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跳飞快的吞咽着口水,莫名有些慌乱,害怕这家伙已经发现——“醒了?”发现他已坐起身,怪物横来一眼,冷声道:“很好。去打水,打完水去领饭。”他僵看着那高大的混帐。
“老子他妈的饿了,你别以为可以装病偷懒!”怪物不爽的瞪着他说:“动作快!我这里可不养吃白食的蠢蛋!”虽仍有疑惧,他依然立刻爬站了起来,用最快的速度冲出帐篷去做事。他打了水、领了饭,那家伙如往常那般大吃特吃,看也不看他一眼,不像是已经发现、察觉。
第3章(1)
那一夜,他仍是不敢轻易入睡,但那怪物没有对他动手。
一日又一日,然后再一日,他日日皆累得手脚发软,夜夜都过得心惊胆跳、睡眠不足,然后终于有一天早上起床,那怪物要他帮忙收拾帐篷里的东西,到帐外和众人宣布拔营。
直到那时,他才发现战场收拾善后的工作结束了,但如果他原以为可以就此喘口气,那就错了。奴隶营的人几乎是最后两批走的营,却得负责拆解营帐,并背负大部分的器具和辎重粮草。
每一天,他们都比其他营队晚起步,但却必须最早到,好帮所有的高级将领先扎好营帐。
没有两日,他的双脚已长满了水泡,水泡被磨破了也无法休息,走路也开始变得一拐一拐的。
“喂,过来。”
中午当那王八蛋终于宣布停下来休息时,他才放下行李,抖着腿要坐下,就被那家伙叫了过去。
“到溪边去釆一袋子这种草回来。”阿朗腾扔了一把草给他。
他早已累得懒惰反抗,也压根不想间他究竟是想干嘛,只抓住那把青草,疲惫的举起脚步走到小溪旁釆了一些回来。
当然,等到他回来,那王八蛋就站起来再次宣布要起行了,他脸色苍白的背起那几乎比他个头还高的行囊,跟在他身后,因为太累,差点跌个狗吃屎,幸好最后旁边的人伸手扶了他一把。
“小兄弟,你还好吧?”对方问。
他点点头,连回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那可恶的家伙骑着马像赶羊赶牛一样的,强迫奴隶们扛着沉重的行李急行军,到了夜里,每个人都累得倒地就睡,但他还不能睡,因为那怪物大爷硬是要他在地炉上拿铜锅烘炒那在白日已被晒干的青草。
他累得站着就打起瞌睡,差点一头栽进锅里,但那家伙抓住了他,怒目道。
“站稳点,你想死吗?”
他惊疑未定,只能舔舔干涩的唇,揺了揺头。
“算了,回你毡毯里,别坏了我的药。”那家伙对他摆摆手,自己抓过勺子开始翻炒起来。
药?什么药?
他有点想间,但真的累到不行,便自行走回酕毯旁倒下。
他不该在这家伙睡着前先睡,这样不安全,可即便他死撑着坐着,眼皮还是慢慢垂了下来,甚至已歪倒在毡毯上,恍惚中,只看见那怪物把烘炒干的青草,碾成了粉末,收到了一个小束口袋里。
锅子圼剩下的,他拿水和成了泥,脱去了衣物,敷在他腿上的伤口。
原来是伤药。
得到了解答,他才甘心的闭上眼,不知过了多久,那人却来推他。
“喂,起来,把锅碗拿去洗。”
他累死了,他不想起来,他才不想爬起来帮这王八蛋洗锅子、洗碗、打水,或做其他任何狗屁倒灶的事。半梦半醒间,他抬手拨开那只摇晃他肩头的手,除了睡觉,他什么都不想管了,反正烂命一条,要奸、要杀、要剐都随便——这念头才闪过,突觉靴被脱去,他忽又觉得不甘,试图奋力挣扎,但当他连眼睛都睁不开,更不用说要挣脱了,那微弱的力道几乎和抽搐没两样,那家伙脱下了他的靴与袜。
“走开……”
他拧眉疲倦的咕哝抗议,但那当然没用,原以为这怪物终于兽性大发,脱完了靴袜要脱他裤,他死死揪着裤头,下一瞬才发现那家伙的兴趣在他脚上。
他终于奋力睁开了眼,只见那怪物正在替他的脚清洗敷药,一边碎念。
“狗屎,真他妈的自找麻烦……”
“不……”他困倦又恼怒的抗议:“不用你管……”他的声音像虫犠一般细小,想缩脚,两只脚却累得不听使唤,只抽搐了一下。可那男人却听见了,虽没抬头,但手上也没停。
“到下回开战之前,老子没空去找个新奴才,伤口没处理好会溃烂,我可不想到时满帐篷都你这双烂脚的臭味。”他记得那溃烂的臭味,他在尸橫遍野的战场上闻够多了,光是忆起那臭味就忍不住想吐。
“要是一个弄不好,长了烂疮,那就是断你两脚,也不一定能救得回来。”他一僵,停止了那微不足道的挣扎,倒回毡毯上喘气。
怪物从头到尾没看他,只再次扭曲了嘴角,扯出了一抹嘲讽的笑。
在笑他,他知道,这家伙定是故意说来恐吓他的,可他没力气抗议了。而药泥浸润了双脚,像是将疼痛缓缓从足底吸走。
怪物走了,回他自己的毡毯上,用磨石子磨那把如新月般的弯刀。
他不想睡着,但沉重的眼皮又落、再垂。
火炭爆出亮红的星子,发出小小的霹雳声响,那是他意识到的最后一件事,然后他就陷入黑暗的睡梦之中。
请晨醒来,脚上破掉的水泡已经和药泥一起收干。
他把干挿的药泥剝开,里面的伤口看来好转许多,虽然还是会痛,但比之咋日,不知好上多少。
咋夜装药粉的锅子被随意搁在他毡毯旁,圼头还有些许残余的药粉。
那怪物侧着身,双眼仍闭着,胸膛起伏规律,似还在睡。
见状,他偷偷拿清水和了剩下的药粉,再将药泥裏上两脚伤处,才要将靴袜穿回,那袜却透出可怕的味道。
至此,他方想起他几日夜都没脱下这靴袜了,圼头汗臭掺着破掉的水泡渗出的液体,臭到他一阵作呕,教他实在不想将其穿回。
小心再偷看那怪物一眼,不得已之下,他用最快的速度脱掉外衣,撕下里衣两袖充当布袜,再把那臭得要命的厚重灰布外衣套回,这才穿上软靴,抱着那铜锅与勺子起身,掀开门帘迅速离开。
门帘重新垂落,随风晃荡着。
男人睁开了眼,目丁着那门帘,再次轻咒出声。
之前他就觉得有些不对,这孩子身板太软、皮肤太嫩,容貌太漂亮,但他以为南方的人都是这般软嫩秀气,谁知道——没有男人或男孩会有那样一双水嫩的手脚,还有那藏在层层臭味下的体香。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忽略了这么明显的事实,他早就该猜出来,那不自觉整理自己仪态的样子,那太过细瘦的骨架,那精致小巧的五官,那白圼透红的肌肤,那过于清脆的声音——可天知道,那家伙穿着男孩的衣服,而他确实也见过漂亮的男孩,他真的以为这家伙说话的声音偏高,只是因为还没有长大,嗓子还没开始变声……狗屎,或许是他根本不想承认自己铸下了大错。
叹了口气,他坐起身来,伸手耙过张狂的黑发,着恼的想着。
可恶!竟然是个姑娘!
瞧瞧他一时心软,替自己找了什么样的麻烦?
又是数日急行。
蒙古人的军队很庞大,行军时,每每她经过高处,就能瞧见那浩大的军队延绵数里,长到看不见尽头。当他们就地扎营,搭起的圆顶帐篷的数量多不胜数,宛若一座小型城市。
他们甚至在每个营区与营区中间竖起木栅,将不同的营队区隔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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