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要跟二爷说,丰水庄里的人都很好,有着柔软的心肠,不会生出什么蛮短流长。」如果可以,她也很想告诉他,那日她在房里摔着,哪怕他啥都没瞧见,他都已经毁了她的清白,这事多儿是知情的,可她从没在庄子里听到半句议论。
「所以你说了一个红杏出墙的大娘的故事,就是为了让我明白这一点?」
「不是红杏出墙。」这是重点吗?
「还不算是红杏出墙?」
「她不过是所嫁非人罢了,如果是二爷,你会将你的发妻卖进青楼吗?」初初听闻这事,她也觉得惊世骇俗得紧,可再仔细想,这逼良为娼的行径要是落在她身上,她也是非逃不可的。
冯珏闭了闭眼,连回答都犯懒。
瞧他不吭声,她又道:「屠大娘唯一的错,就错在出阁后恋上其他男子,可这又该如何说?有些事是由心不由人,错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成就的是错误的一辈子。」
他微眯起眼。「你和李魁倒是聊得不少。」这些私密事她说得钜细靡遗,不是李魁说的,又会是谁说的?说也就罢了,竟也让她生起了这惊世骇俗的心思,李魁到底是在做什么!
「二爷?」为什么话题又绕到魁叔身上了?
「好了,下去。」冯珏不耐地赶人。
「喔。」她欠了欠身,走了几步像是想到什么,又猛地回头问:「二爷,咱们明儿个几时走?」
他后悔了,可还是回道:「辰初。」
「知道了。」
瞧她离开的身影,他不禁抚着额际。
他这是在做什么,怎能将她带在身边?不该这么做的,可谁要她像张白纸啥都不懂,天晓得他不在庄子时,她和李魁走得有多近。
真是的,他做什么如此心浮气躁?
一下马车,来福一双大眼就不住地瞅着大街两旁的铺子,自然也没遗漏摆在铺子前的摊子。
她像个乡下姑娘初次进城,那样样好奇的神情,教冯珏不自觉放柔了目光。
待门房通报后,冯珏迳自走在前头。「走吧。」
蒙御医已经在屋里等候多时,他替来福诊脉,颇为满意地点点头,问:「姑娘近来还会常犯头疼吗?」
来福想了下,回道:「不常疼了,只是一疼起来,比以往更厉害了。」
「是吗?」蒙御医垂眼继续诊脉,半晌后道:「可这脉象已是无大碍,也许姑娘头疼是跟记忆有关。」
「蒙御医的意思是,她要是再头疼之后,说不准会恢复记忆?」冯珏在旁问道。
「这点倒是说不准,医书上关于这病症着墨得太少,又或许该说人的脑袋最难捉摸,但唯一能确定的是姑娘恢复得相当好,要是再犯头疼的话,记得服下药丸,缓解便是。」蒙御医说完,又问道:「药丸还剩多少?」
「还很多。」其实不多,但这药丸肯定要花费不少,她想精省点。
冯珏瞅她一眼,便道:「麻烦蒙御医再备上一瓶。」
来福慢慢地垂下脸,暗恼他怎么又多花了一笔钱,届时她要怎么还?
「这得要一点时间。」
「无妨,一会儿我要出城,约莫两日后会再过来。」
「这就好办了。」
谢过了蒙御医,本要搭马车出城,却见她一直望向街尾,冯珏问:「想去逛逛?」她笑得怯怯的。「会耽搁二爷的时间吗?」
「不碍事。」
他话一出口,负责驾马车的尔刚不禁瞪大眼。
到底是哪里不碍事?要是不赶紧启程,掌灯前进不了常县,就得要露宿外头,这天候会冻死人的!
二爷是不是忘了,他要不要提点二爷啊?
想归想,瞧二爷真的带着来福往街尾的方向走去,他只能将马车寄在蒙御医这儿,默默跟上。
只是……二爷真的很怪,明明有事在身,为何要将她带在身边?多碍事!
第五章 这是喜欢吗?(1)
来福自然不知晓尔刚的腹诽,一双大眼忙碌不已,东看看西瞧瞧的,最后她发现个在卖莱菔饼的铺子,欣喜地道:「二爷,咱们去尝尝看好不?」
「好。」
一进铺子,她就偷觑着对方的做法,小声地附在他耳边道:「二爷,他的法子和我不同呢,我是用水煎的,他是用烙的。」说着,却见他突地退开一些,教她疑惑地瞅着他。
「……没事。」他抚着耳,却抚不去她吹拂而来的热气。
「用烙的,外皮会比较昋脆,可是内馅也会比较干,不知道这位老板是否有其他法子可以防止内馅变干。」她没多想他为何会有这样的反应,全神贯注地瞅着老板擀面皮、包内馅,再将饼搁进炕炉里。
冯珏瞪着她的侧脸,直觉自个儿真是脑袋不清醒,才会被她左右。
直到莱菔饼送上桌,直到她将莱菔饼递到他面前,他才调开目光。
「二爷,你尝尝看是这铺子的莱菔饼好吃,还是我做的好吃。」她拿起莱菔饼吹着气,轻咬了外皮一口,如她所料,确实是酥脆得多,再往里头咬了口,烫得她直吹气,还是不住地咬了几口咽下肚。
「喜欢吃嘛,可我觉得我做的比较好吃。」这点自信她是有的。
冯珏咬了口,咽下后,认同地道:「确实。」
「就说吧。」她骄傲地扬起下巴。
冯珏不置可否,但又不由自主地凝视着她,她柳眉杏眼,皱着秀鼻笑得俏皮,那巴掌大的小脸满是丰采,让他着迷,不过在她察觉之前,他便移开了目光。
品尝过她不甚赞赏的莱菔饼后,冯珏打算出城,却见她的目光在十字大街的一头,他跟着望去,「那头可没什么铺子。」
「嗯……可是我好像去过那儿。」来福微眯起眼,愈是回想,脑袋就沉沉地痛着,教她不禁闭上了眼。
「是吗?」冯珏忖了下,再问:「要不要过去瞧瞧?」
她忍过了一波疼痛,不露痕迹地抬眼。「二爷,我是很想过去瞧,可我的鞋坏了。」她方才踏出铺子时,就发现她的鞋底坏了。
冯珏往下一瞧,再张望着四周。「往那儿,我记得那里有家鞋铺……能走吗?」
「能,不过得走慢点。」
尔刚在后头摇摇头,看着天色,他很故意地重重叹了口气,可惜,他家二爷压根没听见。
进了鞋铺子,冯珏替她挑了双鞋,缎料鞋面绣的是如意云彩,她见状,忙低下身道:「二爷,那个就好。」
冯珏头也没回,硬是将鞋交到她手上。「你说的那是大娘们穿的墨头鞋,你一个丫头穿那种鞋像话吗?」
可问题是这鞋一看就觉得贵呀。来福心里哀声连连,不知道这债台高筑的日子得要过到什么时候。
换上了他挑选的鞋,走了两步,合脚又秀致,瞧尔刚掏了锦囊,她就觉得像她的心被掏出来,尤其当他给的是——
「二爷,这双鞋要五两银子?!」她拉住冯珏,低声惊呼。
「不喜欢?」
「不是……很喜欢。」但她非常不喜欢这个价格,太贵了!
冯珏再看向架上陈列的几双鞋子,她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眼见他要挑的恐怕价格只会更高不会更低,连忙拉住他。「二爷,其实我很喜欢的,我非常喜欢。」五两银好了,她怕他再挑下去,尔刚的锦囊会掏破。
穿着要价五两的新鞋子,来福几乎是踮着脚尖走路,就怕鞋底磨得太快,然而才走没几步,突地下起滂沱大雨,入冬的雨水打在身上,冻得她直打哆嗦。
冯珏见状,环顾四周,吩咐道:「尔刚,先到万隆酒楼避雨。」话落,他拉开身上的大氅,将她娇小的身子包覆住,带着她朝十字街口的酒楼而去。