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华看着被红笔划得惨不忍赌的报纸,不由得叹了口气。想不到毕业即失业的事实,会毫不留情地降临在她身上。
她不知道每天打扮得整整齐齐所为何来,尤其是明知道所有的努力皆徒劳无功。但是只要太阳还会升起,在尚未找到工作之前,她仍会日复一日地重复着这样的生活。
外头的温度高达三十八度——这要是发生在人体,已经是发高烧,得去打针吃药才行——她实在是提不起劲再去冲锋陷阵,宁可躲在咖啡厅里吹吹冷气纳凉。
想着自己已成为居高不下的失业率中的统计数字,沈清华不禁后悔家教的工作辞得太早,否则骑驴找马也不用每天这么烦躁忧虑。
家里只有年迈的父母和二哥,一家人在乡下种着几分地,三百六十五天终年无休地耕耘栽种作物,靠着微薄的收人供她和大哥在台北念大学。既然他们都已经毕业了,自然得开始自食其力,不能再向他们伸手。
唯一值得称慰的是,她现在所住的房子是大哥所有,省下了房租的支出。要不以她现在阮囊羞涩的状况,随时都有可能被房东扫地出门。
该怎么办呢?沈清华在心里自问。可惜没有一个能让自己信服的答案出现,结果她只能抱着脑袋一个头两个大。
她自认并未自视甚高,只想着要进百大企业、上市公司;只要那家公司正派经营,对未来有展望,她并不计较规模大小,甚至薪水方面也好谈。现在是人求事,腰杆和姿态都得放低。
不过,再这样下去她也许只要有工作就得谢天谢地了,管它什么学经历,能赚到生活费要紧。
天气这么热,连一阵风都感受不到,连喝西北风都是奢望。
“唉!”挫折烦闷让她又是一口大气叹出,要不这么做,她只有尖叫这个选择了。她若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大叫,人家肯定会马上报警处理,新闻台也会派SNG车来现场连线;十分钟之后,她便会成为台湾家喻户晓的人物。
这年头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让人以最快速度由二十四小时不停播放的新闻得知;疲劳轰炸之下,死了一个人会有死了十几个人的错觉。就不知他们有没有办法让工作以这种方法成倍数成长?若是能美梦成真,绝对是造福社会。
她真是想工作想疯了,连这种天方夜谭也能让她这么的兴致勃勃,可即使如此,她却也无计可施,第三口气重重地由她口中发出:“唉!”
“好大的一口气。台湾发生了什么天大地大的事,让你心情这么沉重?”一个坐在邻桌的男人以逗趣的口吻问道。
沈清华赏了个冰冷得足以让水结成冰的眼神,拒他于千里之外。
若在她心情好的时候,她都不见得会和颜悦色的回应。现在人心不古,谁知道他外表是人模人样,良心是不是被狗啃了;新闻上哪个作奸犯科的犯人不是如此,眼见不一定是事实,还是小心为上。
但这个男人不是神经和腕龙一样迟钝,就是故意与她作对,仍是一脸和外头的艳阳并驾齐驱的笑容,看得她一肚子火。
她决定了,与其和他一般见识自找麻烦,不如来个相应不理,看他的独脚戏能唱多久。
“别那么不近人情嘛!能在同一家店偶遇也是一种缘分,何不就此顺势大家交个朋友。”他笑得十分坦然。
沈清华却恶心得快要吐,怎么还有人在说这种八股文句?环视店内周遭,已经有几个似乎和她抱持相反想法的女性客人,有意取她而代之让这个莽汉搭讪。
不可否认的,他的外表的确轻而易举便可使女人倾心。
虽然坐着无法判定他确实的身高.依据他塞在桌下局促的双腿.可以断定他绝对不是五短身材。暴露在衣袖外的手臂有着十分亮眼的古铜肤色,证明他是乐于处在阳光下;不仅如此,他的身材显然锻炼过,肌肉结实有力,不像其他男人疏于锻炼,放从六块腹肌消失成一团麻糟,松垮垮地都可以挤出油来。
他的发型较一般上班族梢长,正确的说都快和她的一般长了。在具规模的公司行号中,是不可能容许员工——尤其是男性,将头发留到这种长度。
若他是从事演艺事业就另当别论,要是木村拓哉迷可能还会因为爱屋及乌的心理捧捧人场;虽然他的外貌不似木村拓哉俊逸,却有他独特的魁力。
那深邃的五官有如雕刻家以刀凿出来的作品般,每一线条都十分具有个性,看得出来他不是个随波逐流的软脚虾。
拜现代言情小说之赐,现在女人可挑剔多了。男人若是没有钱财,是个人才也不错,要是两样都没有,有口才也行;再不然有个帅气的外表,也能让女人心满意足。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有更多男人是以上皆非,还不思改进的嫌贵人眼高手低、条件苛刻。殊不知女人的心思十分单纯,只是想找寻一个厮守终生的伴侣,当然得将标准调高。
想当然耳,只要有好货色出现,众家姐妹们便无不卯足全力向新好男人进攻。
瞧着四周几个女子已经发动高感度侦测雷达,竖起耳朵准备倾听他们的对话,好抢得先机,从中插队捷足先登。
她又是招谁惹谁了?无端纳凉也能招来桃花,要是工作也如此手到擒来就好了。
“别这样嘛!枉费你父母给了你一副好皮相,板着脸多浪费,就算是老天也不会允许的。”
这人的舌头不是精雕的,便是浸渍过蜂蜜,说起话来字字都是腻死人的甜,让沈清华的鸡皮疙瘩顿时掉落一地。
她知道自己长得什么样,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只不过眼睛比别人大了些、鼻子比别人挺了点、嘴巴长得像菱角,不笑时嘴角便有些上扬,看起来就像在笑。
但是这种条件的人满街都有,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可他似乎不是这么想的,放着一旁的美女不追,反而对她紧迫盯人,让她几乎都快成了女性公敌。
这男人也真是的.旁边多的是乐意与他配合的女人,只要他勾勾手指,她们便会像蜂儿见着花蜜般沾上;他偏偏不长眼,找了她这个硬钉子碰,活该他倒霉到家。
“大家聊聊,交个朋友杀杀时间,日子总是过得下去的。”他死皮赖脸地纠缠不休。
沈清华决定转移阵地,全台北市又不是只有这一家咖啡店,总能找到一家能够不受干扰的静思场所。
将她用过的杯子端到回收台,沈清华以恰然自若的神态离去;而那个不易被人遗忘的帅哥,就留给后头那些虎视眈眈的女人吧!
门还未开启,热浪便由玻璃门缝穿透袭来,外头的热度几乎可与地狱媲美,让人喘不过气来。前有狼、后有虎,她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两相权衡比较之下,她宁可多流几滴汗。
她毅然的步出凉爽的店内,和其他人一样,在太阳底下洗着免费的天然三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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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没几步,沈清华里里外外的衣服便全湿透了,过肩的长发全让汗水沾湿,贴动在颈后,整个人像自水中被人捞出来似的。
潮湿与高温足以摆平铁铮铮的汉子,何况她是个娇滴滴的小女人;再这样汗流个不停,她非脱水不可。
她停下脚步,埋首在背包里翻找,掏出空了的面纸袋,然后搓着它沙沙作响。真希望自己能有法力,凭空变出张面纸来。
才过午而已,她脸上的淡妆早就被不断冒出的汗水及油脂吃得一千二净,除非重新再上一次,否则怎么补妆都无力挽救。这倒事小,比较紧急的是不抹去皮肤上的新腻,她恐怕熬不了多久。
这时,一条男用手帕似乎是应了她的请求般出现在眼前,她又惊又疑地看着它,全身细胞呐喊着要她接下这条手帕;但是理智却要她自求多福,这不是科幻小说,不会真有这种奇迹出现,或许她是给热昏头而出现幻觉。
当她正要伸手掐掐脸颊,试试看自己是不是在做白日梦时,眼前一大片如镜子般的玻璃帷幕映出她身后的人影。
“你是不懂我的拒绝吗?既然如此,我只好用说的,请、你、不、要、来、烦、我。”沈清华将每一个字说得清晰明了,即使是三岁小孩都能明白。
但是这个帅哥就是死皮赖脸,故意对她的话置若罔闻。
“天这么热,我请你喝点冰凉的饮料降降火气。”他的另一只手从身后变魔术般地现出两罐饮料,饮料罐上的水珠说明它们的凉度正在快速锐减中,随时有可能被太阳加热成同等温度。
自保的念头让沈清华迟迟未接下冰凉的饮料,谁能保证里头没有文章。但是居高不下的温度也让她的防备像烤箱中的起司熔化一样的撤下,干渴的喉咙要求水分的滋润。
不过长年的教育令她把持住最后的矜持,连幼稚园的小孩也知道不能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饮食。
“请问我看起来像是白痴还是笨蛋吗?”沈清华郑重地问。
今天早上出门揽镜自顾时,她自认看起来还算精明干练,没道理让人看扁了。可是她有种感觉,这个男人不知为何好像将她看得透彻,似乎对她知之甚详;但她想了又想,记忆中并没有这一号人物存在。
要有,她绝对会是其他女人仇视的焦点。
当她的哥哥还是活会时,她的女性朋友无不找尽理由死缠着她一同回家,就只为了看他一眼;要是知道有这么一个高级品存在,她一定会被五马分尸,不过得先把他介绍出去之后。
“就我所知,你的智商并不低。”那个男人笑道。
他的话让沈清华愣了一下,忘了自己先前说过什么,而后想起来又是一阵恼火。“不要说得好像我们认识一样,我和你素昧平生。”
男人眨了眨眼,想不到会是这种情况,他终于忍不住大笑出声。
沈清华不明白自己将哪一句话说成了笑话,怎会引发他不正常的反应?看来这热度不只让人发汗,还会让人发神经。她悄悄的后退,拉开两人的距离,生怕他身上的神经因子会隔空传染到她身上。
好不容易才将笑意发泄完,他不由分说地将手上的一瓶易开罐塞人她掌中,并将自己手中的打开,对着罐口咕噜咕噜地灌下大半瓶。
他横手将唇边的水珠抹去,眼中还有残存的笑意。“天晓得,这还是半年来我笑得最畅快的一次。”
“真高兴听到我还有这样的功用。”沈清华的语气并不符合她的遣辞用字。
“我说这话的意思不是在消遣你,而是我真的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能和你轻松说话是很难得的经验。”他的脸颊无法克制的震颤着,想来还有不少的笑意。
不乐意成为别人的笑柄,沈清华要将手上的饮料还给他,但是他坚决不收回。
“别客气,这是你应得的,你方才让我笑得这么开怀,才请你一罐饮料我还占了便宜。”说完,不等她反驳,他迅速的挥手道别,不一会儿便走人人潮中,失去踪影。
看不到他的身影,沈清华的第一个反应是将饮料丢弃,可是环顾四周却不见垃圾桶;而且她已经让热浪折磨得没有骨气,趁着饮料凉意未退之际,她不让自己深思,顺手拉开拉环吸着饮料。
喝了数口她才发现,那个男人给她的饮料,居然是她喜欢喝的可尔必思。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沈清华百思不得其解,这其中似乎透着一丝邪门,令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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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回来了。”听到钥匙开锁的声音,沈清修说道。“怎么这么晚?”
“别跟我穷哈拉,今天倒霉到家了,找不到工作不打紧,还碰到变态,而且不只一个。”心情恶劣到极点,沈清华尽手足情谊,先小人地警告大哥。
“先别说这些,你帮我煮个饭吧!我们快俄坏了。”沈清修抚着肚皮急忙说道。
沈清华的目光移向客厅方向。“不是有淳淳在,她没帮你做饭?”
贤慧的林淳淳怎么可能会让大哥饿着肚子等她回家,肯定出了什么问题。
“你被甩了?”话才一出口,她的头上便被狠狠的赏了一掌。
沈清修才没有那么好脾性,对这个狗嘴里吐出不象牙的妹妹,自然得像教育狗儿一样,让她明白说话得看场合。
“她今天加班。”他恶声恶气地道。
捂着头,沈清华的心情更加恶劣,好像今天的倒霉运在此时集大成。
“看来你跟我分手之后,过了并不怎么美好的一天。”一个不怎么陌生的声音打趣的说道。
定睛一瞧,沈清华认出了那个破坏她好心情的罪魁祸首,双眸顿时燃起熊熊的火焰。“是你!”她近乎尖叫地怒吼。
那个搭讪她的男人居然出现在眼前,她几乎以为自己是在作梦,非常恐怖的恶梦;而他还悠哉地倚靠在门框,双脚交叉,自然的好像在自己家中。若非大哥此时就站在身旁,她还以为自己进错了门。
“你还真是阴魂不散,白天让你嘲弄不够,还想来破坏我晚上的情绪吗?”她摆出茶壶姿态脱着他。
她明白现在自己的神态有多狼狈,跑了一天披头散发的有如疯子,妆花了的脸和小丑有得比,可她还是想跟他分个高下;毕竟在遇到他之后,她的运气便没好过,害她今天又打了一只大乌龟。
瞧着妹妹有如看到不共戴天仇人似的瞪着他的客人,沈清修好奇地问:“你在说什么?你今天见过他了?”
听到大哥的话,沈清华才如大梦初醒地想起一件事。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住处?”她又近乎尖叫地问着。
随即,她慌乱地在随身背包中翻找着,直到看到完好无缺的皮夹,和其中的证件后才松了一口气,确定自己没有遭到扒窃。
“是我告诉他的。”沈清修不明白自己的妹妹究竟是怎么了。“你别介意,她平常不是这么样咄咄逼人的,八成是今天的求职又不顺利。”
他的说明让沈清华更是火冒三丈。“拜托,这种事不必和外人说得那么清楚。”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她在心里补充道。
现在所有关于求职的话题全都是她的致命伤,谁要是白目的提起,不要命是他家的事,她可不会手下留情。
顿了下,她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对着沈清修说:“拜托,人家问你你就告诉他,你的脑子是装饰用的吗?怎么不会想想防范犯罪的重要。亏你还是国家公务员,要是人人都像你,这块土地肯定是没救了。”她不惜撂下重话。
这其中多的是意气用事的嘲讽,她忍不住求职以来所受的怨气,这时就像是饱和的压力锅般哗哗地警告周遭人士,要命的别碍眼地排着不动。
虽然为人木讷,沈清修却机警地察觉到,这小妮子火力全开准备爆发了。肚皮事小,保命要紧,他连忙向后退了两步;但怕这短短的距离不到安全范围,又退了三步。
但是身为她火力焦点的男子却无动于衷,仍然一派悠闲的站着。他不认为她的怒火有任何的杀伤力,相反地还具有娱乐效果。
“到我的公司上班如何?待遇和福利都还算不错,未来的发展性更被许多人看好,每年我们的征才活动都获得相当大的回响。”
他乐于提供更好的条件,但是却不言明;他要等待适当的时机,看看她会有何反应,这会是不错的娱乐。
“见你的大头鬼,公司是你开的啊?你说录用就录用。”沈清华毫不客气的奚落他。
她知道求职有多困难,尤其是要找份自己乐于从事的工作更是难如登天。听他说得简单,好像对他而言公司多她一个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闻言,他将双臂环抱在胸前。“没错,这家公司是我和朋友合伙开的。”
沈清华忍不住斜睨他一眼。难怪他能如此游手好闲,当街找人搭讪。
她猛翻白眼大叹老天不公,为何世上就有这种好运的人?在人家为了有口饭吃,为了出人头地而拼命的在社会大染缸里载浮载沉;他不但不用流半滴汗,还大摇大摆的大享老板派头。
真是气死闲人,她真想将他大卸八块。
“即是你家的事,本小姐不屑在你这种登徒子手下工作,那岂不便宜了你,称了你的心,让你成天大吃本小姐的豆腐?这种性骚扰有法可治,女人不用吃了闷亏后还隐忍不发。”沈清华说得义正辞严,宛如正义的化身。
说完了话她都对自己十分赞赏,只可惜当初没有选择法律系就读,否则在法庭里或许能有番作为。
然而这男人却又像下午时那般无厘头的大笑出声,好像她又说了什么大笑话似的。
是可忍,孰不可忍!哪有人可以忍受被人当傻子耍弄,而且还是一天之中发生两次,这已经超过她所能忍受的范围,她要是不发威,还会被他当成软柿子欺侮。
“你……”沈清华抡拳冲上前去,准备赏他的鼻子一拳。
可就在两人只有一步之距时,他不知从何处变出一张名片,在她眼前晃动。
沈清华不知道他到底在玩什么花样,一双美目眯成了一条线,却仍瞧不出任何端倪。
自他手中夺下名片,她仔细端详着其中文字,下一秒她却瞪大了眼睛倒抽一口气,差一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
龙神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对网路玩家而言是个如雷贯耳的大公司,推出几套网路连线游戏都有着不错的成绩。
总裁,这个职街还算有来头,代表他说话“话水坚冻”,他说黑底下没人敢喊白。
这两项还不能吓着她。因为求职到现在面试过的主事者不下凡几,自称总裁的大有人在;且名片大家都能印,上头的文字也是随个人喜好,爱怎么写就怎么写。
让她岔了气的是居中的名字。这个名字她是熟得不能再熟的,因为这个名字可说是伴着她长大的。
“你是单天翔!”沈清华克制不住地尖叫。“那个迟缓呆滞、双眼无神、一天到晚都在发呆的单天翔。”
她的遣词用字之尖酸刻薄,心灵要是稍微脆弱些的,只怕会承受不了而心肌梗塞中风。
但是单天翔并不以为意。的确,那时候他给人的印象就是如此,在他清醒时,脑中所想的几乎就是游戏,怎么去写、写些什么、人物性格如何安排……等等的许多设计。
不过在外人眼中,他的行为举止就像沈清华所言,只是没人像她这样诉诸于激烈的言语。
可她自小便是这种有话直说的个性,到现在还是没有改变,令单天翔忍不住怀念。
“怎么样,现在可以到我的公司去上班了吗?”单天翔问道。
沈清华的眼睛又再度眯了起来,怀疑他的用心是否纯良。
“你们公司若缺人不该是登报召告众人,再让人去挤破头吗,而且这应该是人事部的工作,怎么会是你这个总裁亲自出马?”沈清华有一肚子的疑问想问,却看见沈清修在一旁吹胡子瞪眼的无声告诫她别造次,只好咽了回去。
“你未来的工作是我的助理,当然是由我面试录用。”单天翔说得理所当然。
沈清华不是傻瓜,知道事出必有因,他会出现只有一个原因,始作俑者便是她的大哥。
她回过头瞪着沈清修,想对他吼叫要他别多管闲事。
而十分清楚她的想法的单天翔,不想好友遭受池鱼之殃.立刻为他辩护:“放心,这个想法是我先提起的,不关清修的事。”
即使他这么说,沈清华还是无法相信,她知道他们俩是好哥儿们,从高中时代至今,连服役单位都在同一个地点,互相掩护对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实在教人不由得起疑。
取回她手上的名片,单天翔在背后空白处写下几个字,再递回她手上。“给你几天的时间考虑,等你想通了就拿这张名片到公司找我,再来进行面试。”
单天翔比了个手势,代表这个话题到此结束。“请你去做饭吧,我饿得可以生啃人肉了,就连你也能吃下肚去。”
语毕,他和沈清修又回到客厅聊天,留下沈清华呆站在玄关,怀疑自己是不是撞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