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然后,她说了香港这份令人骄傲的工作。
“知道吗?我的同学大学毕业,除了当兵、出国、考研究所之外,进入社会工作,一个月的薪水了不起是三万块钱起跳,家住在北部的还好,如果家在南部,光是房租、吃饭都不够用,但是我的薪水是同学的七、八倍。”
她不知道他到底听得懂不懂,因为那个星期,他始终没有开口说话,不过他总是很认真专注的听她说话,不懂的地方还会提问,这种听众是所有演说者最爱的对象。
所以她难得的稍稍卸下骄傲的武装,透露了自己的辛苦。
他给的反应简短,但他的表情会让人忍不住说得更多、更多。
那次的倾诉之于叶雪,是个相当特殊的经验,她从不轻易对人剖心,可是一个陌生的、失忆的男子,却把她的心情一点一点牵引出来。
她说话,他听话,她讲得淋漓酣畅,他听得满脸笑靥,他们成为再有默契不过的朋友。
朋友?真奇怪,在他清醒后的几个小时内,他们就成了朋友。
那天她有了新的体悟,原来示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原来把辛苦说出来,会让人的双肩不再沉重,她在他身上得到崭新经验。
一个星期后,她帮他办出院,带他回到租屋处。
他是从那个时候起,才开始对她说出完整的话,从此沟通不再是单方面的事,两人之间,不再是她的喃喃自语。
她不喜欢唱独角戏,所以他开口说话,对她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他的双眼炯炯有神,他的态度端正,他知礼守节,他有一堆现代男人没有的优点,他甚至连她的手都不敢碰。
她租的是套房,夜里,她在床中间摆一件薄被,楚河汉界,说好谁也不侵犯谁,但即使这样,他还坚持把被子拿到屋外,打算睡在大楼走廊。
她不懂他的坚持,却觉得他腼腆得好可爱。
当时不理解的事,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啊,他是保守可爱的古代人。
他在她家里住了三个星期,那二十几天是她在香港最幸福快乐的岁月。
每天下班回家,她会看见他的笑脸,两人还会一起去吃宵夜,他的酒量很好,不像她,两杯啤酒立刻挂,但是她不担心醒来会躺在冰水里,并且发现自己少一颗肾,因为身边有他,她一定会平安到家。
那三个星期,每天都会发生一些新鲜事,那些与他有关的好事或麻烦事,总让她分外期待回家。
她戏称他是小狼狗,他却问她,“小狼狗是什么狗?”
她没想到失忆的他,连这种事情也不知道,还促狭地带他到狗店找小狼狗。
他和店员聊过后,对她说:“以后我是你的大狼狗。”
只因为店员说狼狗英勇忠诚,会守护它的主人。
她不是他的主人,她不需要他的忠诚,但他坚持,再次宣示“以后我是你的大狼狗”。
她把这句话当成承诺,她开始考虑让两人的关系往上攀爬,尽管她连他的姓名出身都不知道。
对,这个决定相当危险,依她谨慎小心的性格,绝对不会做这种事,但她做了,因为他说要当她的大狼狗,直到……
她想这辈子她都忘不了那一天。
那天香港下雨了,雨势滂沱,撑着伞赶路回家的她,下半身湿透,即使这样,她还是开车绕到一间很有名的甜点店,买了一个蛋糕,她要庆祝两人认识满月,她还打算在那个晚上问他,“狼狗先生,当我的男朋友好不好?”她要告诉他,“不必急着找回记忆,我有足够的能力养你。”她还要说:“跟你在一起的每分钟,我很快乐,我希望能够延续这份快乐。”
她不是傻子,她很清楚这样的交往必须冒一点险,谁晓得他的记忆里,有没有一个叫做妻子或女朋友的人物,谁晓得当记忆铺张开来,他的生命还会不会与她出现交集。
但她就是固执地想这么做,即使危险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然后她冒雨回到家,开心的打开大门,却惊愕的发现屋子空荡荡的,没有他的身影。
她疯狂地屋里屋外到处找,只有八坪的小套房,一眼就可以看清楚他不在,但她不愿放弃,她连床底下都找了,她还爬上顶楼,又搭着电梯一层一层找,她跑到楼下,按每一户的门铃,心急地问住户们,有没有看见她的大狼狗……
他失踪了,彻底从她的生命里消失,她不晓得他失踪的理由,甚至连报警都无法,因为她不知道他是谁,而且她……不是他的什么人。
那天之后,寂寞、辛苦再度光临,悲伤侵占了她的生命,她不敢猜测他究竟去了哪里,即使心里再清楚不过,他是已经恢复记忆,回到自己的正规生活。
她依然在期待着,期待某天门铃响起,大狼狗回到她的世界。
只不过,期待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落空……
但是现在她明白为什么他回不来,因为他遗忘她,因为他与她距离几百年的光阴,她也终于清楚,为什么老天爷要让她穿越到这个格格不入的时代,因为她与他,注定要再度重逢……
长长吐气,叶雪仰望星空,低声道:“阿礼,我的大狼狗,快回来吧……”
收回目光,她磨墨,提笔,在纸上写下新小说的书名——
重逢,在千年后。
第十章女人的执糊不容小觑(1)
叶霓低头绣着嫁衣,她的女红不错,师傅还曾夸奖过她,她的师傅不是普通人,是京城里最有名的绣娘。
娘一连生下四个女儿,爹的妾室们也生了不少女儿,但没有人生得出儿子,到最后连爹都认命了,以为自己命中注定无子。
娘也曾经为此失望,因此特别注重白己和三个姊姊的教养,她把银子全砸在她们身上了,请最好的师傅,想尽办法给她们制造好名声,以便日后让她们嫁入高门大户。
虽然后来娘如愿生了个儿子,他却不思长进,一点用儿都没有,算了算了,这不是重点,话说回来,母亲的用心良苦,只有她和三个嫡出的姊姊能享受,其它的庶女想都甭想,只除了养在祖母膝下的叶霜。
祖母对叶霜很严格,从小悉心教导,因此她的诗书琴画都比自己和姊姊们略胜一筹,她的美貌更不输几个嫡女,但是又如何,庶女就是庶女,就算挂名嫡女也是庶女。
谁知,皇太后竟然赐婚叶霜。
但她喜欢德王世子啊,他的样貌好、气度好,日后承爵,他就是王爷了。
她天天诅咒,希望叶霜快点死,如果皇太后再替世子爷赐婚,指不定这件好事就轮到她了。
她哪里愿意将就萧家,萧家虽然富贵,可是身分上终是差了那么一截儿。但娘说的对,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如果萧家退亲,便是皇太后有心为德王世子赐婚,也不会挑选她,何况被退亲的女子,还能找到好亲事?
唉,当初不应该被娘说服的,如果她坚持到底,不被萧家的富贵迷了眼睛,现在情况会不会不一样?
天底下怎么就没人在卖后悔药?眼下,嫁进萧家成了她唯一的选择,不管她乐意不乐意。
只是,教人如何气平,萧易礼无官无职,连个正经营生都没有,竟还敢上叶家大门嚷嚷退亲,他当自己是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