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已经逐渐地回复,刚才曲曼音解释得够清楚了,回想起先前种种的迹象,一切都与她的说法全然相符,她没撒谎,更没有人做出对不起她的事来。
现在顺着这条路走回家,她想她就能接受一切了。
刚才曲曼音也说了,因为任奎雍的帮助,她现在已经不会再胡思乱想了,这一点她也相信了。
走了一会儿,她又经过了刚才的便利商店,只要再走一百公尺就能回到家里,可以好好地与他们两人说一声“我没事”了。
但她不知道的是,上次当她这么想着时,那一句“我没事”并没有机会说出口,只因为身后突然听见有人不断地大喊着。
曲曼凌听了第二回,才听清楚那人喊着“抢劫”!
听见“抢劫”的字眼,曲曼凌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并转旁望向声音的来源。
只见一名身穿着制服的男店员追着一名消瘦的男子,嘴里大喊着抢劫。
这一幕……在她可怕的梦境中出现过!
梦境中的她因为无法立即反应,而遭抢匪挟持了,最后更不幸地被刺杀身亡……
不,这梦不可以是真的,她不要死,她说过要与任奎雍共享天长地久的,她不能死!
强烈的意念袭上,原本下一秒冰冷的刀子就要袭上她的脖子,那瞬间她有了反应,她以前所未有的快动作往旁边一扑,跌在人行道上,让抢匪错过了挟持她的机会。
同一时间,因为不放心曲曼凌一个人在外头绕,任奎雍与曲曼音也下楼打算寻她,这才发现前方不远处的异状,他们都清楚看见抢匪意图挟持曲曼凌却被她闪过的画面。
曲曼音吓得发出尖叫,而任奎雍则是快动作地扑上迎面而来的男子。
他将抢匪压制在地上,而从一开始便追着男子的店员见状,也赶紧帮忙压制。
路人们纷纷加入制伏抢匪的行列,在确定男子插翅难飞后,任奎雍这才松开动作,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一脸受惊的曲曼凌身边。
“哪里受伤了吗?”他快速地搜寻她身上有无伤口的痕迹,所幸什么也没找着。
“我没死……”曲曼凌的情绪从惊恐中回复了,活着的事实让她忍不住掉下了激动的泪水。
“你在说什么?存心要吓死我吗?”任奎雍生气地低吼着,随即将她紧紧抱在怀里。
现在,害怕的人换成任奎雍了,只见他紧搂着她的双手不停地颤抖着。
差一点,差一点他就极可能失去了她……
刚才他看得很清楚,若不是她快动作地闪身避开,现在的情况肯定糟透了……
“做人要守信,说过的话一定要做到,你没忘记自己答应过我什么吧?”
曲曼凌将小脸埋在任奎雍的胸口,泪水不曾停止,但却清楚听见了他的问句。
她摇着头,表示她没忘记自己曾说过的话。
“说出来,我要听你再说一回。”任奎雍恳求地说。
现在的他亟需得到一个安抚,这是只有她能办到的事。
“我们要一起走到生命的尽头,谁也不抛下谁,我……没有抛下你,还有……‘我没事’了!”
葛元轩
范靖喜
郎子未
苗书恬
任奎雍
曲曼凌
望着姻缘簿上一个个完整浮现的名字,月老终于露出了暌违已久的笑容。
所有意外被斩断的好姻缘全都一一重新接回,现在他毋需再心烦如何执行让人一颗头两个大的补救工作了,他这只小菜鸟总算可以安稳地继续干着他的工作了。
月老安着心将手里的姻缘簿翻到下一页,并将左手上的几条红线接上应该属于幸福的另一方,但甫接上的这一刻,手里的红线轻轻颤动了下。
那颤动的感觉就像是有人轻弹了下他手里抓着的红线,那感觉就像上一回红线断裂的瞬间……
“糟了!”一道熟悉不过的声嗓在月老耳边响起。“那个……小老弟真对不起,我那老太婆又给你添麻烦了……”
耳里响起的字句,月老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他只能呆愣地望着手里甫绑上的红线,又……断了?!
他绑好的红线又断了!断了、断了、断了、断了……
“我那鲁莽的老太婆又一句道歉也没有给小老弟你,我这就再去抓她回来向你道歉。”
“我不要你们的道歉!”月老咬着牙,原本和善的脸色也在瞬间变得狰狞。
他愤恨地将手里断了的红线一把扔掉,再把另一手的姻缘簿用力朝土地公掷去。
“老子不干了!”
【全书完】
后记
呼……终于果丽
不才作者我要在这里坦白一件事,基本上这一系列原本预定是在四至五本的,但由于我自己手贱兼脑残地在楔子里设定了某些条件,导致自己在剧情走向上有很大的限制,所以每一本的内容总是想了又想,所以,写到第二本《爱我行不行》时,我就决定第三本就让它结束。
若有看过我先前作品的朋友,再来看这一系列时,或许会觉得风格与先前的都不太一样,但无论如何,希望大家会喜欢。
这一系列由楔子里的月老开始进入主题,在写完第一本《幸福给不给》
心底并没有想太多复杂的东西,很自然地写了第二本时,在即将完稿时我才发现了一件事。
原来连着两本的故事,我都是以死亡及部分遗憾为主题的,这部分倒也是我个人的第一次。(羞)
最后,来谈一下这一本的内容吧!
我不知道各位有没有收过花的经验,因为我有个美丽的姐姐,记得有一年有个家伙追她时,送了她九十九朵的红玫瑰(当然,那家伙被打枪了),当她抱着那一大束玫瑰花回家时,花是真的很美,至少我一点都不觉得它俗气,所以在写男主角送花这一段时,我毫不犹豫写了红玫瑰。
而女主角对红玫瑰的想法,就是我个人的想法。
但我也得再承认一件事,在更早之前,当我听见红玫瑰时,第一个想法也是觉得它俗气,也认为送红玫瑰的男人一点创意也没有,但几年后,我的想法改变了。
交出稿子后,在好奇心的作祟下,我问了一名女性友人对红玫瑰的想法,结果友人的回应与我的想法是一致的。
所以,结论是什么?
结论是——物以类聚啦!
以上,就酱罗!各位,下回见啦!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