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的喜轿,大红的吉服,大红的盖头,大红的迎亲队伍。
一对人马排成两排,在唢呐锣鼓的喧闹声中浩浩荡荡地沿华清街前进。从今天开始,她即将成为人妇,即将一脚踏入卫府的深宅大院,即将要在大家族的明争暗斗中挣扎生存,即将告别自由自在的日子,告别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当那凤冠霞帔穿在身上,她就知道今生今世,将被束缚那颗热血沸腾的心,扼制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直至死亡。身为爱新觉罗的后代,她的人生注定不能由自己决定。
喜娘扶着她走过长长的红毡地毯,跨过高高的门槛,听着那鼓乐声渐行渐弱,感觉到红丝带的另一头被人扯住,毫不客气地带着她向前,如果不是喜娘扶着,她可能被这股凶狠的力道拽倒。
司仪的高嗓门尖声唱道:“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交拜。”
她僵硬地、机械地任人摆布,交拜时凤冠的珠钗好像碰到了什么东西,她嗅到了一股沉郁的浓烈的男性味道,属于她的丈夫。她那从未谋面、却制造了很多传言的丈夫。听说,他是个民主分子,在这个年代被称为激进分子的人;听说,他曾留洋一年,后来被迫中途返乡;听说,他极力排斥这桩婚事,如果不是碍于年迈的爷爷,他会弃家逃婚而去;听说,他是民盟学社的骨干分子;听说,他不务正业,每天都留连于那个写些乱七八糟文章的出版社。
落尘不知道,她究竟嫁了一个怎样的丈夫。
凤冠压得她脖子酸痛,身子也坐得僵硬,手中紧紧抓着纯白的苏州绸缎,触感滑腻清凉。过了今晚,她便如这丝缎一样,在洁白的人生上染上血痕,且那血痕一定黯淡干涸,正如她所能预见的人生。
门外人声嘈杂,吴妈推门而入,匆匆道:“来了来了,四少爷来了,快准备好,盖头歪了没有?挑盖的金锥呢?交杯酒呢?大枣、花生、桂圆、莲子,摆好,摆好。”她话音刚落,一大群人拥着头戴金冠身穿喜袍的新郎官进门,落尘在盖头下的缝隙中看见一双崭新的锦鞋和喜袍的下摆。
“四少爷,揭盖头了。”
金锥掀起大红盖头的一角,缓缓上挑,露出她细致的下颌和装点得红艳欲滴的小嘴,也许是太慢了,新郎手一抖,盖头沿着金锥滑落,重又遮掩住红巾下的秀色,随后又整个滑落。众人齐声抽气,不知是惊于盖头落地的不吉利,还是惊于新娘的花容月貌。
落尘闪动睫毛,缓缓抬眼,终于见到了她的丈夫——卫静康。
他有一张轮廓深刻的脸,饱满的额头,时下一般男子流行的短发,挺直的鼻梁下面是紧抿着的薄唇,唇角的弧度略上扬,使他突出的五官显得亲和。惟有那双沉静乌黑的眼眸,给人一种淡淡的凉意。有一刹那,她在他眼中看到了惊艳,瞬间消失了,黑漆漆的眸子如没有星月的子夜,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摸不透。
卫静康心中暗叹,好一个闭月羞花的美人。两弯细细的柳叶眉,眉心点了一颗朱砂痣,显得面颊的肤肌白皙柔嫩,晶莹剔透的明眸似两潭秋水,澄澈深邃,仿佛无论抛进什么都寂静无声。整体来说,她是娇媚柔顺的,可能是因为满人的关系,并不显得纤细,似弱柳扶风又韧而不折。
卫静康俯身拾起红盖头,置于丫鬟的托盘内。
吴妈赶快笑道:“不妨,不妨,新郎官亲自拾了,就是福气圆满。”
“对对对,”大伙乱哄哄道,“福气圆满,福气圆满。”
“喝交杯酒。”
静康和落尘分别拿起酒杯,臂弯圈着臂弯,额头抵着额头,将杯中的清酒饮个干净。人家说交了杯就一辈子不分离,将幸福交到对方手上。但落尘知道,她的交杯酒不过是个仪式,饮净了,便吞进肚去,不留一丝痕迹。她的丈夫,根本不会在乎她要付出的幸福和人生。
静康一一将“早生贵子”放入落尘口中,她默默地嚼了吞下去,甚至不知是什么滋味。冗长的仪式终于结束,吴妈赶着所有人出门,将这宽敞的空旷的新房留给一对儿新人。
临去前,亲友口中笑念着:“春宵一刻值千金。”
落尘仍然安安静静地坐着,将洁白的丝缎收进宽大的衣袖内。虽然她已坐得浑身僵硬,虽然她已饿得手脚乏力,虽然她已困得恨不能马上睡去,但她的丈夫不动,她也不能动。
卫静康居高临下凝视她良久,才开口道:“你饿了,就吃点东西,不饿就先睡吧。”
他迈开大步,朝门口走去。
落尘唤道:“夫君。”
他停步转身,皱眉道:“叫我名字,不要叫夫君。”
落尘静静看他一眼,垂低头道:“静康,你要出去,也要等到二更之后,现在吴妈他们一定在外面悄悄躲着。”
静康扬眉,拉开门,站在门口大声道:“都出来,告诉老太爷,我要走早走了,不用等到现在。”转角中,树丛中几条人影匆匆溜了开去。
静康淡淡道:“不用等我,我睡书房。”
新房的门合上,空荡荡的房间飘着新婚的喜气和交杯酒的清香。两支红烛炽烈地燃烧着,那妖冶的烛火奔腾跳跃,红色的烛泪沿烛身缓缓滑下,落在桌面,凝成一摊红血。
落尘摘下凤冠,脱了霞帔,合衣躺在床上,张大盈盈双眼,望着那烛火直到天明。
这,就是她的洞房花烛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