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重生穿越,近水楼台,日久生情,欢喜冤家 >> 长姊镇宅(上)作者:简璎 | 收藏本站
长姊镇宅(上) page 10 作者:简璎
    银衫眼神透着坚定。“那好,只要娘需要我,认我这个女儿,弟弟妹妹们需要我,认我是大姊,我就不会走,我会代替爹,一辈子照顾娘和弟弟妹妹。”

    第四章第二个商机(1)

    几天后,路明来给银衫回了消息。

    他们已搜过山了,但不见孟百刚的身影,也把那日同在山里,言之凿凿说见到孟百刚被老虎叼走的猎人传唤到衙里问话,他们却个个否认自己有说见到孟百刚被老虎叼走的一席话,说都是村人穿凿附会的臆测。

    银衫也知道她爹活着的希望渺茫,不过她决定就当作她爹还活着来过日子,她也是这么跟弟弟妹妹们说的,

    他们的爹一定还活着,一定会回来,他们只要在这里等着就行了,而且要更乖巧、懂事、听话,这样爹回来时必定感到欣慰。

    安抚了弟弟妹妹,家里粮也充足了,空下来时,银衫便想到了她的《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想到《童三宝闯天关》,就不由得又想到了楼天临。

    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她觉得自己会想这些实在很奇怪,他在做什么跟她有什么关系?他们是不会再有交集了。

    一定是因为在县衙书房里和他朝夕相处了几日,回到家里一时不习惯罢了,再过几日她就会连他的长相都想不起来了。

    所以了,现在开始她要靠自己,她要好好练字,自己把故事写出来。因为要练字,她这才发现,她什么都买了就是忘了买纸笔。

    没有纸笔要如何练字?银杏村可是连间卖笔墨纸砚的书铺都没有。

    第二日,银衫打听到村里有人要进县城里赶集,便付了两文钱搭人家的牛车进城。

    她走前已经把饭都做好了,家里交给孟金金看着,她很放心,特别交代了若是大伯娘再来,千万不要让她进门,免得甘氏又对杜锦娘说什么,惹得杜锦娘糟心。

    进了县城,银衫的心境和上回匆促而来截然不同。

    她有心情欣赏街道的景物了,身上带了五两银子,除了要买纸笔,还要给杜锦娘和弟弟妹妹们添些衣服,她跟牛车约好了日落在她下车的凤舞门大街等,时间很充裕,她想到处逛逛寻找商机。

    首先,办正事要紧。打听过后,她走进一间专卖笔墨纸砚等文房事物的店铺“耕砚斋”,看起来就是间老字号。

    一进门,银衫便闻到一股熟悉的墨香,令她眼前又浮现了楼天临的身影。实在奇怪,怎么总想到他呢?

    她甩了甩头,将那身影甩出脑海,迅速买了笔墨纸砚,笔买了两种,质量上等的毛笔用来正式写,质量中等的练字,纸也同样买了两种,练字的元书纸买了三百张,她想着要教弟弟妹妹们认字,所以才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中品宣纸则是买了一百张,正式写小说时用。

    她知道楼天临用的是上品宣纸,可就算她把字练好了,也不可能如楼天临那般写得隽秀雅致,她用上品宣纸是浪费了。

    结了帐,银衫把买好的东西都放在包裹里装好,背在肩上已是鼓鼓的一大袋。走出耕砚斋,她若有所思瞅着街道两边绵延不绝的店铺。

    故事总有写尽的一天,还要靠她逐字的写,绝不是个轻松的活,若想发家致富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单靠写小说是不成的。

    那么,除了卖故事,她还有什么可做的?前生她不过是个小资上班族,做的文书工作在这里也无用武之地……正在沉思,两个八、九岁的孩子打打闹闹的经过她身边,不小心撞了她一下。

    两个孩子不好意思的朝她吐吐舌头。“对不住!”

    她友善的对他们笑了笑,好意叮嘱道:“孩子们,走路要看前面啊!”

    孩子们已经跑远了,银衫开始逛街,大街看起来宽逾十丈,足足可以容纳三、四辆马车并行,街道上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看来是县城里人流和店铺最密集的街道了。

    一间名为“巧绣庄”的绸缎庄吸引了银衫的注意,她踏进店里,见到前台的台面上有着各式的布料,另外还有一整排立着的布料,瞬间就吸引了她身为女人的爱美天性。

    前生她容貌中等,说不上漂亮,就是干干净净、清秀而已,而今生她却拥有一副极为秀美的姿容,这张出色的脸蛋上有纤长的睫毛、挺俏的鼻子、小巧的粉唇跟一双澄澈水眸,她第一次在镜中看到时很是惊艳,还着迷的对镜子看了好久。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以她如今的容貌,若是再穿上绫罗绸缎,肯定去选美都可以了。

    不过,她暂时不打算把钱花在自己身上,她想的是给弟弟妹妹们添购衣服,他们个个都在长大,而杜锦娘的针线活又实在不行,就算行,一个人也没法给六个人做衣裳,还是买的省事。

    “姑娘里面请。”伙计笑容满面的迎了上来。“姑娘要找什么布?本店什么花色都有,丝绸也有,还有缝制好的衣裙,我们的手工和衣料都是最好的,若没有合意的,本店还可以订做,本店的老板是女子,对女装甚有研究,您想做什么样的款式都不成问题。”

    银衫见到满堂的客人,招呼的伙计也有四、五个,可见生意兴隆。

    她忽然想到,若是现代的服饰店除了卖成衣,也能订做衣服,就不会跟别人撞衫了,生意肯定会很好,可惜的是,现代没有兼做订制服的服饰店。

    想到这里,她也不由得失笑,她现在该想的是如何在这里赚钱,想到在现代赚钱的法子有何用,她是回不去了。

    银衫在店里四处走动,仔细的挑挑捡捡,给杜锦娘和六个弟弟妹妹各买了两身衣裳,从里衣到大衣都买齐了,堆得小山一般高。“能不能送货?”

    见银衫说要送货,可见她挑出来的那些全要了,是笔大单哪!

    伙计更殷勤了,一叠声地道:“当然可以,当然可以送货!我们巧绣庄的服务是最最周到的,姑娘住在哪里?只要在白阳县里,本店送货都是免费的。”

    “我住在银杏村。”银衫一边说,脑中却是在想别的。

    适才她给自己和杜锦娘挑了几件肚兜,她一直不习惯这里的肚兜,总觉这款软趴趴的内衣有穿跟没穿一样,本想看看有没有比较贴近现代胸罩的设计,奈何却是没有。

    女人都是爱美的,因此她想,若是她能设计出胸罩,肯定是块商机。

    “银杏村啊,就在县城旁边而已嘛。没问题、没问题,可以送到姑娘府上去。”伙计堆着笑容。“不过,呃,就是要先付一半的订金,若是货到了,客人却反悔不要了,那么一半的订金便不能退还,这是我们老板的规矩,不知姑娘能接受否?”

    银衫是现代来的文明人,自然认为这样很合理。“我明白。”

    “那么小的给姑娘算算……”伙计熟练的拨着算盘。“一共是二两五十文,一半的话就是一两二十五文,劳烦姑娘先给个订金,再把住址留下便成,明日午前一定送达。”

    “好。”银衫笑了笑,要取钱袋付订,却发现钱袋不见了。

    怎么回事?她的钱袋呢?她明明揣在怀里,在耕砚斋买纸笔时还在呀……是何时不见的?她竟然那么大意让钱袋给扒走了……

    她蓦然想到那两个撞了她的孩子……要命!他们是扒手!她竟然还叫他们走路要看前面,真是傻子!傻到家了!

    “怎么了姑娘?有什么难处吗?”伙计见她迟迟拿不出银子来又脸色大变,也猜到七八分了,他口气顿时有些冷。“姑娘是不是把钱袋忘在家里了?又或者被小偷扒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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