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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暂时分居 第七章 作者:楚月
    徐之礼确实很气自己,气怎么没有再多提醒立美几次,如果当初他有做到,或许今天立美也不会受到伤害。

    同时他又很气她怎会那样天真,对一个认识没多久的男人没有竖起高度的警戒心,若今天不是他查到江治洋的住所,後果会如何,他真不敢想像。

    因此对於母亲要求立美结束租书店的事,他并没有反对。他也希望立美乖乖待在家里,用不著那么劳累。

    经过这次的事情,立美应该会有所警惕,并且明白自己该怎么做才是,毕竟关於她的工作,他根本不赞成,只是不想让她觉得他管得太多才稍微让步,虽然时间提早,不过总算也符合他预设的结果。

    明白自己在医院过於冷漠,那是因为早上公司有一个重要会议要由他主持,他已经够心烦意乱,加上母亲也在场,只得暂时压住想说的话,他想晚上立美的心情应该会平复许多,到时候再来谈会比较好。

    “立美。”

    今天他特地早点回来,发现在厨房的是妹妹,他回到卧室,看见妻子坐在窗边,望著窗外,神情落寞。他唤她的名字,不见她有反应,他又喊了一次才见她转头。

    “你回来了……今天比较早。”打从医院回来後,之雅不让她做任何事,要她放轻松,她无事可做只好发呆。

    “特地提早下班回来陪你。你还好吧?”

    “还好。你吃过了吗?要不要先吃饭?”

    “我不饿。”徐之礼走近,轻轻抱住她,“抱歉,早上因为公司有个重要会议必须由我主持,我不得不离开,所以没有陪在你身边,让你受委屈了。”

    “没什么,公司的事比较重要。”

    “对不起。”他握住她的手,内心万分歉疚。“坦白说早上我的表现确实不称职,有部分原因是我有一点……嫉妒。”

    “嫉妒?”听见这两个字由丈夫嘴里说出,莫立美深感意外也不明白他怎么会嫉妒。她和江治洋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

    “听之雅说,他都会固定时间出现在店里,就算只是看书也算是陪你,更何况……他还清楚你喜欢吃蛋卷……”

    “那是有一次我带蛋卷到店里吃,他问起来我才解释的,并非我特地跟他说。”她实在没想到这样一点小事也会引起丈夫的嫉妒。“之礼,我跟他真的没有什么,如果不是这件事,我完全没想过他是喜欢我。”

    说也奇怪,听见丈夫是因为嫉护才对她冷淡,她的内心竟有几分惊喜,毕竟他不擅表达情感,他们之间的感情又一直非常平顺,小小的嫉妒仿佛代表他深藏在平静外表的真心。

    之礼的确是在乎她的,她多少有些感动。

    徐之礼拍拍她的手背,安抚道:“我知道,是我太小心眼,你能原谅我吗?”

    嫉妒——若只是嫉妒,他还不至於发那么大的火几乎快把江治洋打成重伤。

    当他听见妹妹说找到立美,他整个人已经气到快要失去理智,他那样珍惜疼爱的宝贝竟然被那个混帐弄得那样狼狈.若不是理智及时拉住他,他大概会下手更重也说不定。

    立美是他的妻子,他不许任何人觊觎。

    谁都不许。

    “这没什么好原不原谅的。”她重新依偎在丈夫怀里,双手

    抱住他,感受他难得透露出的感情。

    徐之礼低头亲吻她的额头。“那就好。只是未来要委屈你了,妈早上跟我说希望你放弃租书店,你也答应了是吗?”

    “我知道妈是为我好,不希望我太辛苦,我想刚好就趁这个机会收起来,不过可能会花一点时间,要找到合适的买主并不容易。”

    “需要我帮忙找吗?”

    “不用,我自己会想办法。”

    “以後你多出来的时间可以去补英文,或者想学什么都可以。立美,我娶你本来就是希望你能幸福,而不是让你更劳累,往後你想做什么都可以,懂吗?”

    她想做什么都可以?

    什么都可以?

    她的欲望其实很少,只想好好经营她的租书店,不过现在已经不可能了,这小小的愿望只好收藏起来。

    “我知道,谢谢你,之礼,你真的很疼我。”比起母亲,她幸运太多了,纵然明白父亲对母亲真有感情,但那种冷漠的态度实在令她无法接受。

    “笨蛋,你是我妻子,我不疼你要疼谁?对了,我已经正式升为总经理,也跟公司告假了,下个月初,我带你去一趟欧洲散心。”

    “可以吗?”她抬起头问。

    “当然可以。”

    为了丈夫,牺牲一些事情,她愿意。

    “要卖掉?”

    “对,你的人面比较广,上次听你说有个朋友从小梦想要开租书店,如果他愿意,我可以卖给他,价钱方面可以再谈,我只要求对方是有心经营就好。”即使要卖,她也要找到合适的买主。

    “立美,我真的没听错吗?这间店你花了多少心血,现在居然要轻易拱手让人,不觉得可惜吗?”金艳的质疑再次从话筒里传来。

    “正因为花了很多心血,我才会无法放手,弄得自己心力交瘁。最近我开始学英文,还想去上烹饪课,所以也不会有时间去管理,在我还没弄垮之前,能找到适合的买家再好不过了。小艳,你可以帮我吗?”

    “帮你当然没问题,我再问一遍,你真舍得放弃?”

    不想。不想放弃。她一点都不想放弃,只是……只是此时的情况逼得她不得不放弃。

    “小艳,你也知道我婆家这边的情况,婆婆有不少上流社会的朋友,有个开漫画小说租书店的媳妇总是有损她的面子,更何况之礼也升上总经理,我也得学著进步,免得缽累他;结婚後总是很难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她为难地做出决定,就别再问她了。

    “你怎么还是这么蠢啊?你所做的每件事都是经过通盘考量,都是为了其他人,从来没有一件事是为了你自己。我记得你结婚前跟我说过,你之所以结婚,是因为你找到一个愿意包容你,给你更多自由空间的丈夫,可是现在听听你说的话,结果你还是变成以前那个只会替别人著想、完全忘了自己的笨女人,结了婚又有什么差别?”

    面对好友咄咄逼人的质问,莫立美一时竟无言反驳。

    因为——一针见血。

    尽管金艳说得没错,她仍想替自己解释。“也不全然是为了别人,至少开租书店是为了圆我的梦想。”这是出自真心想要替自己做的。

    “呵呵。”话筒传来金艳的讪笑。“拜托,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当初你说要开租书店的理由是因为你想经济独立,不想再靠家人。那也是因为别人才想到自己。”

    如果连这件事也不是为自己,那么她还真没有哪一件事是为了自己。

    “小艳,为了别人不好吗?”

    莫立美词穷了,瞬间产生困惑,毕竟她从来没有碰过这样的逼问,一直以来她也认为自己没错。

    从小到大,她确实总是为了别人。

    为了母亲,她一下课就回来帮忙做家事:为了在父亲、大哥面前争一口气,她用功念书。在她的生命中,除了亲人便是朋友,她的所作所为出发点都是为了别人,这样错了吗?

    “没什么不好,那是你的人生,我能说什么?反正有人天生劳碌命,出钱出力都是为了其他人。如果你要蠢,也没人能阻止你,只是我真的希望你花一点时间,用点脑筋好好想想究竟有没有问过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有什么是你真的想要而不是因为其他人的缘故。好好想想吧,如果真的想不到,那表示你还不了解自己,我可以介绍一名不错的心理医生给你。”她到底想要什么?好友的话如同闪电狠狠劈中莫立美的脑袋。

    ——她想要什么?

    ——她能要什么?

    她的脑袋瞬间一片空白。

    想要……什么?如今她有一个很爱她、很关心她的丈夫,她已经够满足了,别无奢求。

    做人要懂得知足,才能过得比较幸福快乐,不是吗?

    “想什么?”徐之礼端了两杯咖啡走过来,递给她後,一手环上她的腰。此刻,他们站在塞纳河边,一手是刚烤出来的希腊三明治,一手是香醇浓郁的咖啡,眺望对面的大教堂,桥的两边尽是美丽的画作。灿烂金阳荡漾在河面上,粼粼波光格外迷人,气氛美好,身边的男人更是美好。

    “这里好美。”

    “喜欢的话,以後常带你来,晚上这边还有搭船游河,吃饱後我们再过去。”

    “好啊,只可惜你没有带相机出来,要不然就能多拍一些照片回去给之雅看,这附近应该有卖立可拍的照相机吧?我们买个几台应该就够了。”

    “何必拍照?照片永远都是照片,看见漂亮的风景,就留在脑海里,何必非要用照片来追忆?拍照挺无聊的,你只要记住来法国的时候是我陪你来不就够了?”

    “可是记忆会模糊,照片不会,等以後我们老了,还能拿出来回味或是给孩子看不是吗?”她也不是很喜欢照相,不过能保有几张回忆也未尝不好。

    “你已经想到生孩子了吗?”不想继续在照片上打转,徐之礼迅速转移话题。

    “你……不想吗?”莫立美试探地问。“我现在也没什么事情,想说趁年经赶紧生两个孩子,也比较能自己带孩子,你还不想生是不是?”

    “当然不是,只是我刚升上总经理,公司的事情比较忙,会抽不出时间照顾你们。”他亲吻妻子的脸颊,希望她能体恤他分身乏术。“我很重视家庭,希望能当个称职的父亲。而不是一天到晚将事情扔给你,埋头在公司上班,连小孩的成长也没有参与到,再等一年,好吗?”莫立美听见丈夫已经有所考量,而且还是非常尽责的想法,心不禁暖了。

    “好。”跟从小就将事情丢给母亲一人打理的父亲相比,遇上徐之礼,她是幸福的。

    “谢谢你。”他说。

    “谢什么,我们是夫妻,当然要互相扶持、体谅。”她柔声回应。

    “走吧。去吃晚饭,然後去搭船。”

    幸福是什么?

    幸福就是所爱的人都在身边并且平安,这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幸福。至於物质上的欲望,她并不追求,她更重视心灵层面,她想她必定能和之礼白头偕老。

    不过当下,她有一点点不太幸福,因为——她迷路了。

    都怪夜色太迷人,巴黎铁塔太抢眼,她多贪恋几分钟,一转身,已经失去丈夫的身影。在人潮众多的塞纳河岸旁,她完全搜寻不到之礼。

    怎么办?她不懂法语,英文尚可也没用,来了两天,他们已经见识到骄傲的法国人即使懂英文也不喜欢说,他们以说自己的母语自豪。

    更惨的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她一没带手机,二口袋没钱,甚至连旅馆的位置也没记清楚,全身上不仅有一本护照,这都是因为她身边有之礼的缘故。

    以往无论跟谁出门,她总是统筹策划兼领队。

    要规划行程、要记住所有的事情,还要带钱,大小事情统统落在她身上,她也自然接受没有抗议,直到这次出门,当她问要准备什么时,之礼只是露出笑容要她带基本行李就好,让她顿时觉得自己还挺没用的。

    而且还是没用的很甜蜜,毕竟这是头一次有人为她费心规划,让她能完全放松享受,不过难免还是会有意外。

    怎么办?她迷路了,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却依然觉得甜蜜,毫不在乎,因为她相信之礼会找到她。

    捧著快要见底的咖啡,她坐在塞纳河岸旁,是他们吃饭前所待的地方,旁边卖画的小贩仍在,不过客人不怎么捧场,走过去也只驻足几秒。

    八点的巴黎,天色似黄昏。这大概也是她不烦恼的理由之一,著急无用,烦恼无用,还不如多欣赏一点美丽。

    另一个理由——她相信之礼必定会找到她。

    建立信心後,她的脑子开始胡思乱想。

    坦白说,直到现在她依然有种不踏实感,脚底踩著浮云似的,即使没有强烈声明过,但她未曾想过自己会结婚,因为她实在不抱持能遇上一个好男人的想法,物质不是最重要的部分,能否交心才是重点。

    之礼的条件非常好,可她未曾想过他会对她动心,说到这个,她还没问过他为何会喜欢她,或许待会儿能问问他理由。

    他的体贴令她心动,但她的哪个优点又深深吸引他呢?

    嗯……待会儿问一不好了。

    “我找你那么久,你竟然呆呆站在这边?”

    “我迷路了,不知道去哪里找你,你不是说如果走失就回到这边等你吗?”看见丈夫为了找自己,神情紧张,头发散乱,莫立美虽满心愧疚不舍,却还是觉得很幸福,这种建筑在别人身上的快乐似乎很要不得呢。

    找到人後,徐之礼终於放下心里的紧张。

    是,他确实说过这句话,不过前提是她要站对地方。徐之礼望著河岸对面,放弃跟她解释她跑错地方了,幸好他猜想立美有可能认错地方,要不然他差点要去报警。

    “你一点都不怕我找不到你吗?”和妻子镇定轻松的表情相比,他这个找人的人反倒比较像迷路,一路紧张兮兮。

    “你比我聪明,我想你一定能找到我,而且才十分钟,再不行的话,我可以搭计程车回旅馆。”至少她记得旅馆的名称,不幸中的大幸。

    十分钟……只有十分钟而已?怎么他却觉得好像经过好几个钟头。

    买完票,一回头,看不见立美的身影,他立刻明白糟了。

    河岸边到处是游客,即使天色依然偏亮,也不方便寻人,他在河岸不停搜寻,最後想起自己的叮咛,沿路回头找,仍旧找不到人,他开始紧张了,担心她是不是被拐走。

    说来好笑,立美也不是三岁小孩子,他却怕傻傻的她被轻易骗走,短短十分钟的时间,他度分如年,再次体认到只要牵扯到妻子的事都会让他担心不已。

    除了家人以外,还没有人能令他这么挂心。

    倘若是母亲迷路,他会非常镇定地沿路找回去,因为母亲的法语比他还强,说不定早就回旅馆等著骂他;假如是妹妹迷路,嗯,基本上可以放生她了,因为她肯定不会乖乖留在原地等他,既然会迷路就表示有更新鲜的事物吸引她的目光,等她的电话比较实际。

    徐之礼牢牢握住她的手。“以後不要乱跑。”

    “我知道了,对不起。”她没乱跑,只是多看了风景几眼,她想解释,却在发现丈夫脸上的担忧後作罢。

    忘了补充,有人担心自己也是种幸福。

    “之礼,我们还要去搭船吗?”

    “时间来不及了,先回去吧,明天再来。”察觉妻子的手有些冰,他脱下外套替她披上。

    “老实说,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很没用,如果不是跟你出门;就算我迷路了也有好几种方法可想,不可能呆呆站在这边等你回来找,你会觉得这样的我很笨吗?”

    “只要你不迷路的话。”

    “这是意外啦,我不可能天天迷路,只是在你身边,我的行为能力就会变得很差,你会不会觉得我很麻烦?”

    “一点都不,不要再乱想了。”他疼她都来不及,一点也不认为她是麻烦,就算是也是他自找麻烦,心甘情愿,“之礼……”

    “嗯?”

    “我很爱你。”这时候说出口最适合。结婚的时候,她说我爱你,现在是很爱,或许再过不久,会愈来愈爱,对於这个男人,她放下的感情多到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原来爱一个人真的是一种幸福,她对他更有一股绝对的信任,她深信即使全世界的人都伤害了她,之礼也不会是其中之一。

    显然很意外听见这句话,徐之礼转过头,神情错愕。

    莫立美笑得很甜,大胆地在他脸上印了一吻,不求回报的眼神专注在他脸上。

    瞬间,徐之礼内心涌上一丝愧疚,因为他对立美的感情并没有那么深刻。甚至他觉得谈情太浪费时间又没有建设性,倒不如给她一个安定的家庭。

    他的看法和立美有些出入,不过他认为自己的作法也不算有错,毕竟每个人对爱情的感觉自足有深有浅。

    她的深刚好弥补他的浅,他们会幸福一辈子的。

    他深信。

    结束为期十二天的法国之行,他们回到台湾後,徐之礼隔天便去上班,莫立美也接到金艳的电话,说是已经帮她处理好租书店的事:她说为怕她反悔。暂时先租给对方三个月,等三个月後她确定不会反悔才会正式和对方签约。

    莫立美问自己不需要出面吗?好友倒是看穿她的脆弱,说怕她舍不得,乾脆全权交给她处理就好。她想想也是,便交给好友处理,然後开始过著有点闲的日子。

    早上她去上英文课,中午回来陪之雅吃饭,下午去一趟超级市场,回来开始准备晚餐,幸好婆婆比她还忙碌,几乎整天都不在家里,她也比较没有压力。

    “大嫂,中午吃什么?”昨天写稿写到太晚,徐之雅睡到她踏进家门才醒。

    “我煮面给你吃好不好?”徐之雅打了个呵欠,“好啊。”有得吃,她向来不挑嘴。“大嫂,你去洗照片喔?”看见桌上有个照相馆的袋子,她很自然拿起来看。

    “嗯,是在法国拍的照片。”最後,她还是去买了一个立可拍,不过也没拍几张,因为她发现之礼好像不喜欢照相。

    “哇,怎么这么少?”翻翻不到十张。看起来一点都不过瘾。“你们去法国怎么没多拍几张?那里很漂亮呢。”

    “你去过?”

    “对啊,就是三年前跟大哥还有……”就算脑子还有点迷糊,徐之雅也没忘记有些话说不得,於是立刻收口。“大哥的朋友去过一次,那里真的很美,你们没有多拍几张真可惜。”

    “可是我觉得你大哥好像不喜欢拍照。”他们就连一张合照也没有,只有她趁他熟睡偷偷拍下来的照片,不过已经被她私藏起来。

    “没错,大哥确实不喜欢拍照,不过上次我们带三台数位相机,我们硬这他拍照,记忆体全都拍完了,还得一张一张挑选,要不然根本不够拍。”

    “之雅,可以借我看那些照片吗?”她有点羡慕。

    “喔,好啊……”回答得太顺口,徐之雅差点又要踩下地雷。“我忘了,上次硬碟挂掉,那些照片也没了,大嫂,不好意思。”

    “没关系,你大哥的那个朋友是谁?”

    “他的同学啦,现在人在美国念书,我不记得名字了。”她心虚地回答。

    “那还有其他的照片吗?”

    “有啊,我去书房拿其他照片给你看。”说完,徐之雅随即去书房挖出三大本相簿。姑嫂两人就一边吃面一边欣赏照片。

    “之雅,我一直没问过之礼有关你们父亲的事,你对你父亲有印象吗?”相簿里有她熟悉的人,也有一个没出现多少次,但应该是很重要的男人的照片,跟之礼长得很像。

    徐之雅咬著面,歪头想了想。“唔……没什么特别印象,因为他跟外面的女人跑了,後来快要死的时候,我才去医院看过他几次。听大哥说爸爸把所有东西都留给我们,没有留给外面的女人,不过那算什么?想补偿吗?其实也不用了,有没有他都无所谓,给了钱只是想弥补的话,那我情愿他陪在我们身边,这样妈也不会每晚都在哭。大嫂,我知道妈有时候说话很尖锐,不过那是因为爸爸的关系,你不要怪她,也不要把她的话放在心上.我妈其实人还是很好的啦。”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她当然还是站在母亲这边。

    “我知道,妈也是出自关心。”她早就会分辨真心和假意之间的不同,婆婆虽然对她严格,不过也不会说出伤人的话,她只是习惯直接罢了。

    “对啊对啊,她骂人的时候,你就右边听进去,左边再倒出来就好了。”

    莫立美笑了笑,没说什么,徐之雅继续翻阅相簿,解释每一张她记得的照片,过没多久,一通电话打来找她,餐桌上剩下莫立美一个人慢慢看。

    看完後,她见之雅还在讲电话,记得这三本相簿是她从书房拿出来的,於是她便拿进去要归位。眼尖的她,发现书柜上还有两本黑色的相簿,她好奇地拿下来看,发现里头满满都是丈夫跟另一名女子同游的相片,还有她非常熟悉的塞纳河岸风景。

    相片中的女子十分美艳,依偎在丈夫怀里,看得出两人相当恩爱。她又拿下第二本,同样是他们两人的合照,只是场景不断变换。

    当下,她的心头缓缓升起一股冷意。

    照片上有时间,是三年前的照片,既然是陈年往事,明知不该介怀,但不知怎地,她的心就是无法沉淀下来,始终有阵阵涟漪撩拨。

    之礼应该很爱她吧,要不然以他的个性怎可能会拍那么多照片。满满的两本,每一张都是那个女人与他合照,两人的笑容非常灿烂……等等,三年前?

    刚刚之雅说得也是三年前,难道就是……

    莫立美慢慢垂下眼睫,她想应该是之雅不想让她不开心才刻意回避,只是她的刻意反而教她更难受,这表示连之雅也明白某些事情了。他们都结婚了,唯一有过的合照竟是婚纱照,似乎有些可悲呢。

    她的脑子开始无法克制地想著一件事——之礼到现在是不是还爱著照片里的女人呢?

    盯著照片,她的视线逐渐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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