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媚虹,我回敬你一杯。”她气愤地拿起李媚虹末喝完的咖啡,从头灌下。
“你……你给我小心,得罪我,有你受的。”李媚虹泫然落泪。
“随时候教。”她抬头挺胸,坦荡荡。
李媚虹泪眼婆娑地冲出咖啡店,带着满腔的羞愤,跳上停在路边的私家车,心里有如千万只虫侵蚀,好苦、好痛。长这么大,没受过委屈的公主命,竟在众目睽睽的场所,遭受了生命中第一次,也是最不能忍受的侮辱。
这样的奇耻大辱,她发誓绝不轻饶汪思涵,她要毁灭汪思涵。
另一方面,汪思涵静静地坐在原位擦拭湿濡的头发,像尊落水观音,长发垂在两边。她不懂自己哪来的脾气,大得吓人,正如蒋天雪说的,在遇见余力耕的第一天,她就变得阴阳怪气,完全换了个样。
她不要现在的样子,想恢复原本平静的面貌。
只有一个办法,远离余力耕。
☆☆☆☆☆☆☆
辛人杰一进办公室,桌上摆了张留言条,李氏企业龙头李恩邦请他回电,他感到情形不大对劲,俪佳人在国内是有知名度,可是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容忽视,但绝不可能引起李恩邦这号人物的青睐,其中必有蹊跷。
他按了个内线电话,询问秘书有无不寻常的事发生,在秘书加油添醋下,他得到了结论,就是他大错特错,竟然笨得帮情敌的忙,拿砖头砸自己的脚。
所幸及时踩了煞车线,他不能让错误继续下去。
有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辛人杰更珍惜第二春的到来,对江思涵,他有一种梦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醒悟,她也许就是他寻觅的终站,因为他们的志趣相投、性格温和又彼此了解,是对不可多得的好搭档。
就在今晚,他订了桌烛光晚餐,与她第一次单独约会。
辛人杰全身的细胞都苏醒了,心如捶鼓般怦怦跳,他又有了活着的感觉,在历经六年痛苦的婚姻后,他总算破茧而出了。很辛苦但值得,他告诉自己,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拜恋爱所赐,他脱胎换骨再生了。
汪思涵接受辛人杰的邀约,完全是基于朋友之谊,她的心情太坏了,坏到需要找个地方、找个人,好好吃顿丰盛的晚餐。
以前,她宁愿一个人安安静静享受疗伤止痛的时光,现在,她感到孤独比悲伤更教人害怕,因为她已经无法再过一个人的日子了。
她变得脆弱了。
当李媚虹连奔带跑冲了出去后,她一个人坐在咖啡厅发呆,虽然不时有人投以异样的眼光,想象她是不是个疯子?她仍然一动也不动,等待着衣服快快干,好早些回公司上班,她只不过是做了宁愿陌生人笑,不愿熟识人看笑话的选择。
直到蒋天雪提了包旅行袋,出现在她眼前,她的泪水才不争气地落下。
原来蒋天雪早来过了,看见她的难处,火速地疾驰回家拿了套衣服和整发器具,给她带来面子。
回到办公室时,每个人的眼中都带着不解与好奇的疑问,却没人晓得她为何换了样子。那套衣服一看就知是蒋天雪的,又是一个吉普赛女郎!
汪思涵很合适流浪味的装扮,有些野性和轻佻的美感,眉宇中也和蒋天雪生了同样的纹路,纠结的皱痕。
大家都看出来了,这是为情所苦的标志。
只有汪思涵没有察觉心碎的原因--爱上了余力耕。
他们在温莎小镇分享静谧的晚餐,倾听柔美的演奏曲,闲聊风花雪月。
一切显得美好而舒服,直到门上的叮当声响起,汪思涵无意识地往门口一瞥,脸色乍白。最不想见的人又见面了,她连忙低下头,以手遮脸。
“怎么了?不舒服吗?”辛人杰开心地拉下她发冷的手心,盖上他温暖的大手,以为她是吃到了不洁的食物,闹肚痛。
她摇头,想抽回手,却被握得更紧,身体的颤抖剧烈。
“思涵,是不是冷气太强了?”
她点头,心里想着余力耕看到这样的情景,会不会误会?误会什么?她为什么怕他误?又为什么要在意他的看法?她的思绪一团乱。
辛人杰抬头四处找寻空调通风口,发现她的理由太薄弱,通风口是朝天花板吹。“思涵,你到底哪里不舒服?还是遇见鬼了?”后面的问话,是玩笑性质,代表他的黑色幽默感。
她的脸更白了,余力耕虽不是鬼,但比鬼更恐怖,这几天以来,日日夜夜缠着她,脑海里全是他挥不去的影子。
“思涵,你说话啊!”他心一急,捏痛她的手。
“你把我的手弄痛了。”她低呼,尽量不引人注意,尤其是那个人。
“对不起,我不该那么大力的,我……”他惭愧地松了手。
“没关系,我知道你是担心我。”她回了一个温柔的笑靥,忍住不去揉红肿的手,她的体贴令辛人杰感动不已。
“要不要我现在送你回去?”
“不,不要。”她怕与他碰个正着,偷偷地抬眼转了一圈,松口气说:“好,我想回家休息也好。”因为她发现余力耕背对着坐,和一位性感的女人。
难怪他没过来和她打招呼,他的身边已经有尤物了,眼睛盯着尤物不放,怎会看见她这种姿色平庸的女人!她感觉到不悦,而且愈来愈生气。
见她脸色红润后,他反而显得有些失望。“一听到回家,你整个人都有精神了。不喜欢陪老板吃饭啊?”
“是不喜欢陪老板吃饭。”她吊胃口的说:“但喜欢和朋友吃饭,你愿意当朋友吗?”
他的心情又从谷底窜上了云端。“我当然是你的朋友,而且我们还可以……”他差点挖心掏肺地说出心里的话,做夫妻。
“我们还可以有下次、下下次,多得是吃饭谈心的时间。”她误会了。
“好啊!就这个礼拜六,来我家尝尝家庭主夫的手艺。”他逮到机会了,让汪思涵见习当后母,小孩习惯新妈妈的机会,他乐得想大叫。
“没问题,我们说定了。”她站了起身,只想赶快离开,趁服务生刚端主菜到余力耕桌上时,她好拔腿开溜。
“一言为定。”他控制住在大庭广众下手舞足蹈的冲动。
血液在血管里已经开始跳舞了,辛人杰感到亢奋,虽然他曾作了一次糟糕的决定,舍汪思涵而娶李蕙兰。她们两人一起进人俪佳人,当时李蕙兰像株娇艳的玫瑰,她只是朵含羞的海芋,他却是个眼里只有外表的年轻小伙子,如今他为当年的肤浅付出六年的岁月,不知现在是不是老天又给了他重新来过的缘分?
他相信有些事,冥冥中早有定数,错过不代表回不了头。
汪思涵还是属于他的。
☆☆☆☆☆☆☆
车停在窄巷外,辛人杰依旧不想结束今晚,毕竟时间还太早,毕竟还有好多话没说,毕竟她的气色好多了……。一时之间,他可以找出十几个理由,延续今晚的欢乐,但是他没有这么做,他等她开口邀他进屋喝茶。
她没有邀他的念头,从巷口望去最后一栋屋子,灯火通明,又有洗牌声隐约响起,所以她不会开口留人。
家,总使她感到自卑。
“对了,思涵,你和李媚虹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在说再见前,他突然想到李恩邦的电话没回,他是故意不马上回电的,因为他不是趋炎附势的人,而是硬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