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哲嗣焦躁不耐的急吼穿过密林绿丛,直达万里无云的晴空,但却丝毫没有震慑住眼前这群打着呵欠、一脸意兴阑珊的山难搜救队成员。
「年轻人,你讲话好好讲,我们耳朵好得很,不用这么大声啦!」
一位留着八字胡、身形矮小的男子蹲在路边,正一面吃便当、一面打着呵欠。
「肚子饿没力气做事啦,给你一个建议,就是先填饱肚子再说。」另一位皮肤黝黑的瘦高男子「很好心地」递给许哲嗣一个便当,然后便转身对着八字胡男说道:「胡仔啊,等一下你回家的时候,不要忘了帮村尾的元婆婆带一篮青菜过去,啊对,阿财家的车子坏了,你也顺道过去帮他修一修。」
「你们……」
「还有阿全啦,他说有件东西要拜托明天帮他带下山去。」另一位年轻的救难队员也插嘴提醒。
「今天事情还真多——」胡仔男满口饭菜咕哝着。
「你们……」
「我老婆今天人不舒服啦。」胡仔男随便对着一名年轻队员说道。「阿财家的车子就让你去搞定了,我傍晚前还得赶回去煮饭给家里那群小鬼头吃。」
「你们……」
「我的事情也不少啊,后天里长伯要娶媳妇,我要当伴郎,到现在都还没有准备。」年轻人提出异议。
「当伴郎要什么准备?又不是你娶媳妇。」
「对啊对啊,了不起我二十年前结婚的那套衣服借你穿,不过裤底被老鼠咬破一个大洞,上厕所应该满方便的,都不用脱裤子了。」
「哈哈哈——」
众队员一阵讪笑,接着又七嘴八舌闲嗑牙了起来。
「你们……」
「那个元婆婆的孙子娶老婆时才好笑哩,他啊——」
「你们到底救不救人啊?」
许哲嗣忍无可忍的怒吼响彻云霄,只见一大群乌鸦被惊吓得飞散出树林间。
众人停住笑,不约而同回头望向许哲嗣,彷佛这个时候才知道有这个人存在似的。
「咦?你便当还没有吃啊?」瘦高男看了眼许哲嗣手上的便当,「很好心地」又笑着拿了一个便当给他。「还是你不喜欢吃排骨的?!那这个素食的给你,多吃素对身体有帮助哦!」
「我不要吃便当,我只要赶快找到我朋友。」许哲嗣激动地道。
童晚自从独自去求救后就再也没消息,他前晚自行脱困走到夜火村后,已想办法和山下的人取得联系,才知道童晚不但没来到夜火材,也根本没下山去。昨日天雨路滑的,她若不是在山里迷路,就止目定是出意外了。
他报了警,相关单位也确实调派搜救队协寻,但瞧瞧眼前这群散漫的人……
许哲嗣气得咬牙切齿。
可偏偏这一带山区的救难搜索队就是由他们这群夜火村的原住民壮了所组成,无论他再怎么急得想拿菜刀砍人,也都只能尽量按捺下来,谁叫他有求于人呢?
「拜托你们拿出点同胞爱行不行?我朋友是个柔弱的女孩子,万一碰上野狼怎么办?」
「放心啦,我们山里没有野狼,只有台湾黑熊啦!」胡仔男轻松地说道。
众人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你们再这样嬉皮笑脸的,我就去投诉你们。」许哲嗣终于受不了地撂下狠话。
「先生,你这样讲很伤感情哦,我们夜火村虽然很小、很偏僻、人很少,可是我们什么没有,就是有同胞爱和人情味,我们最热心助人了,连总统先生也都有颁给我们奖励状耶。」说着,胡仔男还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献宝道。「你要不要看我和总统的合照?」
「又来了!」众人毫不客气地赏给白眼。
许哲嗣真的快被气炸了,摔下手上的便当,狂暴怒吼。「拜托你们好不好,我的朋友可能真的有生命危险!」
终于,有人看他可怜,响应了他的急切。
「许先生,不是我们不帮你,但是这两天你也看到了,能找的地方我们全找过了,没有就是没有。」瘦高局男捡起摔在地上的便当,慢条斯理地抹去上头的泥土。
「什么叫能找的地方全找过了?」许哲嗣指着那座明显矗立在眼前的绿色山头,不悦道。「明明就还有大半座山没去找过。」
「抱歉,那是私人土地,我们不能进去,也不可能会进去。」
「哪有这种事?!」他简直快气到脑充血了。
「你是从外地来的,当然有所不知,那座山林是被下过死亡魔咒的,从以前到现在,凡是闯进去的人都没有活着出来过,所以,如果你的朋友真的跑去那里,那就……唉……」众人重重哀叹,摇头,并且投给许哲嗣无限同情的目光许哲嗣一一扫视过每个人,冷言道:「所以——你们的意思就是不愿意入山喽?」这群人态度漫不经心也就算了,竟然连这种烂借口也掰得出来,把他当三岁小孩哄骗吗?
「没错!不能进去就是不能进去,杀了我们也是不能进去。」
「很好。」许哲嗣用力点头,声调更冷。「你们干脆直接承认你们想收工算了。」
众人眼睛发亮「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许哲嗣嘴角抽动,扛起他的摄影机准备走人。「你们要修车的就去修车,要当伴郎的就去当伴郎,都与我无关,但希望你们晚上都还﹃睡得着』。」
语毕,许哲嗣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他决定自行下山,另寻管道搜救童晚。
「什么意思?」一名年轻队员纳闷地望着许哲嗣气冲冲的背影。
「意思就是希望我们不会良心不安!」瘦高男道。
「他看起来真的很火大。」
「朋友下落不明,要我也会着急。」胡仔男终于吃完他的便当,满足地抹了抹嘴。
「我们说这些话感觉真是没说服力。」瘦高男大笑,以手肘顶了顶胡仔男,调侃道:「喂,你不是要赶回家帮老婆煮饭?」
「啥,我们认识了三十几年,你什么时候看我结过婚了?」胡仔男说得理所当然。「还有,我们夜火村的里长伯不是只有两个女儿,什么时候冒出个儿子娶媳妇了?」
「哈哈哈,说得也是。」众人一阵得意大笑。「没想到我们还真能掰!」
「那样我们也可以安心回去交差了。」瘦高男笑道,明显松了口气。「走,要不要到我家去喝两杯?我请客。」
「好,说走就走。」有酒喝岂有拒绝的道理?
众人动作迅速地各自收好东西,准备去好好喝一杯以庆祝自己的「不负众望」。
晴空万里,蓝天白云,宁静的夜火村依旧宁静,彷佛什么事都未曾发生过。
「今天天气真好——」
背着大小登山背包,众人离去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深山绿林间——
「喂,胡仔,你说那个男记者下山后,会有什么行动啊?」
「管他什么行动,反正只要不去烦到阿夜少爷就行了。」
「我们这样算不算绑架?」
「绑什么绑?我们不就是﹃什么都没做』,才把那个男记者给气走的吗?」
「哈哈,说得也是——」
☆★☆
天还是那么蓝,云还是这么白。
但,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她这一跤,,竟然摔出了意料外的收获……嘻。
童晚瞇着眼,顶着刺目烈阳,兀自傻笑着。
谁会料到,三天前,她还在台北的都市丛林中奔波忙碌跑新闻,三天后,她则是在绿意盎然的森林里,和她立志找寻的「泰山王子」坐在一起,进行一场属于他和她的「独家专访」。
真的是她一个人的独家哦!
想到这里,童晚就忍不住想要仰天长「笑」。哈——哈哈——
「哎哟!」
原本盈满笑意的五官,因脚上骤然传来的疼痛而扭挤成一团。
「很痛?」
伏夜停下正在帮她换药的动作,抬头望她,两道深浓的眉峰因她的哀嚎而紧拧,深黑的眸子里满是藏不住的关切。
「还……还好啦!」她忍痛苦笑。
若不是因为她从树屋上摔下来后双脚严重骨折,她恐怕也不会有机会久留,进而发现他的「秘密」,所以喽,就算再怎么痛她也都能忍着。
忍耐,是为了走更长远的路嘛。
更何况她的目口标就在眼前!
「只是……你们为什么要把屋子盖在树上呢?」才会害她在乌漆抹黑中,失足跌落。
「很奇怪吗?」他继续帮她上药。
看着伏夜动作小心轻柔,童晚不由得双颊燥热,一颗心也跟着狂跳起来。天啊,仅仅看他低头专心帮她上药的模样,就足以让她的女性贺尔蒙全然失调。
只要他不注意,她便会偷看他,不由自主地。
他长得很好看,至少在东方男子身上,她很少见过五官轮廓像他这般深刻的。
他有一对深浓的眉毛、深邃的眼眸,简单说,就是浓眉大眼的那一型,头发长过肩,自然披散在他宽健的肩背上,十足野性不羁的模样,基本上,他的外型是属于阳刚有型的,但他却又时时散发出纯真俊秀的神韵,两种截然不同的气息彼此矛盾却又协调地组合存在着,就像他的生活方式与成长背景!
没错,经她观察——
他的环境很原始,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一切「现代化」用品。
他的生活很原始,就连帮她敷脚的药都是从林子里采来捣碎的。
他的思想很原始,对于她的任何情绪都是以最纯然的直觉去反应。
但,他的谈吐却很「文明」。
他显然知道很多文明事,至少,他说的语言和她相通,还知道电话是贝尔发明的……一只黑熊是绝对不会教他这种事的。
哦不,就算是两只黑熊也不会!
仔细看着他,她深信他就是她所要寻找的——那个在山林间长大的男人。只是他并非如外传一般,是由黑熊所养大的。
不过无所谓,她并不失望,因为她的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个叫伏夜的男人,肯定也有一个特别的故事等待她去发掘。
「妳为什么一直看着我?」伏夜的声音打断她的思绪。
「嗄?」回过神,发现他已敷好药,正微笑看她。
啊,他有酒窝。
童晚怔怔盯着他,惊讶这个新发现。他笑起来允见然有酒窝?!
实在很难想象一个浑身充满野性的男人,脸上竟镶着略显稚气的酒窝,感觉真的……很奇特!
「妳好象真的很喜欢看我。」
他还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童晚觉得脸颊更热了。
「因为你姓伏嘛,说不定你是﹃伏羲氏』的后代哦,呵呵……」
哈,好冷,不好笑!
童晚尴尬到了最极点,在他面前,她已经变得越来越蠢了。
或许,她根本就不该提到这个话题,又艰涩又冷门,他一定会觉得她是莫名其妙的女人,老提起他没看过没听过的,手机如此,现在又如此……
「我以为妳会说我是﹃神农氏』呢!」
耶,他居然还很认真地接续她冷得不能再冷的话题。
不知为何,童晚心头莫名一热,有丝感动。对他的真诚——
「为什么是神农氏?」
「因为我去林子里采了这些草药帮妳疗伤。」
「对哦,说得也是。」她又敲头,为自己的迟钝。亏她还是记者,反应这么慢。「那你不就像是人类的祖先了?有巢氏、伏羲氏、神农氏做的,你也都在做嘛!」
哇,更冷了!她到底在胡扯什么呀?!什么人类的祖先啊!
伏夜说得很坦白,也毫不掩饰自己凝望她的眼神。童晚红了脸,别扭尴尬,慌张地随意扯开话题。
「没……没有啊,我只是看你的头发留得好长哦。」这也算实话,毕竟除了明星之外,她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看过长头发的男人。
「妳的头发也很长。」他伸出手拂过她耳际的发丝,笑。
「这不一样,我是女生。」
「男生不能留长发?」
「也……也不是啦……」童晚敲敲额头,口拙地圆着话。「古代的男人也是留长发嘛!就像远古时期的﹃有巢氏』,不也跟你一样在树上盖房子?」
「哦?」
伏夜将脸凑近她,认真观察她的每一个表情,似乎觉得她的模样很有趣。
童晚更窘了,眨眨眼,干笑两声。「不过,我想你可能会觉得自己是﹃伏羲氏』吧。」
「为什么?」
「妳还忘了一个,燧人氏在做的,我也做。」他提醒道。
哇咧,他竟然还可以面不改色地继续陪她冷下去。终于,童晚再也忍俊不禁,笑了出来。
她笑了,他也跟着笑。
「看到妳笑真好。」他又拂起她的一撮发丝说道,笑容如阳光般灿烂。
老天,这男人如果进入演艺圈当明星,肯定会成为少女杀手的。哦不,是师奶杀手!老少通吃的那种。
童晚禁不住又看得痴了。
「我不喜欢看妳哭,笑比较好。」
伏夜定定看着童晚,第一次感受心底的情愫波动。
看见一个女孩哭,他跟着心疼;看见一个女孩笑,他随之愉悦。她是第一个引起他这种情绪的人,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只知道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哭泣的她之后,他便时常想起她——没什么特别原因地总是想起她。
「其实我发现……」
童晚清清喉咙开口,想缓和两人间奇异的气氛。奇怪,他们两人一定要这样「深情对望」吗?
「你好象……好象也满喜欢看我的嘛!」她其实是想开口拜托他不要再盯着她看,她的脸已经快烧起来了。
「我是喜欢看妳没错。」他真的要命地诚实。
「嗄?」
「因为妳的眼睛很好看。」
说着,他忽然倾下身,在她微启的朱唇上轻轻啄吻了一下。
童晚被他这突然的亲吻举动给吓愣住,彻底呆若木鸡了。他他他……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伏夜对她微笑,露出迷人的酒窝,没等她回神反应,便已捧着敷剩下的伤药起身。
「等……等等,你要去哪里?」她结巴问。
他指了指树林另一端,继续举步前进。「我等一下就回来。」
「等等,我不要一个人待在这里,你要去哪里?我也要去。」童晚连。站起,跛行跟上。
他是怎么回事?偷亲完她就想走人?
害羞吗?
看起来不像!
懊恼吗?
更是不可能!
难道……
天啊,他不会是爱上她了吧?!
☆★☆
会吗?可能吗?
这是不是太荒谬了?
吃力地跟着伏夜走在林间小路上,童晚一颗心忐忑不安,兀自揣测他刚才亲她的动机。
虽然她常上镜头,但她自认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美女,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外貌足以让人在短时间内爱上她,所以对于他的举动,她才会「受宠若惊」
若不是他再认真不过的眼神,她还真会以为他是故立息逗她难堪的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可是脚骨折的人耶,他还走那么快,也不会稍微慢一下等她,真是……
咕哝间,她已转过一个树丛,赫然看见林间的另一方天地。
哇,好多动物哦!小鹿、野兔、松鼠……喝,连山猪都有!
原来他还养动物,而且……都是些受伤的动物。
「牠们……怎么了?怎么都受伤了?」童晚趋上前,在伏夜身旁蹲下,他正要帮一只小鹿换药。
「牠们有的掉落山崖,有的是被其它大型动物咬伤,不过大部分都是踩中陷阱受伤的上他话中有着淡淡的指控。
「陷阱?是﹃啪嗦』一声夹起来的那一种?」她想起许哲嗣踩中的陷阱。
他摇头。「那只是其中之一,有很多种。」
听着,童晚不由得难过起来。「难道不能去和夜火村的人沟通,请他们不好再设这些陷阱捕抓动物了。」她提议道。
伏夜又摇头,纠正道:「村里的人不会随便猎捕山里的动物,是山下的人。」
听到伏夜的话,童晚猛然打了个寒颤,山下的人?是了肯定是那些想捕杀稀有动物卖钱的不肖分子,那么,这些动物都是死里逃生的?
「好可怜哦……」
童晚伸出手,怜惜地摸了摸正安静接受伏夜换药的小花鹿,又一副红了眼眶的模样。
伏夜看看重晚骨碌湿润的双瞳,又看看小花鹿无辜的大眼,嘴角勾出一个漂亮弧度。
「嗯,真的很像。」伏夜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什么很像?」
「眼睛。」
他将小鹿的头转朝向她,脸颊上因为笑而又出现略显孩子气的酒窝。
童晚看看小鹿,又看看他。他是指她的眼睛像小鹿?哪里像了?
「我第一次看到妳时,就觉得妳和牠很像。」伏夜摸摸童晚的脸颊,然后笑着继续帮小鹿敷药。
童晚傻住,完全忘了自已正在怜悯可怜的小动物,此时此刻,她的所有感官都只能感受脸颊上他手掌抚过的余温……
一定都是因为刚才他亲了她的缘故,所以她才会对他的一举一动变得更加敏感,一定是……
那,他干么要亲她?
又绕回到先前的小困惑了!此时的童晚像个初恋少女般忐忑不安,只差没玩起摘玫瑰花瓣细数「他爱我、他不爱我」的解惑游戏。
而就在童晚努力厘清自己受挑动的心绪时,伏夜已替小鹿换好了药。
倏地,一件令童晚震惊的事发生了。
他他……他在做什么?
童晚瞪大眼,不敢相信自己所见。她很用力、很用力地瞅着伏夜瞧上舜,一瞬间,明白了一切的答案。
原来——他亲她是没有动机的,原来,这就是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