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康城的住户如果不知道'平康三宝'的,那他不是未懂事的婴孩,就是光长个子不长脑子的呆瓜。说起'平康三宝',那可是咱平康城的骄傲……"
二楼的台子上,说书先生又在说起那让平康城扬名的"三宝"了。虽说已经听了无数次,可说书人的周围仍挤满了听故事的人。没办法,谁叫他们把"三宝"当成自个儿的孩子般疼,夸"三宝"就像在夸自己的孩子,想不听都不行。
"什么,你不知道'三宝'?"
看见周围听客的眼光全集中在自己身上,有的还露出鄙夷的神色,刚刚发问的年轻人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让他钻进去。
不识得'平康三宝'很奇怪吗?他走了一个半月才从家乡走到平康城,想在这里打个尖、吃点东西歇息一会,接着继续往京城寻亲的。听到说书人正讲得起劲,不小心插嘴问了一句"什么是三宝啊?"结果就被无数道眼光凌虐。他好冤啊!难道不知道也有罪?
"没关系、没关系,看客官的样子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吧?来来来,听老朽慢慢道来。"说书人像是在推销自己的宝贝似的,也不顾先前讲到什么地方,又兴奋地说开了。世上的事一向是一传十、十传百的,只要多一个外乡人知道咱们的"平康三宝",过不了多久就会多十个、百个,乃至迅速传遍大江南北。到时咱们平康城可就天下闻名、众所皆知啦,哇哈哈……
"话说这平康三宝呀,可是咱们平康城的骄傲!呃……不好意思,这句说过了。第一宝,乃平康城首富王员外家、有'神医'美称的宇轩少爷。宇轩少爷能诗能文、模样俊俏、风度翩翩,最最厉害的是他医术精湛——前年宇轩少爷到京城游历的时候,碰巧皇上最宠爱的三皇子生了重病,那病重得呀,嘿,真是满朝御医束手无策。不得已,皇上张贴了皇榜,说是谁治好了皇子的病除了赏赐黄金万两,还能加官晋爵、入朝为官。想当然尔,以宇轩少爷的菩萨心肠是绝不会见死不救的,他当下揭了皇榜,五天后三皇子就药到病除了。"
"三皇子得的是什么病?连御医都治不好吗?"皇子得病的事好像听说过。
"说是中了一种叫九日迷魂草的毒。据说此草从苗疆传入,只要连续九天闻到它散发出来的气味就能使人昏睡不醒。这种毒草在苗疆也不多见,所以御医们不识得。可宇轩少爷就是博学,什么毒虫毒草在他眼前都会无处遁形。"说书人满脸的傲色。
"那万两黄金呢?"这才是重点。
"宇轩少爷怎么可能要嘛!平日里街坊请他看病,他都是从来不收诊金的。他说行医是他的乐趣。"
"好可惜,万两黄金耶!"即使他不吃不喝、不停地干活,一辈子怕也攒不了万两黄金。
"可是,后来皇上御封宇轩少爷为'少年神医',三皇子还和宇轩少爷成了好友,这不是更威风、更神气?"
年轻人不住地点头,"王公子的运气太好了,平常人哪能有这等机遇?别说见着皇上皇子,就连想要摸一下皇宫的高墙也难。"
众人听了都哈哈大笑起来,热烈的气氛像烧开的粥锅,沸沸扬扬的。
"那……第二宝呢?是什么?"好不容易等到大伙儿止住了笑,年轻人才又问。
"第二宝啊,就是……"
"就是金织纺的大小姐。"
"她可是沉鱼落雁的大美人。"
"她的绣工可好了,连皇后的宫服都是她绣的。"
"她知书达礼、秀外慧中。"
"还有还有,她的丫鬟也很漂亮。"
说到美人,大家都七嘴八舌地交流自己知道的消息,虽然绝大部分也都是听来的,但丝毫不影响他们讨论的热情。
"就是绣工很好的大家闺秀。"年轻人把众人的话加以总结。
"笨,是长得很美的绣工非常非常好的大家闺秀。"年轻人的头顶挨了七八下。
"哦,那第三宝呢?"
差不多嘛,有什么了不起!虽然不是很服气,不过也不敢开口反驳,还得装出一副很受教的样子。他再次说话之前不忘用手护头,再给这些人敲几下不变白痴才怪!
"是李小姐的双胞胎弟弟。"说书先生慢悠悠地道。
"又是李家的?"难道老天爷特别眷顾李家不成?有了一宝还不够,还要占另一个名额!
"你有意见?"
眼见几个巴掌蓄劲待发,"不敢不敢!"年轻人赶紧大叫。幸好有先见之明,他抱头窃笑。
"李公子三岁能诗、四岁能文,还吹了一手好笛。有道是一曲吹来百鸟,二曲引来万兽,三曲能令人神魂出窍。"
"哇,真厉害!"
"那还用说!"
"有一技在手绝对不用担心肚子饿,日日有山珍海味可吃。"年轻人猛点头。
才说完,啪啪啪的巴掌声跟着响起,不过不是为他的话鼓掌叫好——众人把他团团围住,乱掌齐发,目标正是他的脑袋。谁叫他把李公子美妙绝伦的乐曲当成是专门诱骗动物填肚子的工具!对此头脑简单的人发表高论根本是对牛弹琴。
"救命啊……救命……"声音越来越小,也不知道还有气没有,只能盼他脑瓜子够硬啦。
在靠窗的一张桌子上,摆着香脆爽口的蟹壳黄、甜而不腻的酿糯团、玲珑滑嫩的鸽蛋丸子,还有五香豆、桂花糕及一壶清茶。
桌前坐着的是两个十六七岁年纪的姑娘。一个穿粉衣,五官虽长得不错,可惜肤色偏黄、嘴角还有颗黄豆大小的黑痣;另一位着紫衫,虽然白白嫩嫩、气质温婉,不过长相平凡,身材也有点儿臃肿。
总的来说,两位少女没什么看头,不比说书先生的故事精彩,否则两个大姑娘独自上茶馆想不引人注意也难。
"小姐,咱们回去吧,已经出来两个时辰了,若是夫人发现小姐不在府里,又要担心了。"温温婉婉的紫衫少女对眼里闪着淘气光泽的粉衣少女道。
"再听一会儿。今个儿爹爹不用出门谈生意,娘在陪着他,没人会发觉的……还有,娟姐姐,你早已经是我的义姐了,也是爹娘的干女儿,怎么老改不了小姐、夫人地叫。"
粉衣少女边说边侧耳倾听。先前的闹剧已告一段落,这时说书人的故事已经转到蔷薇夜盗上了。
"小……灵儿妹妹,承蒙老爷夫人的收留已是娟儿三生修来的福气,你又待我如此好,虽然老爷夫人从没把娟儿当仆人看,可在娟儿的心里,你们永远是娟儿的主子。"
"灵儿妹妹?"说了半天,云娟才发现灵儿根本没有在听她说话,把注意力全放在说书人的故事上了。有那么好听吗?云娟看见灵儿边听边笑,还一副得意至极的神色。
"前两天,与咱们平康城相邻的凌云县官府里丢了一颗鸡蛋大的夜明珠。"
"'蔷薇夜盗'又去惩罚贪官污吏了。这几年来,远近六七个城邑的贪官家里都丢了价值连城的宝贝,'蔷薇夜盗'真为咱们老百姓出了口气!"
"可不是嘛!"
"你们怎知又是'蔷薇夜盗'干的?"有人提出异议。
"丢东西的是贪官,没有惊动任何守卫,原来盛夜明珠的匣子改放了一朵蔷薇花,不是他还有谁?"
"若'蔷薇夜盗'把全天下的贪官污吏的家都摸个遍,那才真是大快人心啦。"
"那岂不是要把他累死?"大伙儿又是一阵哄笑。
"小姐,你又去……"云娟尖叫,惊恐地望着正在慢条斯理地品着香茶的灵儿。没错,"蔷薇夜盗"正是眼前这位身穿粉衣、名唤"灵儿"的少女。同时,她也是人们口中"美丽的大家闺秀"——李家的小姐李灵儿。
她身边的紫衣少女是与她自幼一起长大、三年前被李家老爷夫人认为义女的贴身丫环云娟。
灵儿常化了装溜出府玩,云娟担心她出事,当然也只能奉陪。十多年前,四岁的李灵儿突然失踪了,正当大伙儿手忙脚乱地四处寻找时,她又突然回来了,手里还牵着衣衫破烂的云娟。李夫人见云娟虽然衣裳褴褛,却也面貌可人,而且又与女儿有缘,当下便收留了她,让她成了灵儿的贴身女伴,还请了师傅教导她们琴棋书画、女红针线。
灵儿和云娟都很聪明,但她们两人的性子却南辕北辙、大不相同,所以在女红上,灵儿虽学得快,却不及云娟学得扎实。
在灵儿六岁那年,一名白衣女子突然夜访,之后还偷偷地把灵儿抱出了府。从此,灵儿便跟着那名女子学了一身的好功夫,在三年前更成了一名侠盗,专偷贪官污吏的不义之财,每次作案后还留下一朵怒放的蔷薇花,因而被坊间民众称为"蔷薇夜盗"。
知道这个秘密的人不超过四个,而云娟便是其中之一。
"是灵儿妹妹。"灵儿打断她,"有什么奇怪的?谁让那狗官贪赃枉法胡乱栽赃。"灵儿也小声地说,"而且我早就说过,这是我的兴趣。"
"你不是已经把人救出来了吗?"云娟无力地呻吟,多么希望妹妹的兴趣能够正常一点。
"他本来就没罪,救出来是应该的啊,而且不给狗官点颜色瞧瞧,多对不起天下的百姓。"
"做官的自有皇上管,你就别瞎操心了。以后别再做'蔷薇夜盗'了,好不好?"
"那怎么行!皇帝老儿光顾着他的三宫六院已经忙不过来了,我替他分担、分担嘛。而且我的下一个目标都定好了。"说了那么多,难怪她口干舌燥,再喝口茶好了。
"什么,灵儿你又要去?附近的贪官都让你教训过了,你还想上哪?"云娟担心得不得了,可是怎么劝她也没用,又不能对老爷夫人说,憋得她心里闷得慌。
"我知道三皇子送了一支翡翠如意给王宇轩,我只不过想借过来玩几天,别大惊小怪。"
"什么?"尖锐的声音引得店里的客人以为发生了大事纷纷转头。
灵儿赶紧捂住她的嘴,"小声点,你想全城的人都知道?"
"灵儿,你不是……不是只拿当官人家的东西?什么时候……"云娟挣脱灵儿的手,不忘压低音量,瞪着惊奇的眼问。
"刚才都说了是'借',官府的东西是'拿',这是不一样的两个概念,你不是不知道吧?"灵儿说得振振有辞,一点也不觉得有任何不对的地方。
"我看你是疯了!我一定要好好看着你,让你再也不能偷跑出去,否则我怎么对得起老爷夫人。"云娟的眼里有泪光在闪动,她真的是很担心。俗话说"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如果灵儿哪天失手被擒……天啊!那……那……虽然她没能亲眼瞧见监牢是什么样子,但跟着灵儿出入酒楼茶馆多少也能从别人口里知道一些。那里污秽、恐怖,除了有许多凶狠的牢头外,夜里还会有无数的鬼怪出来寻找替身,缺头的、缺胳膊缺腿的、满身鲜血的……无论是哪一种,都能把人活活吓死。
"小二,结账。"她越想越怕,"灵儿,咱们回家。"
"我还没喝完耶……好吧,我走就是了。"灵儿本想赖着不走的,但当看见云娟眼里的泪水满得马上就要落下来,她也不能不依,谁叫她最怕云娟的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