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夜幕低垂,六、七个年轻女孩从钱柜KTV喧哗地走出来。
光从外表打量,她们既时髦又活泼,仿佛一朵朵正要绽放的玫瑰。
她们刚踏出校门不到一个月就顺利找到工作,因此大肆庆祝的唱歌狂欢。
此刻,她们个个有如被保龄球击中的瓶子,东倒西歪地站在马路中央招唤计程车,惊险的程度足以令人捏一把冷汗;但可别以为她们失去了警觉心,酒醉的单身女子在深夜搭计程车最容易引起司机歹念,必须有人清醒地记下车号,这个任务自然落到胆小的雷明莉身上。
明莉不用搭计程车回家,她家只要走十分钟路程就到,而且她只喝了一罐啤酒,算起来是最清醒的;但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这是她第一次喝酒,此刻的她是两眼昏花,四肢无力,胃难过得半死。
严格说起来,明莉是打肿脸充胖子,因为她明天一早才要去面试。
为了同学们的安全,她努力地睁大眼睛,用手机一一记下车号;送走了最后一部计程车后,她将手机丢入背袋里。
正当她将背袋甩到身后时,背后突然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是恶狠狠的怒斥声。“小姐,你没长眼睛是不是?”
明莉迅速地转过身,看到一个身形修长,长得帅毙了的男子,但他一只手捂着一只眼睛,剩下的另一只眼睛充满杀气,一副要揍明莉的模样;不过,明莉并未被吓到,她这个人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只怕蟑螂。
明莉借酒壮胆地说:“人的后脑勺本来就没长眼睛。”
“你说什么?”男子气得脸都扭曲起来,不过却不减一丝帅气。
“说国语,你听不懂吗?”明莉噘着嘴说,活像要把他气吐血才满意。
男子咬着牙问道:“你袋子里装了什么?石头吗?”说完便伸手想拿明莉的背袋。
“你想抢劫是不是?”明莉咽了口口水,把背袋紧紧抱在怀中。
“我这身打扮像抢匪吗?”男子眉毛纠起来,这是他一生中所听过最大的污辱,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像她这样不把他英俊的外表看在眼里,而且还把他当匪徒?!怒火几乎快从他喉咙里喷出去。“我只是想知道是什么东西差点打瞎我的眼睛?”
明莉打开背袋,低着头往里瞧。“一个手机,一本……”明莉将手伸进背袋里,拿出一本厚重的歌谱,也就是打伤男子眼睛的罪魁祸首;一瞬间,明莉的背脊升起一股寒意——她偷了歌谱!
她不是有意顺手牵羊,她喝醉了,她是无心的,她必须赶快还给钱柜,免得被警察抓去吃牢饭。
一见明莉转身,男子飞快地挡在她面前,发出狮子般的怒吼。“你别想逃!”
明莉颤着嘴唇说:“我才不是要逃,我要去还歌谱,不然我会被当成小偷。”
“你难道不觉得,你应该先向我道歉才对?”男子移开捂着眼睛的手。
原本应该是炯炯有神的眼睛,此刻却像被人用黑炭涂了一圈,明莉非但没有羞愧之意,反而噗哧一笑,毫无同情心地说:“笑死人了,是你自己要走到我后面,你应该怪自己走路不长眼睛才对。”
“你是不是叫陈水?”男子真想给她补上一扁。
“我不姓陈,我姓雷,雷公的雷。”明莉自认坏脾气跟她的姓氏有关。
男子节节逼近。“我管你姓什么碗糕,你如果再不道歉,休怪我不客气。”
“你想干什么?”明莉吓得脚软,突然一个重心不稳地跌坐在地上。
“小姐,你还好吧?”男子好心地伸出手。
“你别想乘机吃我豆腐。”明莉却不识好歹地拍开他的手。
男子从鼻里发出冷哼。“你今天晚上是不是吃了炸药?”
“炸药怎么吃?你吃给我看!”明莉赖在地上,孩子气地乱吼乱叫。
“你再不站起来,会有很多男人跑来看你内裤的颜色。”男子故作色狼状。
明莉气呼呼地威胁道:“把脸转过去,不然我就把你另一只眼睛也揍黑。”
虽然她想优雅地站起来,但狭窄的迷你裙使她无法如愿,瘦长的两腿颤颤抖抖地支着地上,像只大麦叮狗般爬起来;在一个帅毙了的男子面前做出这种不雅的姿势,让她羞得想撞墙,一阵难受使她胃里的酒精翻腾,脚步又一个不稳。
男子发现她的异状,立刻上前扶住她,倾倒的身体刚好撞进他怀里。
“你别碰我!”明莉用力挣扎,男性结实的胸膛使她慌乱。
“你再这样乱动,又会摔跤的。”男子双手温柔地钳住她臂膀。
“你快放手,不然……”明莉忽然一呕,把晚餐吐到男子的西装上。
男子气急败坏地大叫:“老天!我今天是倒了什么楣!”
“我有警告过你。”吐过后,明莉感到整个人神清气爽,更加充满斗志。
“我这套西装可是亚曼尼的,你要怎么赔我?”男子一脸悲愤。
“简单,拿去干洗店,洗西装的费用是一百八十块。”不待男子回答,明莉从背袋里取出皮包,塞了两张百元钞票在男子手里。“两百块给你,剩下的二十块给你买曼陀珠吃。”言下之意,是吃了曼陀珠后心情会变好。
“你……”一股汹涌的怒气堵住男子的喉咙,令他无法开口大骂。
“不用谢了,我当是日行一善。”明莉挥了挥手,率性地转身离开。
望着明莉穿着迷你裙,又长又细的美腿一蹦一跳地奔跑,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宋冠鸿仍感到胸口急遽的心跳尚未平稳;他看女人的第一眼就是看腿,刚刚就是被那双美腿吸引,他才会挨近她,没想到却换来如此惨痛的下场……
宋冠鸿摇了摇头,突然眼尖的发现,那本打伤他眼睛的歌谱仍躺在地上。
说来奇怪,他居然弯身捡起歌谱,往钱柜走去,好心地替她化解牢狱之灾。
泛亚集团的会议室里,此时,正在举办OL招募大会。
乍看之下,有二十个年轻女孩围坐在马蹄型会议桌旁,聚精会神地聆听简报。
不过,仔细一看,其中有个女孩特别与众不同,她就是雷明莉,她低垂着头,而且有好几次敲到桌面。在这么重要的时刻打瞌睡,不能说她笨,其实她也不想,昨晚回到家,睡到一半,全身起酒疹发痒,跑到医院挂急诊,来回一趟就耗去两个小时,偏偏她又是那种一天不睡八个小时会死的人,所以只好在这时候补眠。
严格说起来,明莉之所以打瞌睡,也不能全怪她,主讲人也有责任。
负责主讲的是管理部张课长,国字脸,光秃秃的前额上覆盖着由后往前梳的几缕发丝,说话的声音比阎王还催魂;这种长相和声音自然不受女人欢迎,但他一直把娶不到老婆的原因,归咎在女人有眼无珠,不懂得欣赏他。
看到明莉睡得如痴如醉,张课长视为奇耻大辱。“雷明莉小姐!”
坐在明莉旁边的女孩,好心地从桌下用高跟鞋踢了明莉一脚。
“你干么踢我!”明莉从梦中惊醒,眼神还带着浓浓睡意瞪着女孩。
女孩小声地说:“课长在叫你的名字。”
“叫我干么?”明莉突然大嘴一张,打了个呵欠。
“该起床了。”张课长皱着眉头,对她不雅的举动嗤之以鼻。
“我早上七点就起床了。”明莉的回答引来一阵母鸡般的格格笑声。
“这里不是菜市场,请大家保持安静。”张课长大声地控制住场面。
毕竟,女孩们都想要这份工作,个个都迅速地收敛笑声,装出一副端庄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