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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小鸟 第一章 作者:凯琍
    早餐时间,法克家族唯一的相聚时光,阵阵咖啡香飘散空中,蛋卷和火腿在锅上滋滋作响,女主人手脚俐落地端上独家菜色,男主人已摆好餐具和鲜花,等待孩子们的大驾光临。

    七点半,法克悠和妻子从六号二楼走下,法克弥则由八号二楼走下,他们一家就占了四个住宅单位,各有七、八十坪,表面上看来挺奢侈的,却有不得不的原因,因为不这么做的话,房子会爆满!

    位于一楼的两处店面,男主人法理擎在六号开木工家具店,女主人克莉丝在八号经营法式餐厅,夫妻俩各自拥有生活空间,是他们永保热恋甜度的秘诀。双胞胎老大法克悠热爱时尚,身为男性服装杂志总编,屋内摆满各种风格的服饰,他还喜欢搜集香水,每逢大采购绝不手软;老二法克弥则是标准书迷,就读历史博士班兼任讲师,买书买到书商自动送上门,只求世界末日时葬身书堆。

    出生二十七年以来,这对兄弟就像老天特制的艺术品,看到他们的人都忍不住赞叹,世上怎会有如此完美的生物?然而人生太完美就可能被诅咒,他们被双亲赐与了这样的名字——“法克悠”和“法克弥”,一语双关,无限遐思,每次自我介绍总是惹来大笑,笑到喷泪或喷饭也不稀奇。

    尽管背负着如此悲情的名字,两兄弟倒也身心健康地活到十八岁,考上大学后没多久,爸妈送给他们的礼物就是二楼的两户房据,同时也开始他们打工族的日子,学费与生活费都得靠自己,爸妈说什么就是一毛也不给,如此铁血教育也是种锻炼,如今两兄弟在职场上各有一片天。

    唯一不变的是,全家仍要一起吃早餐。

    “快趁热吃,今天的蛋卷放了松露喔!”空气中满是美食香味,克莉丝可是多次登上报章杂志的大厨,而她毕生最大的成就感,就是看到碗盘被家人一扫而空。

    今天早上跟以往不同,多了一位新成员,也就是法克悠的新婚妻子——吴梦洁。他们刚度完蜜月回来,两人喜孜孜、甜蜜蜜的,一起参与了法克家的早餐聚会。

    “谢谢妈。”吴梦洁喊得不太习惯,却很诚恳。

    “啊~~”克莉丝叹息一声,微笑说:“我不知有多想听女儿喊我妈,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美梦成真。”

    “你喔,到哪儿都有人疼,我都快被你比下去了。”法克悠捏捏妻子的脸,说话很酸,笑容却很甜,吴梦洁吐舌一笑,小俩口浓情化不开。

    他们是在“MQ杂志”结缘的,法克悠是比男模还帅的总编,吴梦洁是宅女本色的美编,原本一点都不搭,但爱上了就是爱上了,在“命运捉弄”下终于结为佳偶。

    温馨气氛中,一向实事求是的法克弥开口纠正。“妈,她不是你女儿,是你的长媳妇,如果她是你女儿,那她跟你的长子就是乱伦了。”

    七月阳光瞬间结冻,其他人都脸上三条斜线,克莉丝嘴角扭曲一下。“亲爱的弥弥,有时你不说话会比较可爱。”

    克莉丝是一位褐发绿眼的法国女子,身高一七五公分,跟老公一样高,两人总是平起平坐,过着相互尊重却又你侬我侬的生活。

    从小她就像豌豆公主似的,总是找不到好睡的床,二十五岁那年她来台湾参加国际美食展,一不小心闯进法理擎的木工家具店,躺上他亲手打造的桧木床,一时惊为天床,拜托他一定要让她空运回法国。谁知外表憨厚的木工却有奸诈内心,居然说这是他自己和未来老婆要睡的床,属于非卖品。

    万分惋惜的克莉丝回国后念念不忘,隔年又来到台湾参加美食展,又来到木工家具店躺上那张床,这回她不打算回法国了,为了一生好眠,她甘愿嫁给台湾郎啊。

    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就这么写下结局,隔年克莉丝生下一对双胞胎,混血儿总是得天独厚,俊俏的程度连医生、护士都特别关爱。

    准备报户口时,他们灵光一闪,结合了彼此的姓氏,把儿子取名为“法克悠”和“法克弥”,也就是法理擎和克莉丝的爱情结晶。

    法理擎敲一下次子的脑袋。“我和你妈都觉得奇怪,我们怎么会生出你这种奇葩?”

    兄弟俩都是帅气逼人,个性却南辕北辙,法克悠如同阳光耀眼,爱美又自恋,最后选了个大馒头小可爱当终生伴侣;法克弥则像月光神秘,常说些让气氛冷到爆的经典名言,从不想跟爱情扯上关系。

    “不会啊,这就是法克弥的魅力,一路走来,始终认真。”吴梦洁替小叔说话,她非常欣赏法克弥的风格,低调、内敛,又带点忧郁,所有法克俱乐部的人都为他痴迷。

    法克悠闻言全身紧绷,对娇妻警告地说:“小梦梦,你别只顾着欣赏他,你老公我才是万人迷耶!”

    婚前他就有极高的危机意识,吴梦洁从高中时代迷恋上法克兄弟,虽然只敢躲在远远的地方作白日梦,却画了无数张他们兄弟俩的BL故事,如果让她先遇到法克弥,说不定她爱上的就不是法克悠了!法克悠原本是自信满分,但弟弟跟他一样俊帅无敌,等于是自己跟自己挑战啊。

    吴梦洁对丈夫甜笑着说:“可以同时看到你们兄弟俩,我真幸福。”

    结这个婚的附带好处有够多,有擅长厨艺的婆婆、擅长木工的公公,还有跟丈夫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叔,两大帅哥同在一个屋檐下,让喜爱幻想BL情节的吴梦洁时时活在美梦中。

    法克弥正经八百地问:“你答应跟我哥结婚,是不是因为可以看到我们兄弟在一起?”

    当初法克悠和吴梦洁闹分手,法克弥是促成他们复合的大功臣,眼看哥哥和嫂嫂修成正果,他闲来无事就想挖苦几句,不为什么,好玩而已。

    “对啊!”吴梦洁回答得毫无犹豫,她是个标准的BL同人女,多年来最大的梦想,就是看到法克兄弟在一起的模样,不管是坐着、站着、走着,尽管只是一些平凡无奇的动作,都能让她春心荡漾、灵感大发。

    法克悠为之一僵,俊俏的面容几乎扭曲,握起妻子的双手说:“够了,我不想面对这事实,请你们留给我作梦的权利好吗?”

    “安啦、安啦,弥弥对女人根本没兴趣,我们家不会上演伦理大悲剧的。”法理擎好言安慰长子,不想看到他们兄弟阋墙。

    法克悠闻言稍感放心,说到他这个弟弟,样样都好,就是木头了点,无情无爱,清心寡欲。

    “爸、妈,你们为什么会帮他们兄弟取这个名字啊?”吴梦洁之前不敢问,现在都是一家人了,应该可以一探究竟了吧?

    克莉丝摸摸媳妇的头说:“因为他们是我们的心肝宝贝呀~~名字当然要有爸爸和妈妈的结合。”

    这是个讨论多年的老话题,但有人就是问不厌,法克悠接续问道:“为什么不是克法悠和克法弥?”其实他们要得不多,只要正常就好,偏偏父母给了他们最可笑的!

    “克这个姓不在百家姓之内,我们也是万分无奈,你们要知道,做人不外乎法、理、情,我们可是奉公守法的好国民呦!”法理擎当初一心想以妻子的名字为首,可惜户政人员说“克”不能列入姓氏,让人徒呼负负。

    法克弥早就听腻了这套官方回答,换个方式问。“如果是女儿,你们也打算给她们取这种名字吗?”

    “我们生的是儿子,这种假设性的问题不存在,等你们准备迎接妹妹的时候再来烦恼,千万别浪费宝贵光阴。”克莉丝四两拨千斤,闪避了这项质问。

    法克悠和法克弥互望一眼,兄弟俩的默契不需言语,他们的爹娘就是这么无良兼无赖,做儿子的既不能选择父母,也不能隐姓埋名过日子,唯有继续忍气吞声。

    吴梦洁忍不住窃笑,这对双胞胎兄弟得天独厚,偏偏有一对搞怪的父母,老天爷果然是公平的。

    “我们走了。”早餐时间到此结束,法克悠牵着妻子上班去,法克弥也拿起书本上课去,不管背负着多么沉重的姓名,迈出的脚步仍要自信昂扬。

    “路上小心喔——”一对心满意足的父母,望着他们爱的创造品,多么完美、多么出色,然后想到他们那恶搞的名字,夫妻俩仰头大笑,人间处处有欢乐,自家的更是百笑不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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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家门,法克弥开了车前往学校,这台车是五年前他用奖学金当头期款买的,男人大多爱车,他也不例外。他们兄弟俩不约而同看上了Benz,但法克悠选择的是跑车,法克弥则是基本款房车,能够供他上、下班和大量购书就够了。

    开车途中,法克弥除了留意路况,也会观察四周环境,在他内心有个小侦探,不时探索人间的种种,他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正在进行研究,从天空、交通、行人、花草到建筑物,他都会仔细研究并乐在其中。但相对的,他不喜欢成为被研究的对象,没有人看得出法克弥在想什么,他离人群很近却也很远,不会主观或感情用事,这才是一个历史学者该有的态度。

    从小他就爱看书,尤其是关于人类文化的纪录,他总是看得津津有味,连《左传》、《史记》、《二十四史》都能当作睡前读物。很自然的,考大学时他选择就读历史系,爸妈也尊重他的选择,并未要求他进入热门科系,他们家唯一的规定是——十八岁以后就要自己决定、自己负责。

    一路走来,他相当满意自己的人生,二十七岁就当上讲师,创下本校纪录,他明白自己该低调些,因此在打扮和行事作风上都走稳重路线,以免招来闲言闲语,这对他来说并不困难,他本来就喜欢跟外界保持距离,如此才能客观分析事理、研究史实。

    停好车,他走向历史系馆,沿途有几个学生向他问候道早。

    法克弥点个头当回应,他跟学生的关系不冷也不热,因为爸妈赐给他太优的外表,除了女生会追求他,男生也会爱慕他,为了彼此的安全,还是别靠得太近。

    走进他专属的研究室,不到五坪大,摆满了书本和文件,还有两台电脑及相关设备,他对新科技发展也有兴趣,这世间有许多学问和领域,他穷极一生的时间也研究不完。

    法克弥才坐下不久,门口传来敲响,他还没回答,对方已推门而入,原来是他的同学兼同事,廖志强。

    两人虽然是同窗,但廖志强的年纪三十有五,早已结婚生子,总是一副老好人的模样,颇受学生欢迎,不像法克弥总是严格要求,没有学生敢找他求情。

    一开门,廖志强就哩啪啦直接说:“法大师,可不可以帮我代课?暑期重修班的课,每周五上午八点到十点,课程是台湾史,只要十堂课就结束了,对你来说易如反掌。”

    “你拜托别人吧。”法克弥皱起眉头,他最讨厌不长进的学生,朽木难雕,他承认自己没辙。

    “我已经走投无路了,拜托你啦。”廖志强抓住法克弥的手臂,呼天喊地地说:“我老婆说今年一定要去法国补度蜜月,我已经欠她三年了,如果我再不能去,她说要把我休掉,找别的男人一起去!”

    “这么严重?”法克弥虽然嘴里这么问候,心里却没什么感觉,因为他一直抱持单身主义,拒绝走入人生的坟墓。书本就是他的伴侣,历史就是他的最爱,如此人生,夫复何求?

    “求求你,我给你磕头、给你跪,你千万别见死不救——”廖志强知道不下猛药是不行的,双膝立刻落下,双手抱拳哀求,别说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万一老婆跑了,再多黄金都没用。

    同窗两年,法克弥的个性他很了解,聪明得要死、理智得要命,若是平静地跟他说明,绝对别想得逞,唯有走这种悲情又激进的路线,才有可能让他勉强动摇。

    “我不想折寿,你自己站起来吧。”法克弥眉头都不挑一下,也不上前去扶他。

    “要我站起来,就得答应我。”廖志强就不相信他如此冷血。

    “你真的很蠢,何必呢?”若是学生跪地求分数,法克弥连看都不想多看,但同事之谊让人心生不忍,更何况是一个傻男人为了女人如此拚命,他实在看不下去。

    “好说好说,不知法大师意下如何?我会不会变成孤单老人、落寞以终,就在您的一念之间了。”廖志强为了保全美满家庭,是打定主意赖着不起了。

    “起来吧。”法克弥认栽了,这下若不挺身而出,只怕会落得毁人幸福的臭名。

    廖志强胖归胖,身手还满灵活的,立刻跳起来握住法克弥的手。“感谢大师,我一定带回法国所有土产,从香槟、起司到蜗牛,包君满意!”

    “帮我妈买点巧克力就可以了。”法克弥对母亲的喜好很清楚,老是挂念着家乡的巧克力,女人真是一种固执的生物,偏偏男人似乎都拿女人没办法。

    廖志强拍着胸膛承诺。“绝对没问题!”

    “好了好了,快回去跟你老婆报佳音,我还有事要忙。”

    送走了客人,法克弥再次投入历史的汪洋,他悠游其中向来是如鱼得水,此刻却忍不住叹了口气,美好的暑假即将开始,除了学生不想上课,也有不甘愿的老师。

    整体而言,他对自己的生活没什么可抱怨,唯一困扰的是,该怎么让学生对历史产生兴趣?每一届都有几个莫名其妙考进来的学生,也许是为了学校招牌,也许是为了毕业证书,总之就是把课本当天书,看不懂也不想看,只求能早日解脱。

    他认为非常有意思的东西,讲课讲得欲罢不能,却只得到学生打瞌睡的反应,更别提满江红的试卷和错误连篇的报告。这不是他第一次上暑修课,但就是觉得力不从心,唉,做人要认命,他已拥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完美,势必得接受那百分之一的残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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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铃——铃——

    早上七点,闹钟第一次响起,很快就被按掉了;感谢高科技发明,又有第二次铃响,可惜还是被按掉了;接着最后一次大铃响,有如宇宙爆炸,连隔壁邻居都被吵醒了,也终于把闹钟主人给叫醒。

    睡眼迷蒙中,苏雪莹抓起闹钟一看,大大不妙,已经七点五十分,她却要赶八点的课!

    “这下惨了!”她飞身冲向衣柜,抓出牛仔裤、T恤和防风外套,随便穿穿就可以,反正她去学校向来是素颜现身,跟那些花枝招展的女大学生不同,她的美丽只用在有利的地方。昨晚去Pub当酒促小姐,凌晨五点才回到家,她连自己是怎么卸妆的都不知道。

    骑上陪她五年的宝贝机车,她飞车赶向学校,二十分钟的路程,硬是只花一半时间就到,尽管如此,她还是迟到了。

    当她气喘吁吁地跑到教室,已经八点半了,她可没那么勇猛敢从前门走进,偷偷摸摸地从教室后门溜进去,希望老师不会发现,反正同学那么多,她弯着腰走进去就是。

    不料才走进门没两步,一道温和却坚定的声音传来。“这位迟到的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她浑身僵硬,像被人凌空点穴,定格在一个最尴尬的时机,所有人的视线都向她投射而来,好一会儿她才有力气开口。“我叫苏雪莹。”

    “请你记得,只要旷课三次或迟到五次,分数最高只有五十九。”法克弥每次上第一堂课,就会把规则说清楚,学生们若有胆挑战,就得自负后果。

    “是。”苏雪莹心中暗自叫苦,这分明是专为她打造的规则,夜猫子的她实在难以准时上课,难道老天注定她要重修第三次?话说回来,这是打哪儿来的帅哥老师?她记得原本是一个胖胖的男老师,笑脸迎人又很爱说冷笑话,并不是这位表情严肃的帅哥呀。

    视线一转,她看到好友周芸安对她挥手,赶紧坐到周芸安旁边的位子,此时不是欣赏美男子的好时机。

    坐定后打开课本,苏雪莹睁大眼睛,想多瞧这位帅哥老师几眼,在如此为难的情况下,她心中的侦测器仍是哔哔作响,此人比她搭档过的每个男模都还要帅,干么来当历史老师?白费了老天赏给他的好姿色!

    无奈,他的声音太有催眠力,课程内容太有镇定效果,苏雪莹用尽意志力仍然不敌,只得开始……打瞌睡。一大早的,谁听得下什么台湾史啊?要不是必修课,若不是被当了,她打死也没办法来上课。

    迷蒙状态中,她没注意到老师的脸色越来越沈、眼神越来越冷,反正呢,一个人只要真心想睡就能睡,管他是什么时间、地点,而她此刻就是如此全心全意地……爱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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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当当当!

    十点整,下课铃声响起,苏雪莹终于得以解脱,吸了吸口水睁开眼,看见那位帅哥老师走出教室,心中不免有些许遗憾,不是她不解风情,实在是他太神奇了,像唐三藏念经似的法力无边,不管孙悟空、牛魔王、白骨精都会睡死。

    周芸安拍拍她的肩膀,眨眼说:“我快饿死了,一起去吃东西吧?”

    苏雪莹只点个头,没说话的力气,这位老师的催眠功力有够高强,她差点回不到现实世界,真想睡死在梦游仙境中。

    捏捏双颊、打起精神,她站起身和周芸安到学校餐厅,吃一顿俗又大碗的“Brunch早午餐”,口味虽不到黯然销魂的地步,却是学生们的最爱。

    “呼,总算得救了。”周芸安喝一大口豆浆,配上蛋饼和菜包,平凡食物,却是止饥良药。

    苏雪莹点了沙拉和贝果,还有一杯提神的浓缩咖啡,平常她熬夜习惯了,八点对她来说是一大清早,不可能有清楚的脑袋,大概也只有那位老师,讲课讲得怡然自得,让人由衷佩服。

    “对了,哪来这么帅的老师?”尽管她头晕眼花,仍未丧失辨别帅哥的能力,这位老师绝对是天生的男模,个子高、肩膀宽,还有一张斯文俊俏的脸蛋,虽然被他的打扮遮掩了些许光采,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家伙绝非俗物,只要有得宜的造型装扮,必定能成为万人迷,她若是演艺圈经纪人,拚死拚活也要签下这块宝玉。

    “你实在太少来上课了,都快毕业了,连大名鼎鼎的法克弥老师都不认得。”周芸安摇摇头,感慨苏雪莹的民智未开。

    “法克弥”苏雪莹瞬间爆出笑声,整个早上的沉重感都烟消云散。拜托,哪有父母会给小孩取这款名字?恶搞也不是这种搞法,名字可是跟着自己一辈子的东西,如影随形的耶!

    周芸安耐着性子等这个傻瓜笑完,才严肃地说:“笑够了没?法老师可是我们系上最年轻的讲师,才二十七岁,人才中的人才耶!”

    “是吗?”苏雪莹宁愿做个庸才,也不想有如此可笑的名字,太可耻了。

    “不识货,哼,懒得跟你说。”周芸安改个话题问:“昨天去哪儿打工?”

    “早上当网拍麻豆,下午去当展示会麻豆,又去夜店当酒促,一天三场,小意思,今天要去当外拍麻豆。”她的青春美丽就是本钱,她很乐意拿来赚钱,过去她曾做过餐厅服务生、电访工读生、便利商店员工,但是那都赚得太慢了。

    “行程满档又要熬夜,皮肤怎么还是这么好?”周芸安捏捏她的脸,冷笑一声地说:“人比人气死人,算了,不跟你计较。”

    周芸安打工的类型比较特别,她是当导游助理,虽然还没办法独当一面,国外线的行程也很少轮到她,但有朝一日,她绝对要带团前往埃及、中东还有蒙古,看她的厉害啦!

    “多谢您大人有大量啊。”她们俩开玩笑习惯了,互亏一下很正常。

    说来可怜,大学念到第五年,苏雪莹只有这么一个朋友,两人都算是抢钱一族,不同的是,周芸安是为了出国旅行、买相机和纪念品等,苏雪莹却是为了活下去,她最爱的就是钱,其他都不重要,包括家人、朋友和情人,都可丢到脑后。

    八年前她考上一所明星高中,爸妈给她的礼物却是宣布离婚,为了她这个独生女,他们已经忍耐许多年,终于忍不住要解脱。十五岁的她搬进学校宿舍,一住就是三年,包括寒、暑假,只因她无家可归。

    高中毕业后吊车尾考上国立大学,大一时仍住校,疯狂打工一年后,自己租屋而住,开始她独立的生活。

    跟爸妈要钱总是要看他们脸色,何必呢?她有本事靠自己生活,才不会打扰他们各自成立的家庭,没错,她一个人就可以过得很好!

    周芸安提醒她说:“不管怎样,千万别错过上课时间,你也不想重修第三次吧?”

    她们俩都不是念历史系的料,当初为了国立大学的光环、便宜的学费、优质的设施,就算硬挤也得挤进来,管他什么系都可以,只求一张毕业证书。

    “可是这么早起我根本做不到,万一这次又被当怎么办?”她已经念到大五了,不想把历史系当医学系念,拜托,若不是为了那张毕业证书,她早就奔向锦绣前程了。

    这年头大学学历如壁纸,每个人家里都贴得起,就算当麻豆也需要高学历,看看林志玲就知道了,她可不想白费过去这五年,投资了就得有收益,这是天经地义。

    “怕的话就皮绷紧点,到时我毕业了,你却变成我学妹,我会毫不留情地耻笑你的!”

    两人聊得太开心,苏雪莹差点忘了时间,看看表连忙站起身。“我得走了,还要先去上妆。”

    “加油!”周芸安也有她的行程,身为助理导游,要忙的事可说是密密麻麻,多不胜数。

    早上赶着上课来不及化妆,苏雪莹来到女用洗手间,先换上工作服,小背心、迷你裙、网袜、高跟鞋,还有一件风衣外套,方便她随时遮阳,这身白嫩肌肤可是她赚大钱的工具呢。

    着装完毕,她走到洗手台的镜前,拿出大包包里面的“家私”,包括眼影、口红、粉饼、发蜡、睫毛膏等,再绑个俏丽的发型,没多久就大功告成。其实她也明白那些合资外拍的男生,大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否则拍老人、小孩都可以,为什么一定要年轻貌美的女孩?

    “行了!”她望着镜中的自己,唯有在这时候才会感谢爸妈,把她生得这么天生丽质,但除此之外,他们是一对很烂的父母,她连想都不愿想起他们。

    几个进出洗手间的女生,用一种不友善的眼光盯着她,她也知道自己有点夸张,就这样大剌剌地化妆打扮,重点是还比其他人都美太多,难怪引人侧目和嫉妒。

    但是管他的呢,天大地大钱最大,何必在乎别人怎么看?她苏雪莹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没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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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十一点五十分,苏雪莹大步冲向校门口,仿佛看到钞票们在对她招手,却在转角撞上一个没长眼的,真是挡人财路,罪大恶极。

    “唉呦——”是谁挡住她的路?她的头不知道K到什么东西,硬邦邦的,睁开眼一看,原来是她重修的“台湾史”,而拿着这本书的正是老师大人!

    两人都没想到会在转角撞到对方,一时间大眼瞪小眼,想开骂似乎又不太行,法克弥先开口打破了沉默。“你是那个迟到的学生,上课还打瞌睡,叫苏雪莹。”

    法克弥天生就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对他在学术的发展助益良多,但有时候想忘的事情却忘不掉,算是一个小缺点。

    “是……”帅哥老师的心眼真小,她忍不住怨叹,自己未来的日子可难过了。

    “走路要小心点,上课要认真点,还有,别再迟到了。”他对这女孩下了个结论——散漫。

    若不是散漫,怎么会迟到?怎会打瞌睡?怎会在走廊上冲撞?他真想问问她爸妈是怎么教她的?瞧她下课后就化身清凉辣妹,八成要出去约会,更是无心念书的证明,现在的大学生,让人太无言。

    “是……”奇怪,她好像只能这么回答,谁让她是个深怕被当的学生,只得屈居下风。

    “就这样了,自己多努力。”法克弥还想对她多劝几句,却又觉得没必要,一个不上进、不守规矩的学生,还有什么好多说?

    他是哪只眼睛看到她不努力啊?苏雪莹正想开口辩解,只见法克弥掉头就走,好像跟她多说一句话都是浪费时间,拜托,她可是人见人爱的大正妹,努力打工赚钱、自立自强独力生活,他居然这么不识货,她暗自决定收回对他的欣赏,人长得帅有啥用,只会念书和训人,讨厌!

    正当她气愤不已时,挂在胸前的手机响了起来,她不敢错过任何电话,因为那攸关她心爱的钱钱。

    “喂,雪莹,你不是跟我们约了要外拍?我们都在校门口等你呢。”摄影社长口气紧张地说。

    “抱歉,我快到了,请等我一下。”再怎么说赚钱还是最大,她奋力奔向校门口,不管那些家伙是什么长相、什么心态,反正都是她亲爱的金主,有钱就好。

    苏雪莹,二十三岁,为钱向前冲,至于要冲到哪儿,其实她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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