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失忆,久别重逢,误会冰释,破镜重圆 >> 只是,忘了离婚作者:千寻 | 收藏本站
只是,忘了离婚 page 25 作者:千寻
    “葳葳,你的妈妈正在服务台等你,听到广播请到一楼服务台。请各位顾客,麻烦您看看身边左右,有没有一位年约五岁的长发女孩,她穿着浅蓝色洋装……”

    广播声打断两人的聊天,他们互看一眼。

    葳葳懊恼。“我把UncrrJerry丢掉了。”

    闻钧失笑,恐怕那位UncleJerry更懊恼吧。他摸摸葳葳的头安抚,“别急,我带你下去找妈咪。”

    闵钧先打电话给吕秘书,让他通知服务台孩子在他这里,再结了帐领着葳葳下楼,明明是很紧张的情况,可是两个人手牵手,话说得极为融洽。闵钧递了名片给她,提醒葳葳以后有空常给自己打电话,葳葳礼尚往来,背了幼稚园的名字和家里地址,一老一少下定决心要延长两人之间的缘分。

    像多年的好友似地,两人都舍不得就此分别,只能离情依依地看着彼此,眼睛里的话比喉咙里的更多。

    如果有大导演看见他们之间分解不清的情感,也许会再拍一部新不了情。

    第6章(1)

    远远地,葳葳看见妈咪在服务台前急得来回转圈圈,她朝叔叔吐吐舌头,大喊一声“妈咪”,飞快往前奔。

    在葳葳扑进怀里那刻,语萱的心才定下,不争气的眼泪在眼眶里滚动。

    这些天她很敏感,葳葳走失,她以为在失去母亲之后她又注定要失去女儿,那颗心滚啊熬啊,痛得她想尖叫。

    她再也禁不起任何损失,失去母亲、没有女儿,她的努力还有什么意义?

    语萱的焦虑看在Bill眼里,深深自责他不应该拗不过葳葳的要求,把她从幼稚园带出来,Jerry更自弃,他不应该把葳葳留在外面,自己跑进厕所……

    终于,葳葳安全回来令所有人同时松一口气,但是闵钧硬生生地把气憋进胸口里。

    他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无法相信那个他想过千百遍的女人就在自己眼前,她是葳葳的母亲?她是Ashley?

    她离开自己六年,在外面闯出一番天地?

    那么葳葳呢?她和他一样喜欢炒饭和南瓜汤,和他一样喜欢听音乐,和他一样会装机器,人让老师夸奖自己,那么……她是他的女儿吗?

    直觉地往前走,每走一步都在心里细数,他走了十三步,正式站到语萱面前。

    那年的校花成为大美人,她画了淡妆,脸上有着站在舞台时的骄傲自信,她是最好的,无人可及。

    是的,语萱曾经有这样的气场,但嫁给他后被一点一滴磨掉了,因为母亲、因为柴米油盐、因为成天困居在一百坪的空间里……她变成小媳妇,被母亲评为“登不上台面的女人”。

    如今,她身上又是满满的笃定自信,闵钧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当年的她自怨自艾,为什么她会对着镜子说“成就会令女人美丽,而我将一天比一天丑陋”。

    四目相交,气氛瞬间冰封。

    语萱心底有千百个后悔,她知道闵钧是亿新百货的接班人,当Bill提出进驻亿新时,她直觉反对,她不愿再和他或他身边的人有交集,但Bill分析台湾市场,认为打响这一炮能替品牌加分,能让Vivian在台湾站稳。

    经过Bill软磨强逼后,她硬着头皮同意。

    她承认自己是鸵鸟心态,她以为不出面接洽、开会,对外的都是Bill和Jerry,连设计师的名字她都只用英文,本来就习惯隐身的她不会和过去的庄语萱接轨,却没有想到居然在这种状况下遇见了。

    闵钧不再是当年大学刚毕业的菜鸟,社会将本就沉稳的他历练得更加强势精明,宽阔的肩膀、厚实的胸口,他是否在家里的健身房耗不少时间?

    因为他更吸引人了,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社会菁英的气势,不管谁经过都会不自主被他的气势压迫。

    闵钧的目光让她无所遁形,仿佛能看透她似的。

    她立志摆脱小媳妇,立志当穿着Prada的恶魔,她努力扩大自己的气场,但是她的气场在他跟前不值一提,像是武林高手对峙,光是站着她就被杀得溃不成军。

    她应该大大方方地感激闵钧把葳葳送回来,她应该若无其事地对他微笑,她应该自然地问他一句“好久不见,你好吗”。

    她很清楚,越是不在意,越能表示自己没有受伤。

    Bill敏感地发现两人之间的尴尬氛围,语萱和对方认识?

    他轻扯语萱手肘,但她还在整理情绪,于是他代替语萱开口,“谢谢你把葳葳送回来,我们很担心。”

    闵钧看一眼对方,是个看起来颇体面的男人。“你好,我叫陆闵钧,你是……”

    Bill讶异,他是亿新的总经理?看起来好年轻,待会儿要和各品牌负责人开会的就是他?“你好,我叫钟宇风……”

    语萱抢快一步回答,“他是葳葳的父亲,谢谢你,我们担心极了。”

    父亲?他猜错了,葳葳和自己没有关系?

    沮丧迅速在闵钧眼底扩散,钟宇风是他们离婚的主因?

    怎么会冒出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还以为就算为男人离婚,那个男人也会是陈立嘉。

    这个消息把闵钧的脑袋撞得七荤八素,他扯扯嘴角,扯出一张客气却疏离的笑脸,带着骄傲、带着在上位者的尊贵,他明知故问:“听说,你们是Vivian的品牌创办人?”

    “对,待会儿我会上去开会,只是先来看看这里的人潮和环境。”Bill回答。

    “如果你们计划在百货设柜,亿新是个不错的选择。”闵钧用公事化口吻对Bill说话,眼光却不时落在语萱脸上,她试图淡定却不成功,她向来不擅长伪装。

    “庄小姐会一起过来开会吗?”闵钧口气很挑衅。“或者庄小姐对经营依旧是个门外汉,只能躲在后面车车衣服。”

    两人视线对焦,短短几秒却像打过一场战争。

    只能躲在后面车车衣服?她的才华、成就在他眼底仍旧不值一哂,对陆家而言,她永远是在屋檐喧闹的小麻雀?

    他怎么可以把人看得这么扁?以为她不敢吗?以为她害怕吗?以为她还是当年那个没见识的家庭主妇?

    错!Ashley这个名字代表的不仅仅是身分,更是一种转变。

    “我会。”她淡淡的回答。

    Bill和Jerry吓一大跳,她一向不喜欢在人前出现,不喜欢碰经营管理的事,在美国,除了工作室之外,其他的全是Bill主导。

    有多少人好奇Ashley的长相,多少宴会想要邀约她出席,她总以“葳葳需要更多的陪伴,我不想错过她的童年”为借口拒绝出现,没想到……

    这男人对语萱的影响力不小啊!

    两人对视,默契十足地保持沉默,等待后续发展。

    “非常好,记得凌珊珊吗?她也在邀请名单中,这些年她在台湾的服装界有相当不错的表现,参与会议的话你会见到她,老友久别重逢应该很高兴吧……哦,对不起,我忘记了,你不会还介意那些陈年旧事吧?”

    这话说得既幼稚又刻薄,闵钧不禁鄙视自己。

    听见凌珊珊三个字,语萱脸色变得惨白。

    如君所愿,她被刺到了。她刻意遗忘的人、刻意排除的怨恨,被闵钧轻轻一勾,勾上心头。

    怎么和凌珊珊这么有缘分,她什么时候才可以彻底脱离这个女人?

    咬牙,她斜眼望向闵钧刻意微笑点头,刻意大方得像个女强人。“怎么会?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了,要是她有空,也许开完会可以找个时间吃饭,你要来吗?当年陆先生可是珊珊最崇拜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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