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郧揽紧了怀中的妻子,夜风有些凉。他凑近了她耳旁,戏谑的说:“还可以帮你数孩子。”
“咱们才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哪用数。”
“你确定咱们只会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鱼小闲倏地直起腰来,“喂,田十四!我先说了,咱们只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你休想和别人生,我鱼小闲这辈子养老公也就算了,可不养老公和小三小四的孩子。”
他失笑道:“是,但是我想养跟你生的小四和小五,唔,最好能有六七八到十一。”
鱼小闲听懂了,脸红着轻槌他一拳。
“十一个?!当我母猪啊,生这么多怎么养?”
他开玩笑道:“当初你都能砸锅卖铁养老公了,怎么不能砸金卖银养儿子,瞧瞧你那金库里堆的财宝,养支军队都没问题。”
“说得也是,嘿嘿,王爷,娶了我可不亏吧?”
他将她按回他怀里,牢牢的锢住,笑意不曾从他脸上消失过,“是啊,不但不亏,还赚了个盆满钵满。”
千金难买的是心中的满足。
这女人是他生命中的宝,万金都不换。
番外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死了。
她,是被他一掌结束了性命的。
而她,一个为了照顾自己,随便在路上买来的奴婢。
他虽将西戎主将牙都斩于刀下,却中了牙都抹刀上的毒、落入赣河,九死一生地拖着虚弱的身躯来到这小村子,生活琐事已经无法自理,吃喝拉撒都得靠她。
如果她老实的住下,等他毒性尽去,他会给她一笔银子,放她自由的。
坏就坏在她不该心生歹念。
盗走财物便罢了,竟还想害他性命,她趁自己坐在椅上运气驱毒,真气运行在最紧急关头,又最疏于防范的当头,用棍棒狠敲了他的后脑杓。
她以为那一棍起码可以敲昏他这虚弱不堪的男人,趁机逃走,但他紫郧是何人,当他一口血喷出来,倒地不起时,她以为事成,带着包袱匆匆夺门而出。
背叛他的人,他是不会放过她的!
他勉力打出一掌,见她无声无息的倒地不起,没了呼吸心跳这才连忙调息。
为此,他差点走火入魔,要不是迅速点住了自己的心脉大穴,护住自己岔了的真气,他这条命就真的没了。
当他好不容易稳住气息,正想放任自己昏死过去时,就见那个多事的寡妇将她扶进门,他的脑袋里只有尸变二字。
应该已经断气、停了心跳的人又活了过来,双脚虽然踉跄却还能走路,他忍着让她躺在炕上睡了两天。
他去摸过她,她真有呼吸,真有心跳,是个大活人。
两天后,她睁眼醒了过来。
她一脸迷惑的称呼他大哥,后来见自己瞪了她一眼,对她不理不睬,居然离谱的以为自己是她的爹……
爹?他最好有这么老!
她这是装疯卖傻吧?还是怕自己再杀她一次,于是胡说八道,顾左右而言他?他装聋作哑,她其实知道他不聋不哑也不傻的不是吗?
更扯的是,到后来她居然以为自己是她的夫君,然后,她真的把他当成了丈夫。
她最大的漏洞是她说她叫鱼小闲,很好,陈十三娘啊陈十三娘,你连名字都改了,可那张脸皮呢?这是在耍弄他吗?
在她忙着确认他是谁的时候,她一眼也没往放在桌上的包袱瞧。
这倒令人起疑,包袱里可是她从他这里卷走的全部家当,如今,她却连看也没多看一眼,为了应付她的饶舌,随便给了她一个名字。
她从善如流的接受了。
她到底是谁?
就在他思考时,隔壁的寡妇提着食物来了。
那寡妇和他素无交情,显然也介意他的存在,和她聊了几句话留下窝窝头,便离开了。
她把寡妇留下来的窝窝头全给了他,然后一副刚发现桌上包袱的模样,然后趁他狼吞虎咽的时候打开了包袱。
哼哼,装不下去了吧,他就不信她对这包袱里的事物无动于衷。
可她说:“这‘马上封侯’是你的?”
他心里对她的疑心更大,这女人是他随便在路上花了五两银子买来的奴婢。
她母亲说她大字不识,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在家只会做一些简单的女红。
这玉器上的喻意,可不是随便一个没见识的农家女能懂的,她还说什么男人是摇钱树,女人是聚宝盆,男主外,女主内……男人有钱就会变坏,所以女人一定要有独立的经济自主权……接着不知羞耻的开口说要管钱,于是那点银子就归她管了。
她这是哪学来的歪思邪想?还有她说话原来像蹦豆,声音又甜又脆,一时居然唬住了他。
她奇怪的还不只这些,她从来不会自称奴家还是妾身,她总是我啊我的称呼自己,她究竟是哪里来的?
她真不知道他四肢完好、不聋不哑吗?这逼使他非得看看这女人的心机如何的深沉可怖,而且抱着一丝怀疑,她这张面具什么时候才会撕下来。
残余的毒素在他血液到处流窜,吃完窝窝头,当他好不容易的爬上炕,他昏倒了。
不知昏睡了几天,才睁眼,居然闻到菜香。
那女人煮了一桌子的菜。
他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吃过热腾腾的食物了。
说实在的,他被她的态度给弄懵了,她叫他十四郎?看样子她是真的把他当相公看待了。
十四郎,十四是他的排行,只有那个“母亲”亲昵的时候才会这么喊他。
他不由得后悔,当初没有随便捏造而是告诉她这个名字。
见她看着自己微皱起眉,他莫名知道被她嫌弃了,她叨念着什么饭前要洗手,饭后要漱口之类的话,她帮不太能动弹的他擦手脸,将食物全搬到炕床上,还想喂他吃饭,这女人什么时候这般爱干净起来了?一想到以前她指甲里的黑垢,他就食不下咽。
可是当他往她的十指看去,那仍是一双劳动的手,依旧称不上细致白晰,但它很干净。
怎么形容她煮的饭菜?
凭良心说,是他清醒后吃过最正式、最好吃的一顿饭,即便,饭,只是地瓜粥,菜,只是地瓜叶和小黄瓜,但,她还把唯一的一碗蛋羹给了他。
她还给他洗了澡。
她很努力做到目不斜视,但是她满脸通红的用力搓着他的皮肤,几乎要擦破他的皮,直到满意,才放过他。
那天,他睡了自从赣河爬上来以后最舒坦的觉。
当那女人喂他吃第一口饭时,他问自己,不怕她给他下毒吗?
她不会。她的眼神太干净了,干净到连他都觉得怀疑她是不道德的。
那一瞬间他几乎要以为,她不是以前那个陈十三娘,而是一个全新的人。
但是,他还是留了个心眼,仍不吭声,既然她把自己当成哑巴,他就继续做那个哑巴……
翌日,她不见了。
他看着没有人的屋子冷笑。
马脚终于露出来了是吗?
费了这般周折看清一个人,老实说,他不知道她演的是那一出。
只是,快到晌午,那女人居然回来了。
他又惊又喜……不,没什么好惊喜的,就,意外而已。
她买了不少东西,原来是逛市集去了,此外,她,还带回来一个大夫。
她花了不少铜板在他身上,还恐吓他若不把药吃了,跟他没完。
那时的他已经确确实实能肯定,她不是以前那个势利现实,趁他虚弱,卷了他仅有的钱逃走的奴才。
家中无钱,她没有坐困愁城,反而开始想法子赚钱,她开始料理她平时从山上拖下来的木头,开始把欠邻家的东西慢慢还上,也雕了不少木簪和木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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