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都会里的一个盛会,时装界人物云集,还有不少以衣著品味见的社会知名人士,自然,还有各地的买家,全都聚集在这一间酒店的大宴会厅里,他们欣赏著美丽的模特儿穿著漂亮的新款泳衣,像花糊蝶似的天桥上穿插往来地表演。
最顶尖儿的模特儿都在这天桥上亮相,包括了当红的茱迪在内,而这一次蓝月也派出了他们公司的基本模特儿,那是伊华。她虽然是新人,而且还第一次参加如此大型的表演,可以说是全无经验,但她一出场,立即吸引住全场人士的注意力,自然更吸引到不少传播界的朋友注意,拍摄照片的,或拍摄新闻片的,都将镜头追随著她。
茱迪的风头完全被伊华抢走,她虽然在蓝月初试泳衣时,就已觉得伊华将会是她的劲敌,但仍然想不到这个「新人」会这么快便能脱颖而出,而伊华虽然是新人,没有多少经验,但却一点也不怯场,即使姿势未见纯熟,尚未能做到挥洒自如,但至少是并没有出错,十分从容地演出,这诚是十分之难得,不要说别的,在如此盛大的场面,在许多人注视之下,而且这些人都是社会精英份子,她仍然是镇定自如。
事实上,伊华从容地走到天桥上一站,就很自然地流露出一种「君临天下」之气度,她这一种独有的气度和气势,其实早已超越了作为仅是摆摆姿势的模特儿。
单是她这一份风度,优雅而充满信心,就不是其他女孩子所能做到。
但初出茅庐的伊华,却是自自然然地流露出一种高贵、优雅的气度,这是与生俱来的,并非单靠天桥上往来练习所能做到,即使是有著一份专业的水准,却还是与伊华那一份美态风度不同,所以这亦可以说是伊华首次能将模特儿这一个形像,提升至另一个新的、前所未有过的高境界。
当然,这还需要有品味,有慧眼方才可以领悟到她的优点。但是,尽管有这种修养,独具慧眼的人,亦可能早巳被伊华的美貌和优雅的身段吸引住所有的注意力了。
可以说,伊华是一个雅俗共赏的女孩子。
邓浩文曾经担心过她未必会入俗眼,被一般人接受,但是,显然这是他过虑了。
初时,邓浩文和董丽娜还担心伊华是否会应付得来,现在终于可以舒一口气了,其实两人不单是可以松一口气,并且还以伊华而感到骄傲呢!
「你看,蓝月时装公司的人都是十分特出的!」董丽娜在模仿何先生的口气说。
「都是你们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尽力的成果!」邓浩文由衷地说。
「我花了不少时间指导她。」东尼立刻从旁插口说:「当然,这小妮子的领悟力也的确是与众不同。」
「东尼,我没有忘记你的功劳。」邓浩文笑著说。
「邓先生,你没有忘记,你欣赏我有甚么用呢?伊华却对我并不领倩。」
东尼凝疑望著天桥上的伊华,神情抑郁。
「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你必须施展浑身解数才能打动她的芳心。继续努力吧!」邓浩文安慰他。
「我当然会继续努力,但我已约会了她廿三次了,却是没有一次成功。」他沮丧地说。
东尼的眼睛依然神魂颠倒地追踪著天桥上的伊华,只见她往来天桥上,偶然也随著音乐轻松地带点轻跑,毕竟是充满活力的泳衣展,但,这活泼的一面又使伊华散发著另一份娇美,使人眼前为之一亮,不禁轻声赞叹。
东尼除了盯著伊华之外,还不时望望安迪,因为安迪一直拿著录影机,将整个表演过程拍摄下来,而他的镜头也就不停地追随著伊华。这是比较新型号的焦点变距离镜头,能够拍摄特写镜头。
亦即是说安迪可以细细欣赏伊华每一个表情或其他部位。
这才是令东尼感到嫉妒又羡慕之点,他多希望自己能取代安迪的地位,那他就可以利用工作之便,乘机可以仔细欣赏伊华每一个表情了。
这时一位职员来到邓浩文身边,低声说:「邓先生,林大行先生也来了。」
「噢,他也来了?」邓浩文讶异地说。
虽然,蓝月时装公司也有发出请柬邀请林大行,但这只不过是礼貌上这样做罢了,并不相信他会出现的,何况那一次会谈「合作」之事,颇为不欢而散,之后,也没有再联络了。
但想不到这一位商界大忙人,竟然肯抽空来看邓浩文举办的泳衣表演,真令他有点受宠若惊之感。
邓浩文正赶上前去迎接。
此时,林大行已昂然阔步地走人来,他一看邓浩文立即热情地说:「恭喜你,邓浩文,这一次的泳衣表演十分之哄动,也十分成功。」
「噢,这都是大家赏面之故,尤其是你,林先生,得你光临指导,是我最大的荣幸。」
「哪里的话,邓浩文,你是当今时装界的明星,我要向你学习才是。」林大行衷心地说。
「林先生,你真会说笑。」邓浩文一边笑著说,一边引带著他到自己的桌边去。
「不,我说的是真心话,我想不到高级时装的市场原来是这么大的,这大概是一般人的收入提高了,消费能力亦提高,衣著方面也比前讲究,支出自然是有增无减,而我却仍然只在大量生产中下档成衣,由此可见你的眼光著实比我高瞻远瞩得多。」
林大行说来认真,并且老气横秋地用力拍著邓浩文的膊头。
对于他的称赞,邓浩文依然是又惊又喜,因为林大行这么说,足以证明他对自己的时装生产依然是吞之而后快。
于是邓浩文只好敏感地将话题岔开去,他对他是又敬又怕说:「唔,林先生,今天你的气色很好。」
这也并非是邓浩文客套话,今日林大行真的是神采飞扬,比上次他们见面时更为精神饱满。
「是的,我今天心情极佳。」林大行得意地说,他甫坐下来,视线立即往天桥上投去,彷佛是被那些美丽的模特儿所吸引住。
邓浩文对他此举,一点也不奇怪,任何男性对美丽的女性都会多望两眼的,何况是穿上新颖泳衣的健美少女们呢!
不过,林大行的目光似乎是在寻找著一些东西,而当他一看见伊华出场时,那两道浓眉为之一扬,眼光也为之发亮。
任何人见到伊华,总是被她深深吸引著的,林大行年纪虽然已不小,但毕竟他也是男性,所以邓浩文也并不感到任何特别。
「林先生,你认为我这些泳衣会受欢迎吗?」
「噢……」林大行的视线立即由伊华身上收回来,说:「你的设计,一向大受欢迎的,更何况是泳衣!」
邓浩文也不禁发出了会心的微笑。
「邓浩文,这次你又必然大大地赚进一笔了。」林大行说来有点嫉妒:「少少布料,但零售价动辄一千几百元,利润可真高。」
「这是零售商所赚的,与我无关。」邓浩文笑著说。
这时,林大行目光才转到同席的董丽挪身上,于是邓浩文为他们介绍。
「林先生,久仰,久仰。」董丽娜也被这一个气势迫人的老先生所震慑。
「唔,原来你就是邓浩文的得力助手,果然是名不虚传的女强人,能干又美丽,现代的年轻人,真难得,智慧与美貌兼有。」
「林先生,你过奖了,女强人这一个名词我才不敢当呢!」她事实上也不喜欢加诸在自己身上这么的一个形象。
「听说,你很有生意头脑,为邓浩文带来不少生意,又能圆滑地处理缠绕著邓浩文周遭的模特儿,你确实不简单。」
「林先生,你说得太过神奇了。」
「唔,我最佩服还是邓浩文,他少年得志,又很英俊,整天在脂粉丛中打滚,却又全无绯闻,难得,在这个社会里,再难找到第二个了。」
「林先生似乎十分熟悉我们的生活细节。」邓浩文有些讽刺地说。
「哦,这并不是我刻意去打听的,行内人士皆这么说的。」林大行似乎有意要解释地说,接著他又问:「唔,邓浩文,真的没有任何女孩子能够打动你的心吗?」
当林大行问到一个问题时,邓浩文的视线不期然地望向天桥上正在表演的伊华,他这一个细微的反应,逃不过林大行锐利的目光,这主要是林大行一直暗中密切留意著他,而且这个林大行精明而目光锐利,要逃过他的眼底下,也不是件易事。
「林先生,公司要兼顾的事实在是太多了,设计生产,还有扩展推广,我都要亲力亲为,又要应付外来的竞争,试问我又怎有闲情去谈情说爱呢?」
「邓浩文,我真的很欣赏你这种凡事认真又亲力亲为的态度。」林大行是由衷佩服地说。
「是了,林先生,你要吃点甚么呢?」董丽娜问。
「噢,我已食过了东西。」
「那么,喝点东西吧!」
「好的。」
使邓浩文感奇怪的是林大行一直兴趣盎然地欣赏下去,差不多接近完场时才离去。
不过他倒是十分有礼及知情趣地对邓浩文说:「邓浩文,你们不必招呼我了,你们让我自己离去好了,不必送,你们去忙吧,那么漂亮的泳衣,海外的买家、客人,说不定要立即落订单,你们去应酬吧!」
「林先生,那我失陪了。」
这个九三年泳衣表演十分之成功,有不少来参观的买家,已立即订货,真的是应接不暇,比邓浩文所预期的还要好,可以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多订单,而这只不过是现场的订单,当他们的目录、录影带发出去之后,定单肯定是不停地来到。
正如林大行所说,女性的泳衣利润是十分之可观,用料少,工作程序也较诸其他衣饰少,其号召力自然是靠设计师的名气。
邓浩文在这次设计中大大地赚了一笔,而赚了钱亦更增加了他的雄心,他实在是一个不能闲下来的人。当他第一次看见伊华时,他就已经被她的美丽与独特,的典雅气质所吸引,激发起灵感,要为她设计一系列服装,这包括晚装与便服,甚至是运动装。
但说也奇怪,他虽然有不少灵感,却是不能专心构思,因为任何一件衣服的形象浮起了的时候,随即也就出现了伊华的倩影,于是他不期然地被她一个细微的动作所吸引住,自然,这样最扰乱他进一步的构思和设计。
任何构思又或是创作,都是脑力全力深思熟虑及持久用心专注下去的作品,若然分心,就只有一片浮光掠影而已,是不能有实际的成果的。
是伊华引起他的创作之灵感,那是初步的创作欲望。
但亦由于她而令他思想不能集中,无法专注用心去思考,这一种情形是他前所未有过的。
为甚么会这样呢?
他稍分析一下自己内心,也就明白过来了,这是由于他想及伊华时,太过被她所吸引住了,因而影响到主动性,变成了被动。
在这种情形之下,又怎会有创作性呢?何况他在设计上又是自我要求很高的人,他无论如何也不会胡乱动笔的。
在过去十多天,他一直处于忙碌的筹备及工作中,所以他的心思一直没有闲下来,现在工作终于可以告一段落,而且可以逐步「收割」这一次辛劳工作的果实了,在这种略离开了紧张工作范围之外,可以说是在半懒散的状态下,人与心也松弛了一点,伊华这一个典雅高贵的形象就填满了他的心坎及脑海的每一个角落。
这是一种前所未有过的温柔甜蜜感觉令他陶然欲醉,他不时回忆起那一晚和董丽娜共舞的情景,不过女主角却是将董丽娜幻想成为伊华,而事实,那个晚上他陶醉于星光下,音乐里时,心中所想的是伊华,他并不觉得自己是在与董丽娜共舞,根本上早巳把她当作伊华……
也正是这一种温馨而懒散的感觉令他不能集中注意力去创作,这亦是所谓恋爱令人无心工作,成为甚么事也做不成的「春天的濑人」了。
他一想到自己竟然也成为「春天的懒人」,也就不禁苦笑了起来,而使他感到苦恼的是,这一个暗中爱慕的女孩子,就在他的公司内,才咫尺之间,但却不敢或可以说是没有勇气去向她示爱。
他不大习惯在这方面去做主动,他太过惯于被女孩子们所奉承及包围著,但他长久以来对这些太过明显的大胆、主动的女孩子却又保持著一定的距离,甚至乎是点不屑一顾。
现在,他多么渴望伊华也会像其他女孩子那样,主动地向他表示,希望她会约会他,或索性由她提出去食饭,去跳舞,去看电影,去出海,又或是世界任何一个角落,他都会立即答应她,陪著她。
但伊华却绝不会这样做。
也许这是因为伊华与其他女孩子不一样,这才引起他对她的注意,甚而是渴求。
虽然他心中这么想,但很快已推翻了这一个自我推论,绝对不是这么简单的,伊华是有一种其他女孩子所没有的气质,不仅是孤芳自赏那么简单,好像对于何先生的厚礼,她就完全不动心,但亦不是拒于千里之外,她会在不失「身份」之下接受这一份礼物,然后又不动声色地转送给别人,她能保持著自己的高皎洁的形象,亦不忘为公司争取利益。
这样的一个有性格,又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女孩子,真是世间罕有,早已成为稀有的品种了,特别是在功利社会里。
现在就出现在他眼前。
邓浩文又怎能不倾心呢?
他直觉上也认同了伊华和他是同类人,在男女关系上端正不阿,在感情上更绝对是不轻易付出。
但两个性格高傲的人,又如何能走在一起呢?这就有如两座孤高的山,地壳无论如何变动,这两座山头也不会碰在一起。
必须有一方向对方依靠过去,那才行。
但,邓浩文不敢冒这个险,若然伊华芳心早巳另有所属,又或是她根本对自己没有「感觉」的话,那岂不是自讨没趣?传了开去,必然会腾笑全行,那些被他拒绝过的女孩子们,一定会更开心和幸灾乐祸了。
他想不到自己竟然也会为了感情问题而烦恼不堪。
他为了强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就摊开了草稿纸,极力要用工作去驱走这一种懒散气息,但精神却无法集中,即使勉强画出一些式样来,一点也不惬意,以往那种在创作中获得快感完全没有了,现在简直是变了是一件苦事,一件想逃避的事。
最后,他索性随手乱写乱画,漫无目的地让笔下的线条在纸上旅行游荡,而说也奇怪,在他不经意地涂写之下,他竟然不自觉地将伊华的形象描画下来,开始时寥寥几笔,但已颇能捕捉到她的神韵,他觉得有趣,也就开始用心去描画她的轮廓。
多年来的时装设计,已令他掌握了色彩学,素描的功夫,而事实上,他在绘画上亦颇有天份,也许时装设计和绘画是有密切关连的,他就凭记忆将伊华的种种形象勾画出来。
有时是简单的几条线的组合,有时则是精细地将她的眼睛、嘴、鼻子等部位,以工笔描画,将她的面部各种表情逐一地画下来。
看见伊华活灵活现地浮现在纸上,他大感有趣,同时在心头上亦获得了若干的满足感。
正当他全神地享受著追忆伊华的一颦一笑,并将之显现在画纸上时,他听到有人敲门,随口地说:「请入来!」
他的人却仍然聚精会神在画伊华的一幅侧面画,长长的眼睫毛配合她那挺直的鼻子,十分之秀丽可爱,而她的眉毛很有气势,即使在侧面看来,依然是神采飞扬的,但要在侧面画上表现出来,却也不大容易,另一方面眉毛虽然是黑色,但伊华的长长的黛眉却彷佛是有彩色存在似的,大概这就是令她的眉毛很有气势的原因之一吧,这并非仅仅是浓浓密密那么简单,这令他想起了中国古代传说中之「舜眉八彩」这一句话。当然,眉毛不可能像彩虹那样七彩缤纷的,只不过气色好的人,眉毛又长得美丽的话,的确是有一种神采飞扬的感觉。伊华就有道这样美丽的眉毛。
舜是古代的一位贤君,他的眉毛一定长得气势不凡,所以才为人津津乐道,难道伊华是舜的后人?想到这里,他又觉得伊华的眉毛和某一个人十分相似,他不禁为之低声沉吟起来,并且用手指轻敲低垂下来的额头……
最后,他终于记起来了,伊华的眉毛和林大行十分之相似。
「是了,正是他!」他忍不住叫了出来。
他这样没头没脑地突然叫了起来,令站在他办公桌前的人吓了一跳,而他这时也才发觉面前多了一个人。
原来这个站在他面前的人正是伊华,她正在大感兴趣地望著邓浩文所画成的几幅素描画像,而这些画像正是她。
「噢,伊华,你是何时进来的?」他大感尴尬,但这时亦已来不及收起这些速写画。
「呃,我已敲过了门,是你说我可以入来的。」她讶异地说。
他这才记起刚才的确有人敲过门,而自己也随口说「请入来」的。
「有甚尘事呢?伊华。」
「丽娜说你要设计一些新款的时装,以我作为模特儿,而要我进来。看看你是不是需要我给你一些示范。」
「噢……我的确是有此打算……但还未开始工作。」
他有些困窘,因为这十多张草图,并没有画下任何衣服的式样,相反,全部都是画像,现在都被她见到了,若然此刻立即加以隐藏,反而变得欲盖弥彰,他有点尴尬地望著她。
「唔,邓先生,你的设计固然是一流,想不到你的铅笔画也如此了不起,我可否拿来看看?」她感到兴趣。
「随便,这是我胡乱涂鸦之作,难登大雅之堂。」他唯有硬著头皮说。
于是伊华将这些速写画拿起来欣赏,她也是画画的,一看到他的作品,不禁大为佩服,他即使并非看著她来描,但仍然画得十分之神韵生动,无论是草草几笔或是细心刻画,皆可以说是已臻化境,即使是受过正规训练的画家,也不一定有此功力。
伊华以前也画过不少自画像,但却没有一幅能及得上他这些作品,她是内行人,自然明白到画画之个中甘苦及微处,她越看越是佩服。
但邓浩文的脸孔则越来越红,他画的全是她,包括了脸孔及身体各部份之特写,这岂不是不打自招地表明了他对她朝思暮想吗?只有这样,才能记住了她每一个细节。
「邓先生,你不仅是个出色的时装设计家,亦是一位人像画家呢,若然你是画家的话,你一定会成为大画家。」
「噢,这是雕虫小技,我又怎能称得上是画家呢?」
「不,现在的功力已比不少之画家高出了不知多少倍,我以前是念美术的,监赏力还是有的。」伊华坦白地说。
「原来你是念美术的,怪不得。」他有些肃然起敬地说。
「怪不得甚么呢?」
「哦,我是说怪不得你很有气质,而且性格又如此与众不同了。」他佩服地说。
「得到你的称赞欣赏,这是我最大的光荣。」伊华十分开心又诚恳地说:「邓先生,坦白说,以前我一直认为时装设计是很无聊的玩意,只不过是骗取那些只注重服饰的太太小姐的金钱而已,现在我来到这里工作之后,又见到你的严肃认真的设计,这才令我改变观念,时装的确是一种潮流文化,可以说是一种生活艺术。」
「我很高兴你有这一种看法。」
邓浩文看见她对自己侃侃而谈,他也大感得意。
「还有,以前我是颇为看不起那些在服饰太过花时间的男子,简直是对他们有厌恶感,认为他们太过女性化了,没有了男子汉的气概,生活无聊才会这样做,但我现在看到你穿著自己设计的衣服,品味又与众不同,我觉得你这样打扮相当不错呢,王尔德也是自己设计衣服的,你和那一位唯美派大师可以说是同一类型。」
邓浩文听了又是高兴又是惭愧,讪讪地说:「我怎敢和大文豪王尔德相似呢?我承认我是颇为喜欢注重外表,亦是由于有这一份兴趣,所以才干上了这一行,我也承认,在服装上花上太多时间的男子是没有甚么大志的。」
「但,你是例外的。」她坦率又毫不含糊地说,接著又解释地说:「你身为设计家,自然应当设计像自己的衣服,这可以建立起你自己的独特形象,反过来亦可以推销你的产品,这样也就不能说是没有大志了,事实上,在高级时装界中,你亦已取得了至高的地位,又怎能和一般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纨子相提并论呢?」
她这一番话,可以说是说到了邓浩文心坎里去,这是他有生以来所听到最有深度的赞美的说话。
「噢,伊华,你真的是很了解我,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不算久。」他衷心地说。
她对他说的这一番话不是任何一个普通模特儿能说得出来的,甚至连董丽娜也不能。
伊华听他这么说,禁不住微笑起来。
「邓先生,你所设计的时装,每一件都可以说是艺术品,正如我刚才说过,我是个不大有兴趣留意衣饰潮流的人,但在穿过你设计的衣服之后,我这个想法也随之而转变过来了,现在我觉得穿上称心满意的衣饰,的确是能令人精神为之一振的。」
「噢,伊华,既然你喜欢我设计的衣饰,那你就随便拿去穿好了。」他巴不得她这么说。
她笑著摇摇头,说:「谢谢你,邓先生,当我有闲钱的时候,我会乐意去购买你设计的衣饰。」
「噢,伊华,你又何必这么见外呢,你自己去买,那是很花钱的。」
「我不想破坏公司的规矩,而且我也不是一个爱贪小便宜的人。」
「你早已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了。」邓浩文为之苦笑了一下。
「我还有事要请求你……」
「伊华,甚么事,你尽管提出来好了,我甚么事也会答应你的。」他毫不犹豫地说。
事实上,她有事求他,他正求之不得。
「我大概是受到你的感染了吧,我现在也开始对时装设计感到兴趣,邓先生,你可不可以在有空的时候,指点我一二呢?」
「你也想学设计,绝对没有问题,我很乐意对你指导,是的,你说你以前念美术的,既然你有此根底,要学时装设计,应该比较容易人手的。」
「邓先生,你肯答应,那就最好不过了。」她十分高兴。
「我乐意教你,但我有一个要求。」他故意老气横秋地说。
「甚么要求呢?」她颇为有戒心地问。
「你不答应?」他故意颇感失望地说。
「但我也要知道是怎样的要求呀!」
他笑了笑:「你以为我会提出甚么样的要求?」
她耸耸肩,不予置答。
他也不能再故作神秘下去,否则会令她反感,于是说:「我这个要求,很重要……就是你以后不能够再称呼我为邓先生。」
她听了为之不禁笑了出来,说:「这个容易,但我该怎称呼你好呢?我可不知道你的英文名字。」
「我没有英文名字,你叫我邓浩文好了。」
「好,那我以后就直呼你的名字。」
「无任欢迎!」
「邓浩文!」她立即这样叫他。
「甚么?」他感到满意。
「你画的这些画像,可否送给我?」
「噢,你喜欢就拿走好了,这都是涂鸦之作。」他不好意思地说,因为这些画不正是透露出他对她的朝思暮想吗?
「邓浩文,即使你随手画来,也画得栩栩如生,每一条线条都十分之洗练又准确,每一幅都是很有收藏价值之艺术晶。」她一边说一边如获至宝地逐幅收起这些速写。
他心中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一方面是被伊华无意中看出自己的心意而感不安,但另一方面却又有一些甜蜜的感觉。他总算在不刻意的情况下向对方表露出自己的爱慕,这也是一种机缘吧!
有时,缘份要来,挡也挡不住的。
他不是一直找不到适当的办法向她表示好感吗?现在竟然能在无意中做到了,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呢。他想到这里,立即就觉得机不可失。
于是他说:「伊华,难得你这么欣赏我的铅笔画,若果你肯坐下来给我描画,我相信我会有更好的作品送给你。」
「噢,邓浩文,你肯为我写速写,那真是好极了。」伊华大喜过望地说。
「如果你肯安定地坐下来的话,速写画自不成问题。」
「当然肯,事实上,我在念美术课时,同学之间就互相当过模特儿了。」
「噢,你……」他几乎冲口而出地问她有没有给同学画过裸体画,但这样问似乎不大好,所以,还是及时将下边要说的话咽回去。
「邓浩文,你要问甚么呢?」她奇怪地看著他刚才欲言又止。
「嗯,你可否摆一个姿势……很随便的一个姿势。」他掩饰地说。
她立即顺从地摆了一个姿势,闲适地斜靠在椅上,一手搁在椅臂上,一手托著香腮,妙目注视左边一个小几,几上是一小盆室内绿色植物。
「唔,这个姿势很不错。」他高兴地说。
他立即动笔在纸上描画起来。
邓浩文现在真是一举两得,既然可以为她画像讨好她,亦可有机会从容不迫地欣赏她美丽的轮廊及动人的身段,而且是光明正大地注视。
虽然,伊华常在蓝月时装工作,但邓浩文一直没有机会像今次这样细心地注视她。
无可否认,能够这样恣意地细看她身上每一个部位,的确是件乐事。
不过,邓浩文虽然欣赏著这个美女,但手中的笔并没有停下来,他要捕捉她的神韵容貌。
虽然邓浩文从来没有对著模特儿画过人像,但由于职业上的需要和训练,加上他亦甚有绘画的天份,所以这一点是难不到他的,既然他单凭记忆也能画得出她的一颦一笑,现在在他面前,是活的模特儿,自然更为容易得多,更能捕捉到神韵。
他画得很快,有时又很慢,而她也彷佛知道他的心意,并不是长久地保持著同一姿势,她坐在椅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改变另一种姿势。
她这样做,邓浩文就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描画她,亦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欣赏她的美态容颜。
唐代大诗人李白写过这一首诗来形容「敬亭山」。
飞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
现在邓浩文也心有同感了。
对著伊华,那的确是百看不厌的,不过,即使百看不厌,也不能一直要她呆坐下去的,事实上,他亦已为她画了几幅画了。最后,他不得不依依不舍。
「伊华,大功告成了,你看看吧,希望没有使你失望。」
于是伊华高兴地走过来欣赏他的作品,果然,在面对著她来作画,他的绘画技巧更能得以发挥,而且,更能全面地捕捉到她的神韵,将她的美态和高贵典雅的气质,完全表露无遗。
「怎么样?」他大大感到得意地问。
「噢,精彩极了。」她赞叹地说:「不过,你把我描画得太美了。」
「不,我只不过如实的把你的神态描画下来罢了,说真的,我仍然未有足够的功力将你的内在美也一并显露出来呢,相信若果你能给我更多的机会来作写生,而我又能再磨练一下技巧,我相信我终能够把握到这一点。」
他乘此机会这样说,是因为觉得这是个接近她的最好机会和方法。
「邓浩文,你已经画得很好了,比我想像中还要好,尤其是你根本重没有受过任何正式素描训练,竟然也有此功力,真的是一个天才。」
「唔,我不敢自认有天才,不过我对绘画的确是有很大的兴趣,可惜没有人指点我。」他故意这样说。
伊华笑了一下说:「这样吧,既然你肯教我设计时装,我也投桃报李,教你绘画好不好?」
「真的?太好了,一言为定。」邓浩文连忙满口承诺,事实上,这正是他梦寐以求之事。
「有你这一位学生,是我的光荣,我自问在铅笔昼素描上,是没有资格给你任何指导的,不过,在油画上,我还能够向你指点一二。」
「唔,对于油画,我的确是一窍不通。」
「你素描根底好,在学习油画上应该没有困难。何况,你身为时装设计家,对色彩自然颇有认识,这对你亦很有帮助。」
「总之有你教导,即使我是半途出家,相信也会有所成就的。」他满有信心地说。
想到以后能和她常单独地在一起,他就更是心花怒放了。
「唔,在绘画艺术上是否有成,那就要全靠你本人的努力和探索,这非我能够教导,不过,我认为你能在工作之余发展一种业余兴趣,我认为这是很有意义的事,这不仅可以调剂一下生活,亦可以令你的眼界更为扩展,说不定这种业余兴趣令你已很丰盛的人生变得更为丰盛呢!而名与利的附属回报又是另一回事了。」
对于她这一番说话,邓浩文感到十分佩服,也大有茅塞为之顿开之感。
「伊华,你的话令我有很大的启发,这也是从没有人对我这样说过的,我的物质生活虽然很丰富,但许多时候在静下来时,我也常常会抚心自问,我这样劳碌辛勤,究竟是为了甚么呢?做人的意义难道是不断地为了增加财富吗?但舍此之外,我又能把握到一些甚么呢?所以有时我也觉得做人荒谬和全无意义,现在,听到你这一番话,我这才有了新的领悟。」
「你是一个聪明人,你始终会领悟过来的,即使没有我的说教,不过,我仍然很高兴你有一份领悟。」她也欣赏邓浩文有此想法和肯接受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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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华将邓浩文为她所画的速写画裱好,并且挂在自己的书房内,她感到相当的满足。十分明显,她明白邓浩文对她是有好感的,虽然在那一日之前,他从未和她有任何密切的交谈,也似乎不大注意她,只是视之为一般属下职员看待,直到那一次无意中看到他描画自己的画像,这才泄露了他内心的秘密。
她虽然已习惯男性对她的崇拜及爱慕了,但能得到邓浩文的垂青,她还是感到十分之光荣。
因为邓浩文的确是与众不同,不仅是一个年轻、事业有成的人那么简单,也许时装设计和艺术是相当接近的,所以她也就觉得他并非是一般所谓「事业有成,青年才俊」那样的平凡,甚至乎是在她心中认为是令人讨厌的人,自然,邓浩文在外表上也是著实很不错的。
而最令伊华对他刮目相看的是,邓浩文虽然拥有如此优厚的条件,又置身于众香国之中好一段日子,不少美丽的女孩子都乐意亲近他,但他却能端正不阿,在现今这个世界,这样洁身自爱的青年企业家,真是罕见,他也可以被列成「稀有品种」了。
还有一件事令伊华留下最深刻印象及佩服的,那是邓浩文并没有为了要取得那一位何先生的订单,而要她或暗示她讨好何先生,相反,他甚至坦白地对她表示她不必卖何先生的账,即使生意因此而告吹也在所不惜,这又怎会是那一些爱钱、视钱如命而不理他人死活的人所能做得到呢?
这一种品格高尚的人,她以为只有在书本中才会出现的,现在竟然能在这个世风日下现实社会中存在,而且她有幸地能遇上了,又怎能不使她芳心为之倾许呢?
许多时候她忍不住将邓浩文与她前任男朋友孙迪宇相比较,即使孙迪宇没有移情别恋,并且仍然深爱著她而要她在这两个中人挑选一个的话,她也不容易作得出抉择。
当然,若不是孙迪宇莫名其妙地抛弃了她,突然和学校中另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同学结婚,她也不会离开美国这个伤心地而返回这里,而即使她回来了,若不是听了父亲的劝告,她也不会到蓝月时装公司当模特儿,那就不会认识得到邓浩文了。
人生的离合就是这么奇妙。
伊华是林大行的女儿林咏淇的英文名。
当她失去了孙迪宇的时候,的确令她郁郁不欢,信心也大受打击,但来到蓝月时装公司工作之后,她的心情也就逐渐开朗起来了。这不单是环境的转变,和将自己千金小姐的身份隐瞒起来有著一份刺激感,最重要是这时她对邓浩文已颇有好感,且好感渐增,而孙迪宇在她心中的地位也就相对地逐渐减退了,所以,心情也就逐渐开朗起来。
问题是她的性格比较高傲,是绝对不会主动地向邓浩文表示好感,而邓浩文亦是一个崖岸自高的人,两个人自然不容易走在一起,纵使是彼此都颇为心仪对方。
现在,这一道隔膜终于也很自然地打破了,伊华自然是十分之欣慰,芳心暗喜。
她欣赏著邓浩文为她画的速写,内心不时有一阵阵温馨的感觉浮上来,她随手搂住了一个软枕,把头深深地埋入去,她这一份温柔的感觉已经久违了很久了,现在又再在她的心坎中酝酿起来,想到自己将如何向邓浩文学习时装设计,以及她会如何悉心指导邓浩文画油画。
伊华想到了那种绮丽风光时,忍不住从心底下微笑起来,笑意便在她俏脸上荡漾。
于是,她又想到父亲曾这样劝解过她:「你以为你那一位搞雕刻艺术的孙迪宇很了不起吗?其实在其他行业中亦有不少很特出的人物。」
现在她才发现父亲此言不虚。
也许,她一向也只与艺术圈子中的人有来往,而那个圈子也实在是太窄小了,或许可以说是她的生活圈子太窄小吧,所以在遇到孙迪宇之后,就大为倾倒,现在她在另一个层阶,另一个生活圈子中,果然遇到了邓浩文这样杰出的人物。
至此,她不得不佩眼父亲之见识,也许父亲的处世经验的确是很丰富,想到这里,心中自是对父亲的疼爱及指导感到温馨。不过,伊华尽管在欣慰之余,理智也没有被感情所完全蒙蔽,她很自然地想及一个问题--为甚么父亲要她隐瞒身份,前往蓝月时装公司当模特儿这一份工作?
这个问题一直压在她的心里,只不过以前心情不好,心灵大受创伤之后,一切都无可无不可,现在创伤已差不多完全复原了,而且还有新的感情萌芽,在生命力恢复之后,她就有必要弄清楚这一个问题。
她深知道父亲的性格,他要做一件事,都有其真正的用意和目的,绝不会胡乱行事。
不过,她现在并不是急于要研究父亲到底为甚么著她去蓝月时装上班,而是要争取时间多设计一些时装式样,好作为向邓浩文请教设计之道的样本。
她摊开了纸笔,又参考了一些时装杂志,左翻右翻,左思右想,总是下不了笔,在她未著手实行之时,这才知道一点也不容易,除了欠缺经验之外,许多细节也是无从著手,最后她索性丢开所有技术性的问题,纯是作天马行空式图案上的设计,这样她比较上可以发挥自己的想像力,至于实际上是否可行,那就无法兼顾了。
她兴致勃勃地东涂西抹,连食饭的时间到了也不知道。
女佣一再来请她到饭厅去食饭。但她却置诸不理,最后,竟然是她父亲走了进来,初时他还以为是宝贝女儿在发脾气,所以不吃饭,却原来她是在画画,而且是时装设计,这才叫他放心。
「咏淇,你要赶交功课吗?我可不知道你做模特儿原来还要交设计的。」他得意地说。
虽然,林大行语调中不无讽刺,但其实他是很高兴女儿能这么投入,真的可以说是做到敬业乐业。
「并不是要交功课,我只不过也试试学设计。」
「唔,很好,你也应该有设计的天份,将来我们公司可用得著呢!」他十分认真地说。
「不错,我也希望能为爸爸的公司尽力,若能设计到受欢迎的时装,那就不用我隐瞒身份到蓝月时装公司去工作了。」
「哦,我要你去蓝月工作,也并不是希望你要学甚么时装设计。」
「那你要我去工作目的是为了甚么呢?」
「没有甚么特别目的,你失意之后,情绪低落,我只希望你能以工作去冲淡你的苦恼,这是最主要的原因,其次是要你去接触一下社会,磨练一下,日后可以助我管理公司的业务。」
「但你为甚么要我隐瞒身份到蓝月时装公司去工作呢?」
她对父亲的解释不大满意。
「别人如果知道你是我的女儿,他们会聘请你吗?何况蓝月时装公司是同业公司,他们更会担心你是作【卧底】。探听他们的商业秘密。」
「爸爸,你不是要我去刺探情报的吗?」她故作愕然地问。
「我不需要蓝月时装公司的情报,而且作为时装设计公司有甚么秘密情报可言呢?你也在那间公司工作了接近两个月了吧,我可有向你询问过甚么情报吗?」他反问。
「没有,所以我这才觉得奇怪。」
「那你有打听到蓝月时装有甚么秘密情报呢?」
「没有,正如爸爸所说,蓝月时装公司并不是甚么高科技或有甚么商业秘密的公司。」
「这就是了,我只不过是要你以普通人的身份去工作,体验一下社会上真正的上班生活。」
「就这么简单?」她依然不大相信。
「就是这么简单,你以为我有甚么特别企图呢?」他反问她。
「说真的,我的确感到你要我这样做,是有更深的目的。」
「你试说出来听听。」
「在蓝月时装公司,我听闻你有意与该公司合作,或收购他们。」
「是的。这已不是甚么秘密,我的确是要收购该公司,这个计划我至今也没有改变。」他坦白地承认。
「但邓浩文没有兴趣。」
「他对你这样说过吗?」
「没有,他怎会和我谈及这些问题呢?我只不过是从公司同事闲谈中听闻这件事。」
「我深信有一天邓浩文是会和我合作的。」他满有信心地说。
「爸爸,看来我就是你这个计划中至具重要性的一著棋子了,是不是?」
林大行听到女儿这么说,浓眉不禁为之一扬,他本要否认的,但这只会令她更为反感,于是,哈哈一笑,说:「唔,你不愧是我的女儿,你虽然一直生活在艺术象牙塔之内,但你的观察力很强,头脑又灵敏,所以,即使你是个女孩子,乃然可以付以重任的,我可以安寝无忧了。」
她其实并不大敢确定自己的推测,现在听到父亲直认不讳,心中大感不是味道,很有点不开心。
「爸爸,你为甚么当初不坦白地对我说明真相呢?我不喜欢凡事皆被蒙在鼓里,更不喜欢一切由人摆布,难道我是你的女儿,你也不可以开诚公布,告诉我真正的原因吗?」
林大行沉默了一会,点点头说:「我没有向你说出是我不对,但这亦正是我尊重你独立自主的性格,所以才不敢向你说出这个计划。」
「为甚么?」
「这个计划并不一定会成功,再者,以你的性格,若当初你知道了,在你未开始实行时,你早巳大加反对掉头跑开了,又怎会低声下气地去当一名模特儿呢?我看还是一切听其自然发展好了。」
她听了父亲说,也点头同意,但却仍然语带讽刺地跟父亲说:「爸爸,你一切都计算得很准确。」
「希望如此吧,但今后还得看你如何进行了。」
「如何进行?我打算辞职不干了。」她故意这样说。
林大行听了大吃一惊,忙说:「你要辞职?你……你不是有兴趣学时装设计吗?」
「我本来是真的颇为有兴趣,但现在我知道自己是在被利用之后,就兴趣索
她故作气愤地向父亲说。
「咏淇,你说我利用你,这是很不公平的。」林大行带点委屈跟女儿说:「你记不记得当你由美国回来时,忧郁苦恼,尝透了失意的痛苦,终日将自己困在家里,愁眉苦脸,不错,的确是我提议你隐瞒身份到邓浩文的公司去工作,而当时你也同意的,现在前后不及两个月,你不单能从痛苦的深渊中跳出来,而且还生气勃勃,获得了新的生命力,你不感谢一直为你操心的父亲,反而要埋怨我利用你,你说这是否公平呢?」
她本来就不是真的要怪责父亲,现在被父亲这么一说,即使她能言善辩,也无话可说,于是娇嗔地说:「爸爸,即使我是你的女儿,我也不要成为你的傀儡,成为一直被人扯线操纵的木偶,那样做人,又有甚么意思呢?」
「唔,这正是我让你独立自主,所以才提议你去蓝月时装公司工作,让你自由发挥,不加任何意见,你工作期间我可问过你工作上的任何事吗?」
他这时,望望她满书桌的时装设计习作、杂志,又望望挂满了书房的她的速写画像,然后发出了一阵会心的微笑,一切都尽在不言中。
林咏淇脸蛋儿被他望得涨红了,又一次无话可说,最后只得叹了一口气说:「爸爸,你真厉害啊,一切都在你的计算之内,我说不过你。」
「难道我们父女俩也还要斗嘴吗?来,陪我食饭,好吗?食完饭你才继续你的时装设计吧!」他拍拍她的肩头,将她拉起来。
「爸爸,你还有甚么事情瞒著我?」她还是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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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华将一叠自己觉得是精心设计的时装式样交给邓浩文。
「邓浩文,这些都是我模仿你的设计,请指点一下。」
「唔,这么快便交功课了,伊华,你真是好学。」
「我知道我全无经验,幼稚和不合格是在所难免的,有甚么不对,你坦白地说出来好了。」
她真的是虚心求教。
「让我看看再说,伊华,你坐下吧,我又不是真的是老师,你可也不是小学生呢。」
于是,她坐下来。
邓浩文逐张欣赏著伊华的创作,她虽然说是模仿他的作品,其实每一款都是别出心裁的设计,他看得出她是颇为用心去设计的,好像衣料,除了注明选用的衣料外,连所有细节她都一丝不苟地精心描画下来,的确是有如工笔画那样,令他叹为观止,由此可见,她以画家的功力来设计,别有一番情趣,而且效果相当不错。
她设计的衣服洋洋大观,便服、礼服、睡衣、内衣及春夏秋冬四季服饰皆有,他看得大感趣味,也触发了他不少灵感。
近来,他有意要为伊华设计一系列衣饰,但都无法集中精神去创作,现在见到她的习作,于是也就有了若干头绪,所以他一边细看,一边又不时停下来想想。
「邓浩文,怎么样,我的作品说得上及格吗?」她见到他看得这么认真,心里也暗暗地感到高兴。
「唔,这很难以说是否及格来评定。」他坦白地说:「你的式样设计很有创意,可以说是十分之独特,但缺点亦在这里,如果你现在在时装界已很有名气,可以领导潮流,你这些作品也许可以在少数人的圈子里流行起来,但问题是你仍是藉藉无名,加上许多细节地方未能合乎一般人的穿衣习惯,所以,制衣公司是绝不敢冒这个风险去生产的。」
「邓浩文,你说得很有道理,这种情形我很明白,在画坛上也有此情形,一个久享盛名又有深厚的写实基础的画家,他可以胡乱涂写一些无人看得懂的抽象画,可以公开展出,并赢得不少人的赞赏,又能以高价钱卖出,若是无名之辈,又没有坚实的写实技巧之画家,若然画出那些无人能懂的抽象画的话,那就必定会为人所讪笑了。」
「哈,伊华,你这个譬如十分之恰当,不过,认真地说,你这些设计真的给我很大的启发,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将你的设计加以修改,并加上我的创意,这样算是我们两人共同创作,你认为如何?」
「你是说我的设计可以真的制成衣服?」她难以置信地。
「当然可以,只不过需要改动一下,使它比较为一般人所能接受,你肯让我修改吗?」
「噢,真的!那真是求之不得,你尽管大刀阔斧地修改好了。」她大喜过望地说。
她真的是没有想过自己初次尝试设计的衣服,就会有机会真真正正地制成衣服。
「坦白说,我正在想设计一系列各款的衣服,是以你为中心,但却迟迟未能动笔,现在见到你这些作品,我认为可以将之变化之下,并且环绕著这一个主题衍生一系列设计,但我可不敢掠美,所以将会命名为伊华--邓浩文共同创作,你同意吗?」
「噢,邓浩文,你太抬举我了,我怎会不同意呢?」
「对了,伊华,你说过教我画油画的,甚么时候开始?」他乘机问。
「随时都可以开始,只要你有时间。」
「那么就今晚如何?我今晚有空。」
「无问题!」
「好得很!」邓浩文从心底里高兴起来,但随即又说:「我甚么画具也没有,这如何是好?」
「要买那些东西也不困难,下班后我代你去买好了。」
「还有,我在哪里学画画好呢?我到你府上,或是你来我家里?」邓浩文又问。
「嗯,我相信到你家里去好一点,你方便吗?」
「绝对方便,我家里只有母亲和我,不过我母亲虽然好客,却喜欢问长问短,希望你不要见怪。如果她对你太好奇或对你问太多奇奇怪怪的问题的话,请不要见怪。」
「哦,怎会见怪,做母亲的大都是这样的。」她笑了一下说。
「得你这样谅解就好了。」
他知道自己从未带过女朋友回家去,而母亲又一直催促他成家,却一直未见他有女朋友,说要替他介绍,他又拒绝,这次他带伊华回家,那么母亲必定会将她视作未来媳妇,一定会喜不自禁,问的话自然多,好像你们认识多久了,家里有甚尘人,正在做甚么工作,甚至乎因为看见了「未来媳妇」太高兴了,问婚期也说不定呢!
为此,他要在事前跟伊华说一声,以免到时她会怪责自己。也许伊华并不明白她到他家里去所造成的「震憾性」,无论如何,邓浩文先把话说在前头,不失为明智之举。
下了班,邓浩文和伊华一同离开公司,由她带著他去买绘画用品,其实也没有甚么特别东西要买,只不过是买一些基本用品而已,好像画笔、颜料、画布及画架等。
这是他单独第一次和她外出,又是兴奋又是紧张,有如是一名小学生那样,连自己也觉得好笑,但这一种感受的确是前所未有过的,当伊华坐上他的跑车时,心头马上卜卜乱跳,彷佛是少年郎初约会女孩子。
「好了,伊华,到哪里去买呢?」
她说出了地址,邓浩文依言将车驶去,那是一家专门店,专营卖美术用品。
「你就在车上等我好了,我很快便可以买齐用品。」
虽然现在并不是繁忙时间,这里也不是不可停车等侯,但却也不可以将车停在路边,而人就跑开去不顾,所以他还是在车里等好。
不多久,伊华就由美术用品店走出来,一名伙计搬著一大堆东西跟著她,邓浩文连忙打开车尾箱,将那些东西都塞了进去。
「我们还要去其他地方吗?」他问。
「不用了,你所需的绘画用品,全都一次过买齐了。」
「买了多少钱?」他要还她钱。
「不必了,算我送给你吧!」她笑著说。
「这怎行呢?」
「你教我设计,我也应该有所投报才行。」
「但你已答应教我画油画了。」
「不要斤斤计较了,何况你肯和我合作设计时装,那已是我收到最大的礼物。」
「既然这样,我就谢谢了。伊华,你是最热心的老师。」
「也是最严格的老师。」她补上一句。
「噢,我一定用心去学习。」
他不由心底里有所惕然一惊,说真的,他虽然对绘画也很有兴趣,但有大半原因是想藉此而亲近她。
当车再开动时,他又说:「伊华,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是不是?我们应该先吃晚饭,你喜欢到哪里去吃晚餐?」
「随便好了。」
「你喜欢到餐店去食,还是到舍下去晚饭?」他又问。
「唔,如果方便的话,就到你家里去好了。」
「很好,我也想多些在家里吃饭,因为平时常常到外面应酬,难得在家中陪陪母亲吃晚饭。」他也乘机这样说,当然他这样说,也是大有作用的。
「唔,邓浩文,你真孝心。」
她对他带点欣赏地笑笑。
他只是笑了一下,当然,他这样做并不单是为了孝心那么简单,以前,他的女秘书董丽娜也曾暗示想到他的家里去吃晚饭,他可没有邀请她回去,为的就是不想自己的母亲有误会,现在他却急不及待地将伊华带回家去介绍给他母亲认识,那么「好戏」就在后头了。
他满心欢喜,驾著跑车全速地往浅水湾驶去。
果然,当他们到达时,他的母亲看见伊华,立即大喜过望,何况这一个女孩子,既美丽又雍容雅丽,而且还是儿子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
她双手握著伊华的手不放,喜孜孜地说:「噢,伊华小姐,欢迎!欢迎!」
她竟然将她称为小姐。
「伯母你好!」她也热情地和邓浩文的母亲握手。
邓太太打扮优雅高贵而慈祥。
「伊华小姐,你真是绝色美女,浩文,你终于肯带她回来见我了。」
「妈,你不要老是抓住伊华的手不放,别将客人吓怕了。」
邓浩文在旁笑著跟他母亲说,自然,心底里是十分喜欢的。
「噢,对不起,我实在是太胡涂了……而且我也实在是大高兴了,请坐,请坐。」邓太太殷勤地招呼著她。
「伯母,你太客气了,你叫我伊华好了。」她被这热情的邓太太弄得有点儿手足无措,但无可否认,内心却是蛮高兴的。
「很好,很好,伊华,你要喝点甚么?茶?汽水或是果汁?」
「随便好了。」
「橙汁吧,橙汁对你有益。」她又随即叫道:「二姐!二姐……」
「妈,你不要这样忙碌了,伊华是公司的职员,也不是外人,你歇歇吧!」
「二姐总是不懂礼貌规矩,客人来了这么久也不出来招呼一下,不知躲到哪里去。」
既然佣人不知躲到哪里去,邓太太不只噜苏,但心急的她也就急不及待地自己跑出客厅。
「邓浩文,你母亲真的十分好客。」伊华也为之笑了起来。
「伊华,请你不要见怪,我早巳想到她会这样闹哄哄的,但还是比我想像中要紧张。」他尴尬地说。
「噢,我怎会见怪呢,你妈妈也是出于一片好意,且是十分喜客呢!」
这时邓太大巳快步地走回来了,身后是一名女佣人。
这又是出乎伊华意料之外,原来这一个女佣并不是捧出一杯橙汁,而是一整瓶。
只见二姐用银盘子捧出一个盛著橙汁的精致水晶瓶子,一只雕刻著相同花纹的精致杯子,很精致漂亮的水晶杯套。
「妈,如果伊华喝了这一大瓶橙汁,今晚她怎食得下晚饭?」邓浩文为之啼笑皆非。
「呀,是了,浩文,你真没心肝,既然伊华来食晚饭的,为甚么你不早点打电话回来说一声,好让我准备多些菜肴。」
邓太太用责备的眼光望著邓浩文。
「我就是害怕你乱搞一通。」邓浩文没好气地说:「伊华就是要来安安静地吃一顿家常便饭罢了。」
「二姐,快去吩咐厨子多配几款菜式,对了,伊华,爱吃甚么菜?我们的厨子厨艺也不错的。」
「随便好了,伯母。」
「说嘛,告诉我爱吃甚么菜,不要客气,第一次来食饭,不知你喜欢甚么菜,我们这个厨子是个巧手,只要是不太困难的东西,他都可以弄出来的。」
「伯母,我甚么东西都食的,你千万不要特别为我而弄太多的食物,我就只喜欢食家庭式的小菜。」
「好,好极了,二姐,快去吩咐厨子,弄几个精致点的小菜吧。」
二姐放下银盘子,替伊华斟好了橙汁:「小姐,请随便。」说完便退了出去。
「伊华,请喝吧!」她将二姐斟好了的果汁,亲自拿起来递给伊华。
伊华连忙接住,说:「伯母,你实在是太客气了。」
接著,这位第一次看见儿子带著女朋友回来的母亲,对著这个可人儿不停地问这问那,一时对她赞不绝口,一时又关怀备至,事实上邓太太是很明白自己儿子的心理。
她虽然一直催促儿子快些成家,但邓浩文一直全无此意,这令她十分之著急,而且邓浩文也从未带过任何女孩子回家,虽然邓浩文年纪并不大,但做母亲的,眼看儿子事业有成,但总是见他无意成家,心里著实是心急的,而且也担心儿子不知道会左挑右选之际,到时会选了怎样的一个女孩子呢!
现在,终于肯把女朋友带回家了,而且又是个如此高贵美丽的女孩子,所谓知子莫若母,那自然不会是普通的女性朋友了,所以,她一看见伊华,也就大为高兴,知道这就是真命天子,所以急不及待,差不多立刻要将伊华当作未来媳妇了。
「妈,你不要老是缠著伊华发问好吗?你会吓怕人家的,我担心她今后也不敢再踏足我们家了。」邓浩文不得不替伊华解围,故意这样说。事实上,他亦是真有点担心。
邓浩文这样说,果然十分之有效,他母亲忙说:「噢,伊华,对不起,我实在是太唠叨了,不过,今天我是实在太高兴,你可千万别见怪,可不要不再来探我。」
「不会的,伯母,你这么好客。」伊华安不得不安慰她说。因为她真的有点忧形于色,可能是他儿子这么一说,她怕会是空欢喜一场,以后又难得看见伊华了。
「伊华,我要你答应我,以后一定要常常来我们这里玩。」
「我会常常来问候你的。」伊华不得不这样说,因为她的确是要常常来,她答应了教邓浩文绘油画。
「噢,那我就放心了。好了,我也不好意思再烦你,浩文,好好招呼伊华,我去看看他们安排今晚的晚餐。」
她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大厅。
他们两人都不禁为之松了一口气,相视而笑。
「伊华,我母亲实在是太烦人了,是不是?」他带点歉意地说。
「哦,她是出于一番好意。」她笑著说:「邓浩文,看来你是甚少带女友回家,所以伯母才会这么紧张,是不是?」
「不是甚少,是第一次。」他坦白地说。
「噢,那就更不能怪她了。」伊华感到讶异,接著笑了笑说:「事实上,要怪责的人,应该是你。」
「甚么?怪我从未带过女朋友回家?」
他有点摸不著头脑地问。
「对啊,这么一个大男人,怎会从未带过女朋友回家见见母亲的呢?」伊华故意认真地说。
「但……但我又真的结识不到合意的女友嘛!」他无可奈何地说。
「你置身众香国之中,怎会结识不到合意的女朋友?」
「可惜事实却是如此。」
「那么,你一定是一个很挑剔又或者是一个很自大的人。」
「我是一个很挑剔的人。」
「你终于肯承认你是一个很挑剔的人。」
「我无法抵赖。」
于是他们两人都开心地大笑起来。
伊华似乎很欣赏他这一种「很挑剔」的性格。
不久,晚饭就准备好了,邓浩文母亲自然又殷勤地为伊华布菜,幸好这次她的「手法」比较温和一点,不像刚才使人连喘息的机会也没有,也许她真的有点担心会吓怕了伊华,令她以后也不敢再踏足邓浩文的家里了,甚至会误了他俩的「好事」。
晚饭后,他们的油画课才开始。
「邓浩文,你的铅笔画虽然很了不起,但在西洋艺坛上,是以油画为主流的,铅笔画艺术价值不高,如作个譬喻,在文学创作上,铅笔画只不过是散文,无论散文如何美妙,在文学价值仍远远此不上小说,只有小说才是真正的文学作品,小说就有如绘画艺术中的油画,事实上,小说不特有严谨的结构,在创作形式上包罗了散文、诗、评论、戏剧等形式,皆统统可以统辑在小说之内。小说中的描写及陈述,那就是散文;小说中的各个角色的对白,就是戏剧;小说中的意境,就是诗。气势宏伟的小说,就是一首史诗,小说所反映出的人生观及价值就是评论,在绘画艺术上,油画的地位和文学上的小说可以说是同等重要,所以,邓浩文,你非真的要在绘画上下一番苦功不可。」
「谨受教!」邓浩文严肃地说。
伊华听了为之噗嗤一笑,说:「对不起,邓浩文,我说教气味太重了,你不妨以游戏心情来学习。」
「唔,这正是我所希望之事。」
于是伊华教他运用画笔,及如何调色,事实上,绘油画不一定是要用各种画笔,用来调色那一把小批刀,原来也可以大加运用,伊华示范用这批刀揩了颜料在画布上涂涂抹抹,一时将刀平涂,一时又将刀背擦拉,不久就在画布上浮现出一幅半抽象的图画,别有一番意境,令邓浩文为之佩服。
油画颜料色彩固然缤纷,并非单调的铅笔所能及,而且油画还有一种质量感,给人一种踏实而稳重的感觉。
另一方面,油画给人更有立体感,这也是铅笔画所不能比较的。
邓浩文很快就爱上了这个弄色彩玩意了,既然他有深厚的素描基础,又对色彩具有高度的触觉,所以,他学起来一点也不困难,唯一令他不习惯的,是他以前用铅笔在白只上绘画时,十分之轻便快捷,但油画的油料涂在画布上,却是每一笔一划皆是有阻力感,必须往返重复多次,才能明确地显现出来。
不过,趣味亦在于此,因为笔笔加上,自然就有层次和沉实了。
伊华也不必一直从旁指点,当他全神贯注绘画时,伊华也在挥笔,只不过有时走过来,对他提点一二而已。
邓浩文在临摹一幅米盖朗基罗的名作「奴隶」,这是他在伊华给他的一本画册中选出其中一幅作为练习对象。
只见他越画越有兴趣,因为他已掌握到若干绘油画的技巧了。
而伊华又不时在旁给他鼓励,这令他更感兴趣,兴奋与沉迷。
邓浩文在初次接触油画,已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自然不知时间过得飞快。
最后,还是伊华提醒他。
「邓浩文,你真好学不倦,进步神速,但时间已不早,我要走了。」
他看看腕表,原来已接近深夜十二时了。
「噢,对不起,原来时间已经这么晚了。」他感到抱歉:「伊华,我立即送你回家。」
他放下画笔时,也好奇地看看伊华的画架,他一看之下,不禁又惊又喜,又是佩服不已。
原来她的画布已画下他在作画时之情形,虽然只不过是一个轮廓,但也活灵活现,而他的脸孔及神态已跃然于画布上,栩栩如生,至于其他部位及背景,则是粗技大叶。
即使如此,他聚精会神绘画的神情已被她准确地捕捉下来了。
「噢,伊华,你的真功夫,现在终于显露出来了。你是一位真正的画家!」他惊叹地说。
「我从小就喜欢绘画,又受过严格的训练,这是我十多年来勤力的结果。」
她对于自己这一幅尚未完成的作品,也感到十分满意。
邓浩文从未见过自己的容貌出现在画布上,现在第一次看见,自然是大感兴奋。
有不少外国贵族,又或者是大企业家,他们大都会重金礼聘名家为自己画下画像。
现在邓浩文有机会看见自己的像在昼布上亮相了,而且是出于伊华的手,自然是开心不已。
「伊华,你会不会将这画完成?」他有些担心地问,生怕她就此作罢似的。
「我当然要将它完成,事实上,现时只不过是一个雏型罢了,还要作多方面的修改。」
「甚么?你画得很不错了,根本不必修改,只要完成其他部分便成。」他又担心她会越改越糟。
她笑著摇摇头:「不,在最后完成后,很可能和现在完全不同,事实上,我至今仍未能把握或准确地表现出你的个性,绘画并不单是要神似,最重要还是要刻划出画中人物的个性,否则又何必要绘画呢?用摄影机不是更传神吗?」
「唔,伊华,你对你自己的要求很高,正是典型的艺术家脾气,这一份严格的要求和毅力,我自问就没有。」他十分佩服伊华。
他对自己已画下来的东西,不愿意去修改,何况重复做著同一件事,他亦没有这份兴趣。
「对艺术严谨和真诚,是作为艺术家最起码的条件。」她认真地说。
邓浩文兴致勃勃地从不同的角度欣赏这未完成的油画。
「邓浩文,你不是要送我回家吗?」伊华又一次提醒他:「时间真的已很晚了。」
「噢,对不起,来,我飞车送你回去,不会花多少时间。」
邓浩文自然仍如旧将伊华送到「宝华大厦」--她虚报的地址,然后放下她,他继续诈作不知道。
虽然他很想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但结果还是压抑住这一份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