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编跟我说有书需要我签名,所以我就到公司的仓库去签书。
在这次签书之前我只签过十本,那回是抽奖赠送给读者的,《禾马》还贴心的附上获奖者的名字给我,所以我只要写上「To×××」,然后再签上我的名字就好了,而这次签名书是给预购《走红一下又何妨》的读者,数量比较多,也没办法先给订书者的名字,所以我就开始想……
那我要签什么?
我从小到大还没向任何人要过签名,也没练过自己名字要怎么签才好看,「连亚丽」三个宇笔画又很多,所以我就开始想起了偷吃步,我想英文应该比较容易,而且可以更陕。
所以我就想了几个,比如「BeGood!」,就是中文的「要乖喔」,因为看书的读者多半是在学学生,要大家乖乖的好像不错。还有一个是「BeCool,但是我发现真要这样签,却一点也酷不起来。
我问了朋友A的意见,她说不如就写「要恋爱」吧!要大家都好好的去恋爱,因为这位友人最近爱情顺利得不得了,满脸春风的她当然觉得恋爱好,所以我又问了另一个朋友B。
朋友B人在国外,她一直是定可爱路线的,建议我用一般英式签名法「Love×××」,后面空格就填上我的英文名字就好了。
我告诉朋友B我本来想写什么,结果她的老外同事看到我们的对话,尤其是我写「BeGood」那一段,就跟朋友B建议,叫我干脆写「SafeSex」好了!哇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当场在电脑前笑到流眼泪,真是笑死我了!
老外就是比较放得开,国情毕竟不一样嘛!不过我可没胆这么写。
咦?有人看不懂意思,乖!看不懂就算了,以后你长大就知道了!
想了半天,最后我还是乖乖的写下像是鬼画符般的「连亚丽」,虽然没什么创意,但你们应该不会奢望我在上头画心心或星星或花朵吧?我……我真的不是走那种路线的啊!
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买我书的朋友们,我真的是诚心的感谢你们,虽然我只写了短短、而且正常人还看不太懂的三个字,但我想意思到了就好,希望你们了解我一个人开了好几个小时的车,还被卫星导航整到快抓狂,等我找到仓库在哪里的时候,我早就手脚发软了,请见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