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宁叔这样说,小翔急得跺脚,在屋子里蹦跳了一圈才停下来。
云曜笑着帮忙解释道:“方才小姑娘醒了,喝了两壶水,可是又晕过去了,小翔才心急的。”
“醒了?怎么可能?”
掉进寒碧潭没死已经是奇迹,又怎么能在短短的时间内醒来,她只是个五、六岁的小丫头,不是内功深厚的武林高手好吗?可……少主没理由骗他啊。
他一把抓起女娃的手,这一次他要仔细再仔细的把脉,一次误诊已经坏了他的英名,要是接连误诊,他这个鬼医的招牌真可以劈了当柴烧。
他把完脉,轻轻拨开她的眼皮,再扣住她的下颚,细观她的舌头,接着又让小翔去屋里把他的药箱拿来。
他把五个小碗一字排开,往每个碗里倒进药粉,再朝其中三个注入泉水,将药粉化开,接着用针刺进她每一根手指尖,分别往不同的碗里滴进两到三滴的鲜血。
不久后,宁朝天才晓得今天的自己有多幸运。
因为染染是吃不得痛的,谁让她痛一分,她必要还人五分,像他今天这种扎法,如果不是她昏了过去,应该会被她失控的拳头给揍得鼻青脸肿。
宁朝天从药箱里拿出五根银棒,将药水、药粉与鲜血充分融合。
渐渐地,诡异的笑容浮上他的脸,而且这样的笑容随着碗中的变化扩大、再扩大。
当宁朝天抬起眼眸望向云曜时,云曜恍惚觉得,自己很像宁叔最喜欢的红烧肉。
“怎么,她的情况很不好吗?”
“不……是太好了,少主,您的雪蛊有救了!”
闻言,云曜瞬间板起脸。“宁叔,我不会再让任何女人帮我引蛊。”
宁朝天一把叩住云曜的手,急道:“不,她为少爷引蛊之后不会死。”
“不会死?”云曜相当怀疑,宁叔这是在哄他的谎话吧。
“对,她的体质极为特殊,属阳,引蛊定会成功。”
“即便引蛊成功,她暂且不死,可每到冬日得换成由她承受我所受的苦,她有什么义务要承担这些?”
“不,你之所以受苦,是因为打出娘胎身上就带着蛊毒,自然体弱多病,待她醒来,我让曹建指导她武功,等她把身子骨练得强壮了,再行引蛊之术,到时她必定不会像你这般受苦。”
“然后呢?再让她受孕,把蛊虫引到孩子身上?不对,蛊虫能引到我身上,是因为母亲是怀上我之后才中的蛊毒,而她,只能日日受折磨,直到阳气被吸尽、蛊虫羽化破胸而出。”见宁叔被堵得说不出话来,云曜放缓了口气,“或许宁叔认定,如果我们没救她,她今日便要死于非命,能多活几年,已属幸运,她该心生感激。”
“我相信再多给我几年时间,我必定能想出解蛊之法。”
云曜苦涩一笑,都这么多年过去,如果有办法早就找出来,宁叔岂会舍得他日日受苦?
“你信我不?”宁朝天追问道。
没有任何人比云曜更清楚,宁叔为了他的身子,付出多少精神,但对于宁叔的这个问题,他无法摇头,也无法点头。
见他固执,宁朝天气得咬牙道:“我会调养好娃儿的身子,绝不令她吃苦。”丢下话,他便快步离开了。
云曜没有追出去逼着宁叔改变心意,但是同样的,宁叔也别想改变他的想法。
何况女娃儿要长到能够引蛊,起码要八、九年光景,世事难料,谁晓得到时会变成怎样?对于人生,他不奢求,只求让他活到父王沉冤昭雪之日!
第二章穿越理由还真怪(1)
镜子里的女人,眉眼间有着淡淡的疑惑,手指头轻轻划过镜面中的自己,那眉、那眼、那红菱似的唇……已经两年了,染染还是不太能适应。
这张脸太漂亮,漂亮得不像苏染染。
她眉清目秀,清妍娇媚,随着年纪增长,身量渐开,一点一点的艳色添入脸庞。
这种长相通常可以用四个字的成语来形容,比方祸国殃民、红颜薄命……唉,她喜欢当美人,却不喜欢当红颜薄命的雨夜花。
她叫做苏染染,是名中医师,念的是正统医学院,家里是开中药房兼中医诊所,爷爷、父亲、哥哥都是自家诊所的医师。
她是在那种把枸杞子当葡萄干吃,把决明子茶当水喝,感冒不吃C片、只喝桑菊饮,脾气大吞加味逍遥散,十六岁喝转骨汤不补钙的环境下长大的,如果她不幸早夭,把骨头拿出来熬汤,应该可以医治不少病人。
这样的她,刚从医学院毕业,正准备大展所长、迎向美好的人生,没想到居然死了?!呃,不对不对,正确来说应该是穿越了!
整个过程是怎样的呢?这就要从毕业后的第一次同学聚餐说起。
她和几个同学参加学长的婚礼,她暗恋学长很多年了,可是学长也暗恋学姊很多年,最后的决胜关键是勇敢,学长表白,而她沉默,所以学长抱得美人归,她则抱着酒瓶买醉。
习惯喝四物汤的她不习惯喝酒,两杯黄汤下肚便头晕目眩。
她是个守规矩的乖乖牌,爸爸有教过,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所以她把YAMAHA放在路边,伸出她美丽白皙的长手臂,招计程车回家。
然后……咦?
她竟然被计程车撞到,更猛的是,不过只是轻微的擦撞,她就被送进大医院,紧接着做了一连串检查,X光、断层扫描,维生器材也在她身上的孔洞来回穿梭,再然后……昏迷指数三!
染染的灵魂盯着病床上的自己,不像林黛玉,勾不起旁人的怜惜,本来就长得不够美丽,这等长相又插满管子,实在很欺负人类的视觉神经。
再再然后,他来了……
她始终没办法分辨勾魂使者和鬼是同一码子事,还是两回事,总之,她就是在自己的病床边看见这么一号人物。
他样貌普普、身材普普,属于那种即使看过三百遍,走在路上也认不出来的长相,但他身上的气味很棒,有点类似青箭口香糖,让人闻着闻着,心安、气定。
勾魂使者说:“有个男人在奈何桥下徘徊,历经数百年,始终不愿意去投胎。”
干她屁事?这是她的第一个反应,不过首度见鬼的她还是会怕的,她没种把话直接说出口。
但他彷佛能够听见似的,顺着她的反应又道:“当然干你的事,是你跟人家约定好在奈何桥下见面、一起去投胎,结果你前脚踏上奈何桥就忘记约定,和一堆人抢着喝孟婆汤。”汤多得很,搞不懂那批新鬼在渴个什么劲儿。
染染扁嘴,能怪她吗,这是她天生的性格啊。
她喜欢考第一、拿冠军,连拜拜都要抢头香,有本事一定要显摆,有优点绝对要让别人看到,有好喝的怎能不抢?唉呀,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现在该怎么做?发个Mail跟痴痴等候的男人说不要等了,约定作废,赶紧去投胎,二十一世纪人人都不爱生小孩,要是动作太慢,要当很久、很久、很久的鬼,像这样吗?
他回道:“没错,是需要解除约定,只不过发Mail行不通,你必须亲自告诉他。”
亲自?要她走一趟地狱吗?还是找个法力高强的师父带她去观落阴?不要啦,她怕鬼、怕地狱,她对钟馗大师有心理恐惧。
勾魂使者笑着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别怕,不去地狱,直接穿越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