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英俊,同时也很迷人。
就黎曼英记忆所及,几乎没有人讨厌他,不管男人或女人,每个人都乐于和他相处。
今天,他再次用他的魅力风靡了所有人,拍完婚纱照,整个婚纱公司的人都被他收治得服服帖帖,
这一点,黎曼英自叹弗如。
当他们离开婚纱公司时,她只知道摄影师姓李,门市小姐姓林,而他却已经和所有人打成一片。
「你是怎么办到的?」到了车上,她忍不住问。
「什么?」
「讨好别人,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世上最重要的人,对你掏心掏肺,只差没把祖谱拿出来给你看……你是怎么办到的?」
伍少勋好笑的看着她:「我不认为有那么夸张。」
「少来了!你迷倒了所有的门市小姐,迷晕了造型师,她们是女人我可以理解,但是男摄影师你又是怎么办到的?」
他耸冒,「多赞美少批评吧!」
红色跑车平稳的驶上道路,城市光景由窗外飞掠而过。
「这道理很简单,」他流畅驾驭跑车,侃侃而谈,「人都喜欢听好话,多赞美别人,距离自然就拉近了。」
「像这样吗?」黎曼英转头看他,「哦,伍先生,你真是我见过最英俊的男人了。我从未看到像你这么俊美的人,简直就是潘安再世!」
他闻言哈哈大笑。
「有点样子,不过这还有一个诀窍,妳不能只挑自己想说的话讲,要看对方想听什么。」
「你怎么知道对方想听的是什么?」
「这就是最困难的部份,得经过练习和累积经验。」
「我呢?」她兴致勃勃的问:「你知道我最想听的是什么吗?」
伍少勋斜睨她一眼,笑着摇头。「我从来就搞不懂妳。」
「但我知道你想听的是什么。」她得意扬扬的道。
「哦?」
车子在红绿灯前停下,她倾向他,伸手捧起他的脸,一脸认真的道:「我承认我抗拒不了你,就像那些女人一样,我受惑于你的魅力,为你痴迷,为你疯狂,只要能拥有你的爱,我愿意放弃所有--包括我自己。」
话一说完,他愣住,她也愣住了。
她无意表白,但却不自觉的说出自己的心声;而他则是万万也想不到,她真的猜中了--那的确是他最想听见的话。
他们彼此凝视,互相观察对方的反应,直到红绿灯变换,刺耳喇叭声响起,两人都吓了一跳。
尴尬的沉默突然笼罩整个车厢,一路上,两人都没有再开口。
跑车缓缓停在黎家大宅前,黎曼英下了车,却又在车旁站立良久,完全没有进去的打算。
「怎么了?」伍少勋忍不住问。
她望着他,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没有、没事。你回去开慢些,小心一点。」
说罢,她转身快步走向大门。
伍少勋随即下车追了上去。
「等等!」
她转身,紧张的看着他。
「有事吗?」
「有,天大的事!」他板起脸,「妳忘了一件事。」
「什么?」
「晚安吻,」他嘟起嘴凑上,「我送妳回来,这是我应得的。」
黎曼英闻言一愣,接着红了脸,困窘的提醒他,「这是我家大门前,我爸妈会看到的。」
「那又如何?看见女儿和未来女婿这么恩爱,他们高兴都来不及了。快点,别想耍赖!」
拗不过他,她迅速的在他脸颊上啄了一下。
「这样行了吧?」
「行,现在换我了。」
长臂一伸,伍少勋结结实实的将她搂进怀里,在她还来不及反应之前,温热双唇随即覆上。
这个吻意外的温柔,他轻轻吻着她,小心翼翼的,好像她是个玻璃娃娃,稍一不慎就会破碎。
一吻完毕,他依依不舍的放开她。
「刚刚妳说的那些话……关于我最想听见的话,没错,妳答对了。但是原因不是妳想的那样,那跟我的自尊心无关,也跟男人的征服、狩猎本能无关,我想说的就是这些,晚安。」
他又在她额上印下轻轻柔柔的一吻,然后便离开了。留下黎曼英一个人站在门前阶梯上,望着消失在夜色中的车子疑惑的想问--
那到底是跟什么事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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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婚期愈来愈近,要张罗的事也愈来愈多。
黎曼英体谅伍少勋正忙着新产品上市的事,所以大部份的准备工作都由她一手包办。反正她在自家公司上班,职位也只是挂个名儿,空闲时间多得很。
只是,那天他说的话一直在她脑中盘旋不去,好几次,她借着询问他婚礼意见的名义打电话给他,但最后还是没有勇气问出口。
他们就快当夫妻了,这是仅次于家人最亲密的开系。事情不说开,总还有个希望在那儿。万一他的回答不是她期望的,这夫妻还当不当得成?她的生活还过不过得下去?
这般反复思量,问题便梗在喉间,说不出来。
这天,设计师带了订制的新娘礼服来给她试穿。礼服的款式是伍少勋打的草稿,露背削肩白纱拖着长长的裙襬,优雅华丽,衬托得她的身形更加修长窈窕。
她望着镜中的自己,直到此刻,她终于有了新嫁娘的真实感。
结婚,这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代表着她的人生将有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她将成为他的妻子,与他共度人生中接下来的每一天、每一年。他将成为她的丈夫,就像一个东西贴上标签,被划定为属于她的,别人无权触碰。
这是她作梦也不敢想的,但它真的实现了。
喜悦幸福的微笑从她唇边悄悄泛开来,她抚着白纱,暗自决定要让这个婚姻成为货真价实的。
不是利益交换,不是互惠互利,而是真真正正爱的结合。
「真美!」黎母高兴的绕着她转圈圈,一边看一边发出赞叹。「真美,真美,我的女儿看起来就像个公主!」
她笑而不语。
伍少勋的品味确实不错,就连专业设计师也谟不绝口,这款礼服将她身材的优点完全展露,无可挑剔。
「哎,少勋这孩子真有心,一般的新郎官根本不会管这些琐事的。可瞧瞧他,从头到尾都热心参与,可见有多重视妳!」
她低下头,轻声道:「真是这样就好了。」
黎母闻言扬眉,仔细观察女儿的表情,似乎瞧出了什么。但怕女儿难堪,不好明讲,便假装没听见,另外起了个头。
「其实啊,我和妳爸、伍大哥和伍大嫂,咱们两家的长辈们,一直都认为你们会是一对。可不知道为什么,妳就是一直瞧少勋这孩子不顺眼,老是给人脸色看。这次妳会答应嫁给他,老实说,大伙都吓了一跳呢!」
「是吗?」
「可不是,妳爸爸他啊,怕旧事重演,还找了人跟踪妳,现在我们总算放下心来了。」
她轻轻应了一声,假装专心研究蕾丝图样。
「可有件事我想不透……」黎母慢慢把话绕进中心点。「妳不是一向很讨厌少勋的吗?怎么这回答应得这么爽快?」
黎曼英没说话。
她不知道怎么回答。
怎能说,她之所以看他不顺眼,是因为得不到他?
又怎说得出口,她处处为难他,给他脸色看,全是出于嫉妒?
如何解释,她那不和善的态度、主动攻击的动机,是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便会陷入他的温柔之中,无法自拔?
这些,她从未对任何人说过,就算是她最好的朋友陆诗涵也不晓得,当然更不可能跟自己的母亲开口。
但她不说,做母亲的却已看了出来。
人家说母女连心,自己生养的女儿,不见得能了解全部,但总能捉个大概。从小女儿便是这种性子,想要的,不敢争取,怕受伤,怕拒绝,怕失去别人的爱,怕伤了别人的心,他们夫妻俩便是利用这点,牢牢掌控住她。
但小女孩总有长大的一天,他们不可能抓住她一辈子,是该放手,也是该让她明白自己要的东西应当自己去争取的时候了。
「照我说,少勋若不喜欢妳,是绝不会娶妳的,」黎母给她加油打气。「妳想想,他交了多少个女朋友?有哪个让他动过结婚的念头?他从以前就跟在妳屁股后头跑,谁都看得出来妳对他是不同的。」
「是这样吗?」她看着母亲,小心翼翼的问。
「当然!他是我看着长大的,我还不了解他吗?」
黎曼英无语。
她也想相信,也希望如此,但又不想给自己太大的希望。反正有一辈子可以努力,又何必急着揭牌?
黎母见她神情落寞,还要再说时,她放在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
「是少勋打来的!」黎母兴高采烈的将手机拿起她。「瞧,他多关心妳,三天两头打个不停。」
黎曼英等母亲定出房间才接起电话。
「喂?」
那端静默了几秒。
「心情不好?」从她的声音,他听出了心事的味道。「不喜欢那件白纱?」
「不是。」她走到沙发上坐下,玩着裙襬蕾丝。「礼服很漂亮,我和妈妈都很喜欢。」
「那是怎么了?舍不得父母?」
「没有。」
「后悔了?不想嫁给我了?」不待她回答,他又道:「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我就算架也要把妳架上礼堂。」
这话说得霸道,可正好是她最想听到的。
黎曼英忍不住笑了。「你是土匪啊,这么蛮横!」
「谁叫我的新娘有前科?」他答得理直气壮,「如果可以,我真想拿把手铐把妳铐在我身边,以防万一。」
「神经病!」她骂,可心头却是甜滋滋的。
「说真的,妳怎么了?」玩笑过后,他还是关心她的情绪。「有什么问题就说出来,不要自己闷在心里。能配合的我一定尽量配合,妳千万不要自己乱来。」
这是确定他的想法最好的机会,她犹豫许久,正要鼓起勇气开口,话筒那端却传来女秘书的声音--
「总经理,全通广告的人来了,请您马上过去开会。」
「好,我等一下就去。」她听见他说,「曼英,对不起,我现在没有空,晚上我去接妳吃饭,到时候再说好吗?」
失望,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涌上。
「没关系,你去忙吧!」
「晚上七点,我去接妳。那就这样,Bye。」他挂上电话。
黎曼英放下手机,叹了口气。
要问吗?
真的要问吗?
如果答案不是她想要的,她承受得了吗?还有办法抱着希望吗?
没有人能回答她这些问题,就连她自己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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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她还是没问。
不是没有勇气,而是没有机会。
他们一进餐厅就遇上熟人--伍少勋的旧情人,朱氏企业的千金--就是那位双眼如星辰般耀眼,笑颜如阳光灿烂的朱绮容,朱小姐。
几年不见,朱绮容已从当初青涩娇弱的模样变得明亮动人、艳光四射,一瞧见伍少勋,犹如多年不见的老朋友,热络的在黎曼英面前聊起两人当年甜蜜往事,听得她如坐针毡,恨不得拿个耳塞把耳朵塞住算了。
知道他们曾是一对是一回事,被迫了解细节又是另一回事。
伍少勋向来浪漫多情,特别会讨女孩子欢心,她都知道,甚至曾亲眼目睹。但以前她没有资格吃醋,就算心如刀割也只能强迫自己视而不见,如今的情况却大不相同。
他是她的未婚夫。
她的!
再过两个礼拜,他们就成为夫妻了。
可他却似乎没有她这个「未婚妻」放在眼底,任朱绮容说得巧笑倩兮、口沫横飞,纤纤玉手还搭上他的肩。
天啊!她真想抄起桌上的水杯朝面前这两个人泼去。
她在心里想象这大快人心的画面,桌面下的双手握紧成拳,以免自己一时冲动将幻想付诸行动。
要忍耐!她告诉自己。两个礼拜后要嫁给他的人是她,她不需要和以前的情敌一般见识。
对方愈是故意,她就愈要冷静。她应该做个识大体的女人,做个温柔乖巧的未婚妻,就像诗涵曾说过的,柔能克刚嘛,是不是?
可是,她真的快受不了!
眼看着他们愈靠愈近,愈聊愈开心,她终于再也压不下胸口的暴动,霍地站起身,挤出微笑道:「抱歉,我去一下洗手间,你们慢慢聊。」
她朝两人点头,踩着轻快的步伐离开,彷佛他们的举动对她完全没有意义,也毫无影响。
「好像有人吃醋了?」朱绮容将目光转向身旁的男人,笑嘻嘻的问:「你不用追上去解释吗?」
「这不正是妳的目的吗?」伍少勋轻轻将她搭在肩上的手拿开,淡淡的道:「现在目的达成了,妳高兴了吗?」
「高兴,怎么不高兴?这是你欠我的,当初我甩了你时,哭了三天三夜,好长一阵子都没办法和别人谈恋爱,现在逮到机会,当然得好好讨回来,」
他闻言失笑,「不都说是妳甩了我?」
「表面上是我甩你,实际上是你甩我。」朱绮容摇头,「别把女人当笨蛋,伍少勋。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那时疏远我就是在等我说分手吗?」
这答案不尽然正确。
事实上是那时他终于明白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可能成为黎曼英的代替品,也因为那时她的纯真让他充满罪恶感,又不忍伤她的心,所以只好采取这最烂的方法。
不过,错就是错,怎么解释都是多余的,所以他没试图解释,只道:「抱歉,我那时是个混蛋。」
「你一直都是个混蛋!」朱绮容可一点都不替他留情面。
「是,」他苦笑。「我一直是个混蛋。」
「你是故意的吧?」她斜眼睨他,一脸不以为然。「你明知道我想让你未婚妻吃醋,不但不制止我,还跟我一块演戏,我很不喜欢被利用哟。」
伍少勋耸耸肩,端起咖啡杯,轻啜一口,没答腔。
也许真有那么一点刻意吧。
一方面,是因为他知道她这么做的理由,出于愧疚,他不愿制止。但另一方面,却也有那么一点善加利用的打算。
他几乎可以肯定曼英绝不若她自己坚持的那般,对他毫无感情、毫无感觉,但偏偏她的性子倔得要命,想要她承认对他的心意,就像要撬开阖紧的蚌壳那么难。
正好有此机会,稍微利用一下也不为过吧?
想到方才她明明嫉妒得要死,眼神凌厉得像是恨不得扑过来拉开他们两人,但却又碍于面子不愿发作,仍要强装无事的模样,伍少勋忍不住坏心的笑开来。
说不准,现在她正在洗手间里咬牙切齿,猛搥墙壁,气得半死呢!
朱绮容让他不自觉扬起的笑给吓到了。
「天啊,你这么恨你的未婚妻啊?可怜,真可怜,爱上你这种人,她实在有够倒楣的!」
「爱?」他两眼一亮。「妳认为她爱我吗?」
他的反应让她扬眉,她不发一语的打量他,终于恍然大悟。
「啊哈!」
「啊哈是什么意思?」
「这个嘛……」她贼贼的笑开来。「她爱不爱你?我不晓得。但是我可以肯定你爱她,哈哈!伍少勋啊,伍少勋,想不到你也有这一天!怎么,人家不买你的帐,逼得你得使出这种贱招?」
她一语道中,让他哑然无言。
「原来如此……」她突然起身,拿起包包。「我先走一步了,改天有空再联络,再见!」
她说走就定,伍少勋还来不及问个分明,人已经一溜烟的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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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的洗手间内,黎曼英站在镜子前,看着镜中自己的脸。
镜子里反射出的表情她不陌生,这十几年来,她已不知面对过几百次。
嫉妒,丑恶的嫉妒。
每一回,她总是费尽心力才能将这丑陋的情绪压下,只因她没有资格嫉妒,她什么也不是,她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可现在不同,她有资格了,因为他即将成为她的丈夫,但她却依然必须压下,只因不想让他看见这么丑陋的自己。
天知道她有多想冲上前去,把他们两人分开,向他兴师问罪,问他把她置于何地?
可她不能,也不敢。
不能,是因为这么做太过小家子气,不够大方、不够得体、不够温柔,犯了女人的大忌;不敢,则是她对自己的地位没自信,就算是未婚夫妻又如何?他说了,这是名义上的,是建立在互相帮助、各取所需的基础上,她凭什么以为多了这一层合作关系,他就会容许她干涉他的世界?
爱情,真的会让人变得卑微。
以前,没有资格,苦往肚里吞;现在,有了身份,依然只能忍耐。为了什么?就怕得不到他的爱。
她真讨厌这样的自己!
身后的门被推开,她连忙扭开水龙头,假装洗手。
「咦?妳还在这儿啊?」朱绮容靠了过来,笑咪咪的。
她点头,没答声。
朱绮容站到她旁边,从包包里拿出化妆盒开始补妆,自顾自的说道:「恭喜妳啊,快结婚了,能抓住伍少勋这个花花公子可不简单。」
水声哗啦哗啦,黎曼英像是手很脏似的,专心搓着手,假装没听见她的话。
也不管她肯不肯听、有没有在听,朱绮容一个劲儿的问:「你们是恋爱结婚的吗?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新闻说你们爱情长跑十年,那可真厉害,亏妳忍得了,他的花心可是有目共睹的。」
黎曼英关掉水龙头,决定离开。这朱小姐摆明是来跟她示威的。
「对不起,我要出去了。」她转身往门口走。
朱绮容也不拦她,只淡淡的说:「刚刚,妳一离开,他就约我出去呢!还说就算结了婚,他还是自由的。唉!咱们都是女人,我不是来为难妳的,只是想提醒妳,妳要嫁的是什么样的男人,妳好自为之啊!」
门砰的一声关上,朱绮容得意的笑开来。
哼哼,这是伍少勋欠她的。
他活该!
花花公子也有栽在别人手上的一天,这就叫一报还一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