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太太,买好菜了?这么早!」
迎面而来的一个声音喊住了她,她停下脚步,是住巷子口的林太太。
「是啊,林太太,你早。」郑惠文客气地跟她打招呼。
「方太太,我听说你家老方把房子卖给了建设公司了?卖了多少钱?建设公司也找上我们家了,说是这一带的房子都是一百五十万成交的,是不是真是这个价钱?」
卖房子?郑惠文愣了一下,真有这回事?丈夫可从来没跟她提过啊!
难道他要等他们母子三人露宿街头才肯说吗?
林太太看她发愣的模样,约莫也猜得出是怎么回事。方志伸是个出了名的酒鬼,这一带无人不知。酒癖奇差,打残了老婆一只手也不是什么秘密。她不由得在郑惠文垂著的左手停留了一会儿,怜悯的目光重新回到她脸上。一个这样的丈夫,什么事做不出来?
看来从方太太口中是打听不出什么的,若不是她今日提起,只怕方太太得等到建设公司来拆房子,才会知道是怎么回事。
不过,这全是别人的家务事。「你还不知道?那我再去找你们隔壁的老杨问看看好了,我去买菜了。」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郑惠文仍是定住脚步,动也不动,然後她剧烈地咳了一阵子。瘦弱的身躯在风中瑟缩著,过了一会儿才有气无力地抬脚继续走,
一回到家,她放下菜篮,也没心思去清理那些瓜果青菜。
现在丈夫手里有了一百五十万的钜款,她是不敢指望他会拿出一分一毫回家的。
可说不定他现在有了钱,会愿意和她离婚。他是绝对不会颐意妻儿来瓜分他那一大笔钱的。
这事可不能拖著,那些钱在他手中也是维持不了多久的。
若是在离开人世之前,还得顶著方太太的名义,她才真会死下暝目。
还有,她绝对不能让丈夫一辈子拖累尔雅和尔杰永不得翻身。
心中仔仔细细地盘算了好一阵子,觉得这事八成有望,她疲累苍白的脸孔终於泛出一缕久违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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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伸,听说你把我们家房子卖了一百五十万?」郑惠文见丈夫哼著曲儿进了家门,看来心情甚佳,便开门见山地问。
尔雅还在上班,她早早把儿子打发上床,免得谈话不如预期会祸及儿女。
方志伸吃了一惊!他和建设公司的人签约取款都是约在外面,怎么这婆娘会知道?
定是那些多嘴的三姑六婆。
瞒也瞒下住,他索性承认,这女人能奈他何!「是又怎样?」他有点不耐烦的口气。
「那好。」她这两个字一出口,倒让方志伸吓了一跳。什么?她不哭天抢地,骂他这个死没良心,房子卖了他们要住到哪里去吗?
「小杰已经三年级了,」郑惠文继续说道:「他的同学早就都在补习钢琴小提琴英文画画什么的,小杰也该去学一学,免得以後跟不上人家,听说这些才艺都是要算成绩的,我已经打听过了,一星期上一次钢琴或是小提琴,—堂只要五百块。英文课一个星期两堂,一个月大概是两三千块。还有让小雅回学校去读书,她离开学校那么久,大概只能上个私立高中,一学期的学费也大概不用五万块,卖房子的钱应该可以让她用到高中毕业了。」
开什么玩笑!拿他的钱去帮儿子女儿付学费?那不等於把它扔进大海吗?他怒目瞪著她,恶声恶气地说,「补什么习?念什么书?读书又不能当饭吃!」
「你要他们将来跟你一样没出息吗?」这句话一出口,她便等著迎面而来的拳头,今天她非得挺得住不可。「养儿育女本来就是你做人家爸爸的责任,何况你现在又不是没钱。孩子的监护人有那么好当的吗?」
什么监护人引这女人今天干嘛用这种文诌诌的名词?「什么劳什子的监护人?谁爱当谁去当!」
「我们是夫妻,当然是孩子的共同监护人。不然你把钱分我一半,孩子的学费都由我付!」
「我就知道!你这婆娘就只会打我钱的主意!你休想!」他大力地挥了两三下拳头。这女人两天没修理,胆子就大起来了吗?
「根据民法规定,你的钱本来就该有一半是我的。要下然我去法院请法官评评理,说不定法官一知道我一只手是让你给打坏的,还会把钱全都判给了我。」她威胁著,知道丈夫和大多数人一样,一提到上法院便有些害怕。
方志伸有点心虚地看了她左手一眼,回想著她刚才提过的金额。一个月付几千块帮儿子付补习费,听起来不算太多。女儿呢,这可万万不行。先别提花钱让她念书,原先每个月的那笔薪水就没了。
「女儿都那么大了,还念什么书?我只答应让小杰去补习。」
「不行!女儿一定得让她回去念书。她才国中毕业,将来能做什么?让她卖一辈子的槟榔吗?你如果不肯帮她付学费,那我们离婚好了,儿女都归我,没你的事!」
「离婚就离婚!我现在有了钱要什么女人没有!你别指望我会给你一毛钱的赡养费!」
好不容易等到他这句话,郑惠文立即把事情咬定:「好,那我们明天就去户政事务所登记。还有,你既然放弃监护权,日後你也绝对不可以去找儿女要钱,这些你都要清清楚楚写下来。以後反悔,我就去法院告你!」郑惠文知道这种声明多半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只不过吓他一吓,料定了丈夫不会有这样的法律常识。
「我养他们这么大……」
郑惠文立刻截断他的话:「是我养他们这么大!」
「哼,写就写!」方志伸不高兴地哼了一声。转念一想,现在那笔钱就全是他的了,高兴怎么花就怎么花,谁也管不著!思,乾脆再出去暍两杯庆祝一下!
郑惠文看著丈夫转身走出门去,终於松了一口气,颓然在椅子上坐下,觉得比打一场仗还累。
总算让他答应了。看了一眼墙上老旧的钟,她走进厨房把饭菜放进电锅里加热。小雅就要下班了,她真迫不及待要告诉女儿这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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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好离婚手续,郑惠文立即连夜带著儿女搬离老家。带了所有用得著又可随身带著走的家当。
新家是她所能找到最便宜的。二十年屋龄,两房一厅的老旧公寓。虽然谈下上理想,可比原来的好太多。至少就可以下用担忧随时可能落下来的拳头,小雅也下用再去槟榔摊上班。
本来他们是连房租和押金都付下起的。郑惠文正想老著脸皮去找几位较有交隋的邻居告贷,好笑的是在整理衣物时在前夫口袋中发现一张末兑的彩券,下抱任何期望地对了号码,居然对到三奖,领到了六万多块,这下于正解了燃眉之急。
一大早,她把儿子送到了新学校,便回家和女儿—超整理房子。後来她进厨房准备午餐,小雅整理好後便跑到阳台上看风景,
「小雅,吃饭了。」郑惠文煮了一锅简单的面条充做母女俩的午餐。
「哦。」尔雅应了声,闷闷不乐地走进屋子,在椅子上坐下。
「小雅,你是不是不喜欢这里?」
「没有啊,这里很好。」她有些敷衍地回答。
「是不是因为妈不许你把新地址告诉阿祥,所以你不高兴?」郑惠文试探地问。
「才不是。」尔雅摇摇头,一根根地把面条从碗里放进口中慢慢地嚼著。
「那就好。最好别让以前的邻居知道我们的新家,我怕你爸爸太早把钱花光了,会来找我们麻烦。」
「不会吧引你们都离婚了。」
「虽然离了婚,你和小杰还是他的孩子。」一想到儿女有这样一个父亲,便觉得十分对不起他们。
尔雅没出声,妈妈的顾虑的确有道理。可是这样一来,以轩若是到槟榔摊,就没有人可以告诉他她的下落了。她郁郁地想著。
他怎么可能来找她!只不过是买过她两包菸的客人。
「告诉妈,你有什么心事?」女儿明明是一副为情所困的模样,除了阿祥又会有谁?
「没有啊,我只是烦恼要上哪儿去找工作。」这当然也是心事之一,她什么都不会……
「别担心,妈都想好了。下个学期你就去补校注册,学校有办建教合作,你就不用担心找不到工作了。」
「可是,工厂的薪水很少。」要付租金生活费学费,哪会够?
「我去问问邻居,看有没有谁家需要保姆的。总会有办法。」郑惠文倒是满有信心。以前她也试过保姆的工作,可家里有那么一个酒鬼在,谁放心把孩子交给她?
「妈,带小孩很辛苦的,你的左手又使不上力。我看你最近又瘦了很多,明天我陪你去医院检查看看。」尔雅担忧地看著母亲的脸颊,是一种不健康的苍白。
郑惠文捏了一下自己脸颊,她平常不太有心情去照镜子,不会自己看起来就是一副病奄奄的模样吧?真是这样,可别指望人家会让她帮著带小孩了。
「没事的。」她掩饰地回答。「过几天等我们安顿好,我再去看医生。不过我自己去就好了,你专心地在家里看几天书吧,功课丢开那么多年,不认真点怎么跟得上人家?」
「哦,好。」尔雅温顺地回答。一听母亲肯去看医生,她就比较安心了。
她吃完碗里的面条,又盛了一碗。其实没什么胃口。这锅面要是不把它吃完,妈妈肯定又要把它留到晚上,当作她自己的晚餐了。她不愿意妈妈一年到头老是吃隔餐的剩菜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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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仍是一段捉襟见肘的日子。
却也是方尔雅一生中最平稳安定的日子。
每天早上她在早餐店扛工,下午复习国中的教科书,有时帮母亲做一些点心,包子馒头什么的。左邻右舍都尝过郑惠文的手艺了。
方尔雅劝母亲别这么辛苦。
郑惠文回答,「我们一家老弱妇孺,说不定将来要靠邻居帮忙的地方很多。」
尔雅这才了解母亲的苦心。不知道为什么,她竟觉得母亲说这话时,眼中隐隐含著泪光,仿佛有一种「托孤」的意味。
她不由得胆颤心惊地追间:「妈,你去看过医生了没?医生怎么说?」
郑惠文看来漫不经心地回答:「看过了,昨天早上去的。医生说有点小感冒,吃两天药就没事了。」见女儿仍是满脸不安,似乎怀疑她的话,她又故意加上几句:「对了,我中午吃过饭忘了吃药,小雅,你去帮我把药包拿过来好不好?就在中间的抽屉里。」
尔雅趣身走到书桌边,从抽屉中找出一袋公立医院的药包,她仔细看了看上面的说明,的确是感冒药没错。稍微放心地松了一口气,她定进厨房倒了一杯水,连同药包交到母亲手中。
「小雅,有件事,妈想跟你商量。六楼的丁太太有位亲戚上个礼拜来拜访他们,正好在电梯里看到小杰,那对夫妻无法生育,他们一看到小杰就觉得很投缘,托了丁太太来问我,颐不愿意让他们收养小杰。」
「妈,当然不要!怎么可以让小杰去当别人家的孩子,让他离开我们?我才舍不得!」
「我也舍不得啊!可是丁太太说他们家的家境很不错,将来就算让小杰念到研究所都没问题。」
「妈,我也可以让小杰一直念书啊,总会有办法的。妈,你绝对不可以答应。」
郑惠文默然无语,正因为女儿疼爱弟弟,她才不能让姊弟俩日後只能相依为命。她可以料想到为了教养这个弟弟成人,小雅会让自己陷入多么不堪的地步……
女儿从十五岁开始就负担家计,她这个做妈的,够对不起她了,绝对不能让她继续牺牲下去。
「小雅,你能有什么办法?你以为小杰看到姊姊日夜辛苦工作帮他付学费,他还有心情念书吗?你——这是阻碍他的前途。何况小杰已经很懂事了,就算成了别人家的孩子,他也不会忘记你这个姊姊的。」
尔雅无话可说,眼泪成串地掉了下来,她扑进母亲怀中喊著:「妈……」
郑惠文轻抚著女儿的秀发,好一会儿才说:「把眼泪擦一擦,江太太晚上要去喝喜酒,托我帮她带小孩。待会儿他们就来了,要是看到你眼泪汪汪的样子,还以为我在家就爱打小孩呢,那以後还有谁敢让我帮他们带孩子?」她勉强开著玩笑。
尔雅知道母亲是有意逗她,只好挤出个微笑让她安心。她走进浴室冲了把冷水,镜中人双眼红肿回望著她。拧了条毛巾按了按眼角,小杰快放学了,还是别让他见到这张哭丧的脸比较好。
可是不管是哭的脸还是笑的脸,姊弟俩能见面的日子其实也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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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夫妇把小杰带走那一天,她不敢哭,也不敢送他出家门,她怕等他下楼要上车时,会忍不住抓著他不让他走。
她躲在阳台角落,透过栏杆,眼看著他们走出巷子,然後连背影都看不见了。
尔雅又在阳台待了好一会儿,才走进屋子。平常小杰这个时候也不在家的,今天却觉得这屋子特别冷清。
小杰是吃过早餐才走的,尔雅在他方才坐过的椅子上坐下,桌上还留著他用过的空碗。他把妈妈盛给他的稀饭吃得一乾二净,平常他总会剩一些在碗里的。多半是为了再也吃下到妈妈煮的稀饭吧!
她走进弟弟房里,看见母亲坐在床边,轻轻抚著枕头。
她走到母亲身边,揽著她的肩,「妈,你还有我。」她轻声道。
郑惠文没有回答,她在心里想著:小雅,妈妈还有你,可是将来你还有谁?
还有谁?她自己都没想到,女儿谁都没有的那一天比医生估计的日子还要早
夜里十点钟,尔雅下了课回到家,还没走进大楼,住在一楼的房东便喊住了她:「小雅,你快去医院,你妈妈生病了,刚刚才被救护车送过去!」
尔雅吓呆了,一时之间竟毫无反应。
「小雅,快去啊!」房东催促著。
她转身就跑,颤抖的双手紧紧抓著书包的带子……
她到了医院,居然发现何家叔叔带著小杰已经到了。若不是病情严重,妈妈怎会让人通知小杰?
抓著弟弟的手,两人缩瑟地躲在急救室的门外。她不敢开口,一句话都不敢问。可是何叔叔和医生的谈话仍断断续续地传入她耳膜……
……肺癌……已经是末颠……
不会的,一定是她听错了……
一名护士打开门定了出来,「病人要和家属说话。」她清脆地说了句。
何叔叔走了过来,将那对姊弟轻轻推进门内。
两人走到床边,同声喊著:「妈……」
「小杰,你以後要好好听新爸爸新妈妈的话,知道吗?」
小杰点点头,怯怯地说:「妈,我知道。」
尔雅明白母亲是在交代後事了,她全身发冷,握著小杰的手,愈抓愈紧。
「小雅……」她微弱的声音,怜爱地喊了声,接下去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小雅年幼时,算命师见了她的面相,明明说过她会一生顺遂、平安喜乐……全都是骗死人不偿命的江湖术士!
「小雅……」两行泪水沿著她苍白枯槁的面颊滑落在雪白的床单上。
尔雅跪在床边,紧握著她的手,哽咽嘶哑地又喊了声:「妈……」
郑惠文还有许多话要和女儿说,到最後却什么都说不出口,只勉强吐出三个字:「要……幸福……」
她不知道属於女儿的幸福在哪儿,已经什么都帮不了她。带著深深的遗憾,她呼出最後一口气,再也握不住女儿的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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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很快地举行了,像是被遗弃的小狗般的姊弟俩,也提下出什么意见,一切都任由大人们去张罗了。
出面的是何氏夫妻。当初收养尔杰,他们原本就打算给方家一笔钱,毕竟人家把儿子养得这么大,又敦得这么好……
郑惠文却是坚持不肯收,她不是卖儿子。
那笔钱到头来却是花在办丧事。火化之後,让郑惠文有个安身之所,也让那姊弟俩日後有个地方祭拜他们的母亲。
尔雅记著母亲临终前说过的话,要幸福。她知道她的幸福在哪儿,也知道那是一个她难以到达的地方。
日子只得继续过下去。上班,上学,假日偶尔去和母亲说说话,现在她对墓园已经很熟悉了。
她很喜欢那座墓园,心中对何叔叔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有无限感激。若是没有他们出面,只怕她所能负担得起的只是一口薄棺。
那一天天气很好,她走出灵骨塔,缓步向面海的墓园走去,一路读著碑上的文字;各式各样的墓碑上记载著各式各样的人名。新旧坟并立,在耀眼的大太阳底下并无任何阴森之处。
最後她在一座坟前停住了脚。那座坟比起别的要简单得多,仅只一方石碑横刻著亡者姓名生卒年月日,坟上覆著青草。
如此而己。
好像罗大佑的那首歌。
她不禁轻声哼了起来——
「当我死去的时候,亲爱的,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也无须浓荫的柏树。
让盖著我的青青的草,淋著雨也沾著露珠。
假如你愿意,请记著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至少有一个人,是不甘心忘了她的。
方尔雅想著。即使已经过了二十年,她发现墓中人的亡故日期竞就是自己的生日。
她凝视著那个数字。她是谁?
锺寻寻。除此之外呢?
其实并没有证据可以说明这是一名女子。她只是直觉地知道。
雅致的大理石碑前,散落著几枝长茎玫瑰。枯萎的程度不一,有的只剩乾枯的残梗,不见任何花办。最新鲜的那朵,仍维持著完美的外形,成了一朵乾燥花。虽已失去鲜艳的色泽,余香犹在。她忍不住拿在手中轻嗅著,是一种温润的芬芳,花办的触觉像是光滑的丝缎。
显而易见,这些玫瑰都是在不同的日子放到坟上的。最完整的那一朵未曾经过雨水摧残,该是在这一个礼拜之内。
她记得上个礼拜下过雨。
送花的人是谁?该是位白发的老先生吧?他会是亡者的什么人?丈夫还是情人?
死後二十年,还能让人这般想念,方尔雅心中除了感动羡慕,还有酸楚的欣喜。
或者这一切都出自她过度浪漫的想像,从几枝玫瑰就可以编造出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那些花出现在这儿,说下定有一个最下浪漫的原因。
她轻轻地把那枝玫瑰放回坟上,留恋地再一次读著碑上的字迹。
寻寻……寻寻……耳边仿佛听见一个男人的呼唤。
她没有心思再往下走去看别的坟了,转身往来时路走去。
日头已经偏西,海面上点点白帆闪著金光。一直走了好远好远之後,玫瑰的芬芳和青草的气息仍在她鼻间缭绕,久久下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