任感。“你可不可以先留下来帮我,然后再一起搭车回去?你不会见死不救吧?况且班上的事你也有份。”

    “不行啦!有副班代帮你就没问题了,再见喽!”

    冷风头也不回地转身,一路走回教室。

    望着她消失的背影,薛为奇内心失望至极,想不到冷风这么不够意思!

    “还看,都走远了。”这熟悉的声音来自绍时妆。

    吓!“你从哪儿冒出来的?”薛为奇瞪着她,直觉她就像一抹鬼魅,时时刻刻跟着他。

    其实绍时妆并非刻意跟着他,不过又是恰巧看见了他和冷风在交谈,顺便就过来问问他事情办得如何了?

    虽然冷风在学科上不尽理想,但两年下来,多少也明白了解冷风是块料——美学奇葩,在术科方面让班上出尽不少风头,有比赛就找冷风,绝没问题。

    “我问你,冷风去还是不去?”绍时妆见薛为奇望着冷风背影许久,不知是否说动了她。冷风不太多话,似是很酷,绍时妆一向拿这种人没辙,只好请班代代为转达,更何况他们是好朋友。

    绍时妆不想知道薛为奇脸上的失望为何,但,班代为何会欣赏冷风呢,是会画画?长相?还是个性?到底是哪一点?他的水墨画、油画和创作设计并不在冷风之下呀。

    “替她报名。”他显得无力。

    “嗯。”

    “薛为奇,我知道你和冷风是同乡,又曾是同学,所以我很好奇的想问你!冷风她一直都这么少话的吗?”

    听到绍时妆的话之后,薛为奇那无力的神态随着思绪顿时振作了起来。

    “让你这么一提,我这才发现,冷风确实变得很安静,以前她活泼、开朗,想法很简单又天真,整天聒噪得很,自从上了专科就变安静了许多。她一向很重视朋友的,可是刚刚——我知道了啦,一定是因为郑浩磊!”他总算是领悟到那家伙的渗透能力了。

    “郑浩磊?他是谁?”学校好像没这号人物。

    哼!薛为奇嗤着鼻道:“他呀,仗着和冷风一起长大的理由而缠着她不放!”

    “缠着她不放?”她问。

    “他——是我的情敌啦,只不过早我几年先认识冷风,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嘿“嘿!冷风并不知道郑浩磊喜欢她,幸好冷风不知道,不然我就没机会了。”

    看来是两个男人之间的战争。

    “哦,那个郑浩磊喜欢冷风,而冷风却不知道他喜欢自己,那么——到底和冷风变得安静有什么关系?”她仍没搞懂,好像很复杂。

    “我和冷风同时考上艺专北上念书,而他念了南一中,同时也搬离了高雄,而且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竟然没有告诉冷风住址、电话,也没再和冷风联络,就像平空消失。你知道吗,郑浩磊是个才子,虽然常言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但我看得出来,他是我的劲敌。我曾跟他挑开了说:我会凭真本事让冷风爱上我的!当时我们都还只是中一的学生,我的身高甚至高他一个头,但你知道吗?从他的气势、他的眼中,我看到了坚持与不屑,像在说‘你等下辈子吧!’哈!我可没被他吓跑,当下我就决定运用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策略,和冷风一起考艺专。我一直知道郑浩磊在冷风心里很有份量的,而且他很照顾冷风,那种情感——我不大会形容。可是我就是不甘愿,他只不过早我几年出现而已。”

    “喔!原来如此。这么说来,不是你晚了几年,根本是那位郑浩磊早已进驻她的内心世界,所以没他在身边,冷风就变得形单影只,变得安静了。”

    薛为奇愣了一下,想不到自己竟和绍时妆聊了起来,真是见鬼了!而且,她居然没站在自己这一边!

    “要你多嘴!谁说冷风形单影只,我不就在她身边!”

    “哈哈!我明白了,薛为奇,我看哪——”

    “你怎么看?”以为她要帮自己了。

    “我看哪——你是没机会了!冷风既然连和她相处多年的玩伴喜欢她都看不出来,更何况是你?慢慢等吧。不过我要提醒你,背影看多了,最后仍然要消失的。”绍时妆一点也不避讳地笑着,跟着转身就走。

    她说的话在薛为奇的耳边缭绕,使得他呆愣在原地,久久才清醒。“可恶的婆娘!”他叫骂着。

    难不成冷风对男女之间的情感反应迟钝?也许、也许是我该鼓起勇气的时候了,不然要等她自己弄明白了,可能到他白发苍苍都等不到回应,那多冤啊!

    薛为奇因为绍时妆的这一番话,决定做一个重大的改变。

    ***

    冷风在艺专的最后一个暑假依然没有郑浩磊的消息,只知道吴又珍后来也念了医学院的护理系。

    护士配医生,天经又地义,难道——珍是浩磊说的那个女孩?会是她?真看不出来郑浩磊喜欢她,但她喜欢郑浩磊倒是大伙都清楚的事。

    想来想去,想得她很烦。正要踏入宿舍大门时,薛为奇竟然从一旁的榕树后窜了出来,吓得想事想得出神的冷风倒退三步。

    “你——神经病,有毛病呀!这么跳出来,鬼也让你吓跑了。”冷风的眉头推得老高,并挤向眉心。

    薛为奇无辜地笑道:“我怎么知道机灵的你这么容易就被吓到。”

    “你这是在夸我机灵,还是在笑我胆小?”冷风问。

    “都有。”他用着低沉魅惑的声调,双眼带着波光,温柔地凝视冷风,嘴角依旧扯着笑意。

    “干嘛啊?神经兮兮的,有什么事?”

    冷风望入他的眼帘,却看到了自己的不自在,甚至怀疑自己脸上是否因为他的注视而出现一抹红潮?再不清醒,恐怕将溺死在他双眼的电波中。

    她甩了甩头,直呼他无聊。

    倏然间,薛为奇却变得正经起来,表情也不一样了。他想告白!他决意要告白!以前几次都没成功,闲杂人等太多,这一次非得下一次重赌,老天爷帮我吧!这次再不成功便成仁了。他睨眼瞧着天空。

    “冷风,我们认识算一算也有八、九年了吧?”

    她屈指算了算,差不多。“嗯。怎样?”

    “那你觉得我长得还可以吧?”

    冷风闻言,噗哧地笑了开来。“不像你的个性,这么谦虚!”

    “到底如何啦?”薛为奇出现一副被看透的腼腆。

    “哈哈,好啦,我说喽?我真的说喽?”她故意吊他胃口,一再地耍他。

    薛为奇被耍的神经兮兮,但又屏息等待着。

    “高大挺拔,有一双浓眉、慑人心魄的含情双眸,直挺的鼻梁、唇红齿白,俊逸非凡,严格来说……我今天仔细一瞧你,嘿!薛为奇,你长得超帅哦!”冷风忽地把眼眨了眨。她是第一次把他看得清清楚楚,才发现原来自己这么不识货!难怪校园里有许多女同学老是用惊叹不已的目光看着自己,她就觉得不对劲,原来如此。

    薛为奇的希望指数随着冷风的赞赏而节节高升。

    “那你觉得我为人如何?”

    “这么嘛——很好。身为班代,为人热心公益又慷慨。”冷风实在不晓得他问这么多问题是在搞什么东东。该不会是要竞选最佳美丽男奖?叫我投一票给他?

    “那你认为我会不会是好情人?”薛为奇决定切入正题。

    呃?难不成要参加最佳情圣奖比赛?不会吧!还是——

    “怎么?你有要好的女朋友了?”喜欢薛为奇的女孩多得不计其数,这么谨慎,大概快公开了。

    “正在努力中。”薛为奇开心的指数又上扬了许多,七十百分比了。

    “哗!那你会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情人哟!加油!”冷风听他言下之意,知道怎么回事了,她衷心期待好朋友能成功。

    “那么,你是愿意给我机会喽!”时机刚好,如同方才自己彩排过的一样顺利,要乘胜追击。

    给他机会?是他说错话?还是自己听错话?“你——你该不会是说你喜欢我吧!”

    薛为奇喜孜孜地用深情款款的美眸望着她,他点头表示没错,眼睛仍没离开过她。

    岂知冷风不但没多大反应,还轻轻举起纤纤玉手往他额头上平贴。

    “兄弟,依我判断,你该是发高烧,而且烧得不轻。你这么跳出来吓人,果真把我给吓到了,目的也达到了。现在,你是要回宿舍冲个冷水澡?还是再想一想你是不是找错对象了?不过没关系,以后我们依旧是好哥们,OK?”冷风平心静气地说完,转头便走进了宿舍。

    而留下来的人是满怀疑虑与错愕地站在原地,脑袋瓜里一片空白。怎么……怎么结果和他想的完全不符?太突然了!一切都不在控制之中,薛为奇满脑子嗡嗡嗡的完全失了方寸。

    “喂!薛为奇,你怎么了?”绍时妆一手捧着书,一手提了一袋水果来找同学,见薛为奇站在冷风宿舍的门口许久不动也没有离去的意思,她便腾出手来拍了拍他的肩。

    薛为奇回头一见是绍时妆时,一股莫名的思绪涌上心头。瞬时,所有男人的坚强已撑不住,两眼盈满泪水,转身便环抱住她。

    绍时妆吓住了,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给迷惑了,手中的东西也掉落满地,不知如何是好。

    他将头埋在她的肩窝哭泣着。“你看到了?你看到我失恋了!我竟然失恋了!”

    绍时妆这才明白他为何如此失魂落魄。堂堂六尺之躯的男人,竟也有如此脆弱之时,原来爱情的力量是这么的令人肝肠寸断——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呀!

    绍时妆霎时泛起了怜悯之心。其实她早就很欣赏他,而现在更从他身上印证了男人仍是有专情与痴情。

    她在想——为什么冷风不为他的深情而感动呢?

    “那,你愿意接受我吗?”绍时妆在心里想的同时也开了口。

    吓!她惊讶于自己竟会趁人之危,慢慢地,红潮布满了她腼腆的脸。她顿时不知所措。

    而薛为奇也一个字不漏的全听到了。

    他讶异的表情绝不输给绍时妆此刻的恐慌,但是不知为啥,薛为奇竟有一丝的欢愉。就在一瞬间,他破涕为笑,忽地明白了,也领悟到——梦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

    “成交!”他简捷而明白的回答。

    成交!这是哪门子的鬼话,把爱情当成买卖!绍时妆傻傻地盯住他。

    薛为奇敲了敲她的脑袋瓜,顺手将她绑在发上的发结拿掉,让乌黑的秀发被散在她肩上,也把她的眼镜拿下,然后笑了笑道:

    “我是说我接受,也愿意。可是我有个条件,就是在我面前要放下你的伪装,让我偶尔看清楚你的真面目。”他直直凝视着她。“我现在才发现,原来你很漂亮呢!我是不是很幸运?能得到你的倾心。小妆,以后我眼里的情人就你一个。”薛为奇的言语中隐藏了无限爱意。

    “嗯。”绍时妆感到备受宠爱,窝心极了,她点了点头。

    两个人一起蹲了下来将掉落的东西一一拾起,开心地彼此凝望着。

    站在宿舍二楼窗台边看着他们的冷风,脸上盈满了笑意。

    “早知道你们两个很相配的嘛,原来是多了我。唉!幸好事情发展挺圆满的。想不到他倒挺性格的,提得起也放得下,真不愧是我冷风的好朋友。”

    眼看着一对又一对的校园情侣甜甜蜜蜜的,冷风此刻对于自己的感情世界升起了问号。

    谁是她的真命天子?

    ***

    医科的榜首郑浩磊,每学期仍以第一名优秀的成绩拿奖学金。他主修脑科,致力于脑部的研究。虽然他将精力全放在医学,但他可没放弃他最喜欢的音乐,还号召一些同好自组了一个乐器演奏社——音舍。

    他不但将音舍办的有声有色,到处巡演比赛,还成立音乐义工团体,在每年的寒暑假带团员到各大医院做义务的巡回演奏,为病患带来许多欢乐,更将音乐这门艺术充分地融入各个孤寂的角落,尤其他的锏琴独奏,更是令人心荡神驰呀!

    想想,这样的男孩,不仅有智慧,还有满满的爱心,非一般时下年轻人会拥有的。而他俊帅的五官深具迷人风采,颀长挺拔的身材令人生羡,话不多,但声音却是好听的,低沉有如柔和春风般教人感到舒服、自在。

    在学校,大家都谈论着他;在医院,护士和病患也相争讨论他。最令人感兴趣的,不外乎是他的感情世界,目前为止,好像还没有女孩打动过他的心。

    然而大家都不明白,他的心早已落定,如何再牵动?

    郑浩磊已决定不再兼任音舍社长了,因为六年级的繁重课程几乎把他的所有时间占满了,他只能偶尔回音舍指导学弟妹的演奏技巧,连义工活动也无法再参与了,他还必须利用寒暑假的时间赶一些重要的报告,所以必须卸下社长的职位。

    “学弟,你别再多费唇舌了,我也不愿意舍掉音舍及你们大家,等你到六年级就会明白我的苦衷了,你也不希望音舍因常常不见社长而告解散吧?别勉强我!”

    “学长,你千万不要放弃啊,如果没有你,真不知道音舍是不是还能继续,而且这个时候缺个龙首,如何招兵买马?到时候搞不好会因为人数少而解散,这岂不是坏了你多年来的辛苦?”

    廖立伦喜爱音乐的程度和郑浩磊不相上下,生怕学长一旦离开了,那些慕名而来的团员便有可能跟着解散,到时候音舍就跟着消失,那么对于真正爱玩乐器的人可谓是玩完了,他不想当一手毁掉音舍的人。

    “我说过,你是一个最佳人选,有才华又有朝气,团员们都已接受你当新任社长,你不能再提群龙无首这类的话。音舍有你我放心,不会解散的,你安啦!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更胜于蓝,音舍就需要你这个为音乐而坚持的生力军,你绝对可以做得更好。”

    对于学弟廖立伦的一再挽留,郑浩磊再一次的说明,也慎重告诉他,下一任社长非他莫属了。

    “你放心的去做,如果有什么事,我可以提供意见,或者出面帮一下忙,OK?以后别再提留我的话。”

    “我居然说不过你!好吧!你说有事会出面帮一下忙的哦!”廖立伦眼见学长心意已决,有些失望,但学长如此坚持又答应帮忙,他就不好再推辞了。

    “没问题。”

    “阿哈!眼前就有一件事,非得学长你出面了。”

    “这么快就得帮忙!你说吧!”郑浩磊笑着一口答应。

    “学长,开学时你要为音舍招兵买马!”

    音舍纵有许多音乐才子和佳人,但大多是冲着郑浩磊而来,他不但长得帅、功课好,音乐素养也高。音舍之所以能成立这么久,全靠这些慕名而来的人,包括廖立伦自己也是慕名而来。可自从郑浩磊这位超人气的龙首宣布退出不到两个月,音舍人数就锐减到只剩一半,离去的那一半清一色全是女生,原因无它——谁教妹有情而郎无意。所以造成音舍的危机,郑浩磊脱不了关系,他是群首,也是祸首。

    “没问题,通知我。”

    这对郑浩磊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可是对廖立伦来说,那就了不得了。他高声欢呼,手舞足蹈的。他早知道要学长回社里是不可能了,只好死缠烂打,好说歹说也要想办法请学长回来助阵。原来他准备了一大串的说辞,目的就是要请回学长为音舍招生,现下可好,省下一池子口水,岂能不开心!

    “学弟,你需要这么夸张吗?”

    “不是啦!你都不知道,咱们这音舍之所以能屹立至今,就是有社长你在的关系,而今你却要退出,对音舍而言可是一次重大打击,幸好学长答应帮忙。学长你长得帅,怎么看都顺眼,这下子音舍有希望了。”

    郑浩磊听了,扯着笑容。“神经!我没你形容的这样,也没你长得漂亮。”

    用漂亮来形容廖立伦是一点也不为过。他长得浓眉大眼,睫毛长又翘,整个轮廓深又立体,喜欢他的女孩也有如过江之鲫。

    “学长,就是你这谦卑的个性深得人心,总之我爱死你了,学长万岁!”事实上,廖立伦就是欣赏郑浩磊的谦虚、大方、有才气,而且私底下他自己也把学长纳为他们帅哥一族呢,只是学长不知情罢了。

    郑浩磊对于廖立伦的口才感到没辙。

    ***

    开学后,郑浩磊依言来到社团招募处。他光是站在台上就吸引了许多学弟妹的眼光,廖立伦趁众人围观之时,利落地展开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大方的推荐音舍,有如夜市卖膏药的师父般呼声连连,直到优美的琴声响起,所有人的目光纷纷转向琴声处。偌大的校园里来往的人潮因美丽的弦律与低沉的歌声而驻足倾听。

    这可是廖立伦设计的最大卖点。

    浩大工程及人力才把这架钢琴搬到校园一角搭起的小舞台,为的就是让学长不必费唇舌就能达到招兵买马的目的。他成功了!大家在倾听着,不是吗?

    因为学长平时不多话,不过一谈到音乐、一弹奏乐器,那便是学长的最爱。所以廖立伦利用自己的聒噪与喜感和学长的沉稳琴声弹奏形成强烈对比,成功吸引人潮。

    现场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已随着乐音渐渐溶入意境中,屏气聆听着。

    一曲结束,现场静寂了十秒之久,突然爆出高亢汹涌的掌声,环绕在整个校园中。无懈可击的情歌与琴声深深地打动了新生的内心世界,大家激动的神情,仿佛身历其境,等待着至死不渝的感情出现。

    廖立伦持着麦克风把握机会地将整个社史从头到尾陈述一番,尤其提到现场演奏者的丰功伟业居多——没办法,所有人的目光全盯着这多情人。

    当郑浩磊抬起头来环视观众群时,赫然发现远方一个女孩的背影极似冷风,虽然许久不见,但冷风的一切早已深植他的脑海,他一眼便知道——是她!

    他快速起身,正要向前追去,可簇拥而上的新生及廖立伦等音舍的学弟妹们却阻挡在他周围。就这样,他眼睁睁地望着她的身影渐渐消失,围绕耳边的赞美与恭维他全听不到。

    廖立伦兴奋地在郑浩磊沉思的表情前猛挥手。

    “学长、学长、郑浩磊学长!吓?”声音一再放大的同时,他赫然瞥见学长竟眼光含怨地瞪他一眼。“学长你——刚才是在‘瞪’我吗?”廖立伦试图证明方才所见只是自己搞错了。

    “你——很聪明,一眼就了。”郑浩磊不疾不徐稳稳道出他内心积压的怒火。

    “是吗,刚才我表现不差啊!”他找不出问题出在哪?“而且,学长的琴艺及歌声美得令人动容、令人赞叹,你看!”他拿出五、六张入社报名单。“成绩不错呢!这几个都懂得了两种乐器,音质也不差,这一个还会打鼓。幸好学长肯出面,不然——”

    他话还没说完,却听到郑浩磊一声长叹。学长今天反常哟!

    “唉!刚刚应该可以与她重逢的。”郑浩磊闷闷地道,音量小到只有自己听得见。

    但廖立伦早觉他不对劲,正细细打量他,所以注意到了——

    “学长,你说与谁重逢?”他很好奇。

    郑浩磊睨了他一眼。“小时的玩伴。”嘴角起了弧线。

    “玩伴?青梅竹马的那一种?!”他的问话引起了郑浩磊脸上的浅笑。他答对了,“喔,原来这几年来你不是不动心,而是早就心动了,理由是为了那个不曾曝光的女孩。”廖立伦有些概念了。“害咱们音舍的学妹纷纷退社的也是这个理由?”一切都合理了。

    “喂!别推我下水,她们要离开,我也没办法。不过的确有个女孩在我心里很久了,我想,在我有生之年,我会一直爱着她的。”郑浩磊深情款款地吐露内心感情。

    “那她一定是个超级大美女,身材玲珑有致,讲起话来轻柔婉约,细长乌黑的秀发,美丽迷人的双眼再加上聪明的智慧……嗯,对,就是这样才配得上学长。”廖立伦心中的情人条件就要这样。智慧不一定重要,不过学长的脑袋非常人,所以附带条件就是要有聪明智慧的女孩才配得上他这优秀的学长。

    郑浩磊禁不住地噗哧一笑,廖立伦几乎把冷风神化了。

    “哈,冷风呀!小时候长得瘦又黑,可以拿丑来形容。”郑浩磊嘴里虽然这么形容,但脸上的表情却是一副满足宠爱的神态。

    廖立伦疑惑地皱皱眉头。“学长,她叫‘冷风’呀?好特别的名字。”

    “当然特别!在我眼里,她永远是特别的!”

    “学长,说说你和冷风是怎么样的感情啊,为何会对她如此依恋?”

    他笑了笑。“你信不信有终其一生不变的爱?”

    廖立伦不太能接受那种说法,他摇了摇头。

    “你呀!现在不会懂的。总而言之,当有一天你遇上了自然会懂,不跟你说了。”

    ***

    二巷的人们搬来离去的,小时候的玩伴也近四分五裂了。后来冷爸居然又买回了二号的房子,只因冷风会说过:二巷有她童年最美丽的回忆。

    “老爸,是嫌钱太多了吗?干嘛买回旧家?我都要出国了,现下可好了,买它回来养蚊子吗?”

    冷风实在没料到老爸会为了她随口的一句话而感情用事地去买一栋房子。

    “你这就不懂了。等你从美国回来,说不定会想开个画室、画廊之类的,房子虽然旧了些,不过老爸算过,这附近的地皮不错,用不着几年肯定会发展,到时候装修一下就美轮美奂了。而且这屋主房价出的便宜,要是你日来打算什么事也不做,卖掉就能生活。”冷爸口干之际,望了冷风一眼,冷风仍睨着他。冷爸见力道不够又说:“况且冷火、冷霖、冷霜、冷云他们各已婚嫁或已有男朋友,有自己的天地了,老爸、老妈想多留你在身边几年嘛,只好委屈你喽,”

    “老爸,瞧您说的可怜,人家大哥和姐们可是常回来探望您俩,哪有您说的像被抛弃的孤家寡人。这么地,我就不嫁了,回国后便留在您们身边,不交男朋友了。”

    “哎呀!跟你开开玩笑嘛,这么认真。”冷爸赶紧向冷母搬救兵。

    “你呀,别逗你老爸了,遇到情投意合的男孩,还是带回来让我们瞧瞧,爸和爸妈都会祝福的。”

    “是!老爸、老妈!”

    冷风毕恭毕敬地起说立站好,像个顽童似的举手敬礼,惹得两老开心又窝心。

    “那爸、妈,我要去找我的狗头军师薛为奇吃饭去,他和他女朋友要帮我饯行。”

    “那就不等你回来吃饭了。”

(快捷键:←)上一章  玩伴新郎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