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从第一部小说的故事情节浮上脑海,距今约有八年左右,在这几年间,我的青春不但渐渐逝去,脑袋瓜里还爬满了像毛毛虫一样数不清的故事情节。
在两年多前,这故事里的两个主角早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只是迟迟未向众人发喜帖,而让他俩当了两年多的隐形情侣。而今,总算让他们两人的恋情公开于世,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地同居。
不过,比他们可怜、硬是被我“暗盖”起来的恋人,更是不计其数。没想到他们这些后期人物竟比早期的主角更早脱离“黑暗时期”;为了这件事,我也自我反省了好久。不过,错误既已造成,那就错下去吧。
他们两人的故事虽早就完成,却也是历尽千辛万苦才公诸于世。这话怎么说呢?话说在我第一次将它完成时,却发生了篇幅过长的糗事,只能努力删除一些情节,好加在在修改后,并没有影响到故事结构。
似乎是脱离学生时期太久,都快没有文学素养,常常在描述时,都得绞尽脑汁、抠破头皮才能挤出辞句。
到了要写序文之时,更是伤透脑筋,甚至会不知所云,真是悲惨。
不过,这倒是颇符合我的性格。
漫画、小说与电脑是我的最爱,但对连画个小叮都可能将他画成雪人的我,怎么可能走上漫画家之途,当然就只有猛K漫画过过瘾啦;至于电脑呢,对我而言是比画画容易很多的东西,当然我指的不是专精,资讯这种学问是博大精深、推陈出新,我怎么可能专精,只能找自己能上手的来做;至于小说,嘿嘿,虽然我的文笔不怎么样,但太爱想象另种人生也就割舍不掉,所以只好硬着头皮将脑袋瓜中的故事写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