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頤有些微妙的改变;这是复怨蠼桓隼癜菀岳矗傻墓鄄煨牡谩�
可能是緣于会砸缴恍┱攵运炔康南譀r做出来的有利评估,带给了他腿部新生的希望,连带的也给了他对人生「其他」新生的希望,因此庄頤稍稍撇开了他的冷厉,成为一个相当合作、相当可爱的复健病人。
在他身上套用「可爱」这种句子实在是很怪异。但他能不厌其烦、充满毅力的挂在双槓上缓慢的移动他滯重、顫抖、不受控制的脚步;也能配合水仙做腿部伸展、收缩和冷热敷等治疗;他可以乖乖的服药;也颇没尊严的让她在复健床上像滚香腸似的將他滚来翻去。
他是个驕傲的人,但他的毅力与耐力,却令水仙不得不替他感觉驕傲。
然而在整个复健过程中,他们仍无法避免较尴尬的一些时刻,那就是肢体上的实质接触。尤其当水仙主动提议帮他做腿部按摩时,不知是心理或生理的因素,水仙总会尴尬的发觉他着短裤的腿部某部分肌肉的顫抖与复甦,而当她困扰的抬起头时,又总会撞见他以一种深邃又痛苦难耐的表情凝视她。
他那表情,又往往深刻的撩动着她的神绪,让她久久不能平息,水仙是个专业护士,就算她从无性经验,却也不可能无知到不懂一个男人的亢奋意味着什么?她明白庄頤和自己都被彼此吸引,但那可能仅止于肉体的好奇而缺乏爱情的神奇。
但撇开这些敏感性的问题不谈,他们之间的和諧在他们的婚姻迈入第三週时,有了长足的进步。
庄頤不再像最初那般的难以相处或动不动就冷嘲热讽。令人惊奇的是,他像个播撒米食给鴿子的爱鴿者般,会开始朝那群聚集在草皮上,对他和雾庄十分好奇的小萝蔔或淑姨一起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或谈些能凸显他本身性格的话题。
例如某次,淑姨以嫌恶的表情说:「你那两只死驢子脾气的臭狗,叫它们『Anger』和『Melancholy』(愤怒和忧郁)实在太抬举它们了,你该帮它们改名字为『Satan』或『Scoundre』(恶魔或恶棍),老妈子我喂食它们好几年,它们见我还是六亲不认的又吠又叫!」
「淑姨,虽然你取的名字蛮有创意,你的抱怨也言之有理,但你不觉得它们的六亲不认也是一种优点吗?至少,它们保障了你的安全。」庄頤答的似笑非笑。
「我还不够安全吗?」淑姨叹息。「身材福福泰泰,脸孔圆圆胖胖,我自认无论身材或脸孔都『安全』到不需要它们的保护,所以,我決定我没有义务再忍受它们六亲不认的吠叫!」淑姨把叹息换成一脸決绝。
「那怎么办?」庄頤摩着鼻子,没有丝毫不悅的玩笑说:「等我的腿复原到能喂食它们,它们大概又得由『恶魔恶棍』易名为『饿死鬼』了!」
「让我来喂食它们怎样?」水仙自告奋勇。「不过我有个建议,我们何不把它们改名为『Happy』和『Smile』,快乐和微笑,多美好!」
「快乐和微笑?」淑姨一脸讶异与不敢苟同,她说:「你没见识过那两只狗,这种名字用在它们身上,对它们简直是太美化了!」
「是太侮辱了!」庄頤微笑并令人惊诧的朝水仙眨了眨左眼,和煦却意味深长的说:「不过如果你真的愿意喂食它们并真心和它们交朋友,那么我想就算你叫它们阿猫阿狗,它们都会友善的回应你!」
「原来,它们对我不友善是因为我没有称呼它们阿猫阿狗。」淑姨誇张的拍着额头做出恍然大悟狀。
「淑姨,你错了!它们对你不友善的原因,正巧因为你一直不把它们当朋友看待,而只把他们当阿猫阿狗看待!」庄頤是以不太经心的语气说出这段很耐人寻味的话。
水仙从那一刻起,才真正见识庄頤的另一面,并开始小心謹慎的评估自己究竟有多喜爱他的这一面?对他知道愈多,水仙就愈觉情难自己。
她从不认为自己了解庄頤很多,就连之前庄頤在明知自己的双腿复原有望,却不愿上医院去做更完善复健治疗的那点「私人原因」──水仙还是由洪立夫那边获得较完整的訊息。
洪医师认为庄頤的复健障礙是心理层面远胜于生理层面。他说:「这十年来,庄頤的心态一定十分矛盾。他持续不断的做复健,把自已的腿保持在相当不错的狀态,原因大概是他不想让他的家人太操心,但他也不让他们太好过。他的腿,我们套个足球术语,缺的正是那临门一脚了,如果他肯努力尝试,好几年前他就应该可以走路了,但他就是不愿尝试让自己完全复原。」
「可是这又为什么呢?」水仙震惊的听着,不免疑惑的问着。
「我想──是因为他的前妻韩雪碧!」洪立夫慢条斯里的说:「庄頤那个人,我很早就认识他,在医大时,他就以热情开朗、认真进取获得许多老师同学的爱戴,也正因为他是这样一个热忱的人,所以他才会奋不顾身的去救一个萍水相逢的小女孩。
「听说他和韩雪碧是在一个化妆舞会上认识,他们一见钟情且认识不到三个月就闪电结婚,说真的,当时他们这对瀟洒先生和漂亮宝貝恩爱的样子,不知羨煞我们多少人,可惜好景不常,不久韩雪碧到洛杉磯攻化学硕士,庄頤留在台湾继续读医学,后来就发生车祸及韩雪碧要求离婚等种种事件。」洪立夫摇着头,一脸遗憾。
「我一直在猜想,庄頤之所以不愿再站起来走路,他除了是控诉韩雪碧的无情无义,也在懲罰自己对韩雪碧的用情至深,他还一直无法接受韩雪碧的现实和決绝。我记得有一次他对我说了一段十分富含寓意的话,他说:『这世上的每个人都是一株需要某股力量来依附的葛藤,同样的,力量也因为葛藤的依赖而存在,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有一天葛藤死了,那么力量就会自然而然的消失,但如果是那股力量先消失,那么葛藤也会因为缺乏攀升的条件而死亡。』我几乎可以肯定,他十年来的噩梦制造者不是那个他救过的小女孩,不是他癱了的双腿,而是韩雪碧!」
就因为与洪立夫的一席话,水仙一夜无法成眠了。
当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根本不是「不能」走路,而是「不想」走路,她怎能躺得下睡得着呢?
最最令她辗转反侧的是庄頤的那段话,后来她终于弄懂庄頤口中所谓的「力量」是指爱,而她也终于明瞭造就他冷硬个性的罪魁祸首,也正巧是这个如此柔软又甘美的字──「爱」!
她心酸的想:他一定既爱又恨韩雪碧,所以才会用这种自我懲罰的方式来哀悼他的爱情,而他心中最最憎恨的人一定是她黎水仙了,因为她无心的剝奪了他爱人与被爱的力量。
啊!每每想到这点,水仙就会不由得惊跳,并渴望把自己的心捧在手掌间任他宰割,任他洩恨。
可是「事实上」她很难做到这点,所以她只好竭力在「形式上」完成,例如在这段婚姻中,竭力「偿还」、竭力帮他完成一些既对他有利又对他有益的事。而更讽刺的是,每当她完成一件「形式上」的事之后,她就发觉自己和「事实上」愈来愈接近。她觉得自已愈来愈习惯对庄頤掏心,且愈来愈靠近把心捧在手掌间任他宰割的境地。
但因为她始终认定自己是个十分理智的人,所以她对自己的心态产生了极大的茫然和困惑不解,她不得不自问﹕自己是不是在结婚的第十来天,就发癲的产生了爱上庄頤的错觉?而如果──这不是错觉呢?
当然,在这一团迷惑间,生活仍照常的运行着。
关于那两只洛威那猛犬的吃食间题,水仙并没有花太多时间和力气就摆平了它们。她聪明的没有真把它们更名为『Happy』和『Smile』,因为她一开头就发现它们的脾气和它们的主人一样彆扭,为它们改名字无异是自讨苦吃。至于它们的个性和庄頤还真是像,喜欢「战争」胜于「和平」,但最终,它们还是被水仙以「和平」的手段收服了。
水仙付出的代价极少,只不过被咬坏了两只皮手套,以及耳朵被它们的吠叫声弄耳鳴了三次,接下来,它们就收起了最初因陌生而产生的吠叫与噬咬,乖乖的由她放下食物的盆中取食,乖乖的对她摇首摆尾示好,甚至泰然的仆伏在她跟前睡觉。
这只是一种「必然」的过程,在水仙的想法里,这很稀松平常,因为她本来就很有小孩子緣和动物緣,她认定这辈子她碰过最难拿捏的人物,大概就属庄頤!
而巧合的很,庄頤也正巧是用这种眼光在看待她。
就他看来,黎水仙还真是女人之中最稀奇的品种。她一直很自告奋勇也很一廂情愿的,把自认有益于他的事付诸于行动,像帮他整理书房、帮他喂他的狗、帮他做复健等等。
他最惊讶的,莫过于她能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內让『Anger』和『Melancholy』移情別恋。哦不!它们对她简直就是迷恋,只要一看到她,就争先恐后的摇首摆尾,那副阿諛奉承的模样,让人不得不慨叹狗就是狗德行,怎么教也无法长进。
而他最受不了的是──她坚持要他「敦亲睦鄰」,不但引来一大票小鬼头在他的庭前嬉戏,还要他「保母兼公关」的分发糖果。更教人气结的是──前些天她自做主张的出餿主意,推他上菜市场「买菜」。
说实话,当他发觉置身在人挤人,几乎可以挤死人的菜市场时,他差点要气炸了,他用已有好几天都没出现过的寒腔寒调詰问她:「你是带我来看戏,还是带我来当被看的戏?」
「不要那么『言』重好吗?这里没有人在演戏,也没有人会把你当戏看,大家只是来买菜,顺便体会一下摩肩接踵的生活感觉,你不要这么敏感好吗?」她在他身后很轻柔的推翻了他的撻伐。
可怪的很,她柔软的声音很快的抚平了他的焦躁,甚至让他感觉愧疚,他僵定了许久,才硬生生的又问:「你究竟想改变什么?」
她的声音更轻柔了。「我什么都不想改变,我只是喜欢我周遭的人都生活的健康一点。」
有点像催眠曲或安魂曲之类的,很平静人心。
更可怪的是,被她这么一说,庄頤竟真觉得他没有不上菜市场的理由,而下瞬间,他更发觉自己正着迷的看着她挑起了几样青菜、水果,一脸正经和卖菜的老板娘讨价还价。她一边嫌菜叶有点黃,一边又嫌水果太青了,在杀掉几块小零头之后,她还不忘讨几根葱、几根辣椒,她那一脸精明干练的主妇样子,连卖菜的老板娘都不得不俯首称臣。
没见过黎水仙这副剽悍模样的庄頤,看都差点看呆了。他一直以为她是个养尊处优惯了,就等着像自己弟弟庄琛那种大傻瓜提供她「冰淇淋」的投机份子,他可从没料想过她也有这么生活化且「錙銖必较」的一面。
而他发愣的神情大概透露出了他对她这种行为的困惑,于是她笑笑,主动解释道:「我四岁时就没了母亲,只有父亲带着我和两个妹妹,也因此我很早就必须认清生活的重点,并拿捏好它。」
原来,买菜叫价也是有些人生活中必须认清、必须拿捏的「重点」。
那一刻,庄頤心中突然洶湧进了许多对黎水仙的感动与….感情。或者他真是不问俗世太久了,也太久没有感念人间疾苦有诉说不尽的千万种。他突然为自己的自私感觉可鄙,并感佩起她在小小年纪就有肩负起许多事情的毅力与责任感。
然而,当他正耽溺在因她而衍生的感动中时,她却用一串有戏剧效果的惊呼拦腰斬断了他的感动。
黎水仙似乎天生就不是个喜欢消沉在愁波苦海里的女人,当她看见他又露出蹙眉沉思的表情时,她马上唱反调似的綻开足以顛倒众生的欢颜喊道﹕「臭豆腐、臭豆腐,我聞到臭豆腐的味道了!」
瞧她像个孩子般猛吸着鼻子、猛吞着口水、满脸欢悅的样子,庄頤第一次为她设想的嚥下了一脸因异味扑鼻而想翻胃的表情。说实在,他一向不敢恭维那类有害健康的垃圾食物,但为了刚才那一点感动,又加上怕伤了她的感情,他耐心的在远远一旁等她吃完一盘好臭的臭豆腐。回家的沿途,还得不断的忍耐她那一口在他身后直扑而来的大蒜味。
说真的,这可一点都不好玩,而且他发觉,吃完臭豆腐的黎水仙变得很聒噪,这是臭豆腐的作用或者大蒜的作用,庄頤认为有研究的必要,但后来他又決定放弃研究,因为他实在受不了那两者的味道。
做完不研究的決定后,他突然产生困惑的问她:「你和庄琛或其他男人约会时,也吃这种东西吗?」
「几乎没有,因为这味道并不怎么好聞!」她答。
她并不是没有自知之明嘛!他冷笑着往坏处想:吃这种东酉要接吻会有多麻烦,可是他没有明着说出他的猜疑,只是闷闷的问:「那为什么你和我在一起时,会想吃这种束西?」
「我也不知道ㄝ!大概正巧聞到了,又正巧嘴饞。」她顿了一下,才小小声的又补充了一句:「何況,你是我的丈夫,我的顾忌没有那么多。」
啊!就是最后这段话,释放了他刚刚的猜忌与坏心情,也让他突然觉得臭豆腐和大蒜的味道并非真的那么难以忍受。
他有点乐陶陶了良久,才微笑着又问:「是什么原因让你去尝试并喜欢上臭豆腐?」
「原因很简单,我是受骗上当的。」她一本正经的说。
「受骗上当?」庄頤则是一脸呆板。
「对呀!」她憨态可掬的解释道:「那一年我读国小六年級,有一次放学,聞到一股几乎教人翻胃的扑鼻异香,又连带听到某个擴音器一直唸着:『臭豆腐,世界臭的豆腐,来哦,来吃世界臭的豆腐。』当时,我就因为好奇『世界臭的豆腐』是什么滋味,所以鼓足勇气上前去吃它一吃,谁知一吃不可收拾,『遗臭』到今天!」
庄頤真被她的解释逗笑了,且一笑不可收拾,笑得眼泪差点都出来了。
大概从未见过他充满「笑果」的这一面,黎水仙的表情显得有些错愕,但不久之后,她也跟着他漾开了一个明亮的笑容,那笑啊,天真烂漫得令人想拥她入怀,令人想不顾她一嘴的蒜臭味而一亲芳泽。
不过庄頤可没当着众目睽睽去大胆尝试,但他也没有放弃等待机会。他还会再亲吻她,甚至他还可能由她那边获得更多,他自信的想。
而他需要做的只是──等待拥她入怀,一亲芳泽的「机会」。
※※※
「机会」的确比任何庄頤所能预期的还要来得早且快。
就在上市场的翌日,也就是庄頤和水仙结婚满三星期的前两天,水仙的父亲黎昆大清早便打电话来通知水仙,他將于两天后登门探訪他们夫妻两并小住几天。
黎昆是问了女儿:这样子冒不冒昧?
水仙的答案当然是不会。父亲欢喜的来做客,哪有女儿嫌冒昧的道理!
问题是──女儿不嫌,女婿嫌不嫌却是个未知数?
这正是水仙最头大的地方,由结婚数週的观察心得,水仙知道庄頤是个相当注重隐私的人,而父亲黎昆的到来,意味着做女婿的他不能再保有太多约隐私。
首先,两人不同房不同床就是一个问题,这样不正常的夫妻关系铁会引起父亲的紧张与关切,再者,目前她和庄頤对彼此的态度虽有改善,但仍是没亲暱到足以取信父亲,让他认为他们是对心甘情愿且恩爱的夫妻。
啊!她最害怕的正是,自己的婚姻会招致这两年已有明显寬慰心情的父亲再度操心、头疼。她简直是没想到自己还得在这场婚姻中承担这样的后果。
水仙前思后想、深思熟虑了一整天,她唯一能找到的方法便是找庄頤商量。
当夜的凌晨,水仙又在他那管清越淒涼的薩克斯风声吸引下走向他,但这次不是在更深露重的阳台,而是在他男性气息浓厚的房间。
水仙曾事先敲门,但她不待他回应便轻轻推门而入,他的乐声──一首颇耐人寻味的WhatYouGonnaDoAboutHer(你將拿她如何),幽幽的迴漾在他品味颇淡雅的房间。
这是水仙嫁入雾庄以来第一次踏入庄頤的房间,她自然而然的「观察」并发觉他的房间比她想像的还简洁舒适、还有格调。一切设计,主要是试图方便他的双腿,像以加高的枫丹木复式地板代替床板,让他睡臥的範围加大;明亮的落地窗,只饰以单层且图案典雅的结穗窗帘;一张约和轮椅等高的长弧形沙发,醒目的紧靠在复式地板旁,像等着提供它的主人一个更舒坦的坐臥空间。
整个房间里,唯一较特殊的设计,是那个像要传达强烈区域性观念的高低柜摆设,柜子是以类似檀木或原实木间以透光玻璃的方式制造,它们让他的房间产生了运用线条而制造出来的律动感,也因此不致流于单调。
至于他的床墊看起来也很特別、很舒服,是一种像纯蠶丝被墊的蓬松与柔软,墨绿色的素面床单上有两条湹哐诺奶峄ㄖ跏翁酢�
「观察」至此,水仙倏然脸红并飞快由床舖掠开眼光,因为她脑海突兀的跃进一个连她自己都难以想像的念头,那念头竟是──和庄頤一同躺在那床墊被上的感觉不知怎样?
真是疯了!她喃喃低骂自己。直到她猛然惊觉庄頤的薩克斯风声不知于何时止息?直到她发觉原本正观察着別人的自己变成了被別人观察的对象,她才猛的收回漫游的思绪。
她的眼睛以很突兀的方式撞上了庄頤漆黑的眼珠(这是她和他相识以来最惯练的招呼方式),她带着些微的慌乱,一举说出她唯一能想到、能凭藉以应对父亲到訪的办法。「让我搬进你的你的房间好吗?」
水仙没有察觉自己语气中的顫抖,她还以为自己是一口气说完它的,可是明显的,庄頤被她迥异于平常的吞吞吐吐,以及布满她婉丽脸蛋上的忧思挑起了好奇心。
「可比说明你做这种要求的原因吗?」他优雅的放下薩克斯风,顺便把轮椅掉向她,一脸经过掩饰的淡然。
「事情是这样的,我忘了告诉你一个消息,后天我爸──也就是你目前的岳父大人,说是想来雾庄做客几天,嗯──不知道你会不会不高兴?也不知道──会不会麻烦到淑姨?」她极为小心客套的选择遣词用字。
「岳父要来,我没有不高兴的理由。」庄頤对水仙的小心翼翼,感觉甚为有趣。「不过你必须亲自为你父亲选择一个房间,并照管接下来几天我们的生活起居。淑姨明天恰巧想到北部看一个老朋友,可能耽搁几天!」
天助我也!水仙松了一口气。淑姨不在,又意味着事情可以稍为简化,一切只要庄頤肯合作便万事OK了!只是,庄頤究竟肯不肯合作呢?
「刚刚,我的建议你赞成吗?」她漲红脸又问,对他做这样怪异的要求,她实在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
「同房吗?」
「是!」
「也同床吗?」
「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
「我喜欢得很!」他很快的打断她,像恭维又像嘲弄的轻笑道:「想想看,和一个大美人躺在同一张床上!但是,你仍旧没告诉我为什么你想这么做?」
水仙显得有些靦腆与讶异,靦腆是为了他的直言无讳,那和她刚刚看见他的床舖时的想法有点不谋而合,讶异的是他反应的迟钝。「当然是为了我爸,我不想让他为我们这樁──嗯──形式怪异的婚姻担心。」
她倒是很老实呀!「形式怪异的婚姻」。庄頤沉思着她的字句,稍后提醒:「任谁看了我们这副相敬如『冰』的样子,都很难相信我们是举天誓日的夫妻。」
「这还好,不是吗?你忘了之前我们是『相见如兵』。」水仙苦笑着强调。
「的确!那除了同房、同床,我还能帮你什么忙?」他很轻松的抓住重点。
这一刻,他又一点迟钝的样子都没有了。水仙凝视他,很老实的说:「我们需要表现一点能让我父亲心悅诚服的亲暱。」
「例如呢?」他步步进逼。
「例如拥抱亲吻….都可以。」她节节败退。
他猛地止住了轮椅的迫进,像逮到她在立誓般謹慎的盯紧她的眼神,说:「这可是你主动的!」
她也倏地定住了脚步,他的眼光让她无所遁形,无法逃避,在他戒慎的求证下,她轻喘了一口气,答:「是我主动的!当然!」
「当然」!就是这样像立誓般的一问一答,真正的开始了庄頤和水仙更精采的婚姻生活,也开启了他们之间的情欲纠缠!
※※※
黎昆果真如他的決心,于女儿水仙结婚满第三週的这天,前来探望女儿女婿了!
这天他抵达雾庄的时间恰巧是中午时分,那时正是雾庄一整天中看起来较清朗、较不诡异的时刻,更巧合的是,那天没有一丁点雾气,连阳光都探出头来像要欢迎他似的,所以罗,黎昆对雾庄的第一印象是出奇的好。
至于对雾庄的主人──他的女婿庄頤──的修为,还有待评估,而黎昆打算尽量利用在雾庄的时间多观察他,并替他打打分数,不过庄頤的修为还算次要,他这次来,最主要的目的是想知道女儿的婚姻生活过得怎样?美不美满?幸不幸福?
反正他也不讳言,在这小两口婚礼上所发生的那一幕插曲,让他悬心牵挂到今天,而在另两名女儿已有美好归宿的时候,他可不希望独独大女儿遇人不淑。
严格说起来,他也不是不放心水仙的作为,从小到大,水仙就一直是三个姊妹之中最不勞他操心的一个,自幼缺少母亲的女孩,小小年纪就能扮演母亲的角色,带领着两个妹妹的脚步走上正軌,并获得两个妹妹最由衷的敬爱,这是连他这个身为父亲的人都自叹不如且深感羞愧的。她个性上的独立自主、满心满脑的责任感与正义感,都是一种不得不早熟的生活历练与产品。
责任感和正义感都是优点,独立自主也是,但这些优点的过与不及都容易造成遗憾,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或许是因为独立自主惯了,水仙早就成为一个不轻易对家人吐露心事,凡事往心里藏的女孩子。她害怕家人替她担心,所以宁愿苦了自己。
至于责任感和正义感,则是水仙在接受她信仰的宗教时学得最快最多的一部分,这两者是她生活的中心信条,也是她对护理工作甘之如飴的原因,它们(责任和正义)在她生活被普及的就像她吃饭前必须祷告一样。
这也是身为父亲的黎昆最忧心的一点,他害怕的正是──水仙是以她的「正义感」与「责任感」选择了这樁婚姻,而不是以「爱」。
不然,为什么水仙会捨一个四肢健全且相恋多年的弟弟,而去就一个可能认识不多且残废的哥哥。
就算是瞎子,瞎摸也会摸上庄琛而不可能选中庄頤。再说,庄頤在婚礼上那股酷冷的事不关己的样子,除了叫人不敢恭维之外,任谁都会臆测为什么在这本应快乐喜悅的婚礼上,新郎却一点喜悅欢乐的表情都没有?
反正黎昆的心中就是疑云重重!但话说回来,他也是个执迷不悟的父亲,他并不准备直稜稜的去说或问,他只打算以看和听来解开自己心中的困惑。
于是打他踏进雾庄的那一刻开始,他便份外仔细的观察着女儿女婿「独处」与「相处」时的枝末细节,而令他意外的是,一切超乎想像的「好」,而且「好」的「不可思议」!
由于庄頤在婚礼给他的第一印象是英俊却冷峻的,所以黎昆直觉就是他可能得有看大女婿脸色的心理准备,可是当他第一次坐上一雾庄的餐桌时,他才发现第一印象实在不怎么可靠。
哇哦!他的女婿是以笑脸迎接他的,虽然女婿的笑容略显含蓄,但那笑却使人如沐春风。
庄頤并不多话,但他把餐桌边的气氛营造的很好,他们最先的话题是一段有关庄頤正在研究的什么「营养免疫学」,那令黎昆这个也曾当过医生的人,对现代医疗科学的进步大开了眼界。而在席间的交谈中,黎昆总会注意到庄頤的眼睛经常是追随着自己的女儿在转,当水仙偶尔起来帮他们倒杯酒或盛碗汤时,庄頤英俊的脸庞更是氤氳着一股连旁人都能感受到的柔情。
至于他的女儿水仙,唉!只有一种说法能形容,她完全像个「被下了魔咒的公主」──一迳甜蜜的微笑,一副着魔的表情。想当然耳,她甜蜜的着魔对象是她的夫婿。
由女婿女儿之间默默流动的情意,黎昆实在很难相信他们的婚姻并非双方的意愿。
虽然心中的疑虑并没有办法因一顿愉快的饭局而消除,但这餐饭却整个改观了黎昆对庄頤的最初印象。接下来的两天,他除了看见女儿水仙像个道地的、容光煥发的恋爱中女人之外,他也看见了女婿庄頤个性中更优秀、更美好的几面。
其中,庄頤的某些嗜好令他颇为激赏。
那是黎昆到雾庄的第二天清晨,他误闯了庄頤的书房,并发现了几幅笔法游刃有余、苍劲有力的行书。其中更有一幅是他最喜爱、唐朝韩偓的诗句:「万里清江万里天,一村桑拓一村烟。漁翁醉着无人唤,过午醒来雪满船。」
喜欢这首诗的理由是因为诗里有他曾经的心情(那种因妻子早亡而情绪低落,与酒瓶为伍的心情。),但他没料到自己会在女婿的书房和自己过往的心情「重逢」,更教人吃惊的是──这些自成风格的「字」全是出自庄頤的手笔。
问过水仙之后,他连带知道小女儿玫瑰的「落霞棲」里,那幅关于落霞与孤虻亩粤彩亲U的墨宝。
那一刻,是他对庄頤才华欣赏的开端。
而那夜,他和他女儿水仙在雾气氤氳的雾庄化身为隐形听众,静默的聆听了一段庄頤吹奏的薩克斯风──那低沉哀怨的薩克斯风声,无端的触动了他老人家某些难忘的愁情憾事,而这种「意外」的共鳴,更「意外」的增加了黎昆对庄頤的好感,因为他相信能吹奏出感人乐章的人,一定是个最有感动能力的人,也一定是最「珍重」感情的人。
其次是庄頤凡事的观察入微与博学多聞,也让黎昆产生了相当深刻的好印象。
在雾庄做客的第三天,一向至为孝顺的水仙大概害怕他在雾庄的生活过分沉闷无聊,于是约集了他和庄頤,一同前往某处距雾庄最近的海滩散心。
海滩上人烟稀少,却有至为美丽的白沙岸。
按常理说──看海的人们往往只留神在意着潮起潮落时海天的壯阔景象,及当个戏水弄潮人的快乐,但庄頤却带引着他们父女领略了全然不同的海岸风貌。
虽然轮椅在沙滩上的移动十分困难,庄頤却仍是带领着他们父女两徜徉在潮间带,观看平时难得真正目睹的潮间动物,例如一些能适应陸地生活却不能远离海边,因为其鰓腔需要时常充满水分的甲虫或蟹类。
庄頤也带引着他们流连在沙滩外緣,告诉他们每一种他们所能看到的植物的特色与名称,例如那种长得有点像芹菜的「防葵」,还有叶片呈马鞍型、花朵硕大妍丽的「马鞍藤」,或者那种花筒呈左右对称而非輻射对称,看来像缺了一半花瓣、有些残破的「草海桐」。
一趟海滩之行,儼然上了一堂很丰富的自然炉,而他女婿庄頤精闢的解说,让人错觉他应该是个海濱生态学家,而非一个什么营养免疫学的研究专家。
但黎昆被大女婿感动最深的地方,并非大女婿对事物精闢的观察与见解,而是他看待事物的态度。就算那些甲貝蝦蟹及凌花乱草在普通人眼中看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但庄頤却用了「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来形容它们。
而除了这些细枝微叶的「感动」之外,黎昆来到雾庄满第四天的那夜,所发生的一点小小插曲,却是让黎昆对大女儿大女婿的婚姻真正放下了心,也令他兴起了提前结束雾庄假期的想法。
话说那夜,是个有点浪漫又有点温馨的夜。(其实黎昆觉得他的三个女儿都很擅长营造这样的气氛,因为光是她们本身的漂亮柔婉、细心体帖,就足以教人产生温馨浪漫的错觉。当然,这有点自卖自誇的嫌疑。)
在酒足饭饱之后,黎昆和他的女儿女婿一起坐在雾庄那间满大又满辉煌的客厅里,「幸福的」喝茶聊天。
这次,他们的话题是由庄頤的复健治疗做开头,他们从他腿部的复越峁牡矫恐指唇×品ǖ男Ч6弊U以七分「正经」加上三分「曖昧」的谈及水仙指压按摩的疗效时,水仙惊跳了起来,并大喊了一声「唉喲」!
他的呼喊声当然同时引起了她父亲与她夫婿的「关切」。黎昆最初以为自己的女儿只是在为庄頤的说话方式做一种娇嗔的抗议,哪知当他和庄頤一同回过头时,看到的竟是水仙的手指被夾在一个专门放置茶叶罐的小铁柜间。
可能是急于拿出某罐茶叶,也可能是被他和庄頤的谈话分了心,她的几根手指在极突然的情形下,就被卡在两个柜门的隙縫中间动弹不得。
大概每个人都有经验,手被夾到的剎那间,那感觉是痛徹心肺的。水仙也不例外,只见她的脸与唇在疼痛的瞬间便快速的消失了血色,脸色一片青白。
但奇异的是,庄頤的神情比她更青惨,他像感同身受的飞快驅动轮椅去到水仙身旁,迅速的帮忙掰开柜门,令她的手指得以由柜縫中解脱出来,接着他又迅捷的执起她的手,瞪着那已经瘀青乌紫的几根手指良久,然后更令人惊讶,毫不忌讳他岳父大人在场的让他的唇印上了她的手指,并嘎声问道:「疼吗?」
疼吗?水仙的表情似乎是不疼的,不!不对,应该说似乎是忘了什么叫做疼了。庄頤的英俊与深情姿态,简直足以媲美一个令女孩神魂顛倒的白马王子(虽然他坐的明明是轮椅)﹔他心疼怜惜的表情,则令水仙刷白的脸剎那产生酡红。
她略显娇羞又带着明显痴迷,慌乱的答道:「不!不疼!还好,真的。」
唉!爱情,令人迷惑又浑然忘我的爱情!
黎昆再一次眼证这对儿女间默默流动的情意,他轻叹一声,长悬久宕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他相信他的两眼并未昏花,更信任自己对人生的经验已足以让他看清,在女儿女婿之间醞釀交融的感觉恰巧是「爱情」。
而在经历了这夜这段小小的,却格外寓意深重的插曲之后,黎昆于隔日便心满意足的收拾行囊,安心的离开了他盘桓数日的雾庄。
然而,雾庄里,庄頤和水仙的情爱纠葛,依旧持续的上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