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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忘了离婚 page 27 作者:千寻
    语萱很清楚凌珊珊有多喜欢陆闵钧,如果他不是远在天边的人物,她怎么会将就陈立嘉?但没想到,她庄语萱走到陆闵钧身边了,她和闵钧一起站在“天边”俯视凌珊珊,这是凌珊珊最无法容忍的事。

    “祝福你,希望那些钱你可以花久一点,千万别像立嘉那样,转个头就被人抢走……”

    “这点就得拜托你了,千万别又让自己的肚子大起来,又说孩子和我老公有关。”

    “哼,得意、骄傲,我看你能笑到什么时候,你还看不清楚自己是贵妇还是欧巴桑?在我们一个跑得比一个快、在我们和这个世界角力竞争时,你在干什么?哦,煮菜、上超市?当贤妻良母?我不知道陆总会在什么时候才发现,你变成一个没有脑袋、没有眼光、没有才能的笨女人,什么时候才会看清楚睡在身边的女人根本配不上自己,到时……”

    语萱把两人的对话记得清清楚楚,那是她第一次和人争吵,吵完架,她吓得双腿发软。

    那次,她们是在大卖场里遇见的,凌珊珊穿着时尚,手提名牌包,炫耀她在陆闵钧旗下工作,而身为贵妇的她提着两个满满的购物袋,和一袋36包装的卫生纸。

    更狼狈的是,后来她的购物袋破掉,里面的西瓜坠地裂得乱七八糟,流出一地的黄色汁液。

    当时她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那天,她等到凌晨一点才等到晚归的陆闵钧,她质问凌珊珊的事,她觉得这是重大背叛,陆闵钧却认为她无理取闹。

    他说:“凌珊珊有设计能力,亿新有意观察她、重点栽培她,你不能因为她抢走陈立嘉就处处看她不顺眼,更何况,我不过是雇她当员工又不是和她上床,你计较什么?”

    几句反驳,反驳得她无话可说。

    但她生气啊,夫妻不是应该站在同一阵线?

    她不喜欢的人,他就不该喜欢;他喜欢的人,她会拚了命接纳,这样才对啊。

    否则她为什么要对婆婆卑躬屈膝?为什么要处处讨好痛恨自己的公婆?因为他是她的丈夫,因为他们是他的亲人!

    更何况,从来不是她看凌珊珊不顺眼,而是凌珊珊痛恨她、嫉妒她,他怎么可以颠倒是非。

    要比设计能力吗?她不输凌珊珊的,为什么凌珊珊能被重点栽培,自己却只能洗衣拖地、煮三餐?

    语萱有满肚子的火气,但她立过誓要和陆闵钧白头偕老,她不重蹈母亲的覆辙,即使这个光鲜亮丽的婚姻把自己变得很可怜。

    思绪拉回,语萱卡了半天才回答,“凌珊珊、高中同学,死党闺蜜兼好友。”

    “她看你的眼光,可不像死党闺蜜兼好友。”Jerry吐槽她。

    第6章(2)

    这个会议,他和葳葳进去旁听了,有史以来第一个五岁小孩参加的会议。

    闵钧没反对,葳葳表现得像个成熟的小大人,两个小时的会议她不吵不闹,唯一凸槌的是,在闵钧发言结束后,她悄悄地从座位溜到闵钧的大腿上。

    这是葳葳第一次向陌生男人示好,尽管语萱脸色一阵白一阵青却强忍下来。

    “高三毕业时凌珊珊怀孕了,孩子的爸是我交往五年的初恋情人陈立嘉,他送给我的毕业礼物是分手。”语萱再解释几句。

    “陈立嘉是陆闵钧说的那个男明星?”Jerry问。

    “对,听说他在台湾很红。”

    是吗?很红?Jerry挑挑眉笑得一脸暧昧,陈立嘉啊……

    “还是不对,凌珊珊看你的眼神没有愧疚,比较像……憎恨。”Bill适时找到合适的形容。

    “她以为抢走陈立嘉是大赢,没想到我却嫁给她可望不可及的白马王子。”

    “所以你们根本不是死党闺蜜兼好友,而是竞争对手。”Bill下结论。

    语萱点点头,这样形容确实更恰当一点。

    “但,这不是她最恨我的地方。”

    “不然呢?”

    “亿新百货的董事长是莘辰高职的校董,他们设奖学金赞助有能力、有成就的杰出校友出国念书,这个名额原本是凌珊珊的,但最后奖学金被我拿走。”

    用简单一点的方式来形容,就是——

    婆婆说:“开条件吧,你怎么样才肯签字离婚?”

    她回答,“我要公司那个赞助杰出校友的名额。”

    这是黑箱作业,粗暴、不道德,但是却很有用。

    被重点栽培好几个月的凌珊珊,名字转眼从文件上撤换下来。

    更有趣的是,在这件事发生的前两个星期,凌珊珊带着两瓶红酒登门,要求语萱祝福她一路顺风。

    一路顺风……语萱的确顺风顺水了,顺利认识Bill和Jerry,她生命中最重要的贵人,她能够拥有今日的一切全仰赖他们。

    Bill点点头,这就能合理解释凌珊珊的怨恨了。

    打开iPad搜寻,他把萤幕递到语萱面前。

    “这些年,凌珊珊相当活跃,她对成功有强烈欲望,高中毕业后加入亿新的服装团队,短短半年内有不错的成绩。失去深造机会后,她留在台湾继续念书,毕业后不断参加比赛,但成绩普普,去年电视台有个节目以举办服装设计比赛为主题,二十四周后她赢得冠军,小有名气,之后开了个工作室,营运还可以,但她很擅长炒作知名度……”

    在Bill叙述凌珊珊的背景资料时,语萱点开凌珊珊参加电视比赛的画面,一看差点儿被口水呛到,连连咳上好几声。

    Jerry帮着顺背,问:“怎么了?不要太激动,虽然她是你的敌手,但你现在也很厉害,别怕她。”

    语萱摇手,一面咳一面说:“这里面有好几套是我高中时期设计的作品。”

    “不会吧,抄袭?这个冠军应该是Ashley的?”Bill震惊。

    所有的事在瞬间恍然大悟,难怪凌珊珊要当她的死党,这样才能看到她的所有创作啊,难怪凌珊珊总对自己的作品吹捧有加,她不吹捧,自己怎么会傻到向她细细解释每个设计重点?

    天,她是个大白痴,把大野狼当一〇一忠狗,她死得半点不冤枉!

    “以前的设计稿还在吗?”

    “都留在老家,妈把房子卖掉,新主人应该都丢了吧。”

    “真可惜。”

    “算了,就当我欠她的已经还清楚。”

    “不讲凌珊珊了,说一下那个陆闵钧是怎么回事?如果不是Bill的背够厚,陆闵钧的目光已经射穿他十几次,为了Bill的生命安全,你一定要交代清楚。”

    Jerry问到重点,语萱欲言又止。

    Bill握住她的手,说:“你不讲清楚,我们要怎么帮你,别忘记我们是一家人。”

    帮……是啊,现在不光是Bill需要一个妻子,她更需要一个丈夫,如果闵钧提出诉讼要和她争夺葳葳的监护权的话。

    “陆闵钧是葳葳的生父。”她实话实说。

    果然!Jerry一弹指,猜对了。

    “陆闵钧是葳葳的生父、求婚的陌生男人、Ashley的前夫、凌珊珊的白马王子?”

    语萱苦笑。“需要问这么清楚?没错,就是他。”

    “Yes!多年离散再次聚首……他看你的目光千恩万爱、觅爱追欢,看Bill的视线恨之入骨、旧恨新仇,我敢发誓,陆闵钧还爱着你。你要不要回到他身边,破镜重圆?”Jerry把最近狂背的成语全用上了。

    语萱瞪他一眼。“我还爱老怜贫、爱财如命,恨不相逢未嫁时咧。不要乱讲话,他有妻子了。”

    “什么?他有妻子了?”Bill和Jerry异口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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