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要抓牢啊,可别跌下来了。」方为若抬头看着他高高的踩在木梯的顶端,有点不放心的吩咐着。「我是你的雇主,你要是跌下来,我可是要付上一大笔医药费的。」
「方大小姐,别老要我提醒你,话只要说上半句就好。」
「哦,现在医药费真的很贵。」
「姓方的女人,你非要我气得跌下去不可吗?」
方为若不敢再和他开玩笑,连忙从侧门奔进客厅,把电视的每一个频道都转过一遍,才又奔到外面大声喊道:「好了!够清楚了!你赶快下来吧。不是,你下来的时候要小心一点。」
剩下两级阶梯,黎曙天身手矫捷的直接跳到地上。「好啦,现在你有电视可以看了,至少不会和社会脱节,出了门,人家讲些什么你都不晓得。」
「这有什么关系?」方为若跟在他身边,两人并肩走进客厅。「就算出门,我也用不着跟人家讲话啊,我只要听得懂超市的收银员告诉我多少钱就好了。」
好像也没错啦。「哪有人那样过日子的?好像是个自闭儿,你不会觉得很无聊吗?」
「所以我登了报纸啦。」
「那是你最聪明的决定。」
「当初有人只差没骂我白痴了。同样一张嘴,才隔没多久,就可以说出完全相反的话。」
黎曙天毫不羞愧立即更正:「你登了报,又决定录用我,是天才才办得到的。」
「别忘了,你还在试用期,我还是可以改变主意的。」
「别说笑了。你到哪里去找像我这样勤快的男朋友?灯泡坏了、马桶不通,全都一手包办。」
「隔了两条巷子,就有一个很厉害的水电工啦,叫做阿贤。奇怪,做水电的怎么都喜欢叫这个名字?我有一次好像在电器行橱窗里的电视看到人家在访问一个也叫阿贤的水电工……」
黎曙天一听,简直哭笑不得,真不该帮她弄好天线的,他现在有点后悔了,看来电视节目只会污染她纯洁的心灵。「以后除了气象报告和卡通片,别的节目你都别看了。我看我还是去把天线拆下来好了。」
「喂,你怎么搞的?反反覆覆,我从来没见过比你更善变的男人!」
「唉,好吧好吧,不拆就是。不过就算是卡通片,你也只许看樱桃小丸子。」
「我又不是你家那个才八岁的小侄女,还看卡通片!不是有一出很有名的连续剧叫什么卖火柴的小女孩吗?还是点火柴的小男孩?我要看这个。是在哪一台播的?奇怪,现在八点档也播童话故事啦?该不会也是卡通片吧?」
「这戏早就下档了,而且那是有线电视的节目。」
「这样啊,那就算了。怎么现在还有卖火柴这种行业?大概没几个人在用火柴了吧。当然啦,点蜡烛的时候还是用火柴比较浪漫。」
「那今天的晚餐可以再继续浪漫一下吗?彩色蜡烛、蕾丝桌巾?」
「还有鲜花。你没有花粉热吧?」
「鲜花应该是由我买来送你的。你喜欢什么花?」
「那种你没办法从花店买到、开在树上的花。山芙蓉啦,水茄冬啦。」她故意给他出难题。
「哦,你喜欢粉红色的花。」她也喜欢粉红色的衣服。昨天去爬山,她穿了粉红色的休闲服,今天又是一件粉红色的洋装。
「是啊,我从小就喜欢粉红色,一种长不大的颜色,等老了,会变得幼稚可笑的颜色。」只有爱作梦的小女生才会喜欢粉红色。楚珊妮喜欢黑色,高贵神秘典雅。在机场的最后一次见面,反倒是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雪纺纱,自己则是一身黑。
「山芙蓉我晓得,爬山的时候常常看到。日出时白色,日落时变成粉红色,是个千面美人,秋天才开花,再过一两月,我们去爬山,就可以看到了。水茄冬我就没见过。」
「后院里就有一棵。夜里才开花,它很害羞,见不得阳光。」
「现在是花期吗?那我一定要留下来看。」
「不大像男人会做的事吧,赏花葬花是女人才做的无聊事。」
「赏花护花是男人最该做的事,要不,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把你自己当成一只花蝴蝶,在每一朵花上停留?」
「蝴蝶并不花心,它只吸特定的花蜜,可不是来者不拒的。」
「你的专业训练也包括生物这门课?」她的语气既嘲讽又佩服。
「只有一种特别的生物是我想研究的。」
「你的研究包不包括把蝴蝶做成标本,或是把鲜花当成压花的材料,然后把它叫做艺术?」
「好高深的对话哪。你真的不是探索频道的忠实观众吗?」
「我只是一名肤浅的粉红色女郎,什么也探索不了。」
「我饥渴的胃倒是很有兴趣探索一下你的冰箱。今天我特地来叨扰的,可不是只有酒一杯喔。」
「抱歉得很,真的是连杯啤酒都没有。柠檬汁可以吗?」
「柠檬汁更好,一定也是你亲手榨的,对不对?」
「所以酸得很。不加糖不加开水,完全是原汁原味。」她开玩笑的恐吓道。
还真是酸得让他皱起眉头,「这样不行的。你不怕伤胃吗?你们女生是怎么搞的?为了爱美就可以不要命了吗?你够苗条了,还要减肥?以后三餐我都要盯着你吃,免得一阵风吹过来,就把你给吹跑了。」
方为若没想到自己随便的一句玩笑话,竟惹来一长串教训。「你有完没完?真有人喝纯柠檬汁减肥吗?不怕先把牙齿给酸掉了?你没瞧见我每颗牙都好好的吗?如假包换。」她一面说着,拿食指在牙上轻轻敲了两下。清脆的音质证明她所言不假。
「我就说嘛,你看起来这么聪明,怎么做得出这种笨事。不过你的牙齿真的不是假牙吗?简直完美得不像真的。」她那一口贝齿,雪白整齐得像是拿尺量过之后才打造出来的。每一颗都大小适中,恰到好处。可惜她不常笑。看来他回家后得赶紧恶补一番,不管是热笑话、冷笑话,能让她笑出口的就是好笑话。
「我爸爸生前是牙医啊,还开了家牙医诊所。他的女儿就是活招牌兼实验品,我当然得有一口好牙啦。」
「好闪亮的招牌。诊所的生意一定很好。」
「那可不!好得三天两头有人上门来恐吓勒索。」她莫可奈何的摇摇头。
「那你们怎么办?报警了吗?」
「报是报了,但敌暗我明,实在拿他们没办法。后来干脆把诊所关了,移民加拿大。」
「你也跟着移民?」
「没有,那时我刚上大学。」主要是为了她与程宇明正在热恋当中,爸妈才放心她一个人留在台湾。程宇明是他们非常满意的人,他们相信他可以好好照顾她……
「我记得你说过你爸妈都过世了,什么时候的事?」
「五六年前,飞机失事。」
「之后你就一个人住在这儿?」
「当然啦,这是我的家。」
「你晓不晓得,一个女孩子单独住这么大的房子,又是这么大的院子,独门独户很危险?要是坏人上门怎么办?」
「围墙很高。你不也说过,九重葛会把你扎得面目全非?」
「那是因为我不是职业小偷。」
「只是偶尔客串?」
「这是很严重的事,你别不把它当一回事。我想你这屋子一定也没有任何保全系统?」
「你指的是进门要验指纹,要听声纳,半夜一只蚊子从窗口飞进来就会警铃大作的那种东西吗?」
「至少也要养条狗。」
「半夜乱叫,吵死人。」
「那养个人,就不会在半夜乱叫了。」
「那不只半夜乱叫,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很吵。」
「你想想你这院子,花草这么多,不只大树,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灌木,不只是不速之客容易摸进门,已经定居下来的大的小的长的短的动物一定也不少,你就不怕半夜有条长长似绳子的东西溜上你的床,和你分享被窝吗?」
「那我就把它抓来煮汤,省得还得花钱到华西街去买。」
这可真是胡吹牛皮了,他才不信真有哪个女孩子不怕,呃,那种冷血的爬虫类,连大多数男人都怕得要命——他有很多同伴的不是?一点都不丢脸……
「你以为我开玩笑?尤其现在正好是夏天,你这么大的院子,没有一两窝……」一两窝?光这三个字就教他起鸡皮疙瘩,「才怪……它们哪会错过这样一个天堂?」
「谁跟你开玩笑了?」方为若憋着笑。看着他明明怕得要命,怕得连一个蛇字都不敢说出口,偏偏还要谈这个话题。嘿,这叫做自讨苦吃。「这院子又不是今天才这么大、今天才种了这么多花草树木的。我小时候就喝过蛇汤了,我爸爸抓到的,交给我妈下锅去煮,我们一家三口就把它喝光光了,味道真的很不错,味道和鸡肉满像的。」
黎曙天听她说得认真,一点也不像在开玩笑,不由得头皮一阵发麻。这种东西自从亚当与夏娃之后,就是正常人的天敌。这个小方还真是非常人类哪。
「你没唬我?」他仍有一丝怀疑的问道。
「谁唬你了?要不要我详细说明要怎样杀蛇剥蛇皮?首先呢,把它挂在树上……」
「不用了不用了!」黎曙天忙阻止,「我比较喜欢吃鸡肉,而且也不用剥皮……」
「嫌麻烦的话也可以连皮一起吃下去啊,它们的花纹都很漂亮,连皮带肉一起吃,真是色香味俱全。」
听着她的形容,黎曙天当真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拜托你别继续说下去了,哪有你这种女人!」
「你自己起的头,怪得了我吗?怎么你看起来很害怕似的?我说的是吃蛇肉,又不是吃你。难不成你还是个蛇郎君?」
「喂,昨天晚上吃的义大利面里头加的是什么肉啊?」
「味道很好对不对?你还说从来没吃过这么嫩的鸡肉。白白的,的确满像鸡肉的,既没有肥油也没有皮,最健康不过了。玉米浓汤也很香,高汤是加了骨头下去熬的,不是猪骨也不是牛骨。汤头看起来又清爽又干净,而且一点渣滓都没有,你还称赞是你从没尝过的好味道。当然啦,那是因为我用的食材与众不同嘛,而且一定是你从来没吃过的……」
「方……为……若……」他几乎忍不住想跑进浴室大吐特吐一番,「你居然煮蛇肉给我吃,你……你……你……」
「喂,现在你觉得住在这里是我危险,还是和我同居的生物比较危险呢?」
黎曙天只觉腹中一阵翻搅,恶心极了。可怜他一向作息正常,没有便秘的毛病,所以昨天的晚餐早就消化殆尽,就是想吐也吐不出来了。一想到他和那种长条状的冷血动物如今已分不清彼此,他不由得脸色发白,什么男子气概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方为若见他脸色青白交错,一手抓着喉头,仿佛那儿真有一条长虫钻来钻去似的。她紧抿住唇,不让自己笑出声来。这个男人看起来老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让她觉得很碍眼,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吓吓他,怎可以放过!
「我刚才喝的半杯柠檬汁也是从冰箱拿出来的?」
「当然啦,天气这么热,柠檬汁不放冰箱要放哪儿?」
「你那些库存的『佳肴』也都摆在冰箱里?」
方为若点点头。必须冷藏的食物不放冰箱,难不成要到院子挖个地窖存放吗?她又不是原始人。
这下子他可吐得出来了,一个箭步冲到水槽前,酸液一古脑儿的从他口中涌出,将原本干干净净的水槽弄得一塌糊涂。
「喂,你不要紧吧?」方为若有点不忍心了。「要不要喝杯水?」
黎曙天不理会她的问话,直接打开水龙头,用自来水漱口。真是丢脸丢到家了,可是她怎么可以……
「你应该饿了吧?我现在去煮饭……」
「我不饿!一点都不饿!」他惊恐的喊道。
「真的?已经快十二点了,你不饿了你不是很想喝冬瓜蛤蜊汤吗?」
蛤蜊哪里来的?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不用,我吃泡面就好。」总不会有人把泡面摆冰箱里吧?
「你忘了,我这里没有泡面,只有干面条。我帮你煮碗面条,再加个蛋?」
黎曙天立刻回绝她的好意。「白水煮干面条就好了,别的什么都不用加!」鸡蛋是放在冰箱里的蛋架上,而且那种东西喜欢吃蛋,他绝不吃和它同样的食物!
「可是这样我会过意不去的,好像有虐待员工的嫌疑……或者你自己过来看看冰箱里有什么食物是你想吃的?」她好心的提议,十分体贴的尽主人的义务,唇边一抹促狭的笑意。她从来不知道自己有捉弄人的天赋。「你不是很有兴趣探索我的冰箱?」
黎曙天只觉得她的笑容居心叵测,「我,呃,还是不用看了……」他一点也不想见她冰箱里八成已切得整整齐齐、放在保鲜盒里的肉类。
「你怕什么?我的冰箱又不会咬你。真的一点都不可怕。」她这可是实话实说哦,从头到尾没骗过他一句。
黎曙天只好硬着头皮打开冰箱。再迟疑下去,只怕她的牙无论长得有多牢固,也要笑得整排都掉了。
冰箱里整理得很整齐,差不多有七分满,全是些海鲜青菜和水果,没有一样是他没见过的。听她的意思明明就有……
「你把蛇肉摆在哪里?」他开口质问。
「你又没跟我预订这道菜。要不,你自己到外头去『打草惊蛇』好了,看能不能把它吓出来再捉住,我煮给你吃。」她戏弄的说道。
黎曙天总算听出她从头到尾都在胡说八道,害他丢脸丢到家了。「昨天晚上你到底给我吃了什么?」
「不就是鸡肉吗?吃起来不像吗?」
「你明明说……」
「我说它看起来像鸡肉,吃起来像鸡肉,不对吗?」
「你还说你的花园里住了好几窝蛇……」
「那是你说的,大少爷。小时候我爸爸是抓过一条,总共也就只有那一条而已。」
「真的?」
「你好像很失望似的?改天我煮一道蛇肉羹请你吃好了,不过得先去华西街买。你喜欢青竹丝、雨伞节还是百步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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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是烤洋芋,一大盆生菜沙拉、鲑鱼排,再加上冬瓜蛤蜊汤。每一道菜都可以很明确的从外观看出是什么食材。蛤蜊就是蛤蜊,不是什么竹节虫。
他坚持要善后,方为若也不跟他抢,迳自把厨余提到院子里,拿起搁在墙边的铲子熟练的挖起洞来。
黎曙天洗好碗盘,把它们放进滴水盘中滴水,一边好奇的从厨房窗口探头往外看。「喂,你在做什么?」
「挖洞。」方为若头也不回。
「看起来好血腥,刚刚发生了什么惨案吗?有必要湮灭罪证?要不要我帮忙挖?我力气大,一定可以把洞挖得又深又宽,你要埋十个人都没问题。」他擦干手,走进院子里。
方为若白了他一眼。「以前雇用你的都是些什么人?看腻了丈夫的妻子?还是脸颊上有道刀疤的大姐头?」到底干的都是些什么勾当啊!
「现在知道怕了吧?想想你要是没雇用我,上门的九成九就会是那种人。」他把铲子接过来,一铲一铲的挖着土。奇怪?怎么他这个堂堂七尺大汉,挖洞的速度好像比她这弱女子还慢得多?他觉得面子有点挂不住,刚刚似乎把话说得太满了,要挖出一个可以埋十个人的大洞,只怕挖到半夜也挖不成……
「我到现在都还不能肯定你是不是那九成九当中的一个。不过,我敢说,今天之前,你大概连铲子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我不敢指望你能挖出一个够埋十个人的大洞了,就够埋你一个我就满意了。」方为若开玩笑的说道,光看他拿铲子的架势,就知他是个城市乡巴佬。
「那可不成。至少也得要够埋两个人的。我俩生则同衾,死则同穴……」
「你少在那边嘴里不干不净了,」她板起脸回答,「信不信我让你和地里头的蚯蚓死则同穴?」
「你没听过吗?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黎曙天嘻皮笑脸的道。
「我的花园里连一朵牡丹花都没有,屋子后面倒是种了一棵海芒果,你有看到吧?开着小白花,花心是淡红色的,一簇一簇的开得好漂亮,还结了一串串绿色的果子?」
「我看到啦,原来中午吃的情人果也是你自己种的?又脆又酸又甜,真的很好吃。」
「是啊,真的很好吃,好吃得像是要上天堂了,对不对?这种好吃的果子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海檬果,有没有很熟悉?上午的整点新闻,说香港有一个小男孩吃了有毒的海檬果,被毒死的消息?你现在有没有觉得肚子怪怪的,却又说不出怎么回事?」
黎曙天现在已经很清楚这个要命的小方专门以吓唬他为乐,所以不会再上当了。「那好啊,反正你也吃了,这一回真的要与我死则同穴了,真的太幸福了。」
「别再作你的春秋大梦吧。」方为若一时倒拿这个无赖没有办法。「好啦,可以了,真以为自己在挖墓穴啊。」
黎曙天无辜的眨眨眼。「这样一个小洞就够了?放一颗头颅都嫌小。」
「你从小看恐怖片长大的是不是?满脑子分尸案!」
「是你自己一点警觉心都没有,一个人住这么大一间屋,真有小偷上门的话,喊破喉咙都没人救得了你,谁晓得会发生什么事!」
「十三号星期五你看到第几集了?看你拿铲子的架势,拿斧头一定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水晶湖看起来是个渡假的好地方,有山有水有美丽的树,还有一个叫杰森的家伙热切欢迎你光临……你下午想出去走走吗?还是我们去租DVD回来看?」
「这个主意不错。只是,有一个小小的问题——我没有DVD,只有一部年久失修的录放影机。」
「这真的是个非常小的问题,顺便去买部DVD就好了。电器我最内行了,一定可以找到一台物美价廉,像我一样的。」
方为若不同意他的话。好东西一向都要付出高代价的。「好吧。」她把厨余倒进洞里,覆上泥土,再把铲子放回墙边,走进厨房洗手。
黎曙天跟在她身边。「现在就出门?」阳光太强,很容易晒伤她白皙的肌肤。
「你有午睡的习惯吗?」还得选个良辰吉时才能出门?
说什么笑话!他又不是四五十岁的欧吉桑。「才没有!就算三天三夜不睡,我的精神照样好得很。」事关他的男人尊严,一定得讲清楚说明白。
「你干嘛三天三夜不睡觉?夜里作贼,白天当强盗?你好忙啊。」她伶牙俐齿的回道。
「喂,喂!」他大声抗议,「我可是个正人君子,当然不会去做那种事。要偷要抢,钱财绝不是我的目标。」
当然啦,你要拐要骗的,钱财当然不是唯一的目标。幸好她事先已经知道了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绝对不会着了他的道。
「你开车来的?还是骑机车?我要不要先去换长裤?」
黎曙天十分懊恼。要是知她肯坐他的机车,就算早上刮台风,他也要骑他那部重型机车出门。「开车来的。」他沮丧的回答。
「那好,连衣服都不用换了,走吧。」
唉,以后有的是机会……「早上我把车子停在公园旁边,还要走一小段路,你记得要撑伞,外面太阳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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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莉,死亡禁地,鬼店,禁入坟场……你租这些恐怖片,存心把我吓得夜里不敢睡觉吗?」方为若看了一下简介,光看编剧的大名:史蒂芬·金,也知一定是吓死人不偿命的剧情。
嘻嘻!那他才有英雄救美的机会啊。「你自己选的那部『煤气灯下』不也是恐怖片?」
「我又不是因为它是恐怖片才选的。英格丽褒曼是我最喜欢的女演员。」
「那你最喜欢的男演员呢?」
「詹姆斯史都华。」
黎曙天一听,大为安心。这个人好像已经过世满久了。「『后窗』的那个男主角?」
「没错,就是他。」
「希区考克的恐怖片其实一点也不恐怖。你该看看禁入坟场,包管你以后不敢把任何东西埋进土里。」
「我只不过是把厨余做成堆肥,就算从那个地方长出一颗冬瓜来,又有什么好恐怖的?种子埋进土里,本来就该发芽的呀。」
「不怕土里也长出一堆蛤蜊来?」
「我有这本事?那可要饿死一堆打渔的。」
「怎么说着说着竟把一部恐怖片说成喜剧片了?」
「饿死一堆打渔的,叫做喜剧片?你好有同情心哦。」
「你想想,埋进一堆铜板又长出另一堆铜板,不是很有趣吗?」
「阁下的姓氏显然错了,小女子我也不姓沈。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要预支薪水吗?」
「我不要预支薪水,我比较想要别的红利。」
「什么别的红利?」
「到时候你会知道的。你想先看哪一部?」
「煤气灯下。最恐怖的当压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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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而复活的妻子,一身污泥的走进屋中,紧拥她的丈夫,手中却握着利刃……
故事到此结束。
「让人毛骨悚然的电影。」
「都是爱情惹的祸。」方为若出乎意料的结论,「必得放手的时候,就要放手。」
她脸上的神情不像是害怕。黎曙天专注的看着她,她像是看了一出悲剧电影。「让人很难抗拒的选择。」
「只不过是一部三流的恐怖片。」她起身走到电视柜旁,取出碟片放回盒中。
「我觉得这部电影比科学怪人、吸血鬼和狼人加起来要恐怖一百倍,我看过许多次了,又怕又爱看。」
「敢承认自己会害怕?不怕我笑你?」
「笑就笑吧,反正在你面前我早就变成狗熊了。」
「你看起来很像是会把蛇当宠物养的那种人。」
「别开玩笑了吧,看过法柜奇兵之后,害我作了三天的恶梦。」
「提供你一个偏方,吃它一大碗蛇肉羹,包管你可以压惊。」
「别在那儿说大话了,我不信你真敢把那种东西丢下锅去煮,还顺便尝尝味道。你早上说的,全都是骗我的对不对?其实我怕的也只有这一样,旁的什么蟑螂老鼠,我是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一点都不手软。」
「可惜我不饲养这两种生物,没有你用武之地。」
「没想到你看起来娇滴滴,胆子却这么大。什么样的恐怖片才能吓得到你?」
「也不是没有。有一部低成本的电视影集叫步步惊魂,你看过吗?没有血淋淋的刀子,没有断掉的人头,也没有衣橱里的吊死鬼,女王角被困在荒凉旷野中废弃古堡的地下室,永远出不来,这才叫做真正的恐怖片。没有满地的红色染料,甚至也没有尖叫声,她只是出不来。」
「这也是你的恶梦?出不来?」她被困在什么地方?「你只不过是缺乏一把钥匙,我是一名很好的锁匠,再困难的锁都打得开,相信我。」
相信他?说不定他是另一副更难打开的锁。「所有的小偷都是高明的锁匠……」她不确定,他到底从她这里偷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