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发现他耳根微红,敢情是害羞了?呵,这个时代的男人真纯情,她不过是让她检查他身上的伤口分布,重点是“菊花”,他的反应还真可爱。
凌馥双也不等他回应,便领着汪氏夫妇和丫鬟退出房间,把空间留给傅子杉和汪月郎。
没有预期中的尖叫哭喊,不到短短的半刻钟,傅子杉就出来了。
汪大娘不放心,探头一看,发现儿子居然安稳入睡了,望向傅子杉的目光不自禁带着感激。
凌馥双低声问,“伤了?!”
傅子杉表情严肃的点点头。
“厉害吗?”
他再点头,冷酷的眼底出现不忍。
所以,不是普通严重,而是非常严重?凌馥双难掩气愤,应该也狠狠伺候一下这个该死的凶手的菊花,让他的菊花从一月开到十二月!
“你怎么会想到这上头去?”傅子杉问道。
“我见过王狗儿,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小男孩,汪月郎也有一副好外貌,因此……”她没有把话说完,只是朝他点点头,言下之意就是,你懂的。
“你又是怎么知道带走汪月郎的是个十几岁、模样斯文的男子,甚至还能推测出整个经过?”
“汪家开粮铺,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认得汪月郎的人肯定不少,失踪那天又是市集日,他被带走却没人发现,这代表对方是用哄骗的,而非强掳。再者,如果带走他的是年纪很大的男人,多少会让人多看个两眼,甚至问上几句,但如果是年纪相仿的,大家只会认为两人是朋友。
“何况汪月郎已经是第三个受害者,同样的事连续发生三次,还没有人对此感到警觉,代表那人看起来温和、斯文、无害。”
傅子杉点点头,她的分析能力让他深感佩服。
他们走到铺子前,围观百姓尚未离开。
凌馥双对汪老板说:“可不可以说说汪月郎失踪那天的事?”
“月郎的舅母生了个娃儿,家里生意好,忙不过来,月郎的娘和我都走不开,只好让月郎带着两块布和一篮鸡蛋走一趟,月郎的娘舅住在京城里,这条路他已经独个儿走过好几次,我们怎么都没想到怎会这回就出了事。”
“你们怎么确定他出事的?是时间太晚他还没回家,还是娘舅那边派人来问?”
“不是,是我送货出去的时候,经过柳树道,发现我们家的篮子被丢在旁边,蛋都碎了,布也被踩得乱七八糟。”
“篮子和布还留着吗?”
“留着,我去拿!”丫鬟应声,匆匆走到后院,把篮子和布拿了过来。
凌馥双看了丫鬟一眼,问道:“怎么会想把东西留下?”
丫鬟回道:“那天老爷把篮子带回来,向夫人确定东西是不是少爷带出去的,确定后,夫人就哭惨了,认定少爷肯定是出事了。我本想把东西丢掉,免得夫人看着伤心,可是篮子还能用,布洗一洗也能做衣裳,所以我就把东西拿去柴房里摆着,想等事情过后再去整理整理。”
合理。凌馥双点点头,展开布匹,上面确实有不少印子,她指着边缘处的印子问傅子杉,“这是马蹄印吧?”
“是。”
“所以他是在柳树道把汪月郎带上马背的。”凌馥双又指向另一块布。“这里有两个比较完整的鞋印,都是右脚,但印子不同,可以确定是两个人。”两个鞋印,一只宽、一只细。
丫鬟指着较宽的那只鞋印说:“这是我们家少爷的。”
“你怎么知道?”凌馥双反问。
丫鬟回道:“少爷的鞋子都是奴婢纳的。”
凌馥双想再开口,却听见傅子杉缓缓说道——
“两个鞋印大小相差不多,但宽鞋施力重、泥印深,窄鞋施力轻、泥印浅,可以推论两人的身高相差不多,且带走汪月郎的人比汪月郎瘦,但也有可能是因为汪月郎当时处于惊恐状态,使了全力挣扎。”
凌馥双好想给他拍拍手,说他好棒棒。不错嘛,有这等资质,难怪日后会变成神捕。
“我只是不明白,既然带走他的人身形偏小,为什么会在月郎的腕间留下那么深的指印,都一个月了,还这么清晰。”凌馥双摩挲着下巴道。
何况死命把人给拽走,应该是用整个手掌使尽去抓握才对,没道理只用了四根手指头。
“这是门功夫,那个指印不说一个月,恐怕大半年都不会消,而且汪月郎被扣住的地方是穴道,一旦被制住就会失去力气。”傅子杉解释。
凌馥双的疑问得到解答后,她又继续推论,“有马,代表对方不是贫穷老百姓。”
傅子杉接道:“是官家的马。”
“你怎么知道?”
“官家的马,所用的铁蹄和一般百姓用的形状略有出入,蹄子下刻有一个圆圈。”
她仔细再观察马蹄印子,确实如他所说,接着她又问:“那皇亲国戚的呢?”
“方形。”
凌馥双恍然大悟,不过这可不是她观察力不足,实在是见识浅薄,她还不晓得官家的马与平民百姓的不同。“知道这种事的人,多吗?”
“不多。”若非如此,怎能分得清楚半路劫粮的是官还是匪。
“这个鞋印子有凹凸刻痕,用以增加鞋底磨擦力,我记得这是京里某家很有名的鞋铺子卖的,他们的鞋子一双就要五两银子。”
在百姓眼中,刻那些横横斜斜的痕印是浪费人工时间,但凌馥双知道这家铺子时,还大力赞美过这家店,这么早就晓得用增加磨擦力来帮助行走时的稳定度,很有物理概念。
“没错,是漾研鞋铺。”傅子杉忍不住瞄了她一眼。她居然懂?这下子他更确定了。
“如果凶手的靠山够硬,敢这么大胆做出这等坏事,为什么不直接杀人灭口,还把人给送回来?”凌馥双歪着头,就这一点她实在想不通,这不就等于留下线索让人去逮人吗?还是对方有高度自信自己绝对不会被抓到?
她的话给了傅子杉想法,让他陷入长考。
凌馥双扬声问:“各位乡亲,汪月郎被带走时,有人看见吗?”
“我看见了。”说话的是个八、九岁的小丫头,目光清澈,一脸聪明相。
凌馥双走上前,微弯下身拍拍小丫头的肩膀,问道:“你能形容一下带走汪月郎的人长什么模样吗?”
“那位大哥哥看起来……年纪比月郎哥哥大一点,瘦瘦的,和月郎哥哥一般高,但是长得比月郎哥哥更清秀,皮肤很白,嘴唇好红,眼睛亮极了,比姑娘家更漂亮呢,对了,他的眉毛有一颗红色的朱砂痣。”
“是左边的眉毛还是右边的眉毛?”
“记不得了,我会特别注意那颗痣,是因为娘说过,眉毛有朱砂痣的人,是神仙投胎转世,我当时想着娘说的真对,只有神仙下凡才能生得那副好模样。”
“身高五尺一寸左右、身形偏瘦、眉毛有痣、样貌清秀、身怀武功的十五、六岁少年不多,这附近有这样的人吗?”凌馥双直起身,又高声问。
冷冷一笑,傅子杉知道凶手是谁了,他对汪老板说:“我认识一名大夫,可以治好月郎的病,汪老板,你帮我去问问前面丢掉儿子的两户人家,如果孩子的病也没好,让他们明儿个过来,请大夫一起治治。”
“都没好,我知道的,这些日子,我没少往他们家里跑,我明儿个就把他们都给找来。”听见儿子的病能治,汪老板低落的情绪变得高昂,彷佛看到一丝希望。
傅子杉拱手对围观百姓道:“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好面子,孩子被掳走后,回来变成这副模样,却不敢张扬,劳烦各位乡亲做做好事吧,把今儿个这件事到处讲讲,一辈子长得很,总不能让孩子们疯疯癫癫的过个四、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