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认为那只是从未杀过人的作者为了掩饰自己经历中和辞藻上的匮乏而想出来的托词,然而真正经历过之后,自己却也并未找出什么真正适合的方式。
我狂躁了整整一夜,杂陈的滋味在心口一遍遍翻腾、蔓延。
我尽力压抑,努力想要摆脱,浑浑噩噩间像蛛网一样缠住东,企图用一种简单而原始的方式让自己逃开,或者……仅仅是获得一点安抚。
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我似乎是成功了逃过了一个难熬的夜晚,东紧贴着我的肩头,下巴搁在我的锁骨上,温热的鼻息羽毛一样轻扫过我的胸膛。
我静静地看向窗外停着阳光的窗台——两只鸟儿落在那儿,又飞走了;混沌的思绪抽丝一样被一点点理顺,却似乎已经冷静下来,不再因为被Karl死前紧缩的瞳孔唤起的对父亲的记忆而慌乱、无措、心痛得失控。
东在这个时候动了一下。我知道他醒了,问他最后的善后情况——我必须知道自己究竟惹了多大的麻烦,弄清楚自己还能做些什么,有没有办法弥补。
“没事,已经全部解决了。”他顿了一下才告诉我结果,并且叮嘱我今后一定不能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我应了一声,转脸看向他,有什么话涌至嘴边,却没说出来就又被吞回了肚子里。
我想,或许是我还不太适应跟他之间骤然缩短的距离——它过于亲昵,打破了我和他多年营造出的平衡,让我们的关系变得有些不伦不类。
又或者,是我耳后隐隐跳跃的神经在作祟——我总怕自己一开口它就会突然炸开,接着着火般烧遍全身,引来他的讪笑。
不过他显然没有跟我相似的感觉,漆黑的眸子紧紧地盯着我,视线没有燃烧,却有着相当高的温度。
我有些无措,下意识地闭起眼睛;直到门房来把他叫了出去才再度睁开,望着天花板,长舒一口气。
之后我又在床上躺了大约十分钟,起床洗漱的时候背上的肌肉不知怎么一阵痉挛,害我整个人僵在水池边上好半天。
我打算下楼,但是刚走到走廊就又折了回来,因为东正和Steve坐在客厅里商量该由谁去接手13号街的事情,我现在下去似乎不太合适。
我给自己泡了一杯速溶咖啡,坐在靠窗的大椅子里看向窗外——已经过午了,阳光从房子后面照过来,在前面的草地上投下尖顶的剪影,影子外面的草地在阳光的照射下还残留着夏季艳丽的色泽。
我的心情似乎很难平静下来,因为一直在惦记东和Steve讨论的结果——我不知道他们究竟会派谁去13号街,但是我想去。
我想那个地方,思念那条通向大磨房的小石板路——秋季多雨的天气里,它总会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赤脚走在上面,会有一种沁凉光滑的趣味。
还有父亲经营的那家酒吧——靠近吧台的窗户正对着街口,斜斜地望出去,可以看见大教堂的尖顶;钟楼上的铜钟每到整点就会缓慢而悠扬地晃动,折射出的阳光微微刺眼……
“咔哒”一声,门突然被打开。我寻声回头——东正推门朝我这里看过来,屋里昏暗的光线让他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模糊,眼睛却显得晶亮。
我知道他带来了跟Steve讨论的结果,却又突然很不想听;心里喧闹地翻腾着,一个声音在耳边鼓噪着,打乱了我的踌躇。
“我去13号街。”
我一字字吐字清楚地说道——不是冲动,不是意气用事,那是我父亲的地方,是我的地方,本来除了我,谁都没资格去。
然而我又不太确定东是否会同意,因为前一天我才刚刚惹下的挺大的麻烦,还因为情绪的极度不稳定,与他莫名其妙地纠缠……
下意识地,我一说完就垂下了眼睑,轻轻晃动手里的杯子,看那褐色的液体在杯沿一层层留下痕迹。
他没有回答,也没有走进来;无边的沉默让我忍不住抬头看他,又再度垂下眼睑掩饰莫名的心虚和焦躁。
再抬头——他还是沉默,如此反复几次之后才靠在半掩的房门上,长舒一口气,轻轻点了一下头。
我当时并不明白东那段长时间的沉默会是一种怎样的含义,也不明白自己在看见他点头之后那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怅然若失的心情。
我没有多少时间细想,因为东说这件事情既然决定了就没有必要再多耽搁,我得尽快过去接手——我得和Martin抢时间。
于是在之后的第三天,我连夜拎着一个小皮箱离开了这幢住了六年的大房子,左手腕上戴着父亲去世之前脱给我玩的手表,身上的西装是新年的时候Steve送的礼物。
我绕道去了火车站,坐了趟往返车到了伦敦,又从伦敦再坐回来——这是Steve的意思,他要我看起来是从伦敦回来,而且跟Simen一家没有任何联系。
东也找人修改了我所有的档案,让我重新恢复了Jang的姓氏——这应该是我自从改姓以来一直期待着的,然而当我真正拿到写着JackJang名字的身份证时,我的心情却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样愉快。
火车在早上六点回到城里,我到达13号街的时候刚过六点半。城里刚下过雨,天还阴着,空气里到处都闻得到水气。
街上没几个人,显得很冷清,但是大磨房的风车在转,闭上眼睛静一静,就能听得见它低沉而缓慢的声音。
我放慢了脚步踏上被雨水浸湿的小石板,皮鞋的硬底在上面磕出轻巧的音响,微微感觉得到一种涩涩的光滑。
那种感觉从我的记忆深处挖掘出一首轻快而悠扬的旋律,和着我脚下的节拍,一直延伸到街口的酒吧。
这个时间酒吧刚刚打烊,门头上的霓虹灯已经关了,晚间华丽的光辉也就跟着淡去。我轻轻推开门——里面也是昏暗暗一片,只有吧台的灯光亮着,满场看不见一个人。
深吸一口气,我闻到烟酒的浊气——遥远却又熟悉的味道,和着空气中的湿润,会让人产生一种厚重而塌实的错觉。
我下意识地走进去,凭着记忆伸手在门边摸到了灯的开关;打开,整个酒吧立刻亮了起来,桌椅餐盘像是遵循着一种不变的规律,多年如一日地杂乱。
“嘿,我们已经关门了。”大概是被我惊动了,一个圆脸的男人从后场探出头来冲我喊了一声——是老Jim,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是父亲最忠实的手下之一,父亲还在的时候这酒吧就一直由他打理。
但我并没有叫他,只是冲他笑了笑,微微颔首朝吧台前面走过去:“不好意思,我刚下火车,实在是饿得不行——这儿还有吃的吗,随便什么都可以,火车上的东西真不是人吃的。”
他没有回答,看着我的脸愣了一会儿,半天才从后场端出一个碟子,里面搁着两只热狗和一小块干酪。
我向他道了谢,接过东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他在一边看着,紧盯着我的脸,又从上到下地打量我,几次想开口问什么却都没有说出口。
我猜他是想问我的来历,甚至可能想试着叫我“Jack”,看看我是不是会回答——Steve说过我的轮廓和身形都跟父亲很像,任何一个认识我父亲的人都不会怀疑我跟他的血缘关系。
但是我并没有打算这么快就跟任何一个人相认,所以只是自顾自地埋头吃东西,抬头撞上了他的目光就淡淡一笑;从酒吧出来的时候清楚地感觉到他隔着玻璃落在我身上的目光,也只是轻轻抿嘴,心里却泛起一种微热的情绪。
我去了教堂边上我们家的老房子——很简单的两层楼的公寓,一楼在父亲还在的时候就卖给了一家银行做分理处,二楼在父亲去世之后曾经被Karl霸占了一阵子,后来又被拿来抵他在赛马场欠下的债。
我回来之前,东把钥匙和地契交给了我,地契上写着我的名字,端端正正的“JackJang”,是一年前刚刚过的户。
马路旁边有一条楼梯从房子的外侧直通二楼,公寓的大门与我从前的卧室之间有一条大约五米左右的走廊。房子在我来之前东就已经请人打扫过,地面和墙壁都很干净,大门上的铜质把手还能看得出清洁剂擦拭过的痕迹。
我打开大门,直接走进父亲从前的书房,皮箱丢在门边的拐角,自己则窝进窗边包着皮面的大靠背椅。窗户正对着街口,一眼看过去基本上可以一览整条街的全貌;大磨房的风车几乎就是在头顶转动着,左下方的对面就是酒吧的大门。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下火车,我靠在柔软的靠背上居然开始犯困;半梦半醒之间,我听见大磨房的风车支支呀呀的声音,似乎……还有钢质的鞋钉磕在小石板上的脆响。
唤醒我的是那声已经许久不曾出现在梦境中的枪响。我陡然惊坐起来,额上渗出了凉凉的汗珠,眼前的景象像是在剧烈的晃动之后突然定格;再一定神,才发现天色已经黑了,酒吧的霓虹灯又重新亮起来,在漆黑夜空下闪烁出一种迷乱的光芒。
我其实并不太喜欢那种光芒,尤其是在父亲刚刚去世的那阵——午夜梦回,总被那迷幻的光芒和脑海中乎远乎近的枪声搅扰。
然而现在坐在离它这么近的地方,自上而下的俯视,我却似乎有了一种别样的滋味——我几乎能体会到一种类似于的君临天下的意味,突然间也好象明白了父亲常年坐在这窗看向窗外时的心情。
不过我没有时间总在这里耗着回忆父亲过去的点点滴滴了,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父亲的那间酒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更像一家赌场,13号街也有着“赌场街”的别称,原因是整条街总长不到两千米却大大小小林立着近百家小型赌坊。
每到夜幕降临、酒吧开始营业的时候,也就是赌场爆满的时间;城里的各路人马都会涌到这里来酣战一场,赌徒之中甚至包括镇政府的官员和街上巡逻的警察。
也就是由于这个原因,才使得这条街在道上显得相当抢手——整条街一个晚上无风无浪的收入就能抵得上一次危险重重的走私交易,这样一块肥肉自然很多人都想能争得一口。
我再次走进酒吧的时候里面早已经拥满了人,天花板上所有的灯都亮着,但是腾满了的雪茄和劣质香烟的青白烟雾却仍旧让四周看起来非常昏暗。
我不太适应地眯了眯眼睛,四下看了看——左侧的舞台上一个金发女人正依附着钢管狂野地摆动腰枝,舞台前面围着的男人不时地随着她的动作起哄,剩下的人分成几堆高高矮矮地拥在一起玩他们最爱的赌博游戏。
我知道他们是在玩一种纸牌游戏——据说是一种原来只有华人才会的玩法,也是比大小,却与西方人传统的五张牌的玩法不同:每人每局只发三张牌,而且是一次性发完,三张牌都是底牌,牌的大小依次是三张、同花、顺、对和单张,开牌之后牌最大的是赢家。每圈牌先说话的是庄家,余下的人根据手里的牌和庄家的注金下注、加注,不再加注就说明放弃了,也就等于输掉了之前的注金。
这样的玩法其实相当没准,而且输赢变化也快;但是由于三张底牌没有一张能被人看见,有的时候即使手上的牌很小,只要敢大胆下注,也有可能会使别家因为摸不透底细而放弃,所以还是很多人喜欢玩。
我去柜台要了杯冰镇的威士忌,看见老Jim的时候向他露出了第二地见面的人半生半熟的笑容。他也冲我笑了笑,但是笑容依然有些不自然;把酒递给我的时候目光再次落在我的手表上,却还是没有开口。
这倒正合我意,因为我原本就没有打算一开始就暴露自己的身份——这个身份即使是对于父亲曾经的手下也还是相当敏感——六年没有我的消息,他们都已经分摊了父亲和原来Jang氏帮会的大部分财产;现在我如果突然出现还声称我是回来接收这条街的,肯定会因为有可能侵犯到他们的利益而招致反对。
所以我必须采用迂回战术——这是东的说法——我必须先跟他们打成一片,再以适当的方式让他们知道我的接手绝对不会侵犯到他们的既得利益,之后才是真正可以公开身份的时机。
不过单就跟这帮人打成一片这件事情,做起来恐怕就没有做起来那么容易——毕竟对他们来说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外来户,而一个已经形成固定状态的组群对于外来户似乎都存在一种本能地排斥。
轻轻抿了一口杯里的酒,我观望了一下,最终决定把最中间的那一桌作为我初次的战场——如果我没认错,那台的庄家应该是父亲从前的得力助手GaryLee;以他的影响力,应该可以帮我镇住帮里一半的势力。
“嘿,我能掺一脚吗?”决定了之后我就朝着那台桌子走过去,之前刚刚走了一个输光了的家伙,台子前面刚好空出一个位子,就在Lee的下手。
“……外地人?懂规矩吗?”Lee抬眼看向我,被烟熏得红肿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嘴里叼着的雪茄让他说的话听起来有些模糊。
“应该吧,小的时候跟人玩过,不过要是这几年规矩改了我可就不懂了。”我说着坐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大钞让站在一边的侍者替我换成零钱,“底注是多少?”
“五十。”Lee朝台子中央搁上一张五十元的钞票,没再说什么,开始发牌。
这一局我是一对Q带一张梅花7,牌不算太大,但是如果不加注又显得太亏,于是我跟着Lee又加了五十元的注,算是投石问路。
下手那个有些谢顶的男人没跟,之后的一个看起来像美国牛仔的家伙加了一百,剩下的两个也都跟了一百——看样子牌都不错。
Lee看了我一眼,扔了牌表示放弃。我冲他笑笑,却又跟了一百——这一台一共六个人,玩的人不算多,从机率上讲应该不会这么巧一下有三个人牌都那么大。
果然,牛仔又加了五十之后,后面的两个都放弃了;台上变成了我和牛仔对峙的局面,谁没底气,谁就输了。
我微微顿了一下,大概估算了一下那牛仔抓到天牌——三张A的机率,扬了扬眉毛丢上台两百元,接着拿过手边的杯子抿了一口酒。
冰冷的液体从舌头两边滑至舌尾,鼻腔里逸出清香——那牛仔顿了一下,眼神里显出一丝犹豫,显然他手里的牌并没有大到可以让他放心的地步。
这样的情况之下很明显我就占了大半的优势了。因为我是新加入的,而且是“外地人”,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在这里跟我赌过钱,这牛仔也就不会知道我加注究竟是因为我的牌的确大,还是只是撞大运唬人而已。
磨磨蹭蹭了半天,牛仔终于还是放弃了;我也没有多说话,很自觉地开了我的牌。
一对Q带一张梅花7,那摸到一对小顺子的牛仔看到我的牌顿时变了脸;但是这种牌玩的就是运气和兵不厌诈,所以他只能干瞪着我出气。
Lee很快洗好了牌,这一局我抓到三张方片3。这在这样六个人玩的台面上来说已经算是相当大的牌了,所以我在Lee加了五十元之后毫不犹豫地搁上去一百元的钞票。
谢顶的男人又放弃了,他的手气似乎差得很——之前我就看他总是第一个扔牌。
牛仔跟了一百,之后的两个也跟;Lee斟酌了一阵之后扔了牌,微微侧过脸看我,眼里多了几分推测。
我当然加注,一圈牌难得有一个三张;那牛仔也跟了,还又加了五十,看样子大有跟我卯上的意思。
剩下的两人各自看了看牌,一前一后地放弃了。我看了牛仔一眼,笑了笑,跟着他朝台上搁了三张五十的钞票。
他又跟,又加五十,我也照跟——这样下去又跟了两圈,Lee按照规矩要求我们开牌。
牛仔是三张单牌——他似乎是受了我的启发,或者是想以牙还牙。
但是很可惜,这回我的牌是的确很大——瞎猫是不可能总碰到死耗子的,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不过这个牛仔却似乎没有人教过他。
下意识地,我抿了抿嘴,唇角微微抬了抬,露出一抹笑。Lee在这个时候正好看向我,突然怔了一下,眼里飞快地闪过一抹惊愕。
不过很快他就掩饰住了,垂下眼睑继续发牌,只是在某次我又赢了钱的时候不经意地问我:“嘿,新来的,你玩得不错啊——叫什么?”
“Jang。”我也垂眼数钱,没有抬头看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跟他一样随意,“朋友们都这么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