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她乐于敦亲睦邻,她的邻居又不是只隔壁一家,她才不会去自讨没趣。
像住她正对面的邻居孟蕴真,或许是年龄相仿的关系,跟她就很处得来:她常去对家闲嗑牙,要不就是请对方来家里打电动或……帮忙。例如今晚,她突然很想吃葱烤排骨,那不是太难的菜却非她一人所能完成,因为她有个不太光采的致命伤:不敢动手处理血淋淋的生肉。也因此,厨房虽美,她却不常在家开伙。
所以她特地请孟蕴真来帮忙处理必需碰触生肉的部分,但百密一疏……
“啊!”厨房传来很高亢激昂的一声叫喊,接着,陶菲菲从中跑出,手握一把疑似葱的干枯植物,哭丧着脸。“惨哉!我刚刚还特别没买葱,打算把存货用掉的,谁知道它这么不耐放!蕴真,你家还有没有葱?”
“不巧用完了。”因为中午吃葱油饼。
“啊?”也太不巧了吧?陶菲菲一脸绝望。
“我去买。”孟蕴真当机立断地站起身。
“……罢了。”陶菲菲握住她的手臂,沉痛地下了决心。“远葱救不了近菜。”大不了吃葱烤排骨……不加葱。
走回厨房,她把流理台稍作清理,掀开锅盖凝望锅中咕噜噜冒泡的酱油色汤汁片刻,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一转身——一片美丽的青葱色不预期地出现眼前,使她一时花了眼。
“喏。”孟蕴真递上手上的那把葱。
“咦!”陶菲菲这才回过神来。“你从哪弄来的?”这么神通广大。
“跟隔壁借的。”
“喔,孟老太太那啊。”对喔,她怎么急得都忘了孟蕴真家隔壁还有邻居。
“孟老太太出门了。我说的是你隔壁。”
陶菲菲正一刀毫不留情地往葱屁股剁去,听到这句话,险些劈歪,猛然回头,脸上惊愕交错。“我的……隔壁?”
“嗯。”孟蕴真应了声,准备回客厅打电动。
“等等……你是说那个、那个……养狗的那个?”
孟蕴真用那种“你好奇怪”的眼神看她。“不然呢?”
原来真的是他。他家为什么会有葱?难道他会作菜?她还是反应不过来,呆呆瞪着砧板上已身尾异处的葱。
啊!算了算了,别管他那么多,反正……葱烤排骨有葱就好了。
陶菲菲当然想不到,高悟森不但会作菜,手艺还很不赖,只是吃法很懒派。
因为他有时需长时间窝在家中埋头创作,写到兴起处没时间出外用餐更没时间作饭,干脆每次煮什么都煮一大锅,再储放冰箱中靠微波炉过个三五天。
跟他借完葱的隔天,她一下班又冲到超市买了两把葱,打算连本带利归还。
提着塑胶袋,她站在他门前,实在不太想按铃。
灵机一动,决定把塑胶袋绑在他门把上,等他出门或回来时自会看到,这样就不用跟他打照面了。她边笑边暗证自己聪明,蹲下身动手绑塑胶袋的提环,挨近门边,不意从门缝中闻到一股……一股……
她忍不住凑得更近嗅闻,闭目微笑,嗯嗯,好香的咖哩味!
“……有事?”
“赫!”她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睁眼才发现门不知何时开了,屋主正隔着一道门槛高高在上望着自己,她顿时窘红了脸。难道他有私自架设监视器,所以知道她在门外?“你怎么忽然跑出来了?”
应该是他问她为什么形貌鬼祟地蹲在自己门前吧?他没将心中想法问出口,只是回答:“倒垃圾。”
这栋大厦有聘请清洁人员每晚七点半开始到每楼层收取垃圾,因此在晚间将垃圾放在自家门前即可,他刚结束晚餐,就顺便将厨余丢出来了。
她这才注意到他手上提着包垃圾,低声咕哝:“吓我一跳……”拍拍屁股站起来,指指门把上的塑胶袋。“喏,葱还你。”
他转头看向门把,点点头,代表知道了。
门敞开之后,那股咖哩香更浓郁了,她忍不住咽口口水,脱口问道:“你……今晚吃咖哩哦?”
“对。”有点奇怪她会关心。
她努力克制自己不显露艳羡之色。想到这男人的厨艺说不定比自己还强,莫名觉得丢脸,不甘示弱冒出一句:“我做的咖哩很好吃。”不过因为是蔬菜咖哩,味道难免逊色那么一点点点点……而已。
不明白她这句话的用意,他更感奇怪。“那很好。”
“是很好……我还做过南洋水果咖哩,用凤梨、芒果、木瓜、椰奶,顺便加了点榴樋,用料高级。”够独树一格吧?虽然最后没人吃。
他不言不语,像在说“不予置评”,那反应使她像被雷劈焦天灵盖一样顿时醒悟自己有多幼稚无聊外加愚蠢,于是沉下脸闭嘴抿唇,转身回家。
他则放下垃圾袋,拿走门把上的塑胶袋,关门入内。
将葱拿到厨房的途中,思及她好像无时无刻不在气恼的模样,他摇摇头,深感自己真的搞不懂女人——尤其是这个女人。
不过就像她说的那个诡异至极的南洋水果咖哩一样,他一点也没兴趣搞懂。
那天回家之后,她越想越不服气。不懂她当初为何下意识会自认厨艺不如他而说出一堆笨话。咖哩有啥了不起,呿……说不定他做的还是微波的速食包呢。
为了证明不能碰生肉不代表进不了厨房,她开始卯起来勤练手艺,每天自己做大餐。可是,好景不常,她的手艺固然越来越精进,却也出现了极可怕的副作用。
“啊啊啊啊啊……”凄厉惨叫在卧室绕梁。
此时,惨叫声的主人正站在衣柜前,手拿卷尺,面无血色。
这阵子穿裤子越来越困难,她就隐隐有所警觉,没想到刚刚一量之下,发现腰围居然足足增了一寸……天哪!她自过了青春期,腰围就再也没变过的!
事不宜迟,她毅然决定立刻开始施行减肥计画。
而此事很快传遍二十九楼——当然除了她隔壁的那户以外。
虽然因为情非得已而有了几次交流,两人仍都没有深交的意愿;不过,有时了解一个人反而是在最不被预期的情况下发生的。
那晚他遛狗回来,又一次在电梯中碰到她。
电梯门关上,电梯朝唯一的目标二十九楼攀爬,没人说话。
寂静当中,她忆起跟他最近的一次对谈结束于咖哩香当中……啊!咖哩……现在就连想到那个南洋水果咖哩都足以让她口水猛吞双眼发直,出现禁断状态。
不行!她一定得想办法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随便说点什么话都好。可是……跟这人有什么好说的?管他的!星星月亮太阳,只要不是能吃的什么都好。
视线四处乱射,最后停在那只跟其主人一样闷不吭声的狗身上。她这才想起自己似乎从没听这狗吠过一声,然后又不经意想到自己之前曾被他抗议电玩的声音开太大,不由得发出一声轻哼。
“你的狗还真安静。跟它主人一模一样。”
“不一样。它不是自愿安静的。”他淡淡地说:“它是我捡来的。发不出声音是因为前任主人给它动过去声带的手术。”
解释完毕,眼前的她明显愣住,然后呆愣的神色化为愧疚。
他不太能理解那样的表情变化,因为她只是说他的狗安静,并不是什么中伤言词,况且发生在它身上的悲剧她又没责任。
只见她咬着唇,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他也不出声询问,只是等待。
叮。二十九楼到了。
想来她是决定不说了,于是他礼貌说声再见,带狗回屋。然后,他洗了个澡,刚走出浴室,电话就响了。他走到沙发上坐下,接起沙发边的无线电话。
“喂?”
“喂?高少,你明天有没有空?下午来看排演吧。”是剧团经理。
“好。”他想也不想就答应。
“那就老时间老地方,别忘了。怎么样?最近在忙什么啊?”
“写了几篇散文给报社。”他顿了顿。“这几天我又反复看了很多次剧本,总觉得还有不足之处。”
“咦!怎么说?”
他沉吟片刻。“好像在什么地方少了个有贯彻性的强点。”
“哈,这说法可真抽象。但是你要知道,现在也来不及了,就快正式公演了,不能有什么大更动,除非只是一两句台词的问题。”
“这我知道。”
叮咚。门铃突然响了。
他有点奇怪地瞄向玄关处,想不到会是谁。“抱歉,有人按铃。”
“好,那有事再联络我吧。明天见。”
收了线,他走到门口,从窥视孔看到门外的陶菲菲,不禁纳闷:她来干什么?
一打开门,她劈头就是一句:“对不起,我真的没想到事情会是那样,所以……那个、才会失言,希望你不要介意……我是说,希望你跟你的狗都不要介意。”
最终还是登门道歉了。虽然她并没有辱骂他或他的狗,但当时以略带嘲讽的口吻说话是事实,她自认该当场跟他说声抱歉却没法说出口,因为……因为……哎呀,反正只要面对的是他,她就会死要面子啦!
只是,越不想去想就越忍不住去想,越忍不住去想就越过意不去,最后发现自己心不在焉得太厉害,这才下了决心,不然肯定今晚一定会失眠。
她的这番后续作用他当然猜不到,此时才又一次因此惊讶。
原来又是为了道歉,而且又是慢半拍的道歉。
想了几秒,他这么回复:“你也不用介意。”不用,也不必。
听他这么说,她这才释怀;接着……无话可说。正欲告辞,一不小心把手上的钥匙圈掉地上,她蹲地捡拾,不经意瞥见他脚边窜过一个黑影,吓得瞬间大惊失色跌坐在地,大声疾呼:“妈呀啊啊!有蟑螂!蟑螂!”
他垂眸一看,处变不惊,脚起拖鞋落,啪一声,杀了生。
她面色发白、双手撑地,以很狼狈的姿势如避蛇蝎般快速向后挪移好几步,手忙脚乱想自地上站起,忽感一阵晕眩,然后……砰咚!一声巨响。
门内的他见状,连忙上前察看,见她昏死在地一动不动,不敢置信地拍拍她的脸颊,轻摇她的肩膀。“喂……喂。”
这女人是怎么回事?比电影还戏剧化,让他简直快无从应对,而他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曾如此。
她幽幽转醒,呆滞好几秒才回神。“咦!我怎么了?”
“你吓昏了。”
“啊?你说什么啊?”她一脸不可思议。“才不是好不好,我是贫血。”
“无缘无故贫血?”他很难相信。
“我、我本来就容易贫血啦。”加上减肥没吃饱就更容易了,不过这个中缘由她绝不让他知道。呜啊,真是没脸见人!“我……我要回家……”
他半扶着她站起,她脸色通红地说声谢谢,正要走回自家,脚步忽然迟疑一下,转过身,神情很窘地说:“那个……还有……请你……不要跟别人说。”
他不解。“说什么?”她怕蟑螂的事吗?
“就是……”她脸色更红,低头嗫嚅道:“就是刚刚发生的事啦。”
他点头同意,原本就没打算宣扬。
她打开门回到家,砰一声关上门;过了两秒,他正举步回屋,她的门蓦地又开了,她探出半张还是很红的脸,低声道:“喂……我刚才真的不是被吓昏的。”
对于她加重语气的强调,他虽感奇怪,倒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安然接受。
眼见又一次无言以对,她期期艾艾说:“那……再见。”
“再见。”
那晚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他们在和平气氛下互相道别。
然而,就算是这样,也不代表他们会互相彻底改观,从此关系扶摇直上——一切或许还得归功于老天……不,应该是那只狗,牵起两人间的奇妙缘分。
那天,她跟孟蕴真受另一位邻居孟老太太的托付到附近买乐透,她脱队到便利商店买水,一走出来就看到一只可疑狗影站在街旁,东张西望,一副旁徨样。
眼见那狗有点眼熟,她走上前,每走近一步就多一分狐疑。
怎么搞的!那……不是那家伙的狗吗?怎会落单在这?
此时,那只狗察觉她的靠近,猛然回头看向她,然后像是认出她,摇着尾巴轻跳起来,兴奋地朝她摇摇摆摆走来。
“喂喂喂!你我非亲非故的,你投奔我干嘛?”下意识退后一步,接着发现它右后脚似乎受伤了,走路—拐—拐,她顿时愣在原地。“……钦喂喂,你脚受伤还走那么快,想残废啊?!”
顾不得那么多,她连忙走向它,制止他的举动。低头查看它的脚掌,见上头有道不算浅的伤口,血流未止,上头还残留着玻璃碎片。
“天哪!你这笨狗!走路不看路的啊?!”明知它听不懂人话,她还是照骂,见它缩起耳朵,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没好气地又说:“要耍无辜去找你主人,本小姐不吃这套!”说到它主人……转头前后左右张望一番,没看到那家伙的踪影,她皱起眉头,烦恼地思索一会儿,最后认命地叹了口气。
“算了算了,算我倒楣。”掏出手机打电话通知孟蕴真她晚点会自己回去。她伸手正要抱它起来,看到手上那瓶碍事的水又一皱眉,索性扭开瓶盖,仰头一口气咕噜咕噜豪迈地把它干光。
将它抱在怀中,她小心不碰到它伤口,朝印象中离这最近的兽医诊所出发。步行了二十分钟,好不容易只差几分钟路程——忽然开始下起夜雨。
“哇咧,搞屁啊!”早知刚刚该买张乐透的,这么带塞肯定中!
她咒骂连连。为了不让它的伤口碰水,赶紧微微驼背将它密密护在怀中,连自己都来不及顾,一路狂奔。祸不单行,总算到了兽医诊所,还没到门口却发现里面的灯瞬间熄了一半,她脸色大变,硬是冲上去开门。
听到门上的风铃响声,正在做最后收拾的护士小姐转过头,语带歉意地说:“抱歉,小姐,我们打烊了喔。”
“对不起,但是能不能麻烦帮我看一下这只狗?它的脚扎到玻璃碎片,不处理不行,拜托拜托拜托!”开什么玩笑!她可是抱着这只好几公斤重的狗在凄风惨雨中千辛万苦才走到这耶!
“这……请你等一下。”护士小姐面有难色,走进去找医生。
过了一会儿,已脱下白袍,一身便服的医生走出来,温和地对她说:“是这只狗吗?请把它放在这边诊疗台上。”
“谢谢、谢谢!对不起耽误你的时间!”她忙不迭地将狗送上。
“咦!这不是灵感吗?”医生看清之后忽然冒出这一句。
啥?她面色茫然、不知所云。
“是高先生托你带它来的?”
喔!原来他正好都在这间兽医诊所帮狗看病?她这才顿悟。不过……“这只狗叫‘灵感’?”不是的吧……
“是啊。”
她一时无言。是曾听说那个高悟森是从事文字创作的,但,把狗取成这种怪名字,也就是说它的意义跟风水鱼差不多是吗?
医生没再问话,低头专心处理狗的伤口。结束之后,回头看陶菲菲还僵站原地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微微一笑,柔声安慰:“你不用那么担心,只是小伤而已,玻璃碎片已经挑干净,伤口也包扎好了。”
“呃、不……那个……谢谢……我想请问……”她脸色转红,支支吾吾。“厕、厕所……在哪啊?”
他一愣,随即因领悟而强忍笑意,指向后面说:“直走右转进去。”
“谢谢。”她脸色更红,从刚才憋到现在就快憋不住了,匆匆跑到厕所去。唉,肚里空荡荡只有一大瓶矿泉水,当然消化得快啊,真是丢脸丢到冥王星去了。
宣泄完毕,她从厕所出来,办完手续再三道谢后,以飞快的速度离开。
看吧,早跟他说该帮狗系狗绳了,讲究什么自由!这下没看好走失了,岂不是找人麻烦!等下见到那可恶家伙,非狠狠臭骂他一顿才甘心。
她满心愤懑,回到大厦二十九楼,快步走到他家门前,伸指以凶猛的姿态按铃。叮咚!
……叮咚!叮咚!叮咚!
“喂!你要假装不在,我等下就吃香肉当消夜!说到做到!”
还是一片安静。
一股湿意爬上面庞,她垂眸一看,是怀中那只狗在舔她的脸……忽感深沉疲惫,她有气无力地低喃:“死到临头巴结我也没用啦,今晚就决定吃葱烤香肉。”
唉……可是……好像又是缺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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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狗不见了。
晚上照常带狗去散步,因为想顺便到超市买点东西,他走了跟平日不同的路线;超市不能带狗入内,就将它留在外头。在捡到它之前它虽是流浪狗,但似乎尚未流浪很久,因此没什么警戒心,见到生人还会主动亲近。不过,它向来乖巧,不会乱跑,像这样将它留在外头并不是第一次,出来时发现它不见却是头一遭。
他在附近到处找、到处问,不记得沿路来来回回找了多久,期间还下了场骤雨,他到便利商店买了伞继续搜寻,直到深夜。
凌晨三点半,他怕自己会累得昏倒在街上,只好先回家再作打算。
在电梯中,他冷静下来,思考该用哪张照片刊登寻找启事,这才想到自己根本从没帮它拍过照,因为他本身不喜欢拍照,也不喜欢被拍。
拖着更沉重的步伐回到自家,不意见到门上贴了张纸。他上前细看,只见上面画了个指向左边的大箭头,旁边写了几个大字:香肉盛宴往这边。
脑中空白几秒,他的身体直接做出反应,到隔壁按铃。
一声、两声、三声、四声、五声、六声、七声、八声、九声……
“啪!”门打开,一张仍带睡意的狰狞脸庞出现门后。“半夜三更找死吗!”
“找狗。请问……”
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喔对对对!你这家伙搞什么鬼,这么晚才回来!你知不知道你造成我多大的困扰啊!?”
他颔首道:“对不起。”
“你的狗在客厅,赶快把它带走!”她满脸杀气地领他入内,还没抵达,那只狗早已察觉,满心欢喜地三脚并用朝他奔来。
无心观赏眼前这幕理应感人至深的重逢戏码,她眉宇深锁,双眼因睡意而微眯,抬头一看壁钟:心情更烂,口气极差地开口:“你还真懂礼貌喔,快凌晨四点了来按催命铃,都没想过别人在睡觉!?”
“抱歉,我看到门上的留言,一时心急。”
“心急个头啦!你以为我真会把那只臭狗宰了做臭臭锅吗?!”她横眉竖目,暴躁到达极限,发出哥吉拉式怒吼:“我只是不、爽而已!”
“对不起。”他三度道歉。
看他搂着狗如释重负的神情,她才发觉这是自己第一次看到他那张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脸上出现表情,搭配起来显得他的道歉有诚意多了。
既然这只……吉祥物在他心目中的份量比泰山还重,他还跑出去夜游搞到这么晚才发现它走失……等等!难道……“你不是在外面找狗找到刚刚才回来吧?”
“对。”
她望着他略皱的衣服、依然沾有湿意的发梢,以及困顿的神情,有点目瞪口呆。
想不到……这块木头居然也是很有感情的。虽然之前听说那只狗是他捡来的,她一时还是无法将“爱心”二字与他作直接联想,直到现在亲眼看见。
不过,她很快就没心思想其它事情,因为一想到明早还要爬起来上班,心情顿时直线掉落冰点以下,口吻也连带变得冰冷。“那现在你可以带你的爱犬离开,让我安眠了吗?”
“对不起,打扰你了。谢谢你的帮忙。”
她一语不发,寒着脸把他送出门,关门上锁,大踏步回到卧室。
躺回床上,思及他适才的表现,还是感到很不可思议,几乎不敢相信那是自己知道的那个人,入睡之前,不由得迷迷糊糊地胡发谬想:
那只狗对他的意义如此非凡,莫非有他过世恋人的灵魂附身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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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狗对他的意义确实非凡,不过跟什么过世恋人当然毫无关系。
青少年期因不满父亲而唯一的那次离家出走,他在公园的溜滑梯底下躲藏,后来才发现那原来是它的栖身之所。它一点也不怕他,还出乎意料的友善,挨在他身边陪自己一起度过那个初入冬的微寒夜晚。
后来他发现它不但遭人抛弃,还有口难言,处境比自己凄惨太多,而他明明未失声,却没跟父亲直接沟通过。到了早上,他带着那只狗回家,等待因工作而彻夜未归的父亲,开宗明义告诉他自己的想法,并请求他准许自己收养它。
与其说它是自己的宠物,不如说是贵人,现在则是家人。
因此,对隔壁那位称不上交好的邻居的这次援手,他是真心感谢,另一方面也反省起自己的观感太肤浅,尚未看清别人的内在优点就直接把她定义为麻烦人物。
隔天傍晚,他买了一盒蛋糕,第一次正式登门拜访。
“谢谢你昨天的帮忙。”非常郑重地再次道谢。
“喔嗯。”过了一天,她早已气消,反而有点不知怎么反应。“没差……咳,下次记得看好你的狗就好了。”
他点点头,递上蛋糕。
“送我的?”
“对。”
我在减肥!本来想冲口说这么一句,不过想想算了,反正这点实质补偿本就是她应得的:何况就算自己不能吃,正好等下要去参加对门孟老太太的生日会,借花献佛也不错。
接过蛋糕的同时,不期然忆起不愉快的旧事,她暗哼一声,有些不满地说:“既然你‘专程拿来送我’,我就收下了。谢谢。”话说完,见他没反应,忍不住问道:“听不出我的弦外之音吗?”
他老实回答:“听不懂。”
“喔,你大概忘记了吧。”耸耸肩,故意用不在意似的语气说:“我刚搬来的那天,专程拿我自己作的胡萝卜muffin送你,结果被你一口回绝了。”对啦对啦!她就是小心眼爱记仇,非要拿出来说一下。
“这我记得。”即使她挑明了讲,他还是不懂,因为:“我没说谎,我确实不吃胡萝卜口味的东西。”
那无辜的答案使她瞠大眼。“你的意思是说,你不是不屑收?”
什么?“当然不是。”
“……等一下。”她单手按额,像是陷入一个难题。“如果你真是因为这样而拒绝,就显示你非常不会做人。”非常、非常!
“我收下了,最后只能喂垃圾桶。”因为无人可送,他的狗又不吃甜食。“糟蹋别人的心意才是不会做人。”
听他仿若义正辞严,她有点恼意。“那假设这个你专程拿来的蛋糕,我刚刚直言拒绝的话,你又有何感受?”
“那就拿回家自己吃。”
妈啊!这家伙到底是从哪个星球来的?用地球的常理根本跟他讲不通嘛!连心脏构造都不同了,怎么要求他将心比心!“好!如果你真是一片好心,为什么当初拒绝后就当着我的面直接关门,完全没有善意?”
“我有说再见。”
倒是记得很清楚!她深吸一口气,露出不由衷的微笑。“的确是有喔。可是那种情况下,你不认为至少该跟特来拜访的新邻居寒喧一下,以表亲切?”
“抱歉,我不擅长跟人寒喧。”而且他记得自己其时正忙于赶稿。
事实上,他不擅长、也不热中跟人亲近,反而对观察人很有兴趣,或许这就是身为创作者的癖好吧,他的眼睛一向比嘴巴活动得多。当然,他也不是那么冷漠的人,不会在遇到邻居时故作视而不见,基本礼数还是会有。
喔……所以全是她自己误解了?“你实在是——很奇怪耶!”明明当初那么差劲的举措,解释起来还可以语气良善、彬彬有礼,让她想生气都无力了。
他没回话,只是也很感奇怪地想:难道要跟她一样才是不奇怪?
或许,人都难免会有这种唯我独尊的意识吧。
因为在他心中,她也是个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