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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吉他 第一章 作者:严沁
    这是一条岔路,通往一个很特别的地方。

    阳明山脚下,天母附近,两旁全是秃田的公路上,很容易看见这条岔路。沿着这条仅可容一辆出租车通过的岔路直走到底,有几幢相连着没有围墙的西式平房。离平房200码处,是一幢漂亮的二层楼别墅。房屋并不特别,特别的是,此地和公路那一边的农舍,乃更远处的美军眷属区似乎完全不发生关系。

    它是孤立的、与世隔绝似的。

    别墅的四周有高高的墙,有厚厚的大铁门,把那式样相同,并连着的几幢房屋关在铁门外。别墅里很静,几乎整天、整月、整年都没有声音。因为它是此地早有的一幢房屋,所以别墅外的几家人对它都很陌生,只知道那儿住了一对有钱的夫妇和他们那十分漂亮的女儿。其它的,连每天出来买菜的工人和那个似保镖的男人,都沉默不语。

    当然,他们也知道别墅的主人是10年前最出名的律师施廷凯,和他那以美貌出名的太太王静文。

    黄昏了,几幢屋里都亮起了灯——除了最前面那一幢空置着的。别墅依然被沉静和黑暗所笼罩。岔路上走来一个斯文秀丽的女孩子,她抱着书本,走得安详轻盈,长头发很飘逸,有一丝古典气质。她是文爱莲,住在中间那幢平房。她是东吴大学国文系的学生——学国文的,难怪那幺斯文、典雅了。

    走近了家,她听见一阵熟悉的吉他声,夹着很美、很脱俗的民歌。她微微笑起来,那一定是杜之颖。她知道,今天之颖回来比较早。

    果然,她看见赤着脚,穿著牛仔裤的之颖坐在屋前的草地上,旁若无人,自得其乐的弹着,唱着。她真羡慕之颖,她从来没见过比之颖更洒脱、更自然的女孩。之颖身上那一丝恰到好处的男孩子味,使之颖显得那幺特别。她高兴之颖是她最好的朋友!

    「之颖!」她站在两家草坪之间的矮灌木树边招呼。

    之颖看她一眼,掀一掀眼帘算是打招呼。她仍在弹着,唱着。爱莲的英文最差,她听不懂之颖到底在唱什幺,但是,她喜欢那歌声里朴实的乡土气息。站了半分钟,她自顾自的走回家。她知道之颖怪毛病最多,唱歌的时候最讨厌被打扰,甚至之颖那唯一的男朋友韦皓也不例外!

    之颖!她摇摇头。她实在不知道该怎幺形容这个朋友。之颖有时不羁得像天空中的浮云,有时拘谨得像第一次踏入社交场合的小女孩。有时天真、稚气,有时又老练、成熟,有时热情、活泼,有时又冷漠、阴沉。之颖是一个很难捉摸的女孩,是个难以相处的人,可是,爱莲能肯定一点,她们是好朋友,而且,之颖十分、十分善良!

    之颖弹了一阵,突然间扔开吉他跳起来。她的行动永远那幺心血来潮似的。她以一个跳低栏的姿式跨过灌木树,奔到爱莲窗下。

    「文爱莲,替我打个电话给韦皓,」她连名带姓的呼唤着——不见得不礼貌,反而亲切、自然,「叫他立刻来,说我想他!」

    「你自己进来打吧!」爱莲在窗口出现,只有她家有电话,「那种话——我怎幺说得出口!」

    「你打!」之颖命令式的指着爱莲,「如果不把你训练得大方一点,你这种个性的女孩,将来怎幺见人?」

    「之颖——」爱莲涨红了脸,好为难!

    「立刻打,叫他八点钟来,迟一秒钟都不行!」之颖不顾爱莲的窘迫,转身而去。

    她知道爱莲会打电话,爱莲那个女孩子柔得像柳条,软得像一团棉花糖,不加点压力,不逼着她,她简直什幺都怕,什幺都不敢做。这幺美的一个女孩,之颖觉得——可惜了,她要改造爱莲。

    抱起吉他,盘着腿再坐下来,她又开始唱了。她唱的民歌都好柔和,好美,好有感情。她不喜欢那种充满反叛味道的歌,她喜欢民歌中的爱——像《红色丝带》之类的,用爱来感动人心,不比抗议和反叛更好?

    天色更暗了,她预备回屋子里帮妈妈开饭。这个时候,她看见施家别墅的墙角似乎站着一个人,是——那个叫阿保的保镖吗?她不喜欢管有钱人的事,有了那幺高的围墙还要请保镖,施家做过什幺亏心事吗?

    她不屑的冷哼一声。搬来此地一年多,从来没见过施廷凯夫妇,只有他们的漂亮女儿施薇亚像蝴蝶似的进进出出,男朋友多得数不清。这家人老的古怪,小的新潮,使她厌恶!

    施薇亚那部奶油色的西德NSU轿车缓缓开过来。在台北很少女孩子自己拥有汽车,施藏亚却开得那幺潇洒,这是她值得骄傲的地方吧!

    她把汽车停在铁门外,对车里一个英俊的男孩子笑一笑,按两声喇叭示意开铁门。但是,事情是那幺出乎意料之外,墙角里的人,窜了出来。他一把拉开车门,不理三七二十一的拖出车中的英俊男孩,不由分说的就是一阵乱打。每一拳都是那幺用力,那幺狠,那幺劲,打得那英俊的男孩绝无还手之力。砰砰的拳头直传到一边的之颖耳中,她无法相信这一瞬间的变化,那墙角的黑影不是阿保?施额亚呢?怎幺不制止?

    之颖下意识的提着吉他奔过去。她看见施额亚吓呆在车中不能动弹,脸上的肌肉扭曲而颤抖着,她看见施薇亚不知所措的捂住嘴唇,连求救的声音都发不出来!

    英俊的男孩脸上有血渍,从嘴角里流出来的,他已被打倒在地上。而那打人的男孩——一张冷酷的,含恨、含忌的脸,满含杀气,手上戴着黑色皮手套,身上穿著黑色紧身衣,他是有备而来。

    之颖看见他从裤袋里模出一把弹簧刀,她知道不能再迟疑,她飞奔着过去用力按了施家门铃,按得又强又长,然后拉大了嗓子叫。

    「你们快出来,有人打架动刀——」她是勇敢的,她几乎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安危,就算阿保赶出来,也来不及救地上昏过去的男孩。她大步走向那黑衣冷酷的凶手,用吉他挡住他的刀,「住手!你不能想杀人!你不可以——」

    黑衣男孩呆了一呆,他全神贯注在打架上,他没看见之颖,也没听见之颖的叫唤。但是,他并不怕之颖,他那神色几乎全世界的人都不在他眼下,他能为所欲为,他杀人、打架就像做游戏一样。他不出声也不走开,突然连人带刀扑向之颖。

    车中的施额亚这才惊极而呼。同时,铁门开了,孔武有力的阿保冲出来。之颖的父母、爱莲的父母也都赶着过来。所有人都吓坏了,所有人都替之颖担心。一个女孩子啊!怎幺敌得过手中有刀的男人?

    但是之颖一点不慌,她几乎绝对冷静的看着那人扑过来。她的时间算得那幺准,当那小刀只差一尺就刺到她时,她的吉他整个敲在那人头上。她是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吉他碰的一声裂了,碎了,行凶的男孩也被阻止了。这时,阿保冲上来,用身体挡住之颖。阿保眼中满是惊疑,行凶的男孩不久前还是施薇亚的男朋友啊!他记得那是有钱有势的李少爷!

    那男孩知道今晚的计划无法完成,他狠狠地再踢了昏倒在地的男孩一脚,扬长而去。阿保想追,脸色苍白、全身战抖的施薇亚制止他。

    「让他走,阿保!」她软弱地叫。

    然后,她扑倒在受伤男孩的旁边,哭泣着。

    「定邦,你——没事吗?」她低呼着。

    之颖皱皱眉,伤成这样怎会没事?这些千金小姐,除了交男朋友还会什幺?她蹲下来看一看,对施薇亚说:

    「他昏过去了,最好送医院,」之颖很镇定,「不想别人知道就快点请医生回来,士林有!」

    「我——我——」施薇亚不知所措,「请你帮助我!」

    之颖吸一口气。她并不喜欢施薇亚,但帮忙数人却是另一回事,她天生侠义心肠。

    「阿保,快打电话请医生,」她吩咐,阿保立刻去了,「爸,你来帮忙抬他进去!」

    杜幕贤和爱莲父亲急忙过来,七手八脚的抬着那男孩进别墅,在客厅沙发上放下,然后他们退出去。施薇亚眼泪汪汪的望望男孩子,又看看之颖,这时,她把之颖当成救星了。

    「他——不会死吧?」她傻傻地问。

    「没有那幺容易死的,施薇亚。」之颖不客气,「拿些冰来。有酒吗?最好也拿点来2」

    施藏亚不住地点头,一分钟就拿来了。她已渐渐安定下来,她还周到地拿来毛巾。

    之颖替那男孩用冰敷额头,又灌了一小杯酒,说也奇怪,那男孩竟醒转了。

    「他醒了,外伤不要紧,等医生来吧!」之颖站起来,「我回去了!」

    「小姐,我不知道该怎幺多谢你才好,是你救了他,」薇亚说,「请问你——」

    「杜之颖,」之颖淡淡地说,「就住在那边!」

    「我知道,我见过你。」薇亚感激地望住她,「你这幺年轻,这幺勇敢,又懂急救——」

    「你知道吗?」之颖笑了出声,「我看电影学会的!」

    她不理会薇亚惊愕的神情,大步走出去。

    她第一次走进施家别墅。很好笑,她发现自己对里面的一切全无印象,似乎没看见,是忙着救人吧!只有一点,施家别墅里每一处地方都满铺地毯——她都没看见,她只感觉到脚下软绵绵和无声无息。

    妈妈已把饭开在桌上。经过刚才的意外,打破了之颖家按时吃饭的规律生活。杜家只有三个人,除了之颖,就是杜慕贤、江淑怡夫妇。夫妇两人都在教书,之颖在政大外交系念二年级,生活过得稳定而安详。杜家不富有,20年的积蓄只买了这幢与世无争的房屋,有计划地安排了之颖成长后,夫妇俩过着退休生活。这个连街道名称都没有的地方本来是极安静、极令人满意的,谁知今晚竞也有行凶打人的事件发生,真是世上无净土?

    慕贤感慨地叹口气又摇摇头。

    「那个受伤的男孩子醒了吧?」他问。

    「用冰敷了一下,又灌了一杯酒,醒了!」之颖不在意地;说。

    「是你动手的吗?之颖!」幕贤看女儿一眼。

    「施菇亚吓得像个傻子,当然我动手啦!」她耸耸肩。

    「你不懂医学的事,下次不许自作主张,」慕贤的脸色严肃起来,「万一弄巧反拙,你怎幺对得起人家?」

    「不是我说你,之颖,」妈妈淑怡也说话了,「救人当然是:每个人该做的,你也得考虑一下眼前的情形,一个女孩子去对抗一个持刀的男孩,你想到过危险吗?」

    「没有!」她再耸耸肩,「我只是想如果我不挡住,那昏倒:的男孩可能会死在地上。我又没失去知觉,能躲能闪,顶多受点伤而已!」

    「这孩子!」淑怕摇摇头。之颖说的是实情,能见死不救吗?她也不便深责,「以后做事要冷静点!」

    「我还不够冷静?」之颖看看表,差五分八点,韦皓应该就到了,「不冷静的人,怕不早吓呆了!」

    她站起来帮着淑抬收拾碗筷,又抹干净桌子。再看看表,八点差一分,韦皓若是迟到,她会砍了他的头——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半分钟,韦皓上气不接下气地站在她面前。

    「赶死我了。」韦皓是个高大而相当漂亮的男孩子,「坐出租车赶到公路局车站,班次不对。坐十路公共汽车到士林,再转出租车到街口,然后跑来。迟到了吗?之颖!」

    之颖笑一笑,很满意。

    「你很好,很准时。」她说,「下次习题无条件借你抄一次!」

    「嘘!」韦皓急忙制止,看看慕贤夫妇,「抄习题的事也可以讲得那幺大声?」

    「为什幺不?」她不在意,「只要人做出来的事,没有一件不能在阳光、灯光下说的!」

    韦皓摇摇头,不敢再接腔。他和之颖从小学同学到现在。中学时男女分校,他们仍然时时来往,想不到那幺巧的,他们同时考进政大外交系,这是缘分吧!难怪他们好得这幺自然。

    「你既然来了就坐着等我一阵,我有点事要办,」她想一想,「这样吧!我叫文爱莲来陪你。」

    「哎!不用——」他想制止她。

    她不理会,自顾自的跑到门边,扯着嗓子叫。

    「文爱莲,过来,立刻过来,」她说,「帮忙我陪陪韦皓,我去看施菇亚!」

    爱莲几乎是立刻就出现在门边。怎幺?她早预备过来?她不敢跳那排灌木树的,那幺,她怎能来得这幺快?

    「你想他,才叫他来,为什幺又要我陪?」爱莲的眼睛闪动着有如宝石。

    「你不等于就是我吗?」之颖推爱莲进屋子,她一溜烟的跑向施家别墅。

    按了门铃,阿保立刻来开门。他也不问什幺,径自带着她走进屋子。

    医生已替受伤的男孩敷了药。刚才还是英俊的男孩,现在左眼淤黑,腮边又有纱布,半个脸肿起来,难看极了。施薇亚已换了衣服,小心地服侍在一边。

    「哎!杜小姐来了,」薇亚轻轻碰那男孩,「就是她救了你的!」

    「谢谢你,杜小姐!」那男孩立刻说。

    不知怎的,之颖对这男孩印象并不好。脸孔脂粉味特别重,身上西装那幺讲究,细皮嫩肉,难怪刚才没有还手之力,一挨揍就昏了。施菇亚的男朋友?之颖冷冷的应了一声。她这人就是这样,印象不好,心里不高兴,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

    「他叫潘定邦,澳洲的华侨,」薇亚介绍着,「想不到会遇到那样的事,真遗憾!」

    「我是来看看可还需要帮忙,」之颖说得直率,「我认为刚才的事应该报警,那个人想杀他!」

    「哎——算了,」薇亚脸色微变,急速地看定邦一眼,「这样的事登在报上——很难堪!」

    「怕难堪或是怕死,你们自己考虑!」之颖的话一点不留余地,「那个行凶的人你们认识吗?」

    「是——以前的一个朋友,」薇亚更不自在,「李立奥!」

    「李立奥?」之颖皱皱眉,似曾相识的一个名字,是——是——「是那个什幺将军的儿子,被好几间大学开除过的李立奥?」

    「是他!」薇亚脸上掠过一阵惊悸,提起这个名字她都怕,她永远忘不了李立奥刚才的凶像。

    「那幺,你们就得更加小心了。」之颖摇摇头,「李立奥是有名的狂人,报上登他打架、伤人的事已经有过好几次了!」

    「我们会小心的,谢谢你!」薇亚连忙点头。

    受了伤的潘定邦,显得那幺殷勤的轻轻握住薇亚的手。之颖暗暗皱皱眉,她生平最怕这种貌似温柔、多情的花花公子,潘定邦也许以为为女孩子受伤,该是情圣吧!

    「你们或者说我多管闲事吧!」之颖稚气地说,「闲事管到这里为止,我得走了,男朋友在家里等我!」她笑一笑,扬长而去,连个再见都不说。

    「这个女孩子有点嬉皮土味道!」潘定邦说,「她还在读大学吧?」

    「人家救了你还批评人家是嬉皮士,好意思吗?」薇亚斜睨他。

    她是个修长、纤细的女孩,打扮入时,服饰新潮,脸儿很甜、很美,就是洋味儿太重了一点。这也难怪她,从六岁开始进台北美国学校,去年毕业立刻考进西北航空公司当空中小姐,这其间,周围接触的人十分之八是洋人,不洋味儿重才怪。

    「嬉皮士不一定是坏,那位杜小姐——很有味道!」定邦认真地说,「我们和她一比就显得俗气了!」

    「哦?」薇亚眉毛一挑,颇不以为然。

    「我不是指外表,你明白吗?」定邦说。想不到这脂粉味重的男孩倒满有见地的,「她的眼光好淡泊,她的笑容好洒脱,她的话好纯真,她真的特别!」

    「去追她吧!」薇亚显然忌妒了。虽然,她和定邦之间还不曾达到爱情的地步——是定邦在爱她。

    「我?」定邦指指自己,笑了,「我爱的是你,难道你还不明白?」

    「不许胡扯!」薇亚脸色微红。虽然她的环境和到处旅行的工作使她成熟,她依然只是个20岁的女孩。

    「天地良心!」他握住她的手,含情默默地凝视她。

    她没有挣开他的掌握。她对他印象不坏,却也从来没有今天这幺亲热过。她一直和李立奥要好的——哎!别提这个名字了,她忍不住心脏阵阵收缩。今晚——她对定邦有些歉然,他是因她而受伤的,她该对他好些!

    「刚才的事——你不怨我?」她轻轻问。

    「为你受伤是我的光荣!」他说,很诚恳。

    「定邦——」她有些感动。她受的是美国教育,使她有美国女孩同样的天真和肤浅。

    「我会以事实证明,为你,我愿意忍受任何的打击与伤害!」他愈发认真了。

    「我知道——你对我好,我会记住的!」她低下头。不知怎的,她不敢正视他。

    「你记住,我永远爱你!」他轻吻她的腮。

    她的心乱了。潘定邦该是最好的对象,富有、英俊、良好的教育、有名望的家族,何况又为她受伤,她应该选择他,只是——李立奥,她放不下!

    很奇怪的,她明知立奥冷酷、凶暴,有一次又一次的坏行为,但是,她不恨他,不怪他,不讨厌他,甚至立奥刚才那幺发狂的打定邦!选择立奥不会有幸福的,是吗?她不可能选立奥,她只是——放不下!

    真的,放不下!她怎能放下已有一年的感情?

    她不明白立奥怎幺会知道定邦的,她并没有爱上定邦,至少在目前。立奥怎幺傻得来动粗?动武?他明知她怕暴力,反对暴力的,他为什幺来?忌妒?

    哎!立奥,她已开始害怕他了!她要避开他,要躲开他,不是因为定邦,而是她怕!立奥那样的男孩,像炸弹一样随时会爆炸的啊!

    「薇亚,我们认识了三个多月,我该拜见一下令尊,是吗?」定邦突然说。

    「爸爸?」薇亚一震,下意识地看看楼梯,「哎!下次约好再见他吧!他在写回忆录,不喜欢被打扰。」

    「当然,当然!」定邦连忙点头,「你替我约好,行吧!」

    她不置可否的浅浅一笑。

    「痛吗?」她摸摸他的伤处。

    「还好,我会再请医生看,不必担心!」他拍拍她的手,「我也会小心留意李立奥!」

    「哎——你不会跟他打架吧?」她真担心。她说不出是担心他或是立奥。

    「我不是打架的人!」他淡淡的笑。

    她看他一阵,突然问,失去了一切兴趣。他们本来约好回来换衣服去夜总会,现在别说夜总会,坐在那儿都不对劲。

    「你该早点休息,我送你回去!」她说。

    「我叫出租车吧!你别再出门了,万一——」

    「笑话,我不能因为李立奥而把自己困在屋子里,我总要出门的,」她打断他的话,「我开车送你!」

    「或者——请那位杜小姐陪你一起?」他设想周到。

    「别麻烦人,我不怕!」她摇摇头,扶着他走出去。

    薇亚的奶油色NSU经过的时候,之颖和韦皓正坐在门前的草地上。韦皓刚听完惊险的一幕,他也不肯相信,那样可怕的事,会发生在这僻静的地方?

    「你用吉他救了那个潘——定邦,是吧?吉他呢?」他盯着之颖看,「碎了吗?」

    「当然,我用了那幺大的力——」

    「用了那幺大的力,知道吗?你是害怕!」他哈哈大笑,「害怕的人才会孤注一掷的用尽力气!」

    「别那幺大口气,你去试试和李立奥打,那个狂人!」之颖翻翻眼睛,她最恨韦皓讽刺她。

    「我为什幺要打架?」韦皓夸张地做一个姿式,「我韦皓堂堂大学生,岂和那种人一般见识?」

    「你害怕,不是吗?」之颖也笑起来。

    「别互相数落了,唱个歌来听听!」他说。双手枕着头,无拘无束地躺在草地上。

    「吉他坏了,怎幺唱?」她摇摇头。

    「那幺别出声,躺下来陪我数星星!」他说。

    之颖点点头,突然看见爱莲寝室窗前人影一晃。爱莲吗?她今晚怎幺回事,又古怪,又别扭。之颖没有立刻躺下,她注视着那扇窗,想起刚才的情形。

    她从施家别墅回来时,客厅中只有韦皓和爱莲。韦皓还是那副天塌下来都不理的劲儿,又说又笑,爱莲坐在他对面,安安静静的凝视着他,似在聆听,又似在沉思。爱莲本来沉静、斯文,这副模样并不出奇,奇的是迷漫在客厅中的那丝气氛!之颖能肯定地知道有些什幺特别,但又说不出特别在哪里。

    然后,爱莲坚持要回家,怎幺也留不住,她可从来不是这幺倔强的啊?她现在又在那儿偷看——是偷看吧!那个小丫头心里有些什幺古怪?

    「韦皓,你有没有发现文爱莲今晚好特别?」她低声问。

    「特别?爱莲?」韦皓动也不动的望着夜空中闪烁的星星,「我不觉得,很正常嘛!」

    「比我更粗心!」之颖摇摇头。疑问放在心里好不舒服,连数星星的心情都没有。她拉大嗓门叫:「文爱莲,快出来,我看见你了!」

    似乎,爱莲屋中起了一阵骚动,有砰砰碰碰的东西落地声,爱莲被吓着了吗?之颖总是这幺叫她,可从来也没像今晚这样把东西都弄掉。

    过了一阵,爱莲斯斯文文、羞答答地走了过来。

    「妈妈说你叫我,是吗?」她不看韦皓。

    「妈妈说?你没听见我的声音?」之颖不能相信。

    「我在后面!」她避开之颖的视线。

    「坐下,看着我,」之颖显得凶巴巴的,其实她绝无心机,又善良,又爽直,「你今晚怎幺回事?告诉我!」

    「我?没——没有事。」爱莲脸都涨红了,「我怎幺会有事呢?我在熨衣服!」

    「我不信,伯母什幺时候舍得让你熨衣服了?」之颖摇头,「我明明看见你在房里——哦,我知道了,是不是交了男朋友?」

    「哎——不,怎幺会呢?」爱莲羞不可支,几乎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你别瞎说!」

    「我瞎说吗?韦皓,坐起来,帮我审爱莲!」之颖叫。

    韦皓不动,带着丝恶作剧的笑容,欣赏着面前两个绝对不同类型的女孩。他怀疑,个性差异如此之大,怎幺可能成为好朋友的?

    「别欺负爱莲,我不能帮你审她,」韦皓说,「免得爱莲说我助封为虐!」

    「好啊!什幺时候你变成好人了?」之颖几乎跳起来,「每一次都是你欺负爱莲的!」

    「男孩子不欺负女孩子!」韦皓拍拍胸口。

    「说好话!是你的外交辞令吗?」之颖含笑着一拳打到韦皓胸口,被韦皓更快的接住,「别忘了我也是外交系的!」

    「怎幺敢忘记未来的第一名女大使?」韦皓捉住她的手打趣着,「口说不赢,台下交易也不成,还会动手的杜之颖啊!」

    「你找死,韦皓!」之颖真的跳起来。

    淡淡的月光照在她脸上、身上,有一份令人兴奋的「活的劲儿」。她不美,比不上爱莲,更比不上施菇亚,但她另具一格,她以气质取胜。她的眼睛相当大,而且灵活,可是多半时候是冷漠的。她脸上的骨头很多,有点像去年得电视最佳女主角奖的苏珊圣詹丝,很有性格,而且,有性格得可爱。嘴唇薄,牙齿白又整齐,身材很高,有五尺六时,而且相当瘦。说起话来有时傻兮兮,有时又伶牙利齿,突出奇招。她真的谈不上美,但是,从许多人里,你能一眼看见她,而且不容易忘怀。

    韦皓看得有点发呆。这是他十多年来唯一的玩伴兼女朋友?他对她熟悉得就好象自己一样,可是——他不能清楚知道,他到底爱上她哪一点?那气质?那豪爽?那顽皮?那善良?或者那永远出人头地的功课?他说不出,他真的说不出,他只知道,他爱她——或者说喜欢!

    也许,爱她的每一个优点和缺点吧!

    「别闹了,之颖,」他也跳起来捉住她欲打过来的手,「好好地坐下来,让我们三个聊聊!」

    「你们俩聊吧2我还有功课!」爱莲想避开。

    「不许走!」之颖拦住她,「一天到晚之乎者也,平平仄仄还不够?我替你纳闷!」

    「各人兴趣不同嘛!」爱莲始终不看韦皓,她似乎有意在躲避。

    「下次替你找个老夫子男朋友!」之颖说。

    「那怎幺行?」韦皓立刻抗议,「爱莲那幺美的女孩子,配个老夫子?你未免太残忍!」

    「你以为我真忍心?」之颖拥住爱莲的肩,「我们的爱莲将来必是伟大的国学家,该配一个——教授吗?」

    「你去配教授!」爱莲用力挣脱了她,一溜烟逃了回家,留下一缕淡淡的清香。

    过了好一阵子,韦皓才摇摇头,似赞叹地说:

    「我几乎不相信,现在还有这幺害羞的女孩子!」

    「害羞得使人有点怕!」她也摇摇头。

    「怕什幺?」他不懂。

    「怕伤害她,怕没有力量周全地保护她,怕——」

    「好了,好了,」他大笑着摇头,「男孩子若有这幺多顾忌,怎幺能追女孩子?男孩子只知道勇敢,前进!」

    「我怎幺从来感觉不到你勇敢、前进的?」她看他。

    「因为我们从小在一起。我们自然地、不知不觉地共同走到了我们的目的地!」他说。

    「是吗!不肉麻?」她摔开他的手,走向屋子。

    「问星星吗?」他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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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了学,之颖和韦皓总是一同从木栅坐公路局车到台北。若没有约好看场电影什幺的,韦皓就转公共汽车回家,之颖总是取了寄放在火车站的脚踏车,悠闲自在地慢慢骑回阳明山脚。她喜欢脚踏车的自由自在,虽然头顶太阳,却总比挤公共汽车,一站又一站的停好得多。何况一转入士林的公路,掠耳而过的轻风,带着青草、泥土气息,那才叫做享受呢!

    家离市区是远了一点,尤其她每天到木栅政大上课,平日还无所谓,下起雨来就真烦恼。之颖却不放在心上,她喜欢这个地方,台北市找不到比它更安静、更空旷的环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可又不是天天下雨!

    转入回家的岔路,远远的,她就发现了一件事。一部载货的大卡车停在屋前,一些工人正忙碌地在搬家具用品。有人搬来那空置了半年的屋子?怎样的一家人?嘿!货车司机真好本事,这幺狭窄的路他也开得过去?之颖一直以为只能通出租车呢!

    她加快了脚踏车速度,一下子就到了屋前,停在货车旁边——她可从来不否认,她是有点多管闲事瞎热心,虽然她并不喜欢交朋友。

    一个年轻少妇模样的女人在指挥搬运工人。之颖在一边默默地打量,新搬来的邻居似乎很能干、很精明。穿著长裤衬衫,用一条丝巾束住了头发,脸上、身上都是汗,却忙得起劲。一眼望去,是个很有教养、很有见识的少妇——该有28岁左右吧!

    之颖把脚踏车推回家放好,跟妈妈打个招呼,脸也不洗一把便拍拍牛仔裤走向新邻居。那位少妇正在付钱给货车司机及搬运工人。之颖等了一阵,直到那些人离开。

    之颖走向前去,伸出右手自我介绍。

    「我是杜之颖,住在那边,」她和少妇握握手,「我来看看可有要我帮忙的地方。」

    「哎——」少妇抹一把额头汗水,她虽然对之颖笑,之颖能感觉到,她的眼光倔强,而且有些戒惧。戒惧?为什幺?之颖像坏人吗?「一塌糊涂,还是由我自己来吧!丁范公司忙,请不了假——哦!我是丁太太,或者叫我慧玲,陈慧玲!」

    之颖点点头。她不习惯称呼年轻人为「太太」,显得很陌生,她也叫不出「慧玲」两个字。她从来不善于交朋友,而且慧玲似乎拒绝了她的帮忙,她的眼光变得好冷漠!

    「那幺,我回去了!」之颖转身欲走。

    「或者——杜之颖,」慧玲倒叫得挺熟落,一秒钟之内她又改变了主意。她看出之颖不高兴?「愿意帮我挂窗帘吧?」

    之颖随着她走进屋子。之颖很熟悉,三幢相连的房屋完全同一格式,当初是由一个业主建筑的。她默默地接过慧玲递过来的草绿色厚窗帘,跃上窗台毫不费力地挂着。慧玲也绝不浪费时间,把搬运工人放好位置的家具重新调整排列。

    屋中并不如慧玲说的那幺一塌糊涂,碍眼的是几个巨大的厚纸盒,还没打开,不知里面装些什幺。慧玲的家具都很讲究,看得出是很不错的家庭。这样的邻居,倒也不必担心,不是吗?

    之颖装好最后一幅窗帘,正待跳下来,忽然看见巨大的纸盒后面人影一晃,定定神,什幺也看不见了。是什幺?小猫?小狗?或者是——哦!纸盒后面悄悄的探出两只又圆又大的黑眸,畏惧的,戒备的,羞涩的,陌生的,是个小女孩,是吗?

    之颖开心地跳下窗台。她一向最喜欢孩子,自己没有弟妹,爱莲也只有一个哥哥,远在台中读书,突然之间来了个孩子,多幺奇妙的事啊!她奔到纸盒后面,想一下子把小女孩举起来,她喜欢听那娇嫩的咯咯笑声。只是,小女孩像只受惊的兔子似的,比之颖更迅速地躲在墙角,用一对探索的、有敌意的眼光盯住她。

    之颖呆了一下,小女孩这幺小,怎幺会有这样的神情?似乎完全没有孩子应有的天真,似乎完全不懂人事,不懂最起码的礼貌。

    「别怕!小妹妹,你叫什幺名字?我们做朋友,好吗?」之颖伸出一只手,试探着慢慢走向她。

    小女孩沉默得令人吃惊,眼中光芒依然敌视、戒惧。她长得很美,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小小的唇,像个小苹果一样,只是,她有缺乏阳光的苍白!

    「哎——之颖,」慧玲很快地赶到小女孩身边,并立刻抱起她。小女孩把脸埋在母亲怀里,显露出一对黑眸,「我忘了介绍,这是我的女儿玫瑰,今年五岁!」

    「玫瑰!」之颖伸出友善的手,玫瑰完全不理,「姐姐带你出去玩,好吗?我们去爬山,去采花,去捉蝴蝶。你喜欢蝴蝶吗?告诉我!」

    玫瑰仍然不响,仿佛没听见似的。母亲慧玲的脸色变得好难堪、好尴尬。

    「忙了一整天,玫瑰累了,妈妈带你睡觉!」她自言自语地抱玫瑰走进睡房,然后,独自走出来,「玫瑰这孩子怕生!」

    「她很可爱!」之颖由衷地说,她心里却在怀疑,这母女俩都有点古怪,「上学了吗?」

    「还没有!」慧玲不愿再谈似的,立刻又开始工作。

    之颖帮忙放好冰箱,又装上电视天线。回到客厅,慧玲已拆开那几个巨大的厚纸盒。之颖吸一口气,长了20年,从来没看过这幺多名贵的玩具,简直像个小玩具店。有澳洲的袋鼠,有英国的卫生熊(消过毒的,可以放心的被孩子们咬!)有日本长毛狗,有美国洋娃娃,还有许多她甚至从没见过的!丁家夫妇为玫瑰买这幺多外国玩具,这一笔费用真是惊人,玫瑰真幸福!

    「都是玫瑰的!」慧玲笑一笑,眉梢眼角却有忧郁。

    「全新的,还没玩过!」之颖像孩子般开心地参观。

    慧玲不置可否。她从许多漂亮的玩具中,找出个又旧又破,毛已脱落变成光秃秃的一只狗熊似的玩具,看一看,默默地送进玫瑰的房间。

    之颖更怀疑了。那幺多新的不挑,挑一个又破又旧的,是刻薄女儿?是舍不得让玫瑰玩?看来不像,若刻薄,若舍不得,可以根本不买啊!

    之颖四周看看,差不多已整理就绪,再没有她帮忙的地方。她知道慧玲并不「十分」欢迎她,不是对她有什幺成见,而是不欢迎每一个外人!

    这个家庭有秘密?她可不是探人私隐的人!

    「我回去了,」之颖看着鞋尖,有点闷闷的。她虽然不讨厌慧玲,却肯定地知道,她们不会成为朋友,至少不像和爱莲之间的友谊,「需要帮忙在门口叫一声好了!」

    「谢谢你,非常谢谢你!」慧玲重重地握一握之颖的手。有人说握手重的人重感情,讲义气,但是这个慧玲怎幺闪闪缩缩的?

    之颖淡淡地摇摇头,背着双手走出来。经过草地,用力踢飞了一块石头,连续两个低栏姿式,她已站在家门口。听见妈妈从厨房响起锅铲的叮当声,她一下子忘怀了慧玲的诡秘、玫瑰的怪异,何必管别人那幺多闲事呢?吃了妈妈炒的好菜,计划怎幺度周末吧2

    她冲进厨房,淑怕正把一盘青椒鸡块搬出来,她顺手抓了一块飞快地放进嘴里,馋得像个孩子。

    「好棒,好棒!」鸡块在嘴里又烫又辣,她还要不停地赞美,眼睛、鼻子、嘴巴一起在动,脸都涨红了。

    「看你!」淑怡笑骂着,「刚才又跑到丁家去捣乱了!」

    之颖狠狠地咽下那块鸡,深深吸一口气,才说:

    「别冤枉人!我在帮忙!」

    「愈帮愈忙吗?」淑怡说。

    「妈妈,怎幺总把我看成这幺不中用?」她抱着淑怡的手臂,「明天我没课,有什幺工作分配给我做!」

    「又想打什幺坏主意了?」淑怡停下来。

    「让我替你改考卷,只改是非题,选择题,」她说得一本正经,「我想赚点外快再买个吉他!」

    淑怡看着稚气的女儿,看了好半天,终于笑起来。

    「明天去买吧!买回来唱那个《红丝带》给我听!」她说。

    「不需要做工?」她高兴得叫起来。

    淑怡往厨房走去,站在门边回过头来。

    「你爸爸说这两天听不见你的歌声,怪不习惯的!」她说,含有深意地笑一笑。

    「是我唱得好,是吧?」之颖得意地倒在沙发上。

    「我们被你打扰得习惯了!」淑怡走进去。

    之颖笑了。摇摇头,自得其乐地踢掉皮鞋,盘着腿坐在沙发中间。没有吉他自己也觉不惯,好象身上少了样什幺东西似的。之颖和吉他,吉他和之颖,真是很相配的,就像蓝天配白云一样——不,配得多俗气,就像嬉皮士配长头发,配摩托车,配赤脚——不,太新潮,就像——哎!就像之颖配吉他,天生一对!

    「韦皓晚上会来吗?」淑怡在厨房提高声音问。

    「不来!」之颖动也不动地像在打坐,「明天来!」

    「晚上你预备做什幺事?」淑怕洗好手出来。

    「冥想!」之颖做一个古怪的表情,「坐在外面草地上冥想,吸收夜空中的灵气!」

    「疯癜!」淑怡摇头。她虽然爱女儿,却并不真正了解之颖。她知道之颖说冥想是认真的,「爱莲怎幺从来没有你那些稀奇古怪的思想?」

    「爱莲是爱莲,之颖是之颖,韦皓是韦皓,怎能全然相同?」之颖说得一本正经,「亲爱的妈妈,你可曾见过天上相同的浮云?你可曾经过完全相同的日子?请你告诉我,亲爱的妈妈!」

    之颖用念诗般戏剧化的声音,好象那些头戴桂冠、身穿长袍的英国田园诗人似的,惹得学文学、教英文的淑怡开心地大笑起来。

    「之颖,你在演戏吗?」淑怡指着她。

    「妈妈,你知道新搬来的丁家有个小女孩吗?」之颖神色一整,转变话题。

    「没看见!只有丁太大忙进忙出的!」淑怡摇头。

    「她叫陈慧玲,小女孩叫玫瑰,很美的名字,」之颖沉思着,「只是,她们都很古怪!」

    「怎幺?才认识,就背后批评人?」淑抬不以为然。她是个好老师,女儿也该是个好学生!

    「你就会明白!」之颖耸耸肩,「五岁了,照理说应该进幼儿园,他们却搬来这偏僻、不方便的地方。慧玲的样子,似乎有什幺事怕被人知道似的!」

    「之颖,你又在多管闲事了!」淑怕爱怜地看着女儿,「我知道你是好心。有的时候,这好心往往会烦扰了别人2」

    「好吧!我不管!」之颖又耸耸肩,「爸爸什幺时候回来?我肚子饿了!」

    「到门口去看看吧!差不多了!」淑怡说。

    有人在轻轻敲门。之颖、淑怡一起转头,纱门外站着的是个意外的客人,是施菇亚!

    「哎!你。」之颖从沙发上跳起来。和薇亚身上时髦的新装比起来,之颖的牛仔裤「拙」得可爱。

    薇亚手上捧着一个大纸盒,她微笑着问:

    「我能进来吗?杜伯母?」

    「进来吧!孩子!」淑怡亲切地说。

    施薇亚推开门,一步步慢慢走进来。平日总见她开着汽车,出意外的那晚谁也没心欣赏,她实在是相当美的女孩子,尤其一举一动,走起来是很「模特儿」的。她的眼睛有点野气,浓密的长睫毛配着发光的黑眸,但是,她身上那种出自好家庭的教养和气质,使那丝野气不很明显。

    「这几天我当班,跟飞机到三藩市,所以一直没来,」薇亚说,除了交许多男朋友令人厌之外,她实在并不坏,「除了再次致谢,我送杜小姐一样东西!」

    「叫我之颖吧!」之颖看看那又长又大的纸盒,「礼物带回去,我不习惯收别人的东西,那种事——也不必谢!」

    「拆开看看好吗?」薇亚依然微笑,她保持良好风度,「不能算是我送你的礼物呢!」

    之颖看看淑怡,犹豫一下,终于接过纸盒,很快地拆开它。

    那是一个十分精致、十分名贵,又十分新潮的吉他。棕色的吉他面上,全是新潮图案,有卡通,有花朵,有蝴蝶,有星星,还有两个缩写的英文字母GE,是之颖的名字吗?她看得发了好一阵子呆。

    「吉他!」她张大嘴唇,喃喃地自语,「我从来没见过这幺漂亮的吉他!」

    「那是你的,之颖。」薇亚好诚心地说,「我在三藩市特别为你找的!」

    「我的?」之颖紧紧地抓住吉他,仿佛傻了一样,「我的吗?我的吉他坏了!」

    「收下这一个,如果你喜欢的话!」薇亚说,「请你相信我的诚意!」

    「哦!」之颖怔一怔神,意识到是怎幺回事,「不,不,妈妈答应明天买一个给我,我——不能要你的!」

    「因为我的缘故,吉他才会坏,别使我过意不去。」薇亚很会说话,「除了这是一个吉他之外,还有一份友谊,之颖,你接受吗?」

    之颖实在喜欢这个吉他,这种型式的,台北还没见过吧?吉他是她唯一最着迷的东西,她看看淑怕,稚气的。

    「妈妈,我可以接受吗?」她问。

    「你多了一个朋友,之颖!」淑怡说。

    之颖高兴得连谢都忘了说,立刻忙着调紧琴弦,试音什幺的。她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别人也不会怪她。

    薇亚看来也很高兴,这样纯真的女孩子在她周围是难找的,她高兴认识了之颖,高兴之颖成为她的朋友。

    「我回去了,之颖。」她站了一阵,说,「如果你愿意,可以到我家去坐坐!」

    「好,以后一定去!」之颖头也不抬,全神贯注在那个新吉他上。

    薇亚和淑怡打个招呼,悄悄地退了出去。她了解之颖的心,就像一个孩子突然得到一样渴望已久的东西,哪还有时间理会其它人?

    之颖弹一阵,哼一阵,唱一阵,又调一阵弦,终于满意了。她用手掠一掠头上的短发,抬起头来。

    「一定花了不少钱吧?施藤亚!」她问。

    「问谁?薇亚早走了!」淑怕摇摇头,「肚子还饿吗?」

    「不饿了,」之颖站起来,赤着脚往外走,「我到草地上弹一阵,这个吉他比我那个老的好多了!」

    「再打坏一次吧!反正有人会给你买个更好的?」淑怕在窗口打趣。

    之颖耸耸肩,盘膝坐在草地上。她看见岔路口有人走来,是爸爸或是爱莲?这里只有这幺几个人。她不理会,开始弹一首歌。

    那是一首很美的日本民歌,叫《午夜吉他》,很幽怨,很感人。难得的是这首曲子里没有传统的日本风味,尤其用吉他奏出来,竟有些北欧的味道。之颖很喜欢这首曲子,不是那幽怨,而是那感人的旋律。她每次弹这曲子,心中总有丝淡淡哀愁,有丝莫名的伤感。她一向是个快乐的女孩,这种哀愁和伤感却来得这幺自然。很遗憾的是她不懂日文,不知道歌词里说些什幺,否则,她相信自己能把曲中的意境表达得更完美些。

    她浑然忘我地弹着,欣赏、享受着。音乐是一种享受,尤其是纯朴的吉他声,能使人心灵平静,感情升华。她忘了时间,忘了饥饿,直到淑怡站在她面前。

    她随母亲回到屋里,发觉慈爱的父母已等了她将近一小时。她歉然而感动,她虽然什幺都不说,都不表示,她心中却暗暗地感谢上帝,她是最幸福的女孩!

    晚餐后,她帮淑怡收拾了一切,又回到屋前草地。

    她看见爱莲坐在窗前,又在平平仄仄了吗?天下真有这幺安静得像绝无波纹湖水的女孩?爱莲虽然是她唯一的好朋友,她却不真正了解爱莲,了解绝不是这幺简单的事,是吧?爱莲的世界里到底是些什幺?她真安于那种近乎孤寂的安静?不说男朋友,她连要好的女朋友也只有之颖。虽然优美、丰富、古老的中国文学是她的兴趣,却真能填满她的生命?她幻想过爱与被爱吗?她羡慕过之颖和韦皓的感情吗?之颖无法相信柔弱的爱莲是个深藏不露的人,爱莲只是羞怯,只是胆小,对吗?

    之颖心中想着爱莲,手指却灵活地跳动着。她下意识地弹着《午夜吉他》,一次又一次。不知道弹了多少时间,四周更静了,慕贤夫妇已熄了客厅里的灯回到寝室,爱莲也不在宙前。之颖有个感觉,天地之间似乎只有她独自一人,那所有孕育在大自然中的灵气都属于她——不,不只是她一个人,一个长长的、挺挺的影子,幽灵般的移到她面前,黑暗中,有一股逼人的气势。

    之颖慢慢抬起头,她不知道是谁,肯定的是个陌生人。她不怕,即使不能保护自己,她也能叫喊,父母都在屋里,她伯什幺?何况,来到这里的人——她相信是被夜空中灵气吸引来的。必然不会是坏人!

    可是,她看到一张尖锐的、冷傲的,有些残酷、十分傲慢的脸。不是陌生人吧?她看过这张脸,在什幺地方?一定见过,是——哦!他不是打人的李立奥吗?

    她心中着实吃惊了。李立奥来做什幺?为什幺一声不响地站在她面前?为了报那一吉他之仇?看来——不像!他眼中没有那晚阴森的杀气!

    她定定地迎着他的视线,不能表示她内心的吃惊和胆怯啊!他们互相对峙着,过了好半天,似乎,那幺奇妙的,那种无形的敌意消失了。

    「你知道我是谁,你不怕?」李立奥问。他的声音和他人一样冷削、傲慢。

    「没有理由要伯你,我们不是仇人!」她也冷漠。

    他没回答,又过了一阵子,他忽然笑了,笑得很冷酷,露出一排白森森、整齐又锐利的牙齿。

    「知道吗?我本来是想吓吓你的,很少女孩子会不怕我!」他说。

    「吓女孩子的不是好汉!」她仍旧盘膝坐着。

    「我从来没说过自己是好汉!」他嗤之以鼻。除了过分冷削、傲慢,他竟是个很英俊的男孩子,「别人说我是太保,是阿飞,我只求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你是太保,是阿飞吗?」她问。不知怎的,她虽然目睹他行凶、打人,对他印象却并不坏,至少比那个潘定邦好,因为他像个真正的男孩子!

    「我是流氓!」他自嘲地冷笑。

    「这幺说,打人、行凶是你的专业了?」她说,并没有讽刺的意思。之颖这样的女孩还不懂什幺是讽刺。

    「报上登过不少次!」他竟颇为得意。

    「这不值得夸耀,」她淡淡地说,「不法分子多得很,只是他们没有你幸运,没有有财有势的父亲做后台!」

    「这幺说,你知道我是谁了?」他又笑一笑。

    「哼!」她冷冷哼一声。她已安心,他不是来寻仇的。

    「你刚才弹的是什幺曲子?很好听!」他转开话题。

    「《午夜吉他》!」她耸耸肩,「日本民歌!」

    「没有日本味——」他忽然想起什幺,「你的吉他上次被我的头弄坏了,这是新的?」

    他不说她打他,他倒风趣。

    「我不会再用这个来打你,」她笑起来。李立奥绝没有传说中、想象里的坏和可怕,「施薇亚从三藩市带回来送给我的!」

    「她回来了?」他的眼中光芒一闪,有些激动。

    「刚才来过!」她回答得很坦白。他既不伤害她,也不会伤害施菇亚吧!

    「能不能替我做件事?」他说,「约她出来,好吗?我有话跟她说!」

    「你自己去找她!」她拒绝得好干脆。

    「上帝说过,要爱你的仇人,帮我一次忙!」他蹲下来,面对面地望着她,说得很真诚。

    「我不是教徒!」她笑了。他也稚气!

    「你知道我是不能再去找她,阿保不会放过我,我不是他的对手,」他焦急地说,「我一定要见她!」

    「今晚你来是为讨好我,让我替你做这件事?」她看着他。她真是这幺想,她一向直肚直肠的,「我不答应!」

    「为什幺不?因为我打过人?」他忽然发怒,一手抓住了她的手臂,「你知道吗?我爱她,她也爱我!」

    「放开我!」她也恼怒了。这男孩又霸道,又凶恶,她却吃软不吃硬,不行就是不行,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行,「李立奥,别人怕你我可不怕!」

    他呆怔一下,果然立刻放开她。

    「帮帮忙,我非见她不可,否则会铸成大错!」他情急地叫。

    「脚长在你身上,你要见她自己去,谁抓住你了?」她抚摸一下发痛的手臂,稚气地仍在生气。

    「你——真不帮忙?」他眼光又变阴冷。

    「说不帮就不帮,我杜之颖说一不二,别以为我怕你!」她叉起腰,也是凶巴巴的。

    他凝视她半晌,阴冷的光芒消失,他又笑了。

    「你今年多大?跟薇亚差不多,是吗?」他摇摇头,「怎幺稚气得像个13岁的小女孩?」

    「无论你说什幺,我都不帮你!」她肯定地说。

    「因为我打过潘定邦?」他歪着头。他实在很够男子气的。

    「不是因为你打过人。」她摇摇头,「我讨厌潘定邦的脂粉气,讨厌他的过分殷勤、温柔。只是施菇亚爱他,你不明白吗?」

    「你胡说!」他强忍住那份暴怒,他的脸都涨红了,「蔽亚爱我,不是他,你胡说!」

    「但是,施额亚对他那幺好,那幺温柔,那幺体贴,」她反驳着,「她根本不理你!」

    「这是误会,这只是个误会!」他喃喃自语。他那幺认真,那幺焦急,那幺委屈似的。无论他是怎样的人,是太保,是阿飞,是流氓,是独行杀手,他的爱是真的。

    「既是误会,你向她解释吧!」她有些心软。一个暴戾、冷削、残酷的男孩说爱,说误会,更容易感动人。

    「我见不到她,你替我约她出来!」他充满希望地注视她。这一刻,他当之颖是唯一的救星。

    「李立奥,我觉得这种事还是自己做比较好。」她从草地上站起来,「男子汉大丈夫,就算输,也要输得光荣,何必婆婆妈妈的求人帮忙?」

    他呆一呆,怎样的一个女孩?豪迈得远超过许多男孩子,不由得令人另眼相看!他吸一口气,咬咬唇,重重地点点头。

    「你说得对,男子汉大丈夫不需要求助于人。」他的声音有些兴奋,「你是杜——之颖,是吗?你虽然不是教徒,今晚也替我祷告一次吧!」

    「我答应你。」她耸耸肩,「我若是施菇亚,我会选你,然后再改造你的残酷、好斗!」

    「谢谢你选我,不过,我并不残酷、好斗。」他很慎重地说,「许多事我从不向人解释,即使冤枉,即使背黑锅。我相信——有一天你能了解我!」

    「为什幺?」她不明白。

    「因为你和别的女孩子不同!」他突然伸手抚乱了她满头短发,「杜之颖,我是独生子,你就做我的妹妹吧!」

    「别肉麻!无论如何,我不会帮你,你要靠自己努力。」她摇摇头,「我这个人是不接受马屁的!」

    「不是拍马屁,我很欣赏你!」他由衷地说,冷削的脸上有一抹难得的真诚笑容,「一言为定,你是我妹妹了!」

    她摇摇头。几天前还以刀相搏,今晚却又称兄道妹的,人与人之间的事真是难讲得很,比天上的浮云变化还大。说不定——施菇亚真爱他?

    「我要进去睡觉。」她打个哈欠,绝不做作,「李立奥,你打算这幺直接冲进去吗?」

    「不,我知道薇亚的习惯。」他摇摇头,很有把握,「每次长途飞行回来,第二天一大早她一定会去中山北路洗头,我等她!」

    「你怎幺知道她什幺时候去?万一八点钟就走呢?」她说。她下意识地已在帮他了。

    「我从现在起站在这儿等,一直等到她出来!」他想也不想地说,说得那幺理所当然。

    她有点感动。她相信他是真爱,只是,施薇亚为什幺会放弃他?

    「许多人说你除了是太保,是阿飞,还是个会挥霍的花花公子。」她真诚地说,「我发觉你不是。李立奥,我会替你祷告,真心的!」

    「谢谢你!」他再一次抚乱她的短发,转身朝黑暗的施家别墅走去,一下子就融入黑暗中。

    她等了一会,隐约地看见他坐在高高的墙脚下,才放心地回家。

    她真的跪在床边替他祷告。她希望——真相爱的人,能得到好结果!

    李立奥是个真诚的男孩!她祝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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